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啊!小心、小心,麻煩讓讓,我的煞車不太靈光,別讓我撞上你。」
  鈴鈴的簧片撞擊聲及不上女子倉皇的急切聲,一輛保養得像新的粉紅色淑女車速度極快的往下衝,跟有沒有煞車一點關係也沒,因這路可是斜度六十的下坡路,一往下滑勢子很難擋得住。
  飛揚的長髮在肩後劃出一道美麗的弧度,似波浪般一波波起伏不定,煞是好看的令人著迷。
  若是手握車把的女孩神色不那麼慌亂的話,眼前的一幕還真是賞心悅目,彷彿悠閒的淑女騎著單車漫遊山林美景之間,人與樹影合成一體,成為天然景致之一。
  可惜驚恐的輕喊破壞她臉上的愜意,一手要握緊把手怕車頭偏向路旁,一手按住遭頑皮的風戲弄所揚起的裙襬,還要擔心籃子裡的雞蛋會撞破,她比擋路的「路霸」更驚慌,生怕一個不慎撞個正著。
  「下回飆車時請淨空路面,不是每個人都願意讓出行走的路權。」
  戲謔的男音當頭淋下,臉色微白的風夕霧氣息不穩地冷抽口氣,發現一隻有力的手捉住車頭中央的橫桿穩住她,讓她不致繼續狂奔千里。
  風隨著她的停止而靜止,但被打亂的發卻不肯服貼地落於身後,亂得俏皮讓人伸手想去撫平。
  而那只足足有她白皙小手兩倍大的大掌正順心而為,輕柔但不造次地以指代梳輕輕滑過柔軟髮絲,讓那頭烏黑秀髮如瀑直流。
  「真是不好意思,我不是在飆車,沒撞到你吧?」她表情微窘的連忙道歉,低頭注視前方多出來的那隻手。
  「妳看我像是被撞到的樣子嗎?」瞧她耳根倏地紅透,季靳突然興起捉弄的趣意。
  好優雅的手形,修長得像……鋼琴師的手。「呃,對不起,是我太冒失了,沒控制好車子的速度橫衝直撞,希望你能原諒我的莽撞行徑。」
  「妳一向有對著別人皮鞋說話的習慣嗎?」她多禮得讓人想笑。
  「嗄?」他在取笑她嗎?
  「我想我還不至於丑到面目可憎的地步,我保證不會嚇哭小孩子。」他的臉比他的鞋子好看。
  「你誤會了,我只是在研究你漂亮的手……啊!是你!」頭一抬,她驚訝的露出意外的神色。
  「又見面了,種花的小姐。」季靳有禮的行了個紳士禮,下顎一點幫她扶住車子好讓她從容下車。
  粉頰微赧的風夕霧有些難為情的朝他一笑。「英勇的騎士救助落難的少女該如何回報呢?可別說以身相許,我正打算打破傳統。」
  「妳可以從自我介紹開始,我不介意當個失望的勇士。」她的幽默讓他差點笑出聲,心底保留的柔軟地輕易被她佔據。
  「風夕霧,風中緋纓的風,夕陽西下的霧嵐,很平凡的種花女子。」她套用他的話自嘲,但舉手投足間不自覺的散發著大家閨秀的高雅氣度。
  「風夕霧……」他仔細的咀嚼這個夢幻的名字,罕牢記在心版。
  「你是季……呃,還是靳先生,我的記性不是很好,老是忘東忘西地鬧笑話。」他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可是他的外表比姓名更容易記憶。
  「別把自己忘了就好,我是季靳,一個居無定所的天涯人。」
  維也納森林暫停營業,他真的不知該何去何從。
  那年在紐約蘇活區的黑人爵士樂團遇到一身故事的老闆後,他淡寞的表情有了一絲明亮,彷彿他可以從他身上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老闆說他下一個目的地是台灣,如果有興趣歡迎同行,他的小酒館缺一個美麗的鋼琴師。
