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現在,我都沒有遇過比十七號男生更愛牛仔褲的人。
第十七號男生,非常瘦。瘦到他可以在制服規定穿的長褲裡面,再穿一條牛仔褲。
據我所知,十七號男生就真的每天都在制服裡,穿一條牛仔褲來上課。
只要一下課,十七號男生就把制服長褲的皮帶鬆開、褲腰打開,露出裡面的一截牛仔褲來。
他會這樣子走來走去,愈走,制服長褲就愈往下滑,有時候滑到膝蓋上了,這樣根本就應該很難走路了,他卻還是不在意的挪動小碎步走著。
如果被老師看見了,當然會糾正他,他就立刻把制服的長褲拉上來穿好,皮帶緊好,一點也看不出異樣。通常老師到這樣也就算了。
直到有一次,十七號男生又這樣拖著步子,晃過走廊的時候,遇上了很麻煩的一位老師。
這位老師命令十七號男生,當場把裡面那條牛仔褲脫掉。
十七號男生乖乖照做,意外的是,十七號男生在牛仔褲裡面,並沒有再穿內褲。當十七號男生把牛仔褲脫下來的那一剎那,圍觀的同學都「嘩」的叫起來,老師趕快叫他把牛仔褲穿回去。
這位很麻煩的老師,當然很受不了這個局面,就把十七號男生帶去辦公室管教去了。
到後來,這事不了了之,十七號男生並沒有被處罰。我問他怎麼擺平的。
「我跟他們說,我的內褲都是牛仔布做的,牛仔褲就是我的內褲。」十七號男生說。
是啊。學校管的雖多,可是並沒有規定不可以拿牛仔褲當內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