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灰飛煙滅

  不知歡樂
  別阻止我老去,因為我還年輕。
                  --曲元新
  父親拿碗砸向我,我愛他,但我們無法相互理解。
  「怎麼,養你還養出禍來了,我今天就打死你。」一隻碗斜著飛過來,像風暴一樣貼在我的臉上,那一瞬間很像世界末日。我的父親啊,我們是親人,我們是仇敵,我更希望我們是陌生人。「誰能管得了你,你說誰能管得了你?」我站在那兒,無動於衷,麻木不仁,根本沒有反抗的想法或許根本沒有想要作出任何反應。周圍的一切都令我失望透頂,它們都是那麼沒用,幫不上我,而生我的那兩個人卻根本不知道他們的存在是讓我痛苦的主要原因。
  我所擁有的青春根本幫不上我一點忙。
  我的衣服是那麼過時,不合身。再沒有什麼比說,我沒有一件合適的衣服更讓我感受屈辱的了,但我相信這些都是暫時的,一切都會好起來,一切都會好起來。
  我們最終是在長安街上見的。我選擇在長安街和Mint見面是因為那來來往往的紅男綠女和明亮的燈光會給人都市的感覺。我希望那種現實感能壓倒那些不安定,現實畢竟是殘酷的,如果是那樣,就讓現實快點到來吧!畢竟我們都已不是校園裡的人,何必湊那份根本就沒有的雅興呢!直面現實,根本就是理所應當的。
  和平常一樣,我又遲到了。在見面的前一天我把頭髮染成了黑色。現在看上去極不自然,太黑了,相比之下我的眼睛由於這兩天的睡眠不足顯得不夠靈活生動。更為糟糕的是我發現我的大衣有些髒了……等我把自己穿戴整齊打扮一番後發現實在沒有比現在的我更糟的形象了,我心想我風華絕代那會兒他還不知道在哪兒呢!
  坐地鐵之前我給他打了個電話,他還和那個女孩在一起,「咱們仨一起玩吧,我介紹一位新朋友給你認識。」我一下子沒了感覺。
  他介紹一位朋友給我,憑什麼?連他都是陌生的,他憑什麼又要介紹來一位「新」朋友給我?
  「我不。」我說,「我過去是在見你一個人的,我沒和其他人有約。」
  「好吧,好吧,我叫她走還不行嗎?」
  我有些掃興地踏進地鐵,這麼好的夜晚,注定要浪費了,我為什麼不會節約我的時間,把它總用在無聊、無謂的人身上?也許正是因為我的好奇。我這個人,從小就對謎語的答案有著無窮的興趣,一旦找到線索,便會不離不棄地分析、解答下去,直到得到真正的答案為止。這個過程令我樂此不彼,即使答案不是我想的那樣,或是正好相反,我也不會在意中途尋找它時付出的代價,必竟這是一個鍛煉智慧和心機的很有意思的事。但現在我幾乎對今天晚上的約會沒了興致。
  地鐵很快到了復興門站,我遲緩地下了車,彷彿一點也不為時間焦慮——此時已7:40,我遲了四十分鐘。我大概是整座車站中最不慌不忙、最悠閒的人了。我簡直就是在逃避似地不願出站,也許是我不願面對,也許是我對自己沒了自信,還有一種說不上來的莫名其妙的被冷落被輕視的感覺。這種感覺讓我好難受。我是不可能再逃避了,要真的逃避,又能逃得了幾時?我磨磨蹭蹭地走著,幾秒鐘過得就像幾分鐘一樣漫長,只恨不得戳在這兒裝售貨員賣報紙。我走出地鐵站,風很大,我知道自己此刻非常心虛,非常不自然。我停了下去,但沒有辦法啊,還是得繼續下去。這場遊戲,既然開始了,就不要讓它結束!哪怕是痛苦呢!我吸足一口氣,天哪我的緊張簡直可以令我突然疲倦倒地哭出聲來。
  我走向前,一個男孩迎過來,看著我的眼睛:「你好,我是T。你是春樹吧?我等你半天了。」「你好。」我說。我們沿著長安街散步,算是沒有目的地吧。我一邊走一邊打量他,身材不算高,大約1米74,因為骨架小而顯得瘦,緊身牛仔褲,Converse上衣,紐巴倫旅遊鞋,大大的登山包壓得他有點駝背。相比起來我輕鬆得可疑,書包裡只擱著日記本和鋼筆。
  「嗨,你說我們照這個速度走下去,一個小時後會在哪兒?」
  他抬起頭來戲謔地笑著:「大北窯吧。」
  我們在長安街上漫無目的的走了一大段路,風有點大,「你就把這北風想像成海風吧!你就想像著咱們現在正在海邊散步。」他低著頭大步地走著。
  「哈哈……海邊,怎麼可能。」
  我們走得特別快,我的心又緊張又激動,有種敏感讓我覺得壓抑和難受。因為隔膜而拚命說話,大聲地笑,其實是好空虛啊,真空虛啊!我發現他比我想像得不知道好多少倍,雖然我不喜歡他的那張臉和他的眼神。呆呆的,不純潔,像被污染了的池塘,但他的仔褲很漂亮,身材很瘦,書包裡的玩藝兒又多又好玩。總體來說這是一個有些自己想法的、聰明過頭的卡通化男孩。是我喜歡的那種類型。我指的是外表。
  我見到了他。他挺好的。我喜歡他。但是我也喜歡你。我們繼續在一起吧。
  如果在電話裡憂傷且含情脈脈地對上屆情人說這些話,無論是誰聽了都會有種破口大罵的衝動吧?但他沒有。因為他和他們不一樣。
  唯物主義告訴我們:物質第一,精神第二。
  物質是基礎。
  形式就是內容。
  當我終於能理解這些話時,我已經十七歲了。這些話現在他也能倒背如流了,用來反諷和安慰自己的悲哀。我懂這些道理,但卻並不能說服我自己,因為和G在一起,那種快樂,雖然口袋裡沒有多少錢卻好像比路邊的自動取款機還要富有。
  抓住機會越過跳板,或者要靠自己的力量獨自奮鬥的成功才是真正值得自豪的成功。這些道理,又為何這麼矛盾?正常人的腦子怎麼分辨是非。
  夜涼如水。夜上濃妝。夜色孤傲。
  自十二月以前我的生活一直都像浸在水中。往事的回憶讓我的心頭又流出一絲血,現實的變化令我的腦子不停地轉動不停地思考,因為不思考就無法溝通無法交流。但思考多了讓人累啊,而且疲於應戰。我承認我是個聰明的人,也懂得什麼時候該放棄該回頭,我生活得很理智很清醒,雖然我實際上是個感性的人。
  秋末的最後一天,我曾聽到這樣一首歌:「真理、需要、自私、無聊、好色、幻想、簡單、破碎了」,我原以為那裡面還含有一個「純潔」呢!「也許我們相隔得太遠,所以要等到秋天,儘管頭髮遮住了雙眼,還是要等到秋天……」
  在這個世界上,一定有什麼是比真實更重要的東西吧;在這個世界上,一定有什麼是比感情更重要的;一定有比金錢更重要的,一定有什麼,是比生活更重要的。
  是什麼呢?
  見面後的四個小時內我們聊得並不好。也許是我們的溝通出了問題。或許是樓道內的燈光太過明亮充足,將一切遁於無形。清楚至極。眼前他的一切都是陌生的,除了手上那枚銀色的戒指。他輕輕地玩著戒指,書上曾說過這是一種對感情不滿的下意識舉動。聊天期間不時有電話打來,然後他便鬆了一口氣似的趕快和手機那邊的人說起話來。
  我想起G讓我在約會前打個電話,我現在一直沒打。可能是他回家的時間太晚了,一定是7:00以後。G打通了T的手機,T把手機遞給我,我低下頭,拒絕接電話。但他不住地把電話遞給我,我心一橫,接過電話,那邊是有些虛弱的聲音:「你在哪兒啊?」「樓道。」「百盛的樓道?」「不是。是一座大廈裡的十一層樓道。」「為什麼不到快餐店裡談?」
  快餐店?也許在G的頭腦裡在快餐店談話比較安全?其實如果他有水晶球之類的東西拿出來看看就會知道我們現在的處境,一定會偷著樂吧!