  當時他的心情是複雜的,舉棋不定徘徊在去與不去的十字路口,他放不下照顧他多年的黑人樂手,卻為Kin的提議而心動。
  後來,他從口袋拿出一張老舊的發黃相片,指著裡頭溫柔的女子對Kin說,如果可以,請你幫我找到她,屆時我會為即將開幕的酒館彈奏美麗的音符。
  他不以為Kin的找尋會有結果,沒想到四個月後他收到一封來自台灣的信,當下他毅然決然的告別暫居的黑街,背起行囊邁向未知的世界。
  家對他來說是個遙遠的夢,他已經不記得歡笑的顏色,除了鋼琴聲他一無所有,孑然一身漂泊在茫茫人海中。
  說也奇怪,對於酒館的夥伴們平時眾在一起從不覺得有何珍貴處,可是一旦分離,他競懷念起維也納森林悠然的氣氛,以及陽光般的侍者James和盡說冷笑話的酷酒保Hermit了。
  當然Kin的自得和風趣也是不可或忘的,他們豐富了他貧瘠的靈魂,讓寂寞的他有了個歇腳的地方,分享孤獨的滋味。
  「居無定所也是一種尋找自我的快樂吧!至少季先生不是流浪成癖的怪叔叔。」風夕霧打趣的揶揄,羨慕他閒雲野鶴的清閒。
  怔了怔,她的話讓季靳為之一愕。「請叫我靳,我的朋友都這麼稱呼我。」
  「靳?」她笑笑地牽著車與他並行。「很高興能當你的朋友。」
  「不客氣,這是我的榮幸。」莫名地,他喜歡她笑起來淡淡的模樣。
  「喂!你還真是不客氣呀!淑女裝模作樣表示大方的時候,你應該非常知書達禮的回一聲謝謝,不客氣是我的台詞,你怎麼好意思搶女孩子的話。」
  她做出「你該羞羞臉」的表情,為他的不可取感到孺子不可教的痛心。
  「是嗎?」眉毛一揚,他眼醫滲入些許的笑意。「下回我會謹記風小姐的教誨,別去擋一輛煞車有瑕疵的淑女車。」
  「哎呀!你這人真無賴,拿人家的糗事當笑話看。」她微嗔的跺了兩下腳,雙頰飛紅地顯得羞人。「還有你叫我夕霧就好,別文譫贊地喊我風小姐,人家的瘋病早就好了。」
  「嗄?妳有病?」換他一訝的為之傻眼,不由自主的看著她。
  噗哧一笑,她雪嫩的肌膚浮上艷色。「你是老實還是常被人騙,我隨便說說你也信。」
  此風非彼瘋,她可不想瘋小姐、瘋小姐常掛人們口中,到時人沒瘋早晚也被他們叫瘋。
  季靳微擰的眉頭一鬆,有種衝動想捏她頑皮的鼻子。「有沒有人說妳很調皮?」
  她故作思考的低吟了一下。「嗯,好像沒有耶!我一向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尊師重道、孝順長輩,是個百分百零缺點的優良典範。」
  並非她在自我吹噓,從小到大她就是認份的孩子,健康上的不允許讓她只能單向的朝課業著手,學測成績很少跌到第一名以下。
  不管在台灣還是法國,她向來是師生眼中最優秀的模範學生,實事求是不好高騖遠,踏實認真不驕矜,樂於和週遭的人分享學習的樂趣。
  應該說她非常懂得人性自私的一面吧!看過她父系那一方爭權奪利的醜態,她反而省悟自己要的是什麼,不願同流合污的玷污上帝賦予的純淨靈魂。
  名與利不過是一場如過眼雲煙的廝殺遊戲罷了,她從不認為自己適合拿起刀劍衝鋒陷陣。
