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五月的風溫暖和煦,吹在臉上像情人的手溫柔的觸撫,男人的懷抱也很溫暖,而他卻是別人的丈夫。
    「恨過我嗎?」他輕柔地問。
    「恨你幹嗎?」她溫婉一笑,「還沒有那麼深的感情在。我既不想當你的老婆,也不想當你的情人,又何必恨你?」
    他沉默良久,輕輕一歎。
    她偏頭睨他,「傷了你大男人的自尊了?」
    「不是。」他緩緩搖頭,「我對你——有責任!」
    「責任?」她重複,語調略高,帶著一絲詫異和好笑。
    他揉揉眉心,自嘲一笑,「從我口中說這兩個字,俗了啊。」
    「呵呵!」她壓抑心底的激盪,淺笑道:「的確俗。」
    一時靜默充斥著小小的斗室,他鼻端充斥著她的髮香,她耳畔感受著他的呼吸。他的頭稍稍偏離,呼吸遠離了,突然又湊近,這次直奔她小小的略顯蒼白的唇。她本能地側過頭去,輕柔濕熱的吻落在髮絲上。
    他沒有進一步動作,唇緩慢地在發上摩挲,沉聲道:「還是不讓我吻你?」
    「我……」她的聲音有些瘖啞,「還沒有找到一個令我心甘情願的人。」
    「唉!」他長長歎息,一個翻身摟住她,右側手臂和大腿壓在她身上,她身子一僵,卻沒有推開,因為知道他不會對她怎麼樣。他的懷抱、他的氣息依然令她覺得熟悉、舒適、溫暖、安全,就像五月的風。
    「反感嗎?」他突然問。
    「什麼?」
    「我這樣抱著你反感嗎?」
    她輕輕搖頭,他摟緊了一些,搭在她身上的手隔著衣服觸到她,緩緩向下滑到衣服邊緣。她左手一緊,準確地抓住他的手,急促地道:「大哥,我想——我對你畢竟還是親情多一些。」
    他頓住,片刻,放鬆了收緊的手臂,反手握住她有些冰冷的手,五指插進五指,帶著點無奈和寵愛,「小姑娘,我不敢吃的小姑娘。」
    她輕笑道:「你說我啊。」
    他有些懊惱,「不然還有誰?」
    她皺皺鼻子,「就是不讓你吃。」
    「那我就在外面吃。」他橫在她頸下的手動了動,隔著衣服緩緩地觸摸她的肩頭。
    她另一隻手抓住他作怪的手,「不許。」
    「外面吃也不許?」
    「不許!」
    他做勢要繼續,她死死地抓著。「呵呵,」他笑出聲來,「小手像小螃蟹爪子似的,扣得真緊。算了,不吃了。」
    她在他手背上狠狠地捏了一下,知道他只是逗著她玩,如果他想用強,兩年前就用了,以她微薄的力氣根本無法阻止。她甚至在想,如果他真的用強,她可能不會阻止。女人,有時比男人更禁不住誘惑,尤其是一個年至二十五歲、有了女性的自覺、懂得寂寞並渴望愛情的女人。
    「嘀嘀」兩聲打破了室內的寂靜,她起身,掏手機,看短信,放回去,重新躺回他的臂彎。他一直看著她,直到將她重新摟入懷抱。
    「怎麼不回短信?」他還是忍不住問了。
    「不重要。」她在他臂上調整了個舒服的姿勢,閉上眼睛。86130的系統短信,的確不重要。
    他沉默,呼吸有些凝重,突然問:「有別的男人這樣抱過你嗎?」
    她在心中歎息,誠實地說:「沒有,除了——」
    他接口,「你老爸!」
    她淡淡一笑,「滿足你大男人的自尊了?」
    「不是。」
