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赫威路的黃昏金碧輝煌。
    山嶺叼住一輪紅日,整片天空都鍍了金,山腰裡那幢瑰麗的白色巨宅,洋洋灑灑站在夕陽下,有如金雕玉砌。
    李棄是搭了計程車來的。車開進以宅邸主人的祖父為名的林蔭道路,司機相當好奇。「你是部長家的親戚?」
    李棄眺望巨宅那排十分巍峨的希臘式白石圓柱,閒閒答道:「我有親戚在部長家。」
    李棄之所以進得了部長的家,是因為宅邸裡有個老侍衛官認識他,這老侍衛官是部長夫人當時陪嫁過來的。
    老侍衛官穿著泥灰色的制服,發已經斑白了,臉上有種認命似的平靜之色,把李棄領到西廂的草坪,指了指開在草坪上幾朵鮮麗的遮陽傘。李棄不要他通報,自行走過去。
    他慢慢穿過幾何圖形的花壇,好整以暇的校閱園圃裡的花種;藍星花、美女櫻、馬齒牡丹……多少認出幾品。
    遮陽傘下正在舉行下午茶,花枝招展的幾個女人,有兩個臉上的粉擦得死白,像政客的太太;有一個嘴塗得血紅,像奸商的太太,另一個斷定是恨男人的老小姐,相貌生得刻薄,但一雙眼睛帶著飢渴。
    不過還有一個,有著芭比娃娃似的,極其稚氣可愛的一張臉,滿頭的發發,其下卻是一副特別豐滿嬌嬈的體態,唯其因這豐滿嬌嬈,更加顯得那張娃娃臉天真得可以。她頭一抬,看見李棄,驚聲喊道:
    「哦,我的天。」卻畢竟是高興、不假思索的奔過來,一把抱住他的胳臂。
    李棄低頭對她微笑。「嗨,妹妹,好久不見。」
    「你回來了。」女孩喜孜孜看他,卻又憂慮的回頭往遮陽傘那邊瞧。
    李棄跟著她的眼光望去,這次看準了端坐在一柄紅白大陽傘下的女人,她穿一身蔥綠,一雙手交疊在腿上,直視李棄,臉孔嚴而美艷。美艷得全無人情味。
    李棄本來就不指望她對他會有熱情的歡迎。
    他和妹妹一起走到傘下,一派紳士風度的向眾女頷首笑道:「午安,各位女士。」便往旁邊的空位子坐下來,愜意地把一雙穿著黑色緊身褲的長腿伸出去。
    幾個女人瞄著他那雙漂亮的腿,囁囁嚅嚅回應,唯有那美艷的女人一言不發,把兩片朱紅薄唇抿成一線,像在強自鎮定。
    粉白的一個太太開腔道:「這一位可是部長的公子?我還沒見過,說是正在艦上見習是吧?」
    血盆大口的那婦人緊張地向她搖個頭,做著暗示,顯然是知道一點內幕的,卻徒然弄得另一個滿頭松水,形成一張O型嘴,左右張望著他們。
    李棄笑了,揀起桌上一塊焦糖派扔進嘴裡嚼,覺得該負起解釋的責任。「部長的公子是在艦上見習沒錯,部長卻和我扯不上關係,」他斜眼睨著美艷的女人,微微撇唇笑了笑。「和我有那麼一點關係的,是部長夫人。」
    這一句「部長夫人」,滿蘊著鄙夷和褻瀆。
    那美艷的女人霍地起身,向他的客人說道:「抱歉,失陪一下——妹妹,你替我招待太太們,」然後從李棄身邊走過去,拋下一句話,「你跟我來。」
    李棄向女士們做一個優雅的欠身,隨部長夫人去了。她的腳步走得細碎而急促,像狹長的窄裙絆腳似的。她跺跺登上線闊的走廊,穿過玻璃門,進了一間佈置得一塵不染的雪白客室,旋即轉身憤怒地看他。
    「你當著人在胡說些什麼?我告訴過你,先打電話給我的秘書,不要一頭就到這裡來。」
    他知道她不喜歡他上門來找她,幾至於畏懼而嚴禁的地步,即使他們已有足足兩年不曾見面,也幾乎不通音訊,這條禁令似乎也沒有動搖分寸。
    他偏喜歡向禁令挑戰的那點趣味性。
    「我本來也不想到這裡,但是——」李棄聳聳肩。「我有時候管不住自己。」
    部長夫人的胸部一聳一聳的,氣得喘息似的,她瞪他半晌,惱怒而沒有治他的辦法,不得不作罷的時候,還留下一縷積怨,態度也就更顯得苛刻了。
    「什麼時候回來的?」寒著聲問。
    「前兩個星期——噢,就是院會通過預算,部長大開慶功宴的那天。」他非常譏誚的說。