  「一會兒,我臨走時給你打個電話吧。」我說。
  「啪」地一聲,那邊掛了電話。
  我無奈地聳了聳肩。
  以現在聊天的這種狀態,我應該告辭走了,趕上最後一班地鐵,還會給一切留一些退路,還可以對G解釋。我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心中隱隱有些什麼東西在不甘心不情願地叫喊,那就是我不願輸,我要力挽狂瀾,找到自信和感覺,我的好奇心已經忍耐不住了,我一定要征服他,我不能這樣黯淡地走回家。
  需要溝通。更多的溝通。現實中的溝通。
  真實最重要。你知道什麼叫真實嗎?我們需要自然。我們需要找到好的溝通渠道。
  我記得那天我們找了家小旅店。T百忙之中沒忘砍價(把錢從六十砍到了四十)。當我們躺在那間狹小卻躁熱的房間裡的那張雙人床上時才發現本來無一物。我們和衣躺在一張床上,而二十四小時前我們還沒有見過對方。我的心像一個無底洞一樣空空的,而我將一切拋於腦後,輕陷在這一片虛無裡,暗色的星星飄浮在空中。這個結果令我很滿意。一切都變成了虛無。第二天,T準時定點兒八點起了床,他斬釘截鐵,毫不猶豫。他要去雜誌社。沒有一絲我想像中的體貼溫暖。我自己坐地鐵回了家。
  他並不關心我。
  G在第二天中午放學時把我以前借給他的一些CD和書之類的東西都放在了雜誌社A小姐那裡,托她交給我。我知道,我和他之間一切都完了。我像是玩過了火,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想到有一天要面對最後的結局我是什麼表情會不會運籌帷幄,心知肚明。所以當有一天事實不早不晚已經到來時我還是一副被動的感覺,我根本沒有心理準備。
  我已對T厭惡之極。我早就應該清楚他性格的缺陷——他根本不會愛一個人。或許他會愛一切東西,但偏偏不是人類。
  Mint死了,Love也消失了。我討厭T,討厭他的小氣、冷血,工作狂以及……我討厭他的所有。
  「你應該穿更好的衣服。」T對我說。
  「我知道。」我淡然道。其實我心中很煩躁,我根本沒有錢去買更好的衣服。沒有就沒有唄,沒有的總會再有的,我不怕,所以就努力吧。總有一天一切都會好的。一切都會好的。我安慰著對自己說。我一定要努力,不努力不行啊。真的是這樣。瑪麗她們在辦一本地下文學雜誌,她們雄心勃勃,而我整天無所事事,聽歌,看書,談著沒有意義和樂趣的戀愛,經常做惡夢,一做惡夢就會夢見學校,然後一身冷汗地從睡夢中醒來,醒來會更有壓迫感。而我惟一的希望,可以把我從絕大多數普通人中間隔絕出來的寫作又進行不下去,我簡直寫不下一個字去,我的小說孤零零地放在書桌上,沒有人愛我,沒有希望,沒有明天,而我所做的就是,腐爛著呼吸,行屍走肉,對自己無限失望。我被自己折磨得猶豫,刺骨,欲生不能,生死不分。我其實是一個脆弱、敏感的人。我的心隨時都被某種東西所吸引所迷戀,隨時等待被什麼所擊中。而這個世界是物質且冰冷的,這可如何是好?
  啦啦啦
  我倒願意為一個男人專情一生,只是一直都還沒有找到過一個堪與我匹配的男人。
  ——貝蒂.戴維斯
  生命不但低賤,而且生生不息。
  ——艾德裡安娜古索夫
  T帶我去買衣服,他給我買了一幅黃色的墨鏡和一頂很「英式」的絨帽。他高興地給我戴上,說:「挺好看的。」
  過了幾天他又給我買了一件「美國小姐」的紅色洋裝。我想起以前和G在一起我們會考慮錢是用來吃一頓麥當勞還是買一件六十塊錢的衣服。
  「晚上陪我去一個聚會好嗎?我帶你去見我的幾個朋友。」
  我們在一個俱樂部裡看一場很沒意思的演出。是一家唱片公司組織的推新人的活動。台上一位長得酷肖謝霆鋒的男子在不厭其煩地唱著「因為我們年輕……」後半句我忘了。總之就是年輕就有理的意思吧。哥哥,年輕又怎麼了?我們年輕得讓人累。憂傷的她又愛上誰?有一個愛注定不能成為愛,即使有恨也無所謂。哦空虛的夜不要再有淚。
  T把我介紹給幾個他的朋友:「這是AB,這是ABC,這是ABCD,這是ABCDE……」
  我一一打過招呼。他們看來都對T居然也交上女朋友感到很驚訝。別說他們驚訝,我自己都驚訝。據後來T說當年他交女友曾經有三條原則:一不主動,二沒錢,三沒時間——結果還真沒女的看上他。我對個頭不高,穿著一件棉猴兒的ABCD很感興趣。一聊才知道ABCD原來在《通俗歌曲》呆過,「我原來還看過你編的稿子耶!」我有點兒興奮地跟他說。弄得T直看我。
  我給T的朋友看我的稿,剛才T就是這麼介紹我的:「這是我女朋友春樹,她現在在寫小說……」也許他覺得我寫小說這個事實讓他面上有光。
  AB、ABC、ABCDE看了都什麼也沒說。ABCD說他很喜歡。我的第一段就打動了他。我想這是因為他在看那些不喜歡的演出時和我一樣兩腿站直一動不動。沒有一絲輕佻和枝枝蔓蔓。這麼純粹的一個人。
  天蠍座
  我又回到了雜誌社。是A小姐極力攛掇我回去的,也許她認為我寫的採訪稿還不錯,人又聽話,應該適合辦公室生活。
  我和T每天早晨八點都約在和平門地鐵站見面,然後一齊坐25路公共汽車去雜誌社。說是早上八點見,我卻經常8:30甚至更晚後才到。每次我出了地鐵站口總能看到T笑容可掬不溫不火地等著我。早晨到了雜誌社就在電腦上放上一張碎瓜的《Adore》或是別的什麼CD,然後聽著歌看著別的編輯到來。更多的時候我們都到晚了,就在中午趁所有的編輯都下樓吃飯時聽音樂。下班後我們一起走,坐公車去琉璃廠附近的一個小吃店喝豆汁吃鹵煮,我一直喝不慣豆汁,T則每次都會要上三大碗,然後趁著還燙心滿意足地喝完。我就喝米粥。聽說這個小吃店已經有四十多年的歷史了。「我打小兒就在這兒吃東西,那個阿姨是看著我長大的。」T說,我看到他指著的一個塗著紅嘴唇,三四十歲的婦女,她看上去顯得比實際年齡年輕,風風火火的,非常熱情。她向我們說她的兒子也聽搖滾,還染了一個小黃毛,正在攢錢買什麼電吉它。吃完飯後他送我到地鐵站或去他家再玩會兒。他家住在宣武區的一個胡同裡。我討厭胡同。T的母親一般情況下都不會在家,據T說他媽工作很忙,T的父親去世後就是她一個人操持家務還要工作。就是在家也是匆忙吃完飯到她自己的屋子裡休息。我看過她年輕時的照片,是個美人兒。可惜現在變得很多,胖了,不復當年的容顏。時間、勞動外加寂寞很容易讓一個年輕美麗的女人變老,何況還有一個兒子拖累著。這真真是所有女人的悲劇。當引以為戒。
  T的房間門上甚至沒鎖。這就意味著他在家裡根本沒有一個稍微自由一點的空間。這簡直和我的想像有天壤之別。一進門就是一張俗艷之極的雙人床,亂糟糟地堆著枕頭、棉被、雜誌(幾乎都是《北京青年週刊》和他曾呆過的雜誌社出的雜誌,也叫出口轉內銷吧),還有一股類似腐爛、潮濕的味道。床下和桌子底下是鞋,匡威鞋、紐巴倫,然後還是匡威鞋、紐巴倫……床的右邊是一套架子鼓,應該好久沒動過。床的左邊是書櫃,上面是紙、磁帶,櫃子的右邊還是櫃子,高高大大的,頂部是一大摞陳年書信……總之簡直是一幅五十年沒打掃過的活見鬼樣兒!沒想到T當真是金玉其外,敗絮其內。我第一次來時頓然感覺「不是我不明白,這世界變化快。」