    她再笑,不是?不是他為什麼要問?如果不是曾經傷害了他大男人的自尊,他又怎會說出那樣殘酷無情的話?如果不是滿足了他大男人的自尊,他又怎會心心唸唸,不想冒險擁有也不捨得放手?難道真如他自己所說的責任?責任!他有嗎?真有,又怎會藉著請教問題的理由將她帶到這裡,又怎會在誘哄她午睡的輕言細語中爬到她的身邊,又怎會在摟著她的同時完全不去想他是個有婦之夫?唉!她也好不到哪兒去,否則早該推開他,給他一巴掌,奪門而出。但至少,她敢於承認自己是個懂得寂寞並渴望愛情的女人。而他,甚至不願承認自尊的受傷和膨脹。這種男人,每個人都會說一句「不怎麼樣」,要命的是她還是願意躺在他懷裡,還是在聽到他歎息和寵愛的聲音時有種窩心的感覺,還是喜歡與他十指交叉,掌心貼著掌心的熱度……
    唉!好無力。
    「為什麼歎氣?」
    她的手在他掌中蜷縮,「我以前從不相信,你是個壞男人。」
    「男人嗎,總有很多面貌,這一面,其實是我不想讓你看到的。」但畢竟看到了。
    「我看到不要緊,我只是……」她噎了下,「一個不單純的朋友。但男人嗎,逢場作戲歸逢場作戲,到任何時候都該把家和妻兒放在心上。」
    他鬆開她的手,「我知道。可惜,有幾個男人能做到單純的逢場作戲?」
    「聰明的男人就該做到。」
    他定定地看著她,翻個身,抽出手臂,閉上眼,「睡吧,下午還要工作。」這個女孩,總是懂得在適當的時候潑他一盆冷水,讓他清醒,也讓她自己清醒。清醒之餘還有一番不甘和不捨,於是便又將自己處於一個尷尬的境地。面對她,沒有足夠的勇氣和信心;背對她,壓抑不了回頭去看的好奇和吸引。本以為時間可以沖淡一切,當再次見到她才知道,什麼叫做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什麼叫做遺憾才是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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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江平一個人走在圖書館後面的林陰夾道上,數著腳下的方磚,卻無法數清昔日的腳印。從房間出來時,他似乎還在睡,呼吸沉重而規律,但她知道他是醒著的,這一次,他甚至沒有勇氣翻過身來面對她,跟她說一聲「再見」。他們都清楚,這一次的再見,將是徹底的告別,從今以後,她不會再踏進那個房間,靠近那張床,躺進那個懷抱,也不會允許他對她有任何超出普通朋友界限的舉動。跟一個單身男人共處一夜是一回事,跟一個有婦之夫共處一室卻是另外一回事。她可以不問他吃過多少女人,不問他的妻子是什麼樣的人,不問他究竟對她抱著什麼樣的心態,卻不能讓自己成為第三者,一個傷害別人也傷害自己的尷尬角色,是她為之不恥並為之不甘的角色。她甚至想,哪怕她嘗試過愛情的滋味,他婚姻不幸福,她都不介意跟他保持一段你情我願、好聚好散的關係,但現在,不行,因為對不起自己。
    她承認她很自私、很吝嗇,自我保護意識很強,尤其對愛情,絕對奉行「先得到後付出,得到多少付出多少」的原則,因為她明白,一旦付出要收回就來不及了。看過了太多不幸福的婚姻和不公平的愛情,她堅信只有守住自己的心,才能不受傷。在愛情和婚姻面前,女人永遠是弱者,永遠是傷得最深的一個,愛得越深,恨得越烈,傷得越重,所以平淡和冷漠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武器。倘若不是這份平淡和冷漠,可能他也不會閃電結婚;倘若沒有這份平淡和冷漠,可能他也不會對她拿不起也放不下吧。世間事,多是矛盾的,算了吧,就這樣忘了吧,該放就放,在離開房間關門的一刻,她對著他的背影說過:再見!