  但求一份心靈的美,平靜的祥和何嘗不是一種快樂,何必為了誰強誰弱爭得你死我活,血流盡還不是要從頭開始,再次週而復始的輪迴填不滿的慾望空洞。
  「聽起來很自負,讓人很想逼出妳的眼淚。」她絕對是男同學最想欺負的對象,愛她又恨她。
  清朗的美目一揚,她好笑的回敬一槍。「至少不會有同性想追求我,以閣下的尊容大概是老少咸宜,男女通吃吧!」
  他陰柔的外表俊美得如絕世佳人,偏柔的五官既優雅又帶著女性的柔媚,不被錯認可能很難。
  初見他的時候,她以為他是希臘神話中化身水仙的美少男納西斯,酷似女子的絕色美顏讓身為女人的她都覺得汗顏,對他模特兒般身段感到驚艷。
  「妳知道嗎?嘲笑我這張臉的人通常下場很悲慘。」可是被她調侃他卻覺得很愉快,她的言談舉止不至於令人乏味。
  他很少在一個女人身上看到剛柔並濟的特質,但她柔中帶剛有著堅強的意志,清新的氣質和不急躁的態度讓他不想築起一道冰牆,與她同行是件愉悅的事情。
  只是她的皮膚未免白得透明,好像她是空氣中一抹幽魂,伸手一捉會穿透她的身體,脆弱得讓人不敢用力碰觸薄弱的軀殼。
  搖搖頭,他為自己可笑的想法感到莞爾,人不是冰不會一碰即碎,她水嫩的肌膚太細緻了,容易引起別人的錯覺。
  風夕霧不怕他「滅口」的回道:「請問他們葬在哪裡,我好備鮮花素果去祭拜一番,死得不明不白的孤魂野鬼是很可憐的。」
  「妳……」季靳朗聲發出近二十年不曾有過的大笑,牽過單車減輕她的負擔。「妳真是個寶呀!」
  「謝謝,但我不會響應一句--你是我的知己。」她扮了個鬼臉陪他一起笑,
  一點也不像二十四歲的成熟女人。
  風輕輕地拂過頰邊,兩人像相交多年的好朋友順著一條直路走到底,默契十足無話不談,宛如一對交往已久的情人般地笑語晏晏。
  山裡的溫度雖然較平地低,但一入了夏還是酷熱難當,吸收地熱的柏油略散放一股悶熱的地氣。
  小鎮上的人不多卻熱中於別人的事,近年來日趨增多的觀光客為這山城帶來一些繁華,然而他們仍不改探人隱私的樂趣,一見兩人有說有笑的並肩同行,不同版本的故事內容又熱鬧出爐。
  「啊!對了,你目前住在顧媽媽經營的忘憂山莊吧?」風夕霧小心翼翼的問道,做賊似的神采十分可愛。
  「有問題嗎?」心弦一撥,他下意識的空出一隻手撥撥她的頭髮。
  一臉嚴肅的她忽然正經八百的端正形象。「非常嚴重的問題,你會害我身首分家。」
  「咦?」他眼中露出「妳在開玩笑吧」的意味,但他一點也不覺得好笑。
  「天涯人不懂天涯事是正常的,你不曉得完美如我也會遭人妒恨吧!」她說得輕快,完全看不出被人怨懟的陰霾。
  季靳冷嗤一聲,為完美兩字遭濫用感到不以為然。「別亂用我的詞,自大會讓一個人盲目。」
  以她現在說話的口氣不被人恨才怪,世上無完人,她把自己捧得太高了,人家不找她麻煩還能找誰。
  不過他看得出她是為了帶出笑果才故意浮誇,真正的她不會在人前擺出一副不可一世的驕傲樣。而這樣的她看來有趣得很,他不自覺地放鬆心情。
  「沒錯,沒錯,自大的確會使人盲目,你真是說進我的心坎底了。」她沒有反對地連連贊同,毫無半絲苦惱。
  「小姐,妳在耍我嗎?」和她在一起的感覺很舒服,他的話也不知不覺的增多。
  她大笑的導回正題,沒剛才的嚴肅。
  「你見過顧媽媽的女兒顧其憂了吧!」這是肯定而非問句。