    她不理會,逕自打量他。「你曬黑了,也瘦了點。」像是做體檢的護士,用著精確而不帶私人感情的口氣說。
    「我跑了一趟南美洲。」
    她眉一挑。「寇蒂斯學院呢?」
    李棄又一聳肩。「玩完了。」二年前進美國寇蒂斯音樂學院,本來就是玩票心理,沒有認真。何況他的指導教授,像鼓號樂隊的指揮,不像音樂家,才一年李棄就決定,跳樓和走人,兩者只能挑一樣。
    「這已經是第三所學校了……」
    他頭一側,搔著下頷回想,「柏克萊、愛荷華、寇蒂斯……的確是第三所學校了。」開心的證實。三所學校,短則一年,長則三年,全都半途而廢,從十八歲到二十八歲。
    「你要混到什麼時候?」
    他咧嘴一笑。「這重要嗎?你在乎嗎?」
    她沒作聲,但兩人都知道答案。這不重要,她也不在乎。噢,她自然有她重視的那一些,比如說家運門風、部長的聲望、那個在艦上見習的兒子的前程,一切她的風光,她的榮華。她是很懂得分辨,懂得選擇,懂得去蕪存菁的,她的生命裡絕不留下渣滓,像李棄這樣的渣滓。
    李棄反過來打量她。這些年了,依舊是他當年挨在門腳上看她走時的風華絕代,可見她替自己做的決定沒有錯。她出身富貴,也只有富貴才是歸宿。世家小姐特別有一種脆弱的嬌貴,是禁不起錯的,一錯像百年身,不是人人都有像她這樣翻身的機會。
    「你有什麼需要?」李蘭沁站在白色大理石壁爐的前面,壁爐上方的白色義大利鍾計著拍子的走著,好像隨時會喊一聲「時間到」,然後把人淘汰出局。
    「需要?」李棄笑道,繞著一尊水晶雕成的聖母像走。「我沒什麼需要?我只是想來看看你——趁部長不在家的時間。」老天,他對她從來不說實話,但這一句卻是真心的。
    她卻彷彿要尖叫起來。「不要再來!我告訴過你上裡人多嘴雜,你想給我惹麻煩嗎?」
    他背對她,賞析著那尊剔透晶瑩、沒心沒腸的聖母像,不在意地挑挑肩。「那麼以後我們在電腦網路上聯絡好了。」
    她讓他去說笑話,交握著一雙豐白的手,向前走幾步。「下星期李家祭祖,你頂好避一避,到別地方去。」
    李棄回過身,看她。「這是怕我丟人現眼,還是擔心你自己出醜,或是部長受窘?如果部長擔心受窘,當初何必娶了你?如果你擔心出醜,當初何必——」
    李蘭沁陡然變色,不待他說完,上前便給了他一巴掌。「不許你侮辱我——你只不過是個私生子!」
    他從容的、冷冷的笑,頰上的紅印子一條一條浮上來。
    常常,他不得不佩服她的膽量,別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宇眼,她總能如此無畏地說出來。她不怕傷害自己,當然也就更不怕傷害別人。
    「你知道嗎?我幾乎能夠瞭解我父親當年為什麼拋棄你一走了之你是個屠夫,你用你的自私和冷漠殺人。」李棄對他母親這麼說,轉身推開玻璃門,走了出去。
    ☆☆☆
    赫威路,和三代的昌隆一樣長,和他的一輩子一樣幽暗。
    夜幕已經垂下來了,對李棄來說沒什麼差別,他還是走得漫不經心,走得慢,一點也不怕浪費生命。他在乎什麼?自從八歲那年,他母親選擇了自己的幸福,走出他的生命,他就明白,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方式。
    而他選擇無所謂。
    無所謂人生,無所謂走路,自然,一輛車來到他身邊時,也無所謂上車。
    駕車的是妹妹,她仍穿著茶會的衣服,一件櫻桃紅的洋裝,充滿許多花邊和皺褶,讓她蓬鬆得像個櫻桃小蛋糕。
    「表哥,怎麼走得這麼匆忙?」她嗔道。「表姨也真是的,老長的一條山路,也該派輛車子送你下山。」她在宅邸時那份憂慮的神色不見了,此刻淨洋溢著一股嬌憨,是個生活被照顧得很好的小女人。
    妹妹的母親離婚不久就亡故了,妹妹投靠到李家,和李棄一起都住在大宅子。李蘭沁婚後,也許為求個伴,回來把她接走,自此她便一直隨表姨過著官家生活,顯然是也過得不錯。
