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不如沉默

  1
  到了週末,何小君剛想收拾東西下班,馮志豪的電話來了。
  她手機設的是振動,看到來電號碼之後,她握著手機僵硬了許久,也不按斷,就是看著那串數字,幾乎要把屏幕看穿。
  那天離開他的公寓之後,她一直都拒絕再與他聯繫。一切都已經很清楚了,她這幾年的時間,換來的就是一場空!還能怎樣?戀愛三年的男友不肯和你結婚罷了,難不成真要一哭二鬧三上吊?人要臉,樹要皮,撒潑的事她做不出來。
  大家都是成年人,打落牙齒和血吞,一切苦果皆因自己做出的選擇。受騙上當就像踩到狗屎,能忍則忍,不能忍也要保持沉默,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連自己也當一切沒有發生過,何必還要悲憤萬狀地示於人前,活該讓別人恥笑一輩子。
  手機還在掌心振動不休,最後戛然而止。突然又是一下短促振動,是短訊,仍是馮志豪,只一句話。
  「小君,我想見你。」
  她閉了閉眼睛,拿起自己的包,轉身往外走。剛走到前台就被叫住,前台琳達握著電話招呼她:「小君,樓下保安打電話找你,說有人在樓下等,讓你快點下去,車不能停太久。」
  何小君一愣,琳達已經擱下電話,看她的時候眼裡多了些費解之意。但出來做事人人功夫深,琳達眼裡那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只是一閃就過了。
  何小君沒看到,看到也沒時間在意。聽完琳達的話之後,她愣住一瞬,心底五味陳雜。
  有人等在樓下,誰會來等她?除了馮志豪,還有誰會來等她?
  交往三年,馮志豪從未正大光明地把車停到她公司樓下,像這樣驚動保安,電話一直撥到公司前台的事更是從未發生過。她曾經還為此心生埋怨,只是沒說出來罷了。
  她雖然不喜歡男人接女人次次都昭告天下,但至少也不要讓她覺得兩個人的關係永遠都是見不得人的。沒想到時至今日,他們走到山窮水盡的時候,馮志豪居然轉了性子,做出這樣的舉動來。她還來不及思考,手裡的電話又開始振動。還是馮志豪,她吸了口氣,終於接了。
  馮志豪說話前長出一口氣,如釋重負,說:「小君,你終於接電話了。」
  她已經幾周沒有聽到他的聲音了,心亂如麻,說不出話來,握著電話只是沉默。
  不能怪她彆扭,何小君爸媽是雙職工,她從小由外婆帶大。外婆雖然生不逢時,但到底是老式大家庭裡出來的女子,對她管教尤其嚴厲,從小規矩做成習慣,她受了委屈也做不來撒潑叫罵乃至哭天搶地那一套,表達憤怒的方式只有沉默與冷淡。也因此,她的委屈從來都得不到其他人的重視。
  聽不到何小君的回答,馮志豪慢慢放緩聲音,繼續說:「我現在就在你們公司這兒等你,你能不能下來?」
  他聲音很低,居然還帶著點隱約的求饒味道。何小君是吃軟不吃硬的代表人物,聽完只覺得自己胸腔裡某個地方一塌,空落落地懸著難受,忍不住一歎。
