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我在學校附近租了間房子。
  由建築的樣式和材料看來,應該是四十年左右的老房子。
  這房子在很深的巷弄裡,有兩層樓,佔地並不大。
  樓下有間套房,還有客廳和廚房;樓上也有個房間,房間外有個浴室。
  房子周圍有大約一米五高的圍牆,圍成的小院子內種了些花草。
  這房子最大的特點,就是樓梯並不在室內,而是在院子旁圍牆邊。
  樓梯是混凝土做的,表面沒做任何處理,保留了粗獷的味道。
  經過長年風吹日曬雨淋,顯得斑駁而破舊,有些角落還長了一點青苔。
  屋主把樓下的房間稍微清理一下,然後把所有雜物堆在樓上的房間。
  因此他雖然把整個房子租給我,但只算我樓下房間的房租。
  房租便宜得很,我覺得很幸運;唯一的缺點是樓上看起來有些陰森。
  不過這沒關係,我考慮把它借給電影公司當作拍恐怖片時的場景。
  葦庭在我搬進這裡後的第三天,離開台南,到台北工作。
  她走後的一個星期裡,我完全不知道該如何過日子?
  不知道該吃什麼、不知道該做什麼、不知道該怎麼入睡;
  更不知道該如何不想起她。
  相聚的時間突然變得珍貴,我開始後悔不夠珍惜以前的每次相聚。
  我空閒的時間比較彈性,星期三或星期四都有可能;
  但她空閒的時間一定是假日,而且假日不一定空閒。
  剛開始分離時,我大約每兩個星期上台北找她。
  我們會一起吃個飯、逛逛街、看場電影、出去走走。
  後來這種時間間距慢慢拉長,變成一個月,甚至更久。
  如果你每天看著一棵樹,即使連續看了一年,可能也看不見樹的變化。
  但如果你每10天或是每個月才看一次樹,你可能會發覺:
  樹幹粗了、樹枝長了或彎了、葉子多了而且顏色變深了。
  我每次看見葦庭時,都有這種感覺。
  甚至有時候,我會覺得這棵樹已經變得陌生。
  有次我到台北找她,那天下著雨,打算出去走走的念頭只好作罷。
  我們在一家意大利面餐廳吃飯,餐廳內幾乎不亮燈只在餐桌上點蠟燭。
  葦庭一定會認為很浪漫,但我覺得點那麼多蠟燭只會讓空氣變糟而已。
  微弱的火光中,她顯得嬌艷,有一種我以前從沒看過的美。
  離開餐廳後,我撐起她的傘,她的傘有些小,於是我們靠得很緊。
  我很訝異她似乎變高了,低頭一看,才發現她踩了雙高跟鞋。
  可能是她穿高跟鞋的關係,我已經不容易掌握她走路的速度,
  只得快一陣慢一陣地走,配合她的步伐。
  以前在台南時,別說是步伐了,我們甚至連呼吸的頻率都相當一致。
  我們沒有明確的目標,只是在巷弄間隨處走走。
  記得第一次跟她吃飯時,飯後也是這般漫無目的亂走。
  『說真的。』我想起那時的對白,便停下腳步說:『我們要去哪裡?』
  葦庭停下腳步轉頭看著我,似乎也憶起當時的情景。
  「說真的。」她笑著說,「我也不知道。」
  我也笑了起來。
  在那短暫的一分鐘內,我們同時回到過去。
  「我們要去哪裡?」葦庭說,「我不知道。」
  『嗯?』
  「我們要去哪裡?」她又說,「我不知道。」
  正想問她為什麼重複兩次自問自答時,她卻怔怔地流下淚來。
  我右手把傘撐高,左手環抱著她,輕拍她的肩膀。
  「你該走了。」
  她停止哭泣,輕輕推開我,然後用手擦了擦臉頰,勉強擠出笑容。
  上了出租車,隔著緊閉的車窗跟她揮揮手。
  車子動了,她也往前走,那是她回去的方向。
  車子在雨中的車陣走走停停,有時甚至比她走路的速度還慢。
  我望著窗外,有一種說不出的孤單。
  然後又看見葦庭。
  她並沒有看見我,只是往前走。
  而我隨著車速忽快忽慢,有時看到她的正面,有時看到背影。
  車子停在一個路口,紅燈上的數字為88,雨突然變大了。
  車窗越來越模糊,葦庭的背影也越來越遠,最後她轉了彎。
  綠燈亮起後,她的背影已消失不見。
  「是女朋友吧?」司機問。
  『嗯。』我回答。
  「很快就會再見面的。」他說。
  『謝謝。』我擠了個微笑。
  然後我閉上眼睛,回憶腦海裡所殘留的她的背影。
  她的背影看來有些陌生,我不由得感到一陣驚慌。

《孔雀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