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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月之前,海藍還是秦歌的女人。現在,秦歌和林思微在一起。
    秦歌和林思微都出身高幹家庭,秦家的權勢已是極大,而林家似乎更大一點。海藍從來弄不清那兩個人父輩駭人的頭銜,但林家絕不是她和秦歌分手的理由。秦歌年紀輕,已是少將,她知道他的能力,知道他會有怎樣的前程,也知道他不屑林家的幫助。
    秦歌是個冷靜得可怕的男人。她清楚記得分手那天,她在秦歌的公寓裡擀著麵團兒,秦歌回來,逕直將她抱上流理台,拉開她的衣服,深深淺淺的吻著。她咯咯笑著將麵粉揉了他一臉。
    渴吃飯的時候,秦歌說,海藍,我們分手吧。
    前一分鐘,他在吻她;後一分鐘,他說分手。
    她怔了好一陣,淡淡一笑,道,你該早點跟我說。
    秦歌擱下筷子,看了她一眼。
    她說,好讓把這頓飯也省了,你不知道我是南方人,從沒做過麵條嗎,這碗麵我做了四個小時。
    秦歌盯著她看了半晌,唇角輕揚,說,衝你這句話,我給你獎賞。
    接一張七位數的支票。
    她問,原因。
    秦歌說,膩了,林思微似乎比你適合我。
    她說,好。
    她和秦歌一起三年,在她之前,秦歌有過不少女人,她是不是該慶幸他放下身份陪她三年,畢竟她只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
    父母離異,各自有了孩子和生活。兩個家,平日沒有誰願意多跟她說句什麼。十六歲那年,她拖了只箱子很電影的離開了那兩個家。除了向父母索要生活費,她一直安靜獨自生活著,直到大三那年,博士帶她和幾個學生到墓地挖掘現場實踐,在A市一個漢墓堆旁,她遇到了他。
    當時,他從她面前走過,她以為他是系裡的學長,讓他幫忙拿儀器,搬東西,一番折騰下來,所有人都驚愕地看著她,她這才知道眼前這個高大英俊的男人是來找林思微的。
    秦林兩家交情極深,校系裡有什麼活動,都會邀秦歌過來參加,秦歌偶爾會來。幾次見面,她因第一次的唐突自動避開他,秦歌也似乎早忘了外貌僅屬清麗的她,兩人平時並不多話,直到那一晚,她在學校附近遇到幾個喝醉的男人的糾纏。
    她正害怕,秦歌卻突然出現,打走了那幾個男人。他出手極狠,甚至打斷了碰為首男人的手足。
    「這麼晚你去哪裡了?」
    他問她話,眸光深暗,語氣不悅到極點。這樣的他,比剛才獨自面對幾個男人更讓她害怕。
    
《非我傾城:王爺要休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