    「你這不是來救火了嗎?」李棄舒適地坐在皮椅上笑道。
    「是剛好我也要下山,」妹妹操著方向盤說道,然後問:「你這趟是回來度假?」
    「不算是。」李棄回答。他只是回來,其他什麼也不是。
    「表姨說你在美國念哲學和音樂。」
    「現在全都不念了。」
    妹妹看他一眼。「很難念嗎?」妹妹是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女孩子,所以談起實際人生,顯得生疏、隔閡、愚蠢,但不失善良。
    「就看你從哪一個角度來說。」然而妹妹是沒有角度、沒有觀點的,她只是活著,幸福的活著,於是李棄改口道:「別談我了,說就你的事吧,這兩年都在忙什麼?」
    她偏頭想了想,很認真的回答:「我學法文和插花,加入『給流浪狗一個家』的活動,不過也常常做表姨的跟班嘍,陪表姨忙東忙西——她一直把重點放在幫助孤兒的工作上,募款啦、蓋孤兒院啦、成立基金會,做得有聲有色,公益社團還頒獎給她哩。」
    「照顧孤兒是嗎?」李棄覺得胸膛在抖動,簡直要失聲狂笑。「我母親這人做事,可真會繞遠路,而且總是遺漏了什麼。」
    妹妹聽不出李棄的諷刺,儘管天真誠懇地說:「如果你覺得我們做的有什麼不足,請多多批評指教,我們會研究改進的。」
    李棄只是微笑,讓妹妹面有得色的講述她們娘兒倆的公益活動,也不答腔。一路下山,進了大學城,妹妹才想到似的問他:
    「你還是住大宅子吧?」
    「是的。」李棄外公死後,幾房親戚分散各地,老房子只留下一個老傭人,李棄住那兒也樂得清靜。
    這時車過一棟灰白色調的西班牙房子,李棄望著它。是苗家,屋裡是暗的。他起了個頑皮而冷酷的念頭,如果此刻屋裡有人,他或許會跳下車,敲開苗家大門對他們說:
    「我來帶走我的女人。」不由分說的,像個狂人。
    也只有狂人,才搶得走藺宛若。
    因為她不是那種會束手就擒的女人。
    而他不是那種會輕易罷手的男人——
    他認識藺宛若有十二年了,雖然她一直不知道他。藺氏夫婦意外死後,李棄回來過,遠遠見到苗家長輩把她接走,十二歲的小女孩,異常清秀的小臉帶著一股鎮定和堅強。他自己十六歲,就算藺氏夫婦囑托過他,他也不能做什麼。況且他何必?他有自己的麻煩。
    他把雙手插在口袋,踢著地上的石頭,人就走了。
    第二次去看藺宛若,她上了中學,亭亭玉立,眉目已顯出了她母親的那分美色。她和苗家的兩個孩子在打網球,看得出來,她過得很好。他飛到美國上大學,沒有和她打交道的意思。甚至把她忘了。
    沒有,他沒有把她忘了,更糟的是,他還常常夢到她——夢到她母親最後對他的囑咐。
    「告訴我女兒,爸爸媽媽愛她。」
    這些事永遠讓他感到不耐煩,一對死前尚念念不忘孩子的父母,一個顯然夠堅強,根本不需要他費心思的孤女,卻像捆在他肩上的重量,他扛著走,在國外漂泊。終於他受不了,這次回來,他上了苗家,在她的訂婚酒會上見到她。
    她穿一身瑰麗的禮服,秀髮盤梳起來,露出皓潔的一張臉。
    李棄沒有想到她會長成那麼美。
    她母親的美是一種鋒芒畢露的美,清楚分明,一眼即讓人喝采——而藺宛若卻美得淡雅,美得出塵,像朵淡淡幾筆的白描梔子花,非凡的清麗。
    然而那副極其秀致的眉眼,卻總是蘊著一抹自矜的神色,整個晚上,李棄看她始終用一種控制住的表情笑意面對著大家,他不由得感到稀奇、感到納悶。最後竟至生氣而厭煩——
    她是怎麼一回事?她沒辦法開開心心的和人說話談笑嗎?她非得那麼矜持、那麼保留,好像把真正的情緒都隱藏起來了,讓人看到的並不是真實的她似的。
    等到李棄目睹藺宛若和苗立凡在一起的樣子,更是覺得荒唐怪異。這兩個人全然不是那回事,他們顯得固然是熟稔融洽,卻見不到一絲男女閒的柔情蜜意——他和他那個老奶奶鄰居都要來得比這對未婚夫妻親熱!