  好多次T會送我回家。有時候沒有末班車了他就會在寒風中等半個小時一個小時的夜班車回去。
  那些有著淡淡的灰塵的上午和疲憊不堪的傍晚,我們都沒有珍惜。
  G有時候還會來雜誌社來看我,他有時候也去樓上攝影部和被他稱為「大姐姐」的攝影師聊天。我們還會開著玩笑,拉著手,但不知為什麼,現在和他在一起我總有一種頭暈的不真實感。我有時會留在辦公室加班,說是加班,實際上是上網聊天。我們家的電腦沒法上網,所以當我一個人面對著空空蕩蕩的辦公室時感到樂此不疲。
  那天我就是一個人在上網。T去外面採訪去了。
  我一直上到早上,G來了,說來看看我。我連給他倒一杯水的時間都沒有,因為我正在和網上的幾個網友聊得如火如荼,不亦樂乎。在網上我大膽豪放的話語很受歡迎,我不停地敲「我愛你」和「Baby」,這一切都讓G忍受不了。以他的性格,在網上素昧平生的兩個人互相說「我愛你」在他看來是無聊而弱智的表現。
  而我需要愛,需要甜言蜜語。哪怕是假的呢。我要那麼當真幹嘛。
  過了一會兒T也趕到了。
  「幾點了?」我頭也不抬地問T。
  「才七點。離上班還有兩個半鐘頭呢。」
  「那你這麼早來這兒幹嘛?」
  「我來看看你啊!」
  「哦,是嗎。」
  T湊過來,看我正在打什麼,我正在飛快地打著和眾人調情的話,給他們留下我的呼機、電話、E-mail。
  「唉,真沒轍。」T看著G無奈地說。
  最後他們聊起來了。我則一直在網上嬉笑怒罵。神情恍惚。不只是因為我的一夜沒睡覺,更是因為這兩個男人的去留問題。他們現在都讓我心煩。而我一個也離不了他們。一個也不能少。(未完待續)
  亂七八糟
  雜誌社實行了打卡制,每天早上9:15前和晚上下班5:00以後打卡。遲到一次扣N元錢。比起在學校的殘酷來是有過之而不及。
  那時,我對T的好奇心已漸漸散去,取而代之的是對他的種種不滿。最大的不滿是我覺得和他在一起缺乏默契,說話特累。T每天背著他那個大大的假的POLO包,穿著紐巴倫,風風火火地竄來竄去,全世界就他忙。我需要的一份平靜安定的感情,但T能不能給我,我不敢肯定。
  T無意中看了我日記裡的一段話,他看了以後巨生氣,我是這麼寫的:
  「T根本靠不住。他的錢都只是他的,那種自私的本質……,我怎麼會愛上這樣的人?根本不可能嘛,他身上的劣根性我早已看透了,坑蒙拐騙偷,他沒一樣不會的。這樣的人,下三濫。他居然還要做什麼大事業,這種人怎麼能做得了大事業?我可不想一輩子和這種人呆在一塊。除非他能改變一下這種下作的習性。我受不了了,給他打一個電話他就說浪費手機費,什麼人啊!他經常說他不會看錯人,那你自己是什麼人啊?一個沒人品的人,這樣的人……我怎麼能和這樣的人在一起?昨天晚上他居然問我以後我有了錢他能不能花,天哪,我當時都……簡直,簡直我服了。我不想再和他在一起浪費時間,我是真的不敢也不能信任他。那個社會底層的小人,而且我發現他從來都是按自己的意願行事,從來都不考慮我的感受。
  Mint根本就是我幻想出來的一個人。根本就是虛無。
  翻看以前的日記,好像已經是好久遠的事了。
  有時候,想起自己,我就有一種想哭的衝動。」
  還有一段:
  「我他媽的真的受不了這個弱智了!寧可一個人呆著也不想和他在一起呆著。我真的是受夠了(原因是今天他讓我陪他下樓去工商銀行取工資,然後我們去超市買東西我拿了兩盒薯片他說別再買別的了,我沒多少錢,你是不是想把我的錢用光才滿意)
  波希米亞狂想曲
  I』m just a poor boy and nobody loves me he』s just a poor boy from a poor family Spare him his life from this monstrosity Easy come easy go
                          ——Queen
  我應該折一支野草肅肅走著!既不疲倦也不傷心,寥無心事,遺世又獨立。
  如一支秋野之青草只為偶過風而顫動,不喜不悲,風過之後依然青翠,凋謝於夜晚黃昏。
  ——紫予
  我又夢到了學校。
  夢中我穿著白裙子,急切地對年級主任和校長說:「求求你們了,讓我上高三吧!」他們無動於衷,而我像個孩子一樣委曲地就要哭出來。那種欲言又止糾纏著我,我的呼吸急促,聲音嘶啞,面色一定很難看。我害怕就死在這樣的絕望掙扎裡。早上起來我努力把關於學校的記憶拋到九霄雲外。
  我無言地攪動著杯子的咖啡沫,調皮地把它們放在嘴裡吃掉。有些粗的沙粒刺激著舌頭和咽喉,有些沙沫就飄到了茶几上的玻璃板上,我伸出手擦去它。
  抹過它就像抹去我的年輕歲月,抹去它就像抹去一片血色。抹去童年。
  在去衛生間經過客廳,經過一面巨大的鏡子,看到自己年輕而倉惶的面容一閃即過,「我以前不是這個樣子的。」
  我躺在床上,無數幻境湧到我的腦海中來,過去的一切,匆促之間的微笑,定格的心情,那些日子的風、柳絮,太陽和空氣的濕度,全都連成一片光點,抓也抓不住。
  我寧願喪失一切記憶,讓腦海變成一片白色的甜蜜的空白。白色會讓我感到安寧、安全。白色流淌世界,平潤每一條脈絡,一切都像被鍍了金,白色必將浸佔大地。
  還有一次情緒的低落期是在1998年末。李走了以後,她對自己自怨自艾。她恨他,要恨死了。同樣的,沒有什麼能安慰她。
  1999年的時候,在「17」號酒吧看到清醒的吉它手,一個微笑就可以打動她,這也就注定了她給他寫了許多信而沒有回音。
  昨天我做了一個夢,夢見了我後來重新上學的高二(6)班的班主任。還夢見我和父母在外面度假。我在夢中向班主任解釋我這一年都幹了什麼,我說過不會令他們失望的。醒來後我的頭變得沉重。這一年,實際上我很令自己失望。我根本沒有用心去做什麼事情。我根本沒有竭盡全力去做什麼事情。我好像一直都在享受,卻根本沒有做什麼。
  然後我便接到了T的電話。「我正要給你打電話呢。」我說。
  電話的噪音很大。
  「我有話要跟你說。」我說。
  「哦,你能大點兒聲嗎?這電話有問題。」
  「用手機給我打。」我突然堅定起來,「我只用十分鐘。」
  「啊?」那邊笑道,「別呀,這月手機費我還沒交呢,可千萬別突破一千元大關。十分鐘得多少錢啊?……」
  「啪。」還沒等他說完我就掛斷電話,一把扯下電話線。夠了!這荒唐的該死的一切,這他媽的讓人心寒並且噁心欲吐的一切!一切都到了該結束了時候了,一切都到了該埋葬的時候了!夠了。夠了。我們聰明的男主角和我們軟弱善變的女主角。