  聽電話的時候她一直都沒有停下腳步,公司樓層並不高,她也不想在電梯裡,眾目睽睽之下與馮志豪通話。她走到樓梯,身側安靜無人,她衝動地想開口,想問他還有什麼可說的,又想說她的想法不會改變,如果一切還是回到原點,煩請他高抬貴手。
  這些話全在她嘴邊打轉,但最後卻一個字都沒有說出口。見面說吧,她對自己最後說了一句。她不是聖人,她只是個凡人。三年的感情,她做不到甩一甩衣袖,轉身時雲淡風輕,即使散也要散得明白。
  天熱,大樓裡冷氣充足,但樓梯間裡溫度仍是很高。她合上電話之後,不知不覺越走越快,終於走到底層,側門很緊,她用力推開,大廳裡一片清涼撲面而來。正是下班時間,眼前無數人腳步匆匆,她側頭去看大門外,許多的車一字排開,陽光仍是強,反射在汽車的金屬表面上,看在眼裡只覺得模糊一片。
  進出的人多,門口很擁擠,快要走出大門的時候,何小君差點撞到人。她停下腳步想道歉,抬頭突然愣住,面前的男人是她認識的,竟然是陳啟中。
  2
  陳啟中今天穿得很簡單,深色T恤搭配牛仔褲,斜挎著一個包,腳下還是球鞋,很是年輕。他看到她的裝束稍愣了一下,策劃部對著裝要求不太嚴格,何小君上班時間穿得一向是舒服利落,白色風衣式連衣裙,紮著腰帶,寬大裙擺被風吹過,更顯得她玲瓏秀氣,與上次那樣金光閃閃的裝扮相比自然是天差地別。
  他一愣之後又對她笑了,白色牙齒露出來,很清爽的笑容,叫她名字。
  「何小君。」
  她應了一聲,不明白他出現在這裡的原因,也不知道該與他寒暄幾句好,還是直接走人。他看到她臉上的表情,眉頭微微一動,只是簡單解釋:「我是來接你的,晚上大家唱歌,剛才打你手機占線,小蔡和美美沒跟你說嗎?」
  唱歌?她差點忘記。何小君皺眉:「美美沒說你會來接我啊,你什麼時候來的?」
  他略顯尷尬,不過仍是回答了她:「剛到,今天人多,我開車帶大夥一起過來的。他們都已經先去了,我想你公司也不遠,這個時候打車不方便,就過來接你了。」說完往門外一指。中規中矩的三廂凱越就停在大門口,佔了小半車道,弄得後面車流慢下來,總有點堵。
  何小君也覺得堵,剛才心裡升起的那一點複雜情緒全變成稜角分明的硬石,一塊塊壘在心尖上,壓得她氣都透不過來,看著他的車,只覺得自己可笑。
  「這是你的車?」
  他點頭,又搖頭:「公司配的,我還沒有買車。」
  如果公司沒有給他配車,他也沒打算買。他住的地方離公司近,過去都坐地鐵上下班,加班交通費都可以報銷。他一個單身漢,休息日都很少出門,所以也不覺得有必要買一輛車。上海這個地方,在哪裡開車都要做好進入露天停車場的準備,還是不允許移動的那種。今天要不是和大夥一起出來,他寧願坐地鐵。
  她聽了也沒反應,只是稍吸了口氣,又說:「是你剛才打電話給我們前台?」
  門口人多,他帶著她往外走,還解釋:「不是我,是剛才那個保安。我說是來接你的,他就去打電話了。」
  他說的是保安老王,這時正站在車道另一頭指揮秩序,身邊另一個保安小張費解地張望大門口。
  「喂,你怎麼讓那輛車停在門口,都堵上了。」
  「那男人來接何小君的,知道不?五樓那個何小君。」
  「老是早來晚走的那個?知道啊,漂亮沒人追。」
  「這不有人追了?」
  「哦喲,開凱越的,有什麼意思?那些漂亮女孩子平時走路眼睛都往天上看的,哪看得上開凱越的啊,非奔馳寶馬不上的。」
