第一章

    我,吳念香,今年二十七,雖沒腰纏萬貫,卻也不算窮。身高一七三公分,體重八十五公斤,除了天生一雙大腳不提,光是肚前的三層游泳圈,便構不上女主角的格,有時甚至連當個女配角的媽都還嫌為難作家、導演。
    我這個人算是好相處,但身為一家廣告公司的中階財經主管,文字變化衍生的聯想力讓我變得有點神經質,舉凡與胖、重、腫、寬、廣、象、鯨、豐滿、癡肥、楊貴妃等有關的字眼,一律忌諱到底。
    我父母親自我年幼有記憶起便失和,嬌貴任性的母親恨透了父親,相貌、財富俱備的父親也理所當然地在外面交女朋友,我大哥吳念系因此心向母親,我則因為出生時讓母親吃了苦,前三個月不是夜啼就是日嚎,再加上名字裡有了父親老情人的名字,而跟母親不投緣。
    我以前不瞭解原委,只認命地接受事實。
    父親為了降低他向外發展的罪惡感,假日是牽著我去社交的。父親忙時,我雖寂寞但並不是沒人陪,因為父親的女友們為了討父親歡喜,不時把我當成活佛小祖宗,不是果汁可樂奶昔伺候,就是端著一盤美食與填充玩具在我身前跟後繞著,一般人清明節掃墓祭祖,可沒她們那票淘金女郎來得熱中。
    不過也因此,我從國中起就虛胖到現在,食量沒比一般人多,但所食之物十之八九是連豬都能吃到心臟病的高熱量垃圾食物。
    我因為跟大哥處不來,高中一畢業就出國深造,回國後,父親幫我在與老友合資的廣告公司安插了一個工作,又為我在東區黃金地段買下一戶公寓,以防哪天我和哥哥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鬧出家門血案。
    父親沒料到的是,我母親狡猾地也在同一幢大樓買下了正對門的公寓,以便觀察父親是否金屋藏嬌,日後抓包協議離婚容易些。
    怎料他是買給我的,搞清楚這點並沒有讓我母親消氣,反而讓母親更確認我是站在父親那個陣線,因此更加不諒解我。我母親在澳洲車禍過世後,那房子就落入大我一歲的哥哥手裡,他害怕我會進入吳家企業跟他爭權,不屑來跟我當鄰居,反而將房子承租出去,而且似乎故意租給應召女郎,半夜喝得醉醺醺的恩客敲錯門的謬事三天兩頭在發生。
    好險我們這幢大樓的居民都自認是有身份地位的白領中產階級,不屑與「妓」為伍,搬出大樓管理規定,強制我那個惡人沒膽的哥哥不得不終止這樣惡意騷擾我的伎倆,因此對門的公寓從兩年前開始就空在那裡養蟲喂蜘蛛。
    我當時因為常在半夜起來應付醉漢,再加上六十坪的房子過大,決定貼出吉屋合租的廣告,結果招來了兩個可殺死我自尊的美麗女巫。
    第一個找上門的女巫名叫趙燕麗,是我這輩子不願與之為伍的國中同學。
    美女一個,身材惹火熱辣,卻能擺出一副純良處子的神姿。
    趙小姐本是某大政治系的高材生,後來出人意料地跑去當空服員,男朋友分佈五大洲,一對自然天成的豪乳再配上盈手一握的小蠻腰,活脫脫就是那種情色藝術電影裡的女主角。
    我一看到她出現在我的門前,就知道我得面對她男朋友過夜的問題,順口開出一個男人不得入內過夜的條件,想讓她知難而退。
    沒想到姑娘她卻說:「這不成大問題,因為我也不想讓男人看到我卸妝後的樣子。」
    我當下啞口無言,找不到像樣的借口回絕她,於是,她把我的沉默當成默許,就這樣大包小包地住進來了。
    趙小姐花容月貌般的美麗有如插在我背上的芒刺,要不了命,但就是讓人找不著痛處抓。
    簡言之,我嫉妒她就是了。那種程度就跟她嫉妒我胖卻是個凱子娘一樣,完全無理可循,既然沒有道理,我也就沒有什麼好說的。
    哎!聽我的口吻,彷彿是詩經「氓」裡嫁錯漢子的女主人翁一樣無奈哀怨。