  我在第二天上班的25路車上遇到了T。他坐在我對面的前方。我們中間大概隔著五米的距離。我們相互對視。五分鐘後他走過來:「昨天你為什麼掛我的電話?」
  T陪我去看一支女子另類樂隊的排練。那支樂隊現在改組,她們讓我當她們的貝司手。她們沒什麼技術卻經常有演出並有人叫好。她們和我不想也不敢承認這些超乎她們音樂本身的待遇也許是因為性別的原因。T陪我坐公車,我們身上又都沒有錢了。當我們沒有錢的時候我們就只能餓著,我從家給他帶方便麵。天上下著雪,地又冷又硬。
  那支女子樂隊的成員大多都還在上學,我看過她們的歌詞,用詞異常熟悉,我想可能是某外國著名作家作品的北京版吧。鼓手黃蔓蔓的頭髮染黃了,口頭語是「Fuck」而且是沒事就說一遍,具有搞笑效果。主唱給我看她新買的一雙紫色蛇皮尖頭皮鞋。我們排練時T陷在凳子裡靜靜地看一本我們幾天前剛買的童話書,或者不能叫做童話的書:《在西瓜糖裡》。我發現這本書非常適合我和像我這樣的人閱讀:我們每次打開書都能發現上一次看時沒有看到的東西。所以從某一個角度說,這本書有些難懂,但當你非常認真並且不著邊際地看完後你會發現你也具有或者又重新具有了想像力的翅膀。憂傷是可以打動人的,憂傷是能夠打動我的。雖然我寧可把自己躲在文字裡,讓人們瞭解沉默時的我是真正的我。
  我的肚子一直有點疼。後來來了一個男的,義務教黃蔓蔓彈琴。兩人眉來眼去,打打鬧鬧,黃蔓蔓一彈錯就說:「你沒教我!」「我是沒抽你,不是沒教你!……」「Fuck…」「養驢還不知道驢脾氣?」男吉它手得意地說。
  排練完我們一起坐公車回家。她們也和我們坐一輛車,說是去西單買鞋。我和黃蔓蔓並排走著聊,她提到了G,說G長得不好看,穿得也不成。我打斷她的話。我說誰也不要在我面前說G的壞話。我的心疼起來。
  煩死我了
  我在雜誌社二樓的美編處和一個男孩聊了起來,他對我說他叫LULU,是一支樂隊的主唱,現在作《×世代》的攝影助理。我們聊了一會兒,還成,說以後有演出一起去看。
  T說他也認識LULU,他們是哥們兒。LULU每次呼我T總要親自陪著我去找他。他說你不要喜歡上LULU呀。幾天後他約我去看演出,T推掉一個約會非要陪著我。LULU帶著他那誇張的美麗的雞冠頭和我們一起走進肯德基。路過之處都有人在看他。LULU表現得很正常彷彿經常接觸到人們那奇異的抑或不屑的目光。我有些欣賞並快樂地看著。T和他比相形見絀,他看起來尖酸刻薄並疲憊不堪。LULU給自己買了一份套餐,還給我帶回一杯澄汁。第二次LULU又買了一份冰淇淋。他邊吃薯條邊吃聖代的樣子讓人看了不禁為他的輕鬆感到快樂。
  LULU一邊吃一邊說自己失戀了,要找的下任女友一定要高。「起碼也得一米七以上吧。」他說,說著看了一眼對面的我。
  我不動聲色地喝著飲料,飲料涼涼的而我的心熱騰騰的,那裡有一種慾望在躁動在燃燒。
  「幫我發一個吧。」他用了王朔《動物兇猛》裡的語言。
  「我可找不著。我認識的女孩要比男孩少得多。」我說。突然我想到了瑪麗,她不是說她現在和她的男朋友正在鬧彆扭嗎?「就那麼回事兒。」每回我問到她和她那個玩樂隊的男朋友的情況、關係、進展時她總是懶洋洋地這麼回答。她身上的那種狂放和喜歡嘗試一切的念頭令我喜歡,也許她可以和LULU來上一段,反正嘗試無害,多多接觸有益,而且這也許還會有助於她寫詩,何況LULU還是這麼一個細心並大方的情人(我看到他拿紙巾擦乾淨塗上蕃茄漿的手指並一勺一勺甜蜜地吃著冰淇淋)。
  「給你介紹一個姑娘吧,叫瑪麗,十九歲。大學生。」
  「她多高?」LULU脫口而出。而在我看來他的這個屁問題純屬拒絕的借口。
  「一米六左右吧。」
  「太矮了!」他說。
  他知道我也不高,我也就一米六二,但我身材苗條,頭腦很靈活,也許LULU正是看中了我這點。
  「唉,我可真想去看演出啊。」他說。眼神有那麼一部分呆滯,看得出他很寂寞,而我和T又各自心懷鬼胎,我想去他家玩,而T則巴不得快些離開這裡。我的心裡隱隱有些內疚,我能明白他的那種心態和渴望,但T是不會給我和LULU單獨相處的機會的。
  「LULU,下回我陪你去看。」
  「是啊,一起去。」T打岔。也許T根本無法瞭解我們的心態,所以他能這麼心無愧疚地說出這樣拒絕的話。
  到達LULU家時我才發現那是一個中產階級兼知識分子的典型的溫暖的家。他的父母都是教師,住在一個藝術工作者們住的小區,在他第一次剃了光頭後他的父母只是關切地問他「冷不冷?」這樣的家長,會給他買電腦,買琴,讓他在牆上亂塗亂畫,允許他上網,允許他聊很長時間的電話,會在他餓的時候端來熱菜熱飯,會允許他帶任何一個小伙子或女孩回家過夜。
  一進門就有一隻可愛的小狗跑過來,在他們的腳不停地繞圈兒,LULU叫道:「雪球,過來。」我好奇地逗著小狗。LULU的父母也迎了出來,他爸爸頭上已經有了白髮,看上去像一個有知識的儒雅老頭(LULU說他爸爸是教古文的),他的母親,是個很普通的笑得很慈祥的女士,帶著那種韶華已逝的知識婦女的優雅從容。
  「哦,是LULU的朋友啊,快請進屋吧,外面挺冷吧?」
  外面是挺冷的。我想著,同時情真意切地對著那個鶴髮童顏的老頭說:「伯父,以後我有什麼語文方面的問題一定來請教您。」老先生也笑起來,直說「不敢當,不敢當。」T的臉色有些難看起來。
  LULU的屋果然有如我所想像的整潔溫暖,不愧是天秤座的人啊,有時候從一些小處就可以看出一個人的性格和他的生活狀態——這就如同你注意他的指甲縫是不是髒的是一個道理。LULU打開他的電腦對T說:「我給你聽聽我們的歌吧。」這方面T懂得確實比我們多。在我這種對電腦軟件和編排電子音樂一窮二白一無所知的人面前簡直可以稱為「專家」。
  而我被他牆上的裝飾吸引住了,那裡有幾行字:「人的一生很短暫,你還在猶豫你到底應該幹什麼不應該幹什麼嗎?不能這樣吧?!對了,那你這個傻B還行!佩服!佩服!」我喜歡這句連語法都有問題的話。理所應當地還掛著許多搖滾的畫,KORN之類的,靠著他床那面是一張巨大的抽像的人臉,看來是他畫的,還由許多照片之類的裝飾組成,在他的照片上他寫著:「看,這是勇敢的LULU。」在那些照片上LULU留著或長或短的MO-HAWK,毫不吝嗇地展示他的青春,他的肌肉,他的憤怒,他的美麗。這讓我心跳加速,暗暗喜歡。
  雪球跑過來,乖巧而充滿憐愛地呆在我的腳下,我趕緊把它抱到懷裡,撫摸它雪白的暖暖的小毛,早忘了其實自己根本就是不愛貓不搭狗的。我其實更喜歡植物,那更純粹更人文更惟美一些,這是我給自己的解釋,事實上很多人對不喜歡動物的人持有偏見,說我們冷血,不善良,沒有同情心,總之對我們沒什麼好印象。LULU用吉它彈他的作品,他用的是水果軟件二代,這個音樂軟件我以前從沒聽過,卻被T說得頭頭是道,我不得不想到他也許是懂得比較多。他們一直在聊音樂,T堅持說LULU需要買一些新的設備,我擺弄著腰上掛的鐵鏈,給瑪麗打電話。