    聞昊倚在窗口,看到那淺藍色的脊背挺得筆直走出他的視線。再見!他聽到了,她跟他說再見,他知道這兩個字意味著什麼,根本就不該再見,也不該開始,從第一次把她帶到這個房間開始就是個錯誤,都是離別惹得禍,讓人特別容易衝動。她本該是天真無邪、無憂無慮、對他全心全意信賴和依靠的小妹妹,但這一切都讓他弄砸了,他的一時情不自禁打破了和諧,卻無力去建立新的平衡,讓兩人一起危險地左右搖擺,不想撞得粉身碎骨就要撤離,她選擇了撤離,而他選擇了抓住另一條繩索。他做得絕,因為他不想給自己機會回頭,人類自私和自我保護的本能令他毫不猶豫地趨向確定而放棄了不確定。他的妻子美麗、溫柔、體貼,會撒嬌,有穩定的工作,對愛同樣瀟灑,欣賞他,可以馬上跟他結婚,也可以隨時跟他離婚;但她呢?遠隔異地,三年的等待,三年後的選擇,他不是個有耐心的男人,更不是個癡情忠誠的男人,他等不起,最重要的是,他沒有一個值得等待的理由。她或許有一點喜歡他,但那也只是界於親人與朋友之間的喜歡,她的最大限度是允許他的擁抱。看不到希望的付出,他不會做,他沒那麼偉大,也沒那份光陰,有時他不得不承認,年齡讓人變得懶惰且懦弱。對她,算了吧,就這樣忘了吧,該放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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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說我愛他嗎?」陶江平對著電腦屏幕喃喃地問。
    秦沐陽看著她,困惑地搖頭,「我只能說,你在乎他。愛一個人是該因他喜因他悲,為他歡笑為他流淚,想要佔有他的分分秒秒,喜歡跟他在一起的時時刻刻。而你,居然帶點嬉笑怒罵地講述你們之間的事情,好像魯迅筆下的文字,把你們的過去和你們的未來都分析得清清楚楚,頭頭是道。愛太理性就不叫愛情了。」
    她也困惑了,迷惘地盯著窗外,「你說我不愛他嗎?」
    「在乎一個人也分程度,我只能說你在乎他的程度比別人深。江平,我想你是太寂寞了,與其說你愛上他,不如說你愛上了愛情的滋味,說不好聽一點,你愛上了被男人擁抱的滋味。」
    「是嗎?」她下意識地抱緊肩膀,「被男人擁抱的滋味。」
    「對!他讓你感受到男人對女人的渴望,讓你有了愛與被愛的嚮往。」
    「是嗎?可是,也曾有個男孩子追求過我,我卻連牽手都難以忍受。」
    「呃……這個……」沐陽語塞,「人跟人還是不同的嘛,總要找有點好感的。」
    她怔怔地出了會兒神,歎息道:「昨天一個網友告訴我,女人在寂寞的時候,凡是看的順眼的男人的胸膛感覺都很舒服。」
    「啐——這麼說也有點太……太那個了。」
    她笑問:「哪個?」
    「反正我除了我家寧海辰,對別的男人的胸膛都不感興趣。江平,別胡思亂想了,他是個壞男人,難道你想做壞女人?現在最好的方法就是忘記他,盡快找一個男朋友。」
    她低低地笑,「我知道,我把什麼都看得很清楚,理智可以控制我的言語和行動,但控制不了我的思想。」
    「傻,他都已經放了你,你為什麼不放過你自己呢?」
    「是啊!」她歎氣,「我為什麼不放過我自己?女人被男人傷害叫做可憐,被自己傷害就叫傻,是不是?唉!我需要時間,我只是需要時間。」可是她不知道需要多久。上一個夜晚她花了兩年去磨平,然而當枕上他的臂彎時,她發覺磨平和沉澱只在一線之間,有時你以為遺忘了,卻只是丟棄在大腦皮層深處的角落,一旦破土而出,才發現隨著歲月的流逝,它已刻下了無法磨滅的痕跡。
    「都怪他!」沐陽恨恨地道,「就一直把你當妹妹多好,偏要一次一次地來擾亂你,可惡,這個男人真差勁。」
    如果什麼都沒發生過,如果他們一直保持著親情和友情,該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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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認識他時,她才只有二十歲,正是充滿了熱情、夢幻、天真,卻又喜歡故做老成,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年紀;而他,已然是年近而立,社會經驗豐富的成熟男人了。