  他點頭,但微顰的眉頭表示不予置評。
  「我也不曉得哪個環節脫了序,讓她看我不順眼,從小到大她從沒給我好臉色過,你住在她那裡千萬不要提及認識我的事,連名宇都要用三層蠟封住,密不透風地當沒我這個人。」
  「不然呢?」季靳聽得眉頭越結越深,為她們錯綜複雜的「恩怨」感到不可思議。
  輕幽的歎了口氣,風夕霧同情地望著他出塵的容貌。「不然她會卯起來追你,當我是情敵地非把你搶到手,不讓你愛上我。」
  「如果我真的愛上妳呢?」不經大腦的脫口一出,他發現自己竟不排斥這種想法。
  「嗄?!」怔然的忘了接話,她的心漏跳一拍顯得不太自然。
  「以妳的完美程度,我想男人很難不愛上妳吧!」而他從不懷疑自己的性別。
  在酒館彈琴的日子,各種形形色色的女人藉酒裝瘋的欲投懷送抱,仗著有點姿色就以為能輕而易舉的擄獲他的心,媚態盡出期望勾引出他的慾望。
  雖然其中不乏真正令人眼睛一亮的大美女,但是不為所動的他從未多看,他的世界只有眼前的鋼琴,不會受外界的引誘而有所動搖。
  她們的美是世俗的,是摻有雜質的劣品,紅塵味太重缺少靈性,無法與他產生共鳴的振動。
  而眼前的她的美是縹緲的,身處紛亂的人間卻不讓雜色染身,一如她所栽種的海芋純然無垢,不爭艷地散發屬於自己的悠然芬芳。
  她讓他灰澀的心湖有了波動,他無法否認自己動心的跡象,是不敢肯定自己是否愛她,然而他對她的喜愛程度是其它女人所及不上,一如他對母親的敬愛。
  「呃,這個……」風夕霧笑得有點窘困。「你還是不要太愛我比較好,我不想連累你被砍成兩段。」
  「妳真是不謙虛。」季靳的眼中少了冷意和疏離,他發覺自己也會笑。
  「不聽勸到時惹了麻煩別說我沒警告你。」她說的是事實並非玩笑話,顧其憂真的拿她當敵人看待。
  已經數不清有多少回被她惡意的中傷和排擠,有時她甚至會動手推她,語氣不遜地讓她難堪,揚言要與她對抗到底。
  說來好笑,認識顧其憂也有二十年了,可是她到目前為止還不知道得罪過她什麼,一味的退讓由著她蠻橫無理,誰知不想火上加油卻讓她更憤怒。
  她的做法是適得其反,顧其憂變本加厲的認為她瞧不起她,高高在上的公主不屑與趴在她腳底的平民一般見識,直接掉頭而走無視她的存在。
  每每想到此她就頭痛,她們之間沒結下這麼深的仇恨吧!不管她說什麼,做什麼,她都會立即想到不好的方面,然後說她目中無人。
  風夕霧苦笑的撫撫發,不意的碰到一隻男人的手,她手指發麻的一縮,心跳加快地看著他握住她的手,滋滋的電流啪啪乍響。
  這是心動的感覺嗎?她呼吸不穩的微微一顫。
                
  「哈哈……你們真是有緣呀!走著走著就走到我面前了。」
  聽著響徹雲霄的宏亮笑聲,滿臉疑慮的季靳懷疑他是不是走錯了地方,這個手拿酒瓶歡迎他的男人怎會是神職人員?!他未免喝多了。
  要不是他身上穿著神父的衣服,另一手拿著厚重的聖經,他實在無法接受他就是他要找的人。
  再看到與相片上無異的歌德式教堂立於眼前,他想否認的理由無從成立,即使對方一身的酒味濃得醉人,他還是不得不接受這沒得選擇的事實。
  不過他不喜歡他那只搭在她肩上的手,並用熱絡的口氣喚他孩子,他看來比二十八歲的他大沒幾歲,憑什麼以神為名讓他降了一級?!