  「Mary嗎?我是春樹啊,」我壓低嗓門說著,一邊坐到LULU的床上,「你猜我現在在哪兒——你知道LULU嗎?就是××樂隊的主唱啊!」瑪麗果然知道這個樂隊,她說LULU有一雙性感的腿。
  性感?我笑起來,我怎麼沒發現呢?但我現在真的感覺有些無聊是真的,那兩位都在忙著談音樂,談前途,哪有時間來關注我。「沒事吧春樹?」T問我。「我沒什麼。」事實上我的心情糟糕透頂,但我卻要對他說我沒什麼。因為我連調整心態多說一句的可能也沒有,只希望他能別煩我,別來問我我怎麼了這種弱智的問題。「我的男朋友正在和一個追我的人侃侃而談,而且聊得正歡,兩個人都像是忘記了我的存在,從他們踏進這房間的四十分鐘裡,惟一對我說過的一句話就是T心不在焉地問了我一句『沒事吧』,我當然沒事,我能有什麼事!他們現在談論的電子樂我一句也聽不懂,而那個男的還曾說過要和我組一支電子樂隊。」我掩飾不住傷心和沮喪,「怎麼辦瑪麗?我感到自己已經落伍了。」我確定自己已夠壓低了聲音,但還是看到T拋過來一個莫名其妙狐疑的眼神,然後過了五分鐘,他走過來,指著表對我說:「嗨!過一會兒該走了。」
  這個道貌岸然虛情假意的傢伙在第二遍叫我時我對Mary說你和LULU聊一會嗎?他在找女朋友。果然不出所料,Mary笑起來說好吧。然後我面無表情地穿外衣拿書包,臨走時LULU說送你一瓶香水吧。他遞過來一個鋁制的小瓶子,我打開,有點像肥皂水的味道。可能是種男用香水。「給我的?」我問。他笑著說:「平時我也不用,就是有時候會給雪球噴點兒。」我給逗笑了。於是我拿走了這個夜晚惟一能讓我感到快樂和勝利的東西。
  LULU送我們走出大門,我們摸黑走出樓道。去公車站坐車。外面還在下雪。
  「你怎麼了?我看得出你心裡有點不高興。」T突然用一種挑釁的口吻說道。
  「沒事兒。」
  「咳,你心裡想什麼我這麼聰明的人(!!)能想不到嗎?」
  「你是怪我一直沒理你吧?可當時那種狀態下你叫我說什麼?電子樂,我是比較瞭解,我以前說咱們組支電子樂隊你也就是說了句『好的』別的什麼也沒問。今天是趕上了,LULU讓我聽聽他們的東西,我才說出一些我對這些的看法,我覺得他開口問了,就不好不說,都是朋友嘛!……」
  「LULU今天還說了一句話『T,你今年冬天又不想洗褲子了吧?』看,連他這樣的人都能一眼發現,我今年又沒法洗褲子,天太冷,我們家又沒有洗衣機,沒法洗而且我又沒有第二條褲子,就將就穿唄!一條褲子穿四個月我挺開心(無知者無恥)。連他都這麼瞭解我,我半年沒見LULU了,平時大家也不打電話聯繫,碰著了再聊唄!而且你怎麼就隨便要人家的香水呢?連你也說那香水不好聞,跟肥皂似的……反正我身邊的人沒有這樣的……簡直是……奪人所愛嘛。我就是在想,怎麼能這樣呢?難道這些我都不能給你嗎,你還去要別人的,不明白(明白不了)。還有你在咱們去LULU家的車上說的是什麼話?LULU說他崇拜我把我當偶像,我挺高興,你說什麼不可能。其實我身邊的人都挺喜歡我的,也有崇拜我的,我其實無所謂(是,你有什麼有所謂?一個人偷著樂還來不及呢),還有你說的那句話,什麼我利用了中國搖滾,我簡直,……我沒的說了,」那個小雜種紅著眼欲言又止,一副受了委屈的樣子,「我沒利用中國搖滾!連我身邊最親密的朋友都這麼說我,這麼不理解我,我又能怎麼辦?朋友有忙我就幫,像去年××借我的那二千六百塊錢(這件事他說了不下十次了),當時她正好需要,我有錢,就借她了唄!還有很多朋友,缺錢時我都借過他們,什麼時候提起過要?無所謂,朋友嘛,需要幫助了,我又正好有這能力,幹嘛不幫他們一把呢?我挺開心,那會兒我在網站,一個月掙四千,現在我窮了,你見我給自己買一件衣服沒有?我捨不得,仔褲穿四個月,接著穿唄,有什麼呀,不就是一個穿嘛……」他自顧自說著,說得自己都感動,越來越自憐起來,而我聽著,敏感地接觸著周圍人們那竊笑的眼光,不禁為坐在他身邊而羞愧起來。看他侃侃而談的那樣,那種偏執、小氣、自私、狹隘暴露無疑,簡直讓人噁心,我竟有點想起了趙平。我趕緊一陣反胃。聽說T原來能連著說三個鐘頭,現在不行了,只能連著說二十分鐘了,好遺憾哦,因為這樣的侃爺可不多見,興許可以去申請一個吉尼斯世界紀錄什麼的。
  終於下了車,我不動聲色無關痛癢,假裝聽著那和我無關的嘮叨。是,我倒要看看他還能說什麼,還能說多久。我們找到了SOGO門口的仙蹤林。我用身上最後十塊錢買了一份花生吐司。然後拿了張紙唰唰唰地寫著,T有些奇怪地看著我,我寫完了就把紙遞給他,「我上趟衛生間。」
  幾分鐘後我回來時他才剛剛開始看紙上的內容。看了大概十秒鐘,他對我說:「我還沒看完,但就我剛才看的內容來說,你是要跟我分開嗎?」我低著頭不看他。他熱切地伸過一隻手握住我的,「春樹,你倒是看看我呀,你怎麼了?生氣了?我承認剛才是我不好行嗎?我是有點太過分了。」我還是低著頭不看他,我怕一看他就會有笑的衝動。這太可笑了,我在意他對我的意見和看法卻根本不喜歡眼前這個人。「春樹!」他握著我的手,「別分開行嗎?是我錯了。我……太考慮自己了。」他低下頭情真意切地自責著,而我心如磐石,無動於衷。
  「我愛你,春樹,我不想失去你,在感情上我就只有你和我媽了。我不想失去你,你能看我一眼嗎?」我沒說話,繼續向前走。
  他攔住了我,「春樹!」他委屈極了地趴在我肩膀上哭泣起來,可我的心得不到一絲感染。「我不想讓你走,也許你這一走就再也回不來了。你沒看過那部《星願》,你不知道一件小事會改變人的一生命運的,我不能失去你,你今天走了我會後悔的,我的心會疼。我從來不說永遠這種話,因為我討厭死了那種說了永遠卻還是無法永遠在一起的事!但我現在卻必須要對你說一句話:我想永遠和你在一起。」
  他緊緊地擁著我,熱淚和少年的眼神粘在我的臉上、身上。而我有些茫然地站著,體會不到那種如錐刺骨的痛苦。是不是這種痛苦我曾經體會過?是不是我現在正在想念一個人?我能聞到LuLu送我的那瓶香水的味道,這讓氣氛變得更加彆扭且尷尬。
  北京的冰天雪地中,陪我說那些話的不應該是他。
  「我一直特別努力地工作,我都根本不會為了我媽去放棄一切,除非她病危的時候,那我哪兒都不去,就照顧她。可是,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為你放棄這一切。」
  「工作最重要。」我面色淡然輕輕吐出這句他平常最愛說的話。
  「不是啊!春樹,……是重要的不是工作!」
  我的心如止水,我的心很平靜。一切也無非這樣了!但是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句話「你走了我會後悔」撫平了我所有的傷痕。或者說,我麻木了?