    可喜的是,我還雲英未嫁;可悲的是,這樣嫁不出去的命運不是我自己選擇的,實在是自己的噸位不輕,乏「良人」問津,再這樣物競天擇下去,我這尾抹香鯨的佳期無望,總有絕後的一日。
    李懷凝是我的另一個女房客,中美混血兒父親曾是美國駐華大使,母親則是赫赫有名的國畫家。李懷疑有乃母之風,循著母親的腳步成了潑墨畫家,化名袞凝。此女氣質好,身材修長如竹,天生麗質、秀外慧中,絕對夠當藝文電影的女主角。
    可惜酷女她是真的很酷,總邋遢著鳥巢頭,終日穿著一套沾滿墨料的米色袍服出門,一年四季披麻戴孝,外加對男人興趣缺缺,女同性戀的可能頗大——因為長得讓人一見傾心的她只有在一個情況下漂亮不起來,那就是談論男人的時候。
    李懷凝最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男人有啥好?窮也賤,富也賤,不窮不富最無味,靠男人吃食只能認老命。」
    「不靠男人,那該靠誰?」我總是會這樣反問她一句。
    「靠獨身的自己最好,獨身成功的秘訣就是要修身養性,保持心情愉快,把自己吃得太撐,或像趙燕麗那樣任男人玩弄,無異是虐待自己的心臟,跟後半輩子的肉身過不去。」
    她的獨身簡直就是「無慾天」界,不與男人勾搭談感情,不……我不確定我吳念香喜歡這樣無色彩的生活。
    老實說,我曾被李懷凝譏諷為抹香鯨(我的雅號就是這麼來的),只因為曾有一個很帥很帥的大帥哥來公寓挑畫,因為他說李懷凝曾口頭答應任他取,結果從二十張畫裡他挑中了一張人體油畫,是李懷疑自己在歐洲不知哪一所大學時的實習裸體畫,她把自己的身子撲到玻璃上,拍照留影下來後,改移至帆布上,結果李酷女那瘦如竹竿的身材,就成了一個驚世嫉俗的肥女,又名肥美圖。
    其實那畫的意象不錯,但題名為肥美,哇嗚!算是犯了本姑娘的天條大諱,以前就看那畫很不順眼了,有時想到皮膚都還隱隱有腫痛的感覺,總算有個怪癖收購家將它搬走,還留下一張七位數字的支票,這麼棒的機會勒緊褲帶軋三點半過日的李懷凝該偷笑知足了。
    結果呢,全不是這麼回事!
    酷姐她不自己招呼買主,卻故意到街頭那家蛋餅店泡水姑娘,留我這個房東幫她交際應酬,回來後不但不感激我,反而劈頭大罵我吳念香這個房東是沒頭沒腦的抹香鯨,罵趙燕麗是騷九孔。
    抹香鯨不難為情,因為只要你瞄過我一眼,就知道這詞用得不算誇張,卻可傷人到極點。至於為什麼趙燕麗會是九孔呢?這就有一點學問典故在後頭了。
    得從李懷凝跟著那個阿逗仔父親周遊列國的背景說起,因為父親是駐外大使的關係,李懷凝這個酷女小時候待過意大利。
    在意大利,羅馬人可以像燧人、有巢氏般蹲在簡陋的山頂洞滾披薩餅皮,或在樹上搗橄欖油,但出門就是不能沒有「救救阿曼尼」、「我可是馬拉(MSXMara),他們對外表、流行與名牌的追求與講究算是全市運動。
    男的羅馬人可以丑,可以沒有錢,可以跟老母親挨一個十五坪不到的窩,就是不能穿得太遜,又缺一副雷朋太陽眼鏡去泡女友。
    女的羅馬人呢,哎,抱歉,就沒那麼幸運了,她可以跟男人享有以上所述的權利,就是不可以有礙市容觀瞻、長得胖和丑,如果真是那麼不幸的話,除了怪媽將自己生得太「愛國愛鄉」以外,攢錢做拉皮、整容、塑身手術是她們生為羅馬女人最基本的市民義務,否則就得吞下被人批評為九孔的命運,如果再添上「SUPER」一字變成超級九孔的話,與其含辱偷生,不如一死百了乾脆些。
    李懷凝那節直來直往的孟宗竹罵我抹香鯨是有憑有據的,罵天生麗質的趙燕麗九孔就有一點不倫不類、文不對題的感覺。
    咦,別急著跳行換頁,我話還沒完,李酷小姐當時還不忘補上一個「爛」
    字!
