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信的,是一個叫巫明宇的男人,很年輕,二十九歲。
這是一封寫給他自己的長信。
從小就是孤兒的巫明宇,在八歲那年就拜入神偷卓別的門下,卻是卓別六個徒弟裡最不成材的一個,十一歲在集體行動中犯了大錯,害師兄的手指被剁下,因此被卓別逐出師門。
無依無靠的他唯有繼續依靠偷竊維持生活,在一次偷偷潛入一戶富貴人家豪宅行竊時,被該戶人家的一個正在讀書的小孩子給撞見,那有錢人家的小孩子不以為意,反而成了他人生中唯一的好朋友。
十三,一個不吉利的數字,讓巫明宇在十三歲的時候在一場意外中殺了兩個流氓,用的是酒瓶,還有其中一個流氓掏出來的蝴蝶刀。唯一的目擊證人就是他最好的朋友,那位好朋友當然沒有舉發他的意思,所以他並沒有因此被捕,而他也不打算因此感到內疚。他那嚇壞了的好朋友為此想了很多,於是他拍拍那位好朋友的肩膀說了再見。
對於那次意外殺人,他無意將它當作回憶或惡夢,他很快就上手,並樂在其中,終於在十四歲生日那天收到人生第一封蟬堡。十六歲那年,他學會用槍。
在一次上海任務裡,在田子坊一間酒吧裡,他認識了人生中最愛的女人,一個甩著麥克風大唱英式搖滾的二十歲大姊姊,他愛上了她,愛上了搖滾,也愛上了她給他的搖滾夢想。
幾乎是他人生最開心的日子吧,他帶著心愛的女人到馬來西亞生活,過著隨性接單的輕鬆人生,並打算在華人眾多的檳城落地生根,在鬧區開一間只放搖滾樂的酒吧,慢慢金盆洗手。
或許是金盆洗手的日子近了,他的身手也鬆懈了,隔年他在一次看似簡單的任務中失手中槍,並連累了他的女人,令她被追殺而至的馬來人黑幫輪姦勒殺。
在華人教會的及時救助下,他逃過一劫,之後花了整整一年才令嚴重的傷勢復原。當他痊癒之後,只花了三天就將那些混賬馬來人給逼入絕境,為了更快殺光那些仇家,他認為兩隻手各拿一支槍會更有效率將子彈打在他們的身上,於是他拿起了火力強大的阿爾特巨蟒左輪手槍、以及沙漠之鷹手槍對馬來人幫派進行屠殺。那些馬來人在街上成堆的屍體也印證了他對雙槍的想法。
為了提醒自己一定要冷酷絕情才能生存下去,他將一張黑白分明的臉刺在他的胸口上。從那天起他用「黑白無常」當作新的名字,表面的字義跟象徵的意義一樣殘酷。
江湖上都簡稱他「黑白」。
藉著一次遠程任務,黑白離開了馬來西亞那塊傷心地,到美國發展。
在美國待了兩年,黑白一邊殺人,一邊尋找機會想成為一個搖滾歌手,但都只是腦袋想想嘴巴講講,黑白連在街頭唱首歌給路人聽都辦不到。搖滾歌手的路連一步都沒有跨出,黑白已用誇張的雙槍槍法在拉斯維加斯闖出了名氣,就連當地黑幫都給了他很高的評價。
不過給他很高評價的,不只是黑幫老大,還有黑幫老大的女人。
悲劇總是女人的事,黑白上了黑幫老大的女人,卻來不及帶她遠走高飛,女人就被一塊一塊留在那片紙醉金迷的沙漠。女人只是第一個祭品,黑幫派出瘋狗般的刺客追殺他,但那些刺客卻成了黑白練槍的活靶,到了後來事情已僵到不關女人的事,而是黑幫老大的面子問題。
於是一個叫TommyBlue的王牌殺手出動了。
所向無敵的TommyBlue跟黑白在紐約韓國街的對決,可說是一場瘋狂的悲劇,三十多個路人被流彈送進醫院,四個趕來的警察喪命,腦袋中彈的TommyBlue被緊急送醫,苟延殘喘活了下來之後被送進監獄服刑,據說那顆沒能從腦袋裡挖出來的子彈最後讓TommyBlue轉診到瘋人院。
留在紐約韓國街的黑白則成了傳說。一個瘋狂浪費子彈的傳說。
可惜黑白並不是一個稱職的瘋子,他一直被惡夢騷擾。自己死去的心愛女人,沒膽量接近的夢想,街頭的無辜慘狀,日日夜夜都折磨著黑白。黑白成為一個酒鬼,酒精麻痺了他的雙手,到最後連槍都快要無法拿穩,遲早橫死街頭。
彷彿是命運之神賜予的最後機會,他在曼哈頓再度遇見了來紐約開學術研討會的老朋友,來自台灣,他唯一的,最好的,老朋友。
他的老朋友已成為了一個才華洋溢的心理醫生,決心要拯救黑白的人生,他提議使用催眠的手法將黑白過往的記憶全數歸零,好讓黑白從痛苦的回憶地獄中解脫。
黑白同意了。
他寫下一封長信記錄自己亂七八糟的人生,作為燒給即將消失的自己的冥紙。
黑白希望,在「下一個來生」裡,他能夠成為一個不要讓別人痛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