  季靳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當他一回神驀然發現身邊多了個人,而笑聲暫歇的神父愕然地看著他的手,然後紅光滿面的笑得更大聲。
  「你很沒禮貌耶!居然出手打神父。」他完了,神會降罪於他。
  「我……打了他?」這不是真的吧!他一向不崇尚暴力美學。
  這是Hermit的專利。
  「不然他手背的紅腫哪來的?你別說是蚊子叮的。」三歲小孩也不信有那麼大的蚊子。
  他硬著頭皮狡辯。「也許他酒喝多了自覺愧對上帝,因此自作懲罰給他不安份的手一個教訓。」
  他還是不怎麼願意相信他是個受人敬重的神父。
  「你竟然當著神的面公然說謊,你沒救了。」唉!他忘了她是活生生的見證嗎?
  風夕霧真的很意外他方才突兀的舉動,初見教堂的外觀他還激動不已的直喃著--就是它、就是它、就是它……誰知一眨眼的工夫風雲變色,他又像初見面似的冷得不近人情。
  保羅神父應該沒有對不起他吧!遠從荷蘭而來的他已在此地落地生根,樂善好施的心性廣受眾人喜愛,從沒拿他當外來和尚看待,與在地人融洽得如同一家人。
  望著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聖像,季靳說得毫無愧意。「他不該藉酒裝傻的碰觸妳的肩膀,每個人的身體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嗯,說得很好,你這孩子是神庇佑的幸運兒,主耶穌將賜福在你身上。」神的孩子都是好孩子。
  搖搖欲墜的神父伸手欲拍他的肩,但他敏捷的閃過,他一笑置之的放下手中的酒瓶。
  其實他並非貪杯之徒,只因為部落的酋長今兒個嫁女兒請他前往觀禮,那場面非常熱鬧,載歌載舞地,在他為新人送上一份祝福後,幾位布農族的壯丁熱情地多灌了他幾瓶米酒。
  他想入境隨俗嘛!幾瓶酒還在他能接受的程度,因此隨著大伙開心的氣氛下跟著大口喝酒,大聲吆喝的加入他們跳舞的行列。
  不過太久沒沾酒了,他沒想到原住民自釀的酒會這麼嗆喉,後勁十足讓他差點被扛回來。
  「不要裝神弄鬼的假借神的名義叫我孩子,你並沒有大我多少。」喝酒適可而止,他厭惡喝得爛醉的酒鬼。
  以往酒館裡喝醉的客人有Hermit會處理,不勞他出手。
  一楞,保羅神父笑得很愉快地朝他曾經抱過的小女孩眨眨眼。「孩子,妳的朋友很會討人歡心喔!」
  「是呀!他犯了一般人都會犯的錯。」先入為主的偏見。
  風夕霧的笑容很真,真到反而有點虛幻。
  她問向季靳,「你以為保羅神父今年幾歲了?」他有一張欺世的臉孔。
  「三十出頭,最多不超過三十三歲。」以目測來看應該不離此數。
  他話一說完兩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直衝著他笑,一頭霧水的他根本不曉得他們在笑什麼。
  「錯了。」
  「錯了?」她在打什麼啞謎?