    損人這玩意狠在哪裡,狠在一針見血,一字「喻」褒貶。因為就如「胖」
    之於我一般,「攔」是勾搭男人有一套的趙燕麗最忌諱的字眼。
    我該同情趙燕麗嗎?
    照理,李懷凝也惹到我,是該的。
    如果姓趙的沒打過勾搭我那個五十七歲的富翁爸爸的算盤的話,我會的。
    但一想到她從我們國中開過一場母姐會,跟我爸爸照過面後有那種想當我後母的幻想起,我只有一句話送給她,「姓趙的,想當我媽,你下輩子投胎前最好賄賂一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吧!」
    所以了,各位看倌已窺出我個性裡的矛盾、懦弱與瑕疵。
    我的本性的確是善良的,但並不是永遠善良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地步!我本來是講理的,但只要惹毛了我,我可以比母老虎還毒,在心裡記恨一陣子,然後慢慢理性地自行排毒。
    像我這樣中了淺毒,又沒法將善良貫徹到底的胖怨女,跟兩個美若天仙的室友同處一室耗日子,實在也沒什麼值得一提的。
    但人是會作夢的,我唯一的夢是希望至少在我香消玉殞前,不再是個不解人事的處女,沒伴我不介意,但就是不要是處女。
    就在我對老天爺失去信心時,月下老人總算收到我的叩應,遣了一個男人給我。
    天啊!他性感透了,身高一八五,臉是臉,皮是皮,五官正得不得了,西裝下的甲等體格讓男人稱羨嫉妒、令女人抓狂愛慕,只要被他瞟過一眼,高潮就在不久後,拿他跟金城武比一點也不誇張,不論橫看豎看,絕對是我這輩子看過最最最令人垂涎的男人。
    我們姑且稱他「一八五」好了。
    當我見到一八五的第一眼,我巴不得他是磁鐵我是釘,能纏他一輩子,一直到他變成釘而我是磁鐵,能再胡攪不清到下輩子。
    他是何方神聖?
    他既不是神也不是聖,他只是我們公司的一個賣漢堡的客戶的採購小經理。
    我跟他只有一面之雅,互握過手,他態度和善有禮,對我碩大的體型沒有露出任何不適的模樣,但我知道他把我列入「姨」字輩,侏羅紀時代的保護生物!
    天,我還小他三歲耶!小生他也太看「重」我了。
    我跟他其實不可能有未來的,但很不幸的是,他跟我那個花俏的女秘書有了兩個月的交集,當我發現我的秘書倒追他成功時,真是後悔當初沒堅持錄用男秘書,現下養狐狸精為患。
    不過若沒有這兩個月的交集,我是沒辦法將他的底細打探得一清二楚的。
    唯一能自我安慰的是,我的秘書被他甩了。
    他撂下的理由是——
    「全都是他的錯,因為他還是無法忘情於他的第一任女朋友。」
    說到這兒,請容我打個岔,我們要知道,男人長得帥撒謊不算是罪,而是女人暗中默許給他們這樣的片面優惠待遇,然而長得帥,卻有膽撒出一往情深的謊,不啻藐視女人的第六感了。
    照理說,從我秘書哭得死去活來咒他的模樣看來,左批右判他都該是個不折不扣的愛情騙子「很帥很可愛很令人垂涎的那一種」,但我的秘書是那種憑感覺行事、看黃歷過日子的女孩子,她甚至覺得吳宗憲是全台灣最幽默的男人!
    媽媽喂,由此可知,光依她的感覺去評判男人是危險不客觀的。
    撇開一切不談,我想我若有機會可以跟Mr.一八五有一腿的話,就算他是個從性而游的賣國賊我也會原諒他的。請別罵我沒志氣,有損女人尊嚴,如果你有我這種超凡的體型,對愛情抱持巨大的幻想,又急欲擺脫貞操的具體束縛的話,你就會瞭解我渴望被人捧上一捧的感覺了。
    他是誰,他叫駱偉。
    天啊!連名字都這麼金城武,你能怪我吳念香不對他從心而動嗎?