  「你別看不起人家,開凱越都敢來追這兒最漂亮的姑娘,那才牛。」保安笑呵呵的,還遠遠對陳啟中看了一眼,眼裡的意思很明顯,「兄弟,是男人!加油。」
  何小君哪裡知道保安大哥的想法,她沒想到門口等的不是馮志豪,而是陳啟中,腦子一時混亂,心裡又難過,立在他車邊,想也沒想便開口道歉。
  「對不起,我突然有點事情要處理,要不你先去吧,過會我打電話給美美。」說完她轉身就走。
  「何小君。」
  身後的陳啟中叫她,何小君步子一頓,回頭看他。
  「很急嗎?要去哪裡?我送你吧。」他在陽光下看她,很認真地問了一句。
  她匆匆搖頭:「不用,就在附近。」
  他想了想,又說:「我等你吧,一起過去。」
  不知他為何如此鍥而不捨,何小君茫然一愣,沒有回答,先轉過頭去看另一個方向。
  陳啟中也跟著她的目光看過去,那裡車來車往,也不知她在看些什麼。
  耳邊卻聽到何小君的聲音,很輕,只說:「也好,那你等一下。」
  馮志豪沒有看到門口發生的這一幕。
  他把車停在側邊的小巷裡,像過去一樣。只是過去的每一次,何小君都會很快出現在他車邊,但這一次,他在車裡等了很久。
  他時間寶貴,很少等這麼長時間,尤其是很少等一個女人等這麼長時間,心裡煩躁,有一瞬突然想下車上樓去找她,又想再次撥電話給她,但還是忍住了。那天晚上何小君憤而離去,他的心情也糟糕到極點。何小君到底要什麼?他知道,但是他更知道,自己給不了。
  怎麼給?為了跟她結婚,跟家裡鬧決裂?放棄與文心的婚約,順便把自己家與文家的那些合作項目一併毀了?
  誠然,只有錢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完美的,但是沒有錢只有愛情的婚姻就完美了?笑話!
  他不是那種只會燒錢不事生產的二世祖,他的事業就是家族的事業,沒有背後的這棵大樹,他能去做什麼?
  貿易實業也好,資本遊戲也好,任何一個領域都需要金錢的支持。他從未朝九晚五做過上班族,根本就不能想像那種生活。難不成何小君要他和她一樣,每天晨起直奔公司,與一群庸庸碌碌的小白領就為了一點微薄的薪水爭破頭,晚上筋疲力盡地回到鳥籠一樣的窄小公寓裡,看看電視打發剩下的所有時間?
  這種生活他只要想想就覺得不寒而慄,更何況真有那麼一天,何小君還會不會愛他?
  女人口口聲聲說為了愛情,但她們愛的是什麼?是他的一擲千金?名車豪宅?還是和他在一起的富貴享受?沒有了這一切,他還會是她心頭上的那個男人嗎?
  或者何小君是個異類,她倒真是那種兩個人吃一碗五塊錢的牛肉麵,也會覺得有愛就完美的女人。這兩年來,她對他送的所有奢侈禮物反應都很淡,不是他提醒都很少穿戴。他無數次明示暗示讓她辭職,她都置若罔聞,還越做越起勁。她執著的事情只有一件,就是結婚,怕他多心,還主動表示可以簽財產協議,一分錢都不要他家的。
  但是無論她怎麼做,結局都一樣。他是商人,做什麼都得衡量一下投入和產出的價值,他與文心的婚約不但不可能造成財產外流的隱患,還能讓自家實力倍增。這樣好的生意,誰會放棄?
