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們老闆的情人。」跟那個人一起喝茶,打開電視就看見了美女主持的節目。
「商品,」他閉上眼,輕輕地搖著頭,「都是商品。」
「就算是商品,那也是奢侈品啊。」我歎著氣說,「你知道我們老闆花了多少錢?一個廣告,四十五萬;一條項鏈,二十六萬;一套房,一百七十萬;一輛車,……」
他睜開眼:「你信不信,我能讓你一分錢不花就把她搞到手?」
那天我沒跟他走。他一下呆住了,顯然沒想到我會拒絕。那時第十五把已經開始下注了,我把所有的籌碼都押了「大」,對他說:「這次我聽自己的,已經連開了十四把小,我不相信它還是小。」他若有所思地望著我,我握握他的手:「你回貴賓室吧,大哥,說實話,我來這裡不是為了賭,只能算是觀光,我也賭不起,你看,我只帶了兩千塊錢。」這時全場的人都在看我,我低下頭,聽到下注聲、鈴聲、骰子轉動聲,接著是一個女人尖聲大叫:「十四點大!大!果然開大!」 一時眾響紛紜,有人大笑,有人歎氣,在嘰嘰喳喳地喧鬧聲中,荷官把幾摞籌碼緩緩地推了過來。
我知道跟他走意味著什麼。「來吧,咱們一起玩,輸了算我的,贏了算你的。」如果他這麼說,那我敢肯定他只會輸不會贏。「上帝賜福,但上帝不玩骰子。」這話在他撕那幅畫的時候我就已經明白了,如果我當時表現得矜持一點,說「有台電腦我就很感激了,那麼貴重的畫,您還是自己收藏吧。」他說不定就會把那畫送給我。但我跟他硬要,結果不僅沒拿到畫,連電腦都沒了。
我漸漸明白這遊戲的規則了:一個乞丐走進藏滿珍寶的迷宮,拿起就不能放下,貪婪者不斷攫取,活活累死在漫長的巷道裡,最終一無所獲;清醒者找到出口才動手撿拾,所以笑著勝出。
不是不要,只是假裝不要,這樣才會得到更多。
即使信我也要說不信。「一分錢不花?大哥,雖然你有錢,但錢並不是……」
「對人來說,錢不是萬能的;對商品來說,錢就是萬能的。」
這話有點傷自尊,我梗著脖子強辯:「如果你能做到,我……」想了半天沒想出自己身上有什麼值錢的,我急了,「我割一個腎給你!」
「我不跟你打賭,我自己的腎夠用了。」他說,「只要你聽我安排,我保證在十天之內讓這個女人上你的床,而且不用給她一分錢。」
「背地裡給錢算不算?」
他顯得疲憊不堪:「你肯定把我當成瘋子了,但我還沒瘋到那種程度。」說完揮揮手,「你去吧,三天後我派人接你,你會看到這一切。」
我現在堅信他就是那個殺了大哥的傢伙。為了查清真相,我花了一千五百元錢,讓我的警察同學從局裡搞了一張介紹信,專門跑了一趟精神病院。
進入醫院,我們踏著草坪一路走去,看見的奇人越來越多,有幾個正在開會,議題是在南極開發商住兩用樓;有一個站在椅子上高聲演講,說中國股市馬上就要飆升到八萬點,「現在的投資策略,兩個字:買進!四個字:買進買進!六個字:買進買進買進!八個字:……」除了正經生意人,這裡還有不少壞人,比如樹前那個,「打劫打劫!」他對那棵法國梧桐說,「把錢包拿出來!把手機拿出來!把戒指、項鏈、外衣、內褲統統拿出來!」我和同學看得大笑,這時護士伸手一指,說呶,那就是你們要找的。
那個弟弟自始至終不發一言。我同學問他:「你來這裡多久了?」
他咧嘴一笑。
「你大哥是你找人殺的吧?」
他咧嘴一笑。
「你現在有多少錢?你……」
他咧嘴一笑,眼睛大張著,一顆眼淚慢慢滑落下來。
從瘋人院走出來,我一直覺得有什麼不對。他不是那個弟弟,那他又是誰?為什麼他那麼有錢卻又那麼瘋狂?還有,瘋子的眼淚又代表什麼?
蒂梵尼:Tiffany,美國首趨一指的高檔珠寶商店,創始於一八三七年,產品包括珠寶、禮品、餐具等,素有「鑽石之王」的美譽,一百七十年間深得各國名流喜愛,用戶包括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意大利國王、林肯夫人,影星伊麗莎白?泰勒、簡?方達、奧黛麗?赫本等,名聲甚至超過了巴黎著名的品牌卡地亞。一九六一年的著名電影《蒂梵尼的早餐》即得名於此。
蒂梵尼的產品一向以作工精緻、價格昂貴而知名。一隻三點五克拉的獨鑽戒指售價九萬八千美元;一隻零點二五克拉、色澤F、淨度VS1的獨鑽戒指售價五千五百美元,合人民幣約四萬六千元,相當於一個中國白領全年的總收入,如果買成活魚,可以買一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