    ☆☆☆
    駱偉。是的,你們知道的,身高一八五,是那種很帥,年輕有為,看起來善良,又有本事把三件一百元的地攤貨穿出十倍價值韻味的男人。
    他的第一任女朋友叫安安。很巧又不湊巧地我也認識這個叫安安的女孩子,她跟我算得上是秦晉之好,因為她母親曹靜香在六年前嫁給我父親,我的名字念香就是因她莫名其妙來的。
    安安是那種可以不食人間煙火,卻還有體力把他這個一八五的大個兒兜得團團轉,然後大喝一聲「給我滾」,讓男人討不到便宜垂頭走人的奇女子。
    不過那也要怪駱小生當時年幼無知走錯一步,被老女人灌醉拐去童男之貞,才遭受到被甩的命運(二十九歲還是個處男,不僅是無知,簡直就是智障憨呆)。
    打那時候起,駱小生便脫胎換骨轉了性,特別熱中追趕跑跳碰,不僅在健身房裡,還可擴大到陌生女人的床上。
    根據我的秘書告訴我,他對同一個女人最多只能慇勤一個月,她兩個月後被甩還算是最長的紀錄,她該心滿意足了。
    是哦!我賭他對在安安之後所交往的每個女人都搬出這套說辭,直到他遇見我,正確一點,是直到他在他自己的床上遇見我。
    而他其實也不是換說辭,他只是什麼都沒說,就辭職走得無影無蹤。
    我在乎他這樣的不告而別嗎?
    我不知道,我只慶幸自己死後不用帶著自己的貞操下地獄。
    我在乎他這樣負心而去嗎?
    別開玩笑了,我從沒奢望男人會愛我多過我的錢,遑論去和像他那麼金城武的男人比翼雙飛!
    更何況,可能我才剛飛越淡水河,就栽進沼澤保育區,搞不好在那邊賞鳥寫生的文人雅士,還把我當成誤游進關渡擱淺的哺乳動物哩!
    重點在我丟了處女膜好不好,我放鞭炮敲鑼打鼓感念祖上積德都來不及了,哪有時間傷春悲秋?
    我在乎他對我的感覺嗎?
    別鬧了,跟我這尾抹香鯨上床已經是奇跡,我為他準備的白色老精靈——
    金門陳年高粱,一點也沒機會展現神威。
    有人可能要問,幹麼那麼累?吃丸子不就一了百了。
    我恐怕就連藥丸都沒辦法驅策神智清醒的他對我「犯罪」,既然他有酒後失身的紀錄在,要歷史重演一點也不難。
    有人可能又要問,既然他是那麼的金城武,他又何必委曲求全地任我這尾抹香鯨使喚?
    沒辦法,是他欠我在先,雖是口頭約定,公平交易法沒機會彰顯威力,但他還是履約了。
    對別的女人來說,他也許是愛情騙子,但卻沒有對我食言而肥,大概是他不認為我跟他之間有愛情存在,或者,怕食言後真的肥成像我以前那樣……
    不不不,這樣想太過自貶了,而我從頭到尾也不覺得他會是這樣的人。
    我們之間是真正的君子約定,但現在他跑了,走了,辭職了,有時,我希望自己沒有強迫他履約,那麼最起碼我們還是可以做朋友,白天電話上聊聊天,晚上躲在被窩裡流口水,他流他前任女朋友的,我流我繼妹的前任男朋友的。
    啊!天,他真是令人難以忘懷……
    「不不不!任何多愁善感跟擺脫處女膜的大業有所牴觸者,作廢!記住,吳念香,你現在很快樂,因為你不再是未解世事的『小女人』。」
    但是這樣給自己洗腦一個禮拜後,我也跟公司辭職了。
    為什麼?
    因為我的秘書出賣我,把我和他的事抖得人盡皆知,還有A級照片為證,在同仁間流傳。
    原來那個完全靠不住的小狐狸精是我老哥安插進來的間諜,平日就有竊聽我電話的壞習慣,再加上她和駱偉之間的恩怨,我只能無知地走入她的陷阱裡,等著宰割。
    好險,我的秘書並不忠於人,也不忠於事,她只忠於自己和銀行帳號,我在她找上我哥撈錢以前,花了兩百萬將大家所謂的「燒餅夾油條」光碟紀錄片從她手中贖回來,以免日後我得花整個繼承權去跟我大哥談判。
    我中了仙人跳了嗎?
    駱偉跟我的秘書事先串通好,騙我錢嗎?
    我的秘書說完全正確,不信找他對質去。
    對質!他跑得沒消沒息,我怎麼問答案?但我還是得抱怨,那種心上受痛的感覺讓我一個月沒有食慾,跟死人一樣癱在床上。
    跟我提缺氧吧。免了,我比誰都瞭解那種幾近被「活坑」的感覺。

《獨身女人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