    那天,晴朗的天,熱鬧的下午,熙熙攘攘的運動人潮,他的籃球砸到了她的下巴。這本是夏日課後經常上演的戲碼,在此之前剛剛有個女孩被網球砸中眼鏡,還狂呼倒霉吵吵鬧鬧了好一陣。
    聞昊一向對穿操場抄近路的學生沒什麼好感,所以只是簡單地道了聲:「對不起。」
    陶江平咧嘴揉下巴,瞄他一眼道:「你砸的啊?」
    他沒說是也沒說不是,只是重複了那三個字:「對不起。」
    沒想到她突然扮了個鬼臉道:「還是你的技術好,那麼大一顆籃球都沒砸到眼鏡。」
    「呵呵!」圍觀的同學都笑了,他先是一愣,隨即也笑了。她給他的第一印象:冷靜,樂觀,豁達,可愛。而她對他的印象則是:老!因為他笑起來的時候眼角已經隱隱有歲月的痕跡,而且那舉止氣質,絕對不是校園男孩的味道。她曾想過他是老師,因為她絕對是那種見到老師繞路走的學生。
    幸好他不是老師,只是一個很老的研究生。其實三十歲對一個男人來說並不算老,但在一個二十歲女孩眼中也不可能算年輕。像她這種二十歲才情竇初開的晚熟型女孩,是決不可能對老男人感興趣的,因為她還沉浸在尋找白馬王子、Mrright和屬於她的半個circle的美夢中沒有醒。所以在那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下午,他們只是給彼此留了一個微笑,然後就各走各的路了,甚至沒機會也沒興趣知道對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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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相遇大概是一個學期之後了。她的一個同鄉恰好是他的同班同學,聽說他以前做過醫生,她有個跟醫院沾邊的問題有待解決,所以透過這層關係向他請教。
    遠遠看到一個穿黑色皮夾克的男人身影,陶江平就隱約覺得有些熟悉,他的身上有那種跟校園和學生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覺。男人從皮夾克的領子中抬起臉來,露出一張不屬於男孩和男同學的成熟臉孔。她非常確定以前見過他,只是忘記了在什麼地方。
    她機械地跟著他和同鄉在大廳的沙發上坐下,大腦一直在記憶庫中搜索,一定見過他,一定見過,什麼時候呢?在什麼地方呢?
    「嘿!」同鄉推她,「說話啊,被我這麼老的同學嚇傻了?」
    他笑道:「別當著小妹妹面前說我老,我傷自尊了哦。」
    「啊!我想起來了。」她指著他的笑容驚呼,「你是那個拿籃球砸我的人。」
    他驚疑了一聲,認真地看她。
    同鄉道:「喂,你什麼時候干的壞事?讓人家找上門了。」
    「哦!」他猛然驚歎,下意識地用手摸摸下巴,「你是那個……」
    「對對,就是我。」她忙不迭地點頭,「沒想到我們又見面了。」
    「是啊,真沒想到。」
    「喂,」同鄉抗議了,「到底怎麼回事誰跟我說說?」
    他道:「其實也沒什麼,就是有一次打籃球不小心砸到她,這個校園還是很小的。」
    「哦。」同鄉點頭,朝他眨眼,「我還以為……」
    他有些無奈地翻了個白眼道:「你真以為我那麼神通廣大?」
    「那倒是,嘿嘿,嘿嘿!」同鄉莫名其妙地奸笑兩聲。
    她在一旁傻傻地問:「你以為什麼?」
    同鄉乾咳兩聲,突然轉變話題道:「江平,你不是有問題要問大醫生嗎?快點問啊。」
    「啊?」她一時思維還沒轉過來。
    「呵呵!」他又笑了,搖搖頭道,「真是個小女孩。」
    她摸摸鼻子,急忙把抄好的題目拿出來,恭恭敬敬地遞過去道:「請多指教。」
    「男醫生在給女病人看診過程中的肢體接觸算不算性騷擾?」他笑,「你們怎麼想出這種題目?這要看醫生的操作程序是不是在需要範圍內,如果必要當然不算,如果不必要還要看醫生是故意還是無意。不過呢,中國人一般比較保守,能避免的就盡量避免。比方說吧,照X光按標準來說應該把所有衣服都解開的,因為衣服的鈕扣或者……」他突然頓住,聳聳肩,雙手隆起扣在自己胸前,繼續道:「那種用品的花紋啊鋼托什麼的都可能影響透視結果,但一般的醫生除非懷疑病人是癌症,否則很少做這樣的要求,醫生也怕惹麻煩啊。」
    她愣愣地想著他剛才的動作,那是指——文胸?想明白了,臉騰一下就紅了,差點著火,果然是老男人,不像校園學生那麼純情,比較……比較……「成熟」,連「那種用品」有花紋和鋼托都知道。哧,說不定他已經是有老婆的人了,知道這些也不奇怪啊?