    然而李棄竭力告訴自己——這不關他的事。藺宛若的感情和婚姻,他管不著,也不想理。綜合這幾年來打聽到的消息,那又怎樣?苗家是個規規矩矩的人家,苗立凡是個安分守己的人,藺宛若已跟著他們過了這些年,她的下半輩子再如此這般過下去,也未嘗不可,他只消去向她道聲恭喜,把她父母的事略事交代一番,就可以甩開這一切,一走了之。
    於是他隨她到了那道小廊,看見她靠在牆上,定著一雙大眼睛,怔怔望著對牆,她臉上有種嗒然若失的表情,像她面對的那片牆,空洞,茫然,一片虛白。
    李棄那種天生的敏銳聰明立刻發揮出來,他明白——藺宛若做了錯誤的選擇。
    但是不關我的事,隨她去,他對自己這麼說,完全沒有一點良心不安。
    李棄走向前,打算好了,只消說句「恭喜」,然後就拜拜,無事一身輕。
    他看到她在燈下的臉,他伸出了手,他觸及她的粉頰,他喚了她的名字——
    完全始料未及的,他吻了她。
    ☆☆☆
    李棄在車椅上挪了挪,想到她那張柔軟飽滿的櫻唇,一口就可以含住,源源不絕的吮它的蜜香,她的皓頸有醉死人的芬芳……他的小腹一陣收縮,差點要呻吟出來。
    「……你說好不好,表哥?」
    李棄聽見妹妹在問。不好,怎麼會好?把一句恭喜改成「你是我的人」,這個彎也未免轉得太大,這就是李棄有時候搞不過自己的地方。但是妹妹顯然不是在問這個,而他幸虧不是波士尼亞的士兵,戰場上像這樣分心,有十條命也別想保住。
    「妹妹,真是抱歉,如果你把剛才的話再說一遍,我保證一定專心聽。」他虔誠地說。
    「我說晚上你要是沒別的事,我索性取消和別人的約,我們找個地方好好聊聊,這附近有家酒吧,氣氛很好,你覺得怎麼樣?」
    「當然好,妹妹。」李棄笑答。
    當然好。把時間消磨在酒吧,總比消磨在綺思幻想裡來得自然健康,李棄自嘲地想。至於藺宛若的問題,勢必要等到他略微鎮靜一點的時候再做定奪。
    二十分鐘後,他隨妹妹推開街口一家酒吧的彩繪玻璃門。酒吧名做「早晨的呵欠」,是有由來的,原來酒吧的氣氛太美,教人捨不得走,泡了一夜,隔天早晨自然不像人,像河馬,張著大嘴猛打呵欠。
    荔枝紅的燈光下,爵士樂在流動,幾對跳舞的男女影影綽綽,李棄卻一眼望見他思想裡的人物——藺宛若,她正擠在那個再過八百年也不適合她的男人懷裡,簡直就像一隻穿錯了鞋子的腳。
    藺宛若也同樣一眼望見他,她不相信整座酒吧沒一個人聽見她在大喊救命。
    沒別的解釋了,一定是她倒楣撞了邪,否則怎會三天兩頭碰上這個神經病?