  我伸出手,擦乾他的淚水,「別哭,別哭。」我稍有一絲不耐煩地喃喃地重複著。大片的雪從天空降落。
  我必須讓自己表現得沉痛一些,T驚奇地看著我濕潤的面頰,他顯然是以為我被感動了,「原諒我這一次吧。」
  「我的路都是一個人走過來的!」我踩著雪大步向前走去,「從來就沒有人真正地幫過我,從來就沒有人真正地愛過我。我的父母也不是我的心理安慰,他們從來就沒有理解過我。」我冷冷地走著。就像現在,雖然我對他說出這些話,可是卻不相信彼此能溝通。我覺得特搞笑。也許我不想直面尷尬,我總是不想面對現實,或許是因為我的虛偽和虛榮。
  「我們找一家二十四小時店再聊一會吧。」他說。
  「OK」。我說,反正我已經精疲力盡,再累一會兒也算不得什麼了。以前我們經常在沒有末班車並且也沒有錢打的的情況下到二十四小時店裡坐著聊天和趴在桌子上睡覺,然後早晨再坐第一班的地鐵和早班車各自回家。
  我們從西單走到天安門後面的一家永和大王豆漿店,那家店的保留節目是不停地放張信哲的精選。我們在那兒呆到早上五點半。然後我們就各自坐車回家了。
  回到家後我倒頭便睡,我簡直要累死了。我覺得和T在一起又浪費了我的時間。
  「嗨,算了,春樹。」LULU勸我,「T他好歹還趁一手機呢!」
  都很平庸
  都是一個樣
  長髮、匡威鞋
  短髮、Vans
  染髮、超短裙
  你愛的人就在裡面
  大街上有多少傷心人
  你未曾珍惜的我不再擁有
  看見你和女友走在街上
  那麼多無窮無盡的慾望
  而我的眼睛裡再也流不出淚水
  跳不動舞
  小吊帶、Party聚會
  其實T的經歷不簡單。他十六歲輟學,上的是中專,也是高二。到工廠給人扛梯子,經常騎好幾個小時的車去買搖滾磁帶。給《為您服務報》寫了一年的樂評專欄。很久以後我居然還在1998年的《音樂生活報》上看到一份T的「樂迷檔案」,寫自己喜歡「Oasis」和「Blur」,那會兒我正喜歡盤古呢,直接把那份報紙給甩一邊了。他寫的年齡是「17」,還叫著原名。後來他在北京電視台和一系列地方幹著跟音樂有關的打雜的工作。十八歲時玩了一年的樂隊,和樂隊成員一起搬到外面住,沒錢就一天只吃兩頓的蛋炒飯,後來覺得沒前途「社會不需要嬉皮士了」放棄打鼓,進了一家音樂網站當編輯,直到網站在轟轟烈烈的經濟大潮中和無數網站一起垮掉。他說在《×世代》的日子是他最灰暗最不順利的日子,可那時T已經成為「京城樂評四大混」中年齡最小的一位了,他已經成為一個稍為著名的「御用」樂評人了!
  可以這麼說,T是一個很機智很投機的人,典型的現在社會需要什麼我就幹什麼,可人家這也叫有本事呀!人家家長也不是做這個的,既幫不上也沒想幫忙,所以每回看到他我就覺得他像是「70年代後」的而不是我們80年代的人!他的能吃苦、能省錢和察言觀色的本事每每叫我既鄙夷又佩服。可以這麼說,他的敏感不是情緒上的敏感,而是觀察社會的能力,是一種「入世」的敏感!我的許多生活上的常識都是T教給我的,他教會了我怎麼使月票,讓我知道了末班車的存在以及夜班車和末班車的區別,給我信心,五十里地以內沒有車就走回家。是誰教給我生活的道理?——是T呀!他簡直是我的救星,是上帝造出來專門與我匹配的,是與我正好互補的。謝天謝地,T的穿衣還比較「80年代」,就是運動鞋、T恤衫、牛仔褲。說實話除了這個我們也不知道穿什麼。
  週末我和T打算去天津買一些便宜的舊衣服。
  火車開過平原,白色的積雪上深深淺淺覆蓋著腳印,而遠方,是未被污染的一片純白,長著樹,還有遠山,正午的太陽熾熱而溫柔地照耀著大地,一如母親,一如情人。我的眼睛追尋著那一片似已逝去的歲月,什麼也不想說,什麼也不想想。窗外的平原並沒有被大多數人所注意,有許多人只是在睡午覺。人和人果然不同,一些人眼裡的珍寶在另一些人眼裡就是抹布一團。這沒有什麼好解釋的。只是一切來得都那麼實際,打消了我的傷感。
  我們一支支地吸著煙,吃著話梅和牛肉乾。這是無煙車廂,卻沒有人對他們的行為提出異議。列車服務員推著小車來賣東西,T慇勤地為我買了一瓶果汁和一隻蛋卷冰淇淋。
  「聽聽尹吾的歌吧。」他把耳機遞過來,開口說道。
  我接過耳機把它塞進耳朵裡,說實話我以前對尹吾的印象並不太好,總覺得他是一個小個子的憂鬱男人,小個子並不可恥,可就是這樣一個小個子男人還唱歌,唱的還是什麼鄉愁、人文、理想、飄泊,可就有點滑稽和諷刺了。可能這裡面也有我的原因,我總認為稍微有點知名度的公眾人物應該是身材魁梧,長得對得起觀眾才是。
  聽了一會兒我才覺得尹吾的歌真的挺適合在火車上聽的,這種小情調小別離正好和我們年輕的虛榮心所契合。
  「這盤磁帶剛出我就買了,我特別喜歡裡邊一首《請相信》的歌,當時我聽了哭得……」
  那首歌的歌詞是這樣的:
  「不要,不要睡去,我的朋友,路還很長,不要,不要失去心中的希望,雖然我們有夢,破碎的夢,受傷的心,也曾因光陰的流逝而痛心,也許你已經意冷心灰,也許你已經懷疑一切,可我還是要這樣對你說,請相信不是一切呼喚都沒有迴響,不是一切損失都無法補償,不是一切星星靜止是黑夜,而不報告曙光,不是一切夢想都甘願折斷翅膀,不是一切種子都找不到土壤,不是一切歌聲都掠過耳旁,而不留在心上。雖然生活不斷摧毀了我們的夢想,卻有一些損失已無法補償,但是希望並為它鬥爭,請把這一切放在你的肩上,請把這一切放在你的肩上。」
  在天津我充分體會了T能過日子的能力。因為天津的銀行不聯網,所以我們帶來的工商卡都無法取錢。自從和他在一起一段時間後我就發現他特「背」。別人一遍就能辦成的事他怎麼著都得兩三遍,別人不用操心的事到他手裡就得出事。一來二去他也認了這份「背」了。可怕的是不背他還難受了!現在他已經活脫脫一個自己累還讓別人更累的人。對此我和他媽都深有體會。當我們都已飢腸轆轆時,T提議去麥當勞小坐一會兒。「我們可以去那裡喝咖啡,天津的麥當勞的咖啡壺是擱在外面的。只要有一個杯子就可以喝一下午的免費咖啡。我們還可以管他們要糖和牛奶。」這真是一個好主意。坐在明亮溫暖的快餐店裡,會對一切不滿都釋然了。天津的麥當勞還有一點非常好,那就是北京的店晚上十一點就會打烊,而天津的則晚一個鐘頭,會一直開到十二點。想想看,光電費就得花多少錢呢!