    她還發呆呢,他已經解釋完了,客套地道:「我只能按我的理解來說,算不上專業,不知道對你有沒有幫助,如果需要,我可以幫你問問我以前的同事。」
    她忙擺手道:「不需要不需要,這些已經很夠了,只是團日活動,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這些足夠把我們班男生唬得一愣一愣的了。謝謝你,我們宿舍已經湊了錢,要我做代表請專家吃飯呢。」「呵呵,」他對老鄉道,「現在的小女生都這麼可愛嗎?」
    老鄉笑道:「過時了吧你。」
    「呵呵,是啊,過時了。」他朝她一攤手道,「吃飯就免了吧,有空把你的可愛和豁達分給你老鄉一些,讓她們宿舍的人別總是拿我開涮,我就該感激你了。」
    「哦?」聽起來好像同鄉她們經常針對他似的,他得罪過她們?那可慘了,男生一旦被女生卯上,尤其是一群女生卯上,絕對沒好日子過,她開始同情他了。
    回去的路上,同鄉道:「他這人別的什麼都好,就是花,把我們宿舍老大給甩了,所以我們有機會當然要涮他。」
    「花?」她瞪大眼睛,「看不出來。」
    「哼!難道花心的男人會在額頭上刻著『我是花心大蘿蔔』的字樣?」
    「呵呵,」她摸摸鼻子,「當然不會。」花心的男人不都該是那種事業有成,英俊瀟灑,風流倜儻的大款闊少什麼的?有這種在校園裡用功讀書,長得普普通通,看起來穩重安全型的嗎?呵,還是見識少啊。
    因為前兩次不深不淺的接觸,後來在路上見了,也會點個頭打個招呼,像所有校園裡認識的半生不熟的朋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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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次接觸是個轉折點。在一個遠房表哥的婚禮上,他居然是新娘的哥哥。兩人坐在不同的桌子上,新人敬酒的時候,她偶然轉頭,突然就一眼攫住了他的身影,彷彿有所感應,他也轉頭,然後就對上了她的視線,幾乎在同時,他們都笑了。如果說第一次是意外,第二次是偶然,那麼第三次應該算是緣分了吧。彼此介紹過與新人的關係之後,他們總算知道了對方的名字。
    他說:「我叫聞昊,新聞的聞,如日中天的昊。很少見的姓和字。」
    她說:「我叫陶江平,陶淵明的陶,長江的江,和平的平。很普通的姓和字。」
    就這樣他們終於算正式認識了,也算攀上了親戚,表嫂拉著江平一頓親熱,表哥拉著聞昊一頓拜託,最後離開酒席的時候,她已很順口地叫他一聲「大哥」,他也很順口地叫她一聲「平平」。平平,好土!可惜父母沒給她取個好名字,看人家的名字多響亮,聞昊,如日中天。她決定了,等將來她有了孩子,名字裡一定要有個「昊」。
    她不記得第四次相遇是怎樣的情形,總之從那以後,她在學校就多了個大哥,一個年紀離老遠、親緣離老遠、宿舍離老遠的親戚加朋友。這個大哥還算蠻照顧她的,他去表哥家做客的時候總會順便帶上她,在路上碰到他買水果也會分給她幾個,在食堂碰到了他就請她吃飯,在晚自習時碰到了他會送她回宿舍樓。漸漸的,偶遇形成了默契,他們都知道在什麼時間什麼地方能遇到對方。生活中突然多了一個人,口中自然也談論得多了,她竟沒有察覺,他已經成為她上大學以來惟一進駐心靈的男性。
    說完全沒有察覺並不準確,她也曾迷惑過、心動過,但理智的個性和遇事先分析的習慣讓她將朦朧的心動歸結為錯覺。

《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