    音樂會上有多少熟人,她說得舌頭都掉下來了,才讓大家好歹表面上相信,她和此人絕無瓜葛。立凡的眼睛從「放大」現象恢復過來之後,就開始開她的玩笑:「我就知道我早晚會碰上情敵的。」一直到今天在禮服公司,見她國色天香穿起新娘裝時,他還在糗她。
    這兩天,他們一頭忙著結婚的準備工作,雖然議好要行個素簡的婚禮,但是各種瑣事拉拉雜雜像地上的螞蟻那麼多,也夠人昏頭轉向的。
    結婚比決定結婚要麻煩太多了。
    他們花了一整天的時間試禮服,立凡守舊,宛若則盡量依他的意見,排除一切新款的色澤和式樣,好不容易有了定案。立凡一白一黑兩套禮服,宛若除了一襲法國來的白鍛蕾絲新娘禮服,就是一套蔻丹紅的花紗宴客裝了。
    出了禮服公司,站在歐洲式的雕花柱下,立凡問她:「晚上爸媽去探病,立芝帶幼稚園的小朋友登台公演,我們上哪兒吃飯?」
    「前兩天我們才在祥雲居吃過飯。」不是回答,是提醒。這幾年他們都在祥雲居吃飯。
    她和立凡有著最保守、最定型的約會模式,固定週六出遊,固定在三條街外看一場電影,固定在兩個轉角外吃一頓飯,最多移到隔壁的咖啡小鋪喝杯卡布奇諾,最多踅到公園買一支霜淇淋。僅限於此。晚上十點前一定回家。
    宛若曾經試過打破慣例,她會說:「這一次我們換家餐廳試試。」她躍躍欲試。
    「好呀,」立凡答應,躊躇了一下又道:「哪一家好呢——我們知道的不多。」
    「我們到蘭屯去吃碳烤。」宛若興致勃勃提議。
    「好呀,」都先應好,頓了頓,又遲疑地說:「可是蘭屯那兒我們又不熟,而且碳烤油煙瀰漫,對身體不好。」
    「那麼我們到金象苑,他們賣巴西菜——我聽同事說,他們吃過燉蜥蜴。」她非常好奇興趣。
    立凡嚇了一跳,「嗄,那種東西能吃嗎?」
    見他害怕,宛若改口建議上印度館子。立凡非常為難的抓著頭。說真的,宛若也不清楚印度菜是不是真用手抓來吃,而且立凡說他們店門上頭是盤了一條大眼鏡蛇的招牌,也許他們是吃蛇肉的。
    所以最後他們總是回到祥雲居。他們從來沒有新的嘗試。宛若知道她的父母見識過世界上各種稀奇古怪的東西,他們有過各種稀奇古怪的經歷,如果他們還在……如果他們還在……
    不,宛若堅定地搖頭,一切免談,他們不在了,而她現在擁有的是一種平凡的生活,這些年她總深信,平凡本身就是幸福。
    然而,小小的變化,無損於幸福,所以令晚她硬把立凡拉到酒吧。她和學校的同事來過「早晨的呵欠」,入夜後,這酒吧有種旖旎的情調,連木頭都有可能陶醉。她和立凡雖然不講究濃烈的感情,但也許她可以開始努力,給兩人之間調上幾分旖旎感,相信立凡應該比木頭通靈吧。
    宛若對今晚多少抱著希望,豈知他們在玻璃窗下,剛用完義式的奶油蛤蜊面,什麼都還沒來得及展開,便有人往立凡肩上一拍——是他電腦室的同仁,立凡和他一談起研發小組的案子,就好像他是趴在實驗台上,而不是在這人夜迷人的酒吧裡,身邊還有他楚楚動人的未婚妻。
    立凡過去有過一回的情場挫敗,或許是傷得過度嚴重,從此以後行為越發謹慎,不堪多情之餘,使得本來就木的性格就越木了。
    立凡是好人,勤懇篤實,一個女人不能太貪心,盤子裡每一種甜頭都想要,宛若歎著氣想,認分地坐她的冷板凳。
    半個小時過去了,冷板凳成了鐵板燒,宛若必須起來走走,做壁花已經夠慘了,她可不想變成乾燥花。兩個男人仍在熱烈的討論,宛若踅到吧檯去點杯酒,才回過身,就看見在音樂會上差點害她名節敗壞的傢伙,挽了個玲瓏可愛的女郎跨進酒吧。
    她像看到炸彈滾進來一樣。
    她用的是彈跳的姿勢,瞬間掠回座位,一把拉起立凡,拆開他的兩臂,擠進他的臂彎。
    「宛若——」他驚喊。
    「我們跳支舞,」宛若喘著氣道:「這首曲子很美,我不想——我不想——」