  我們在一家二十四小時店裡呆了一晚上,渾身上下的錢只夠我們每人喝一碗豆漿的。窗外寒風陣陣,而屋內溫暖如春。第二天臉上還留著昨天的妝,但心情還是雀躍的。晴朗的天空從來都給我清新的空氣和鼓勵。我們手拉手逛了勸業場和二手貨市場,還有伊勢丹百貨等地方,沒有錢我們也可以快樂。雖然做到這一點很難。但我們還是做到了。我們的心隨時都是膨脹的,渴望夢想的溫度和五顏六色辟叭作響的奇跡發生。任何一點的平庸和大眾化都是對年輕和智慧的侮辱。
  我和G還見過兩面。一次是我叫他陪我去恆基買Gucci的Rush香水,他陪了。一次是我們在一起吃一頓飯。那次是怎麼巧立名目叫他出來的我忘了,反正他是出來了。我們坐在一起吃飯,他坐在我的對面。我有些心酸地想他再也不是我的了,噢MyGod。吃到一半他收到一個女孩的傳呼,他到外面去打電話。十五分鐘後他走進來,說一會兒還有一個女孩過來。我微微有些慍怒。後來那個女孩來了,坐下。穿一件曼森的黑T恤。我們大致聊了聊。她說她喜歡搖滾,對目前國內一些當紅外國樂隊說得頭頭是道。我很快放鬆了對她的警惕。她提到了趙平,她說一次趙平提起了我,說我特別善良(?!),之所以當初愛上我是因為我有一次跟他讀一篇自己寫的關於一隻蟈蟈的故事,故事結尾寫蟈蟈死了,而我也不想活了。當場我就打動了他。
  我是寫過一篇這樣的東西。在我高一時。我是在床上對他讀那個童話的。我聲情並茂,悲痛欲絕,我知道我是在寫自己,青春和熱血不知不覺間悄悄流走。
  我確信我愛過T。比較有證據的一點是我不是為了錢和他在一起的。
  雖然現在時過境遷,錢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和重要性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這更讓我肯定了當初我對他的一片真心。一片真心注定的是被糟踏。誰讓你沒心眼呢?
  我不敢肯定T有沒有愛過我。但是我敢肯定他和我在一起不是出於什麼好目的。或者說:他是從什麼時候起不愛我了呢?這個和我做愛能喊出徐靜蕾名字的甚至不懂調情和愛撫的男人,他的固執、冷漠、做作、憤怒一下子都找到理由和借口了。他目的明確、目光空洞,這個把處男身份交給我的吸血鬼。我像是發現了秘密的人,越往前走就發現得越多知道得越清楚,我的發現無不讓我觸目驚心、心驚膽戰、血直往上湧。我決定「從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站起來」。你怎樣愛我我就怎樣愛你,你是薩特我是你的波伏瓦,你是牛郎我就作織女。以前我可從來沒有這樣想過。在我們都沒錢的日子裡我甚至會從家拿方便面給T吃。那些日子,可能他都已經忘了。我想最好在這之前我們還能再去上海去玩一次,這樣我就不虧了。
  我的思想活動都沒有告訴他。他不知道的事還多著呢!他不知道的事我總有一天會讓他知道。我一個人躺在床上時想通了這一切。我覺得快樂多了。
  他是我見過的最現實(不是理智)最奸詐的一個人,我是注定要和他玩到底!
  平安夜快樂
  我不知道他們意味著什麼 從絕望的深淵流下的淚水 在心中高聳,在眼中聚集 凝視著快樂的秋野 想著所剩無幾的日子
              ——阿爾弗萊德.洛德.坦尼森《公主》
  辦公室裡的同事知道了我和T的關係都異常驚訝。他們說T看上去像個小孩一樣,是個熱情、開朗的年輕人,根本不像是有女朋友的樣子。A小姐則是一副擔心我的樣子。而我,還沒有調整好自己的狀態,總是陷入到以前的日子裡,雖然這樣,但我想讓他們放心。已經到十二月底了,我的心情非常複雜,並且有些難受。
  一定有什麼是我無法改變的,要麼黑夜白天會交替得這麼快,一定有什麼是我無法做到的。我想總有什麼是比自尊重要的,總有什麼是比愛情重要的。是什麼呢?……
  平安夜的那天,我和T走在長安街上。
  「我們組一支樂隊吧。」T說。
  「叫什麼名字?」我說。
  「不知道。」T說。
  「叫電兔子樂隊吧。」我說。
  「電兔子,電兔兔,木兔子,木兔兔,我想好了,乾脆叫『木兔兔』吧。」T說。
  我樂了,這個讀音太有意思了,木兔兔樂隊。我一遍遍地重複著「噢!木兔兔!」
  「大家好,我們是木兔兔樂隊。第一首歌,《木兔兔》。」T做出彈琴的姿勢,「好了,第二首歌,《兔兔》!」T又手舞足蹈了一陣,「第三首歌,《兔》!」我們大聲地忘乎所以地笑起來。
  當我們來到電影院時電影已經開演大概二十分鐘了,電影票有些貴,T猶豫了五分鐘,我看著他不說話,心想如果他不付錢買票或者找出種種理由來搪塞那我們之間就算完了。
  「沒轍。」他說,然後掏錢買了兩張票。我們興奮地跑進電影放映廳,摸黑走到一個稍微靠前的位置坐著。我看到有人在吃爆米花,於是我也想吃爆米花了。在看電影時不吃點什麼就顯得很無聊。T是一個簡單的人。他把任何事都看作1+1=2,在很久以前1+1是等於2,但現在不是了,沒有事是那麼單純和絕對。我跟他說我想吃爆米花。他說中場時出去買。和他說話我總是很累,一句話說十遍。也許我們倆在思維的溝通上有些問題。誰知道呢?我不想埋怨。第一部已經演了一半的電影是國產片,權當去體會電影院氣氛了。第二部是在2000年大出風頭的驚悚片《神秘拼圖》。整部影片給人一種陰森、沉鬱的感覺,精心的佈景(屠宰場與地下蒸氣管、碼頭、火車軌道……)確實在從一開始就吸引了我,而丹澤爾·華盛頓與《古墓麗影》女主角安吉麗娜的出演也不能不說是大牌。只是我認為安吉麗娜的氣質並不適合演一個偵探,她身上的流浪和藝術氣質不足以演一個機智、冷靜的偵探。再加上影片結尾處簡直太令人失望了嘛,居然是個大團圓,兇手原來只是為了報當年的一箭之仇,弄得前面特別渲染的懸念氣氛再想起來就很可笑。
  散場以後我們都不知道該往哪兒去。凌晨五點,我們很睏,但身上沒有住店的錢。也不能往彼此家裡帶人,雙方家長都是那種老式的傳統的家長,根本不會允許自己的孩子在凌晨時明目張膽地帶回一個年齡相仿的異性朋友。
  「我冷。」我跟T說,「怎麼辦呀?現在去哪?咱也不能站在這兒呀?」
  「是啊,太苦了。要不去我們家吧。我跟我媽說『這是我同事,今天早上還得一塊去上班呢』讓你先睡我們家沙發上,怎麼樣?」
  「……好吧。」
  我們在寒風中等待早班車,然後去了T家。T和他媽擠著睡他屋裡的大床,我委委屈屈地睡在他們家客廳裡的沙發上。在這之前還被迫清理了沙發上殘留的報紙之物。T扔給我一條髒拉巴嘰的花棉被,我看都不看,拿了便睡。後來朦朦朧朧之間好像看到有人站在我面前,我裝作已經睡著了的樣子,也確實困得睜不開眼,想來應該是他媽吧!早晨八點多T叫醒我,T的母親給了他二十塊錢,叫他到小吃店裡喝豆腐腦兒炒肝去。