  「在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神父就已經三十好幾了,他一直維持不變的容貌欺騙我們這些孩子。」他真該稱得上世紀大騙子。
  「什麼?!」季靳驚愕的變了變臉,不敢相信這神父有那麼「老」。
  「神父,你很可惡耶!都快六十歲的老人還沒一點老態,你不覺得會對不起我們這些孩子嗎?」他根本是人「妖」,數十年不見變化。
  保羅神父撫著光滑的下巴呵呵笑道:「這是神的旨意,好讓我有體力來引導你們這群迷途的羔羊。」
  「可是神父你有沒有想過一件非常可怕的事,要是一百年後你健壯如現在的模樣,你想那些無聊的科學家會不會將你解剖研究?」
  「啊!」他的酒醒了一半,被她的驚人之語嚇醒。
  「而且你一直不老也很恐怖,我想屆時蜂擁而至的人潮絕對不會相信你沒吃什麼仙丹妙藥防老,萬一他們認為你的血很補,有延年益壽的功能……」像吃唐僧的肉能長生不老,永保青春。
  一聽他酒全醒了,嘴角微抽,沒有一絲醉意的眼神清明像驚嚇過度的老人,抬頭紋明顯的多了三條。
  「夕霧,我想妳比較可怕。」有點好笑的季靳俯低身子在她耳邊說道,佩服她讓人心驚膽顫的推理能力,神父不只嚇傻了,他大概會想辦法讓自己快速變老。
  「我是依常理推斷,不想他真的會成為實驗室裡的白老鼠,老實說,我曾懷疑過他是外星人。」在她十七、八歲時。
  是人都會老,就算不怎麼明顯也可以看得出眼角的細紋逐漸變多,發染輕霜步上正常的生理變化,沒有人會永遠擁有一張童顏。
  唯獨保羅神父的臉皮不曾生皺,光潔如青年未染歲月的痕跡,發黑如墨益見茂密,毫無半絲疏落。
  任何人對不正常的情形總會提出若干疑問,她看著外公的背一天天的駝了,稍一颳風下雨就那裡酸這邊痛的貼滿膏藥,而保羅神父健步如飛還能參加馬拉松長跑,大家不懷疑他還能懷疑誰。
  反正見慣不怪,她早當是一件匪夷所思的靈異事件不再追究,他是人還是異形都是愛護他們的神父,神的世界無種族之分。
  「有可能,妳試過拉他的臉皮以辨真偽嗎?」穿上人皮偽裝成人。
  斜睨了他一眼,風夕霧的聲音不敢揚高。「褻瀆神的行為你去做,我是非常虔誠的信徒。」
  「妳信教?」基本上他是無神論者,不相信世上有神的存在。
  不然就不會有那麼墮落的靈魂徘徊寂寞邊緣,藉著酒的催化忘卻煩惱。
  「信呀!我為活著的每一天感謝主的恩惠。」宗教的力量是一種撫慰,給人堅定的信仰。
  像她的病一發作都非常難處理,每回都像撿回一條命似的彌足珍貴,讓她不敢小看神的力量格外珍惜,時時刻刻自我照顧不讓身體過於勞累。
  近幾年她的氣喘情況已經改善了許多,沒再復發一如正常人健康,即使小感冒發點喘也能及時以藥物控制,醫生說她若能繼續保持下去不壓迫到支氣管,再過個兩年就可以宣佈她完全康復了。
  說實在的,她真的吃藥吃怕了,別人家會因藥物過敏身材變得浮腫不堪,她卻因為體質的關係始終不長肉,讓看過她的人都大歎難養。
  「你們兩個年輕人交頭接耳說我什麼壞話,你們來找我不是為了讓我看你們的背吧!」上帝,請原諒我一時的猜忌,你的兒女不會在人前議論是非。
  「神父,我送了一籃雞蛋要讓你加菜,我們家母雞自產的鮮雞蛋喔!」她哪敢說神父的壞話,她怕主會責罰。
  「唉!窩心的孩子,不時的送米送菜怕他餓著。」保羅神父笑著看向另一人。「你呢?孩子。」
  神情一凜的季靳沒開口,他將手伸向口袋握緊那照有教堂的相片,不知道該不該向一位喝醉的神父尋求解答。
《春天喜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