    我不想讓那男人形成我的威脅。
    我不想讓那男人破壞我的興致。
    我不想讓那男人把我的心作弄得像無主的遊魂。
    「——我不想錯過這一曲。」急急把話作了結,頭埋入他的胸膛,露出一雙眼睛骨碌碌地在他肩線上觀看李棄的行動。
    他把女伴安頓在吧檯邊一盞小水晶燈下的座位,點了東西,然後靠在椅背上,十指交叉,好整以暇「欣賞」他們跳舞。
    立凡不會跳舞,僵硬地跟著宛若移動腳步。宛若轉過身去,背對李棄,背後像爬了一百隻毛蟲啃著她;轉過身來面對他,又覺得眼冒金星,招架不住他直勾勾的凝睇。
    不要那樣子盯我,我又不是美國舞孃!她想尖叫。
    「宛若?宛若!」最後才聽見立凡在哀嗚。
    「呀,什麼?」她茫然問。
    「你把我的手臂掐得好痛。」
    「噢,對不起,」雙手是放鬆了些,仍然像抓著救命恩人似的死揪住他。「跳舞真好,是不是?我覺得意猶未盡,下一曲我們再跳……再跳……」
    李棄坐在那兒,厭惡地搖頭。這兩人的舞技蹩腳得讓人看不下去,他們以為他們在做什麼?晨操是嗎?分明是一雙筷子在跳舞嘛!苗立凡是一臉含辛茹苦的表情,在舞池裡扭得生不如死,而藺宛若……
    藺宛若今晚穿一件高領削肩的純黑洋裝,背後挖空,露出一小部分光潔的肌膚,腰際一條環型細金鏈子,隨她的動作,在挺秀的臀上輕情地蕩著,她攀著苗立凡像攀著一塊人肉盾牌……
    李棄的眼神在燈下閃爍起來,她想用那塊盾牌擋駕什麼呢?他不知道,他根本沒有趟渾水的意思,可是一見到藺宛若,他就不曉得哪裡鑽出來的一股壞勁兒,盡想去逗她,惹她,得罪她,酒會上如此,音樂會如此,不亦樂乎地看這表面上冷靜的漂亮女孩世界大亂。
    一股笑意漾了上來,遠遠的,他對她咧嘴笑了。
    他笑了!天老爺,這個壞胚子笑了後面准有壞事要來!她知道!宛若像被一陣西伯利亞吹來的寒風擊中,整個人凍成冰,心驚肉跳瞪住李棄。
    果然,他歪過身子對他的女伴說了幾句話,那女郎點點頭,他即慢吞吞站起來,然後,像一個會走路的厄運朝她走過來。
    她的腦子變模糊了,視線變模糊了,四週一片混亂,只有這個男人的形影是清晰有線條的。等她想到要逃,已經來不及了,他已來到他們身邊。
    「好音樂,好地方,不是嗎?」他低沉道。
    立凡扭過頭,看見李棄,怔了一下,眼睛又放大了,他結巴道:「你是……你是……」
    「我是李棄,」他把身子一挪,宛若這才發現他把女伴也帶過來了,那女郎正俏生生立在他身後。「這位是魏妹妹小姐。」
    魏小姐千嬌百媚地向宛若頷首,向立凡伸出玉手,詢問貴姓,邀他共舞,交際手段純熟非凡,可憐的立凡哪禁得起這些?三兩下就被帶走了。
    宛若瞠大眼睛望著他去,心裡狂叫,別去呀,別丟下我呀,這是卑鄙的離間——
    她的腰身被一隻有力的胳臂摟過去。「有幸和你跳一支舞嗎?」溫熱的口吻湊在她耳邊。
    救命呀!她還看著她遠去的未婚夫,整個人已落人李棄的懷裡。她掙扎著,咬牙回這:「不要,我不要和你跳舞——」
    溫熱的口吻這時近在她頰邊了。「安靜,否則我當場吻你。」
    「你敢?放開我,放開——」
    他的嘴壓下來,像個吃人的黑洞,宛若一驚,倏地把嘴咬住。他來真的,在這大庭廣眾,他來真的!然後,那黑洞移開,只剩一對幽幽的眸子注視她。
    「乖,聽話——否則下一次會是真的。」他哄道。
    乖,聽話?他把她當成什麼?宛若怒道:「不要用這種對寵物的口氣對我說話,我又不是你的馬爾濟斯狗!」
    他的唇角往上牽,形成一個性感的角度。「我沒有馬爾濟斯狗——你知道,我不把狗當寵物,我把女人當寵物。」
    可恨,可恨的男人!有誰比他更值得丟入碎紙機去碎屍萬段?