  我們匆忙趕到單位,打上卡,倒水喝,然後趁還沒怎麼來人趴桌子上補眠。
  T在我的日記本上寫了兩句話:
  「我想我的二十歲就這樣過去了,
  可似乎昨天還在懷念逝去的十九歲。」
  而我有許多需要的東西:
  1、一個大的鉛筆盒。
  2、一個大的化妝包。
  3、一個折疊的帶鏡子的尺子(SOGO有賣)。
  4、幾根圓珠筆。
  5、一個手機的鏈子(雖然我沒有手機)。
  6、一個擱零錢的包。
  7、一個好看一些的錢包。
  8、好看點兒的筆記本。
  以及一支眉筆(棕色的),一個轉筆刀和粉紅色的戒指。
  我想要的東西:
  1、手機。不要日本的品牌。
  2、一塊Gucci的表。
  3、幾本雜誌。我沒事兒干的時候喜歡看雜誌。
  4、Gucci的綠色墨鏡。
  5、一個蜜蜂型的玩具。
  6、一雙紅色的鞋。
  7、一台可以錄音並且收到廣播的隨身聽。
  我知道這些東西有很多目前根本沒有辦法實現。我買不起,我的父母根本不會給我買。換句話說就是我求他們他們也不會給我買。
  我想採訪的樂隊:超級市場、二手玫瑰、木推瓜、蜜三刀、AK47。
  星期天時我和紫予出去,經過一大片很長的地下通道,裡面亮著燈,空氣陰鬱,像拍電影的地方,氣氛簡直棒極了。
  就這麼度過
  「我們缺乏的是心與心的交流。這麼長時間以來,我最快樂的時候是以前打電話的時候。」T對我說。
  我真有一種過電的感覺。他把我想說的話說出來了。是啊,他已經把我看得像小溪一樣清了,他憑什麼愛我?在他的眼裡,我缺點無數,自私軟弱,也不成熟。那你憑什麼還愛我?找個合適的不行嗎?
  「我自己都不瞭解自己,你瞭解我?」
  「旁觀者清嘛,就像你有時候經常能看到我身上的缺點而我自己並不知道。」
  我啞口無言。這麼簡單呀?
  他還在說什麼,而我像什麼也沒有聽見。終於他說完了,我將食指上那枚戒指脫下來,用最快的速度把書包裡我的東西拿出來,然後一言不發地抱著書本就往外走。
  他呆了兩秒鐘才反應過來,然後手忙腳亂地收拾桌子上的東西:戒指、墨鏡,絨線帽,雜誌,書包,甚至還有一塊早上他給我買的德芙巧克力,都被我盛怒之中扔在了桌子上。
  愛情?愛情是什麼?既然我無法回答也無法面對,我就只有找到真正的自己,那麼就是我太厭倦這樣的日子。心與心的交流?太可笑了,我要笑死了,這個問題我天天想,卻讓他問了出來。我並不是三陪小姐,他也不是大款,那我們在一起一定要是有目的的。那麼是什麼目的呢?既然不是為了身體的目的,那麼是為了感情嗎?我虛偽得連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怎麼能給別人一份清醒且明確的感情?這就是我的疑問,這就是我的迷惑。
  他衝出來,喊我的名字:「春樹!」我毫不理睬,他向前走,我知道,坐上地鐵然後到了家裡就自由了,就安全了,我向著自己的目的地——那座地鐵站走去。
  如果一切都是這樣的,愛情又有什麼意義,如果一切都是如此枯燥乏味,那麼青春和美麗還有什麼價值,如果一切正如眼前正在經歷的一樣,春天又有什麼特別,生命又有什麼不同,不要告訴我這就是生活,如果這就是生活,如果以後我每天都必須日復一日經歷這樣的生活,我那帶著渴望的心又該如何跳動?
  我本不是一個成熟的女子,又怎能瞭解成熟女子的心事?我本來就不擁有。
  從小我就認為自己是個不平凡的孩子,我是我們村子裡最漂亮最聰明最有才華的姑娘,我從小就預示著自己總有一天能走出村子。我要比別人做得都好,我要得到我本來應該得到的。
  沒有激情的愛情不是我的愛情,我們的愛情建立在多麼奇怪的基礎上,工作,理解,友情?
  我討厭那個天真的自己。我討厭那個不懂世事的自己。我討厭那些純潔的年代。純潔是狗屎!純潔什麼也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東西。我好有緊迫感啊!我什麼都沒有做,什麼都不會,我的未來呢?我的明天呢?誰會在意?我不想再這樣下去了……我要學好英語,我要練習吉它,我要組樂隊,我要寫詩,我要死,我要死,我要死……
  我和T的愛情分幾個階段,比如柔情蜜意期、懷疑期、麻木期、心照不宣期之類。這中間也有短暫的放棄——只有半天時間。T總是充當鍥而不捨的角色,給我打電話,狂呼我,到樓下找我,寫信給我,在樓道裡留言……我知道他的想法,所以也沒有必要點破它。
  聖誕節,瑪麗寄來一張卡片,上面只有一句話:聖誕快樂。世紀末已經離我們遠去,成為似曾相識,我們對於天真、永恆及幸福都不再確定。
  一個世紀都過去了。所有的一切都不再存在了。
  往事我早已記不起,我的心平靜極了,我決定徹底放棄了。
  這時代的晚上,就這麼輕而易舉地過去了,上一秒和下一秒並沒有什麼區別。
  結束了
  回到家時只見我媽坐在沙發上,我爸站在我屋門前瞪著我,眼睛已經變成了熊貓眼,這確實嚇了我一跳,我又有點兒想笑。「你幹什麼去了?」他們說。原來我點的那根蠟燭爆炸了,玻璃被炸碎了,而且我攢在那兒的一大堆肯德基的塑料玩具也肯定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我能想像到蠟燭爆炸時的情景,我的玩具與擺放在暖氣板上的披頭士月曆和朋友寄給我的明信片一同消失,而且還差點引起全樓的火災。這時我才猛然領悟到樓道裡的煙味原來是緣自這裡。整個屋子都變黑了傢俱上還殘留著黑色灰燼和消火栓噴後的白色粉沫。我牆上的海報則因為沾了一層灰而顯得更鮮艷,更懷舊,我的Courtney Love、Cure、黑白Geeny香水廣告,以及大幅的80年代的Kiss me……真是歌特到家了。
  「我是給嗆起來了,不一會兒就聽到你屋裡『哄』地一聲,等我和你爸起來時,煙都快冒到客廳來了。我告訴你,這件事,算有兩處叫僥倖,一是發現得早,要不然我和你爸還有你弟,我們三個都要燒死了;還有就是萬幸火沒燒著窗簾,要是燒著窗簾,再把全樓都引起火災,就誰也救不了你了。」
  我一字不動地在電話裡給一個人講述了這件事,「我媽說要不是他們發現得早就都要給燒死了,但我發現聽她說這些的時候我的心一點也不疼,也許我寧願事情會這樣。我曾經看過一個日本影片,說的是一個小孩點燃了房屋,偽裝成失火現場……」
  (全文完)

《北京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