    他卻用手——彈拉赫曼尼諾夫的那手——挑起她的下巴,小心珍重的,只顧端詳她。「怎麼?想到什麼不愉快的事嗎?你的臉色難看得像過期的土司。」
    宛若氣結。「我想到要殺人!」她把下巴扭開,忿忿回道。
    他在她鼻尖前西搖動一根手指,「女人最好不要動殺人念頭,她們會像開車一樣,把事情搞得一團糟,最後還白白折斷一雙玉手上的長指甲。」
    「我沒有長指甲!」
    「但是你有一雙玉手。」李棄說著,愛惜地把她的雙手執起,抬到唇邊一吻。他的嘴吻著她的手,像吻著她的唇,親密得讓人驚悚。
    她像撞見獵人的小兔子,一心想逃,才逃了半寸,便又被拘捕到他懷中。李棄一手攬住她的腰,另一手輕撫她的背,他的手心不時觸及她衣服挖空處的皮膚,溫度在那裡升高,漸次蔓延,讓她熱,又讓她暈……
    「噯,輕鬆點,」李棄說,帶著她隨音樂款擺。「四肢別這麼僵硬——我們是在跳舞,不是在做復健。」
    宛若長長吸口氣,決定用文明的方式解決這個瘋子的問題。也許這個瘋子受過教育,能夠和他講點道理。「聽好,先生,我不知道你是誰……」
    「我是李棄。」
    「——也不知道你是做什麼的……」
    「我是個浪子。」笑嘻嘻回答她。
    「——你對我胡說八道、對我無禮,我們就當你在開玩笑好了,我的未婚夫人在那邊,」宛若向那幽暗見不著什麼的一端努努頭。「再過三個星期我們就要結婚了,我請你不要再騷擾我——」
    「宛若,宛若,」他一逕對她搖頭。「你還是沒搞清楚,從一開始我就對你說了,你不能嫁給別人,你是我的。」
    「我不是你的,我和你沒有關係,我就要結婚了——你沒聽過名花有主這句話嗎?」她心裡有氣,措詞也就傲慢了點。
    李棄咧開嘴,那笑盈盈的眼神不知有多壞。「有主的名花我都敢搶,更何況你還不算有主呢。」
    宛若氣得渾身亂顫。她到底在想什麼?和一個野蠻人溝通?她咬牙道:「你是古代的匈奴嗎?野蠻成性,不講道理——」
    「我講道理,就是講道理,我才來找你,」他那張俊臉驀然嚴肅起來,他鄭重對宛若說:「十二年前我在西非救過你父親一命,他為了感謝我,把你許給了我,」他湊向前來,逼臨宛若的面孔。「也就是說,你從十二歲那年開始,就算是我的人了。」
    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她豈不做了他十二年的老婆?宛若整張臉羞紅起來,啐道:「你無中生有,鬼話連篇,編派毫無根據的故事。」
    「要是我有證據,你又如何?心甘情願履行婚約?」他越發笑意盎然。
    她紅著臉哼道:「拿出證據來再說。」他有才怪。
    李棄忽然站定,手插入外套內側,像個殺手亮出奪命金牌,用兩根手指夾出一張發黃起皺的舊照片,橫到宛若的鼻子前面。
    宛若的兩隻黑眼珠立刻自動集合,並成一線往前看。照片上是個一絲不掛的……嗄,他居然現這種寶!這傢伙不止是個瘋子,還是個變態,噁心透頂!宛若想把頭扭開——
    不對,怎麼照片上的人物有點眼熟?她定睛又瞄一眼,簡直不敢相信——裸照上的女主角,竟然就是她自己!

《非常絕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