  繞了一個大圈還是回到死路上,馮志豪頭疼。他已經做出自己能做到的最大努力,只要她願意妥協,他什麼都可以滿足她。她還想怎樣?這要是換了其他女人,他相信她們的反應都會是欣喜若狂,欣然接受,唯獨何小君,居然憤怒如斯。
  這幾天何小君都拒絕與他聯繫,他也知道這就是她最憤怒的表現。一開始他想讓她冷靜幾天,希望她冷靜過來之後,就能認清現實。沒想到她這次憋得倒久,連著幾周杳無音訊。他的電話與短消息全都石沉大海,一絲回應都沒有,而他終於等不下去,直接來找她。
  3
  車門輕響,馮志豪一回頭就看到何小君。這是他們經常碰頭的地方,小巷很窄,基本沒什麼人走動,兩邊樹蔭濃郁。天暗得晚,這個點了居然還有陽光,橙紅色的夕陽,透過斑駁樹影落在她臉上,身上,閃閃發著光。
  之前滿腦子的糾結都被拋到九霄雲外,他伸手就去推門,然後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拉進了車子。
  何小君正想說話,猝不及防就被他一把就拉了進去。她骨架很小,卻並不太瘦,捉住她的手腕就好像握著棉花糖,軟綿綿的很是享受。馮志豪突然發現自己竟如此想念這種感覺,忍不住又收了收五指。
  她話到嘴邊,又被他的動作堵了回去,她只顧著往回抽手臂,低低叫了一聲。馮志豪握著她的手腕,肌膚相親的感覺讓他心情大好,這時只看著她一笑:「怎麼了?」
  她也看著他。反光,這麼近的距離,他居然覺得眼前模糊,看不清她眼裡的表情,又不自覺地側頭,目光一偏。
  天熱,何小君紮著頭髮,白色的脖子露了出來。因為是被他拉進來的,她身子有些斜,靠近他這邊的襯衫領口彎折起來,脖頸深處的一顆黑色小痣若隱若現。
  車裡冷氣充足,他卻突然覺得熱,忍不住一低頭,就在她的頸側吻了一下。何小君猛地一縮,他的觸碰當然是她最熟悉的,但現在的她就好像是一隻刺蝟,蜷起身子對他劍拔弩張。她捂著脖子,聲音冷下來:「你別這樣,我有話要說。」
  「你要說什麼?」他抬頭,笑著再問了一句,「回去再說好不好?」
  旁邊有人經過,她掙開他的手,表情嚴肅。他被她看得心一涼,慢慢坐正了身子。面前是熟悉的男人的臉。馮志豪年輕俊秀,渾身透著貴氣,近距離看,更是悅目,但她竟頭一次生了抗拒之心,眼前閃動的全是剛才停在正門口的那輛車——那輛讓她失望透頂的車!
  他看了她許久,最後歎氣:「小君,你怎麼就想不明白?」
  何小君深吸氣,覺得自己這兩年來的煎熬此時全化了作冷冷的嘲笑,張牙舞爪地從四面八方向她撲過來。
  想想真是悲涼,兩個人交往這麼久,她又不是第三者,不過是想要一個應有的結果。但最後事實證明,一切全是她的癡心妄想,她一直活在自己的虛幻夢想中,不現實到極點。
  她算什麼?家境平凡、工作普通、乏善可陳的一個人。明明毫無份量,他竟這樣看得起自己,活該她會有這樣的下場。
  「算了,是我的錯,我們分手吧。」不願再想下去了,何小君一聲歎息。
  他一愣,伸手就去握她的手腕,沒想到何小君動作比他更快,她抽手推開門,一步就跨了下去。
  「小君?」她說什麼?分手?這輩子從未聽過這兩個字,他懷疑自己幻聽。
  她回頭看了他一眼,聲音很冷:「對不起,我約了人,晚上還有事,你先走吧。」他猝不及防,居然沒了反應,眼睜睜看著她離開,幾秒之後才想起下車,卻見她已經往大樓方向走了過去。
  「小君。」他叫她。
  她下定決心,步子越來越大,只當沒有聽到。
  他心亂,沒想到她這一次竟會如此執拗,又為了她最後那句話鎖緊了眉頭,快走幾步將她拉住,語調很重:「小君,你約了誰?」
  她不回答,掙開他的手繼續往前走。
  「小君!」他又叫她,幾乎是氣急敗壞。
  她已經走到大樓前側。下班時間,門口進出的人很多,大多步履匆匆,車子也是,一輛接一輛地從車道內開出來,唯獨一輛凱越停在車道的側邊。穿著牛仔褲的男人並沒有坐在車裡,而是獨自立在車外。
  這樣的人和車,馮志豪原本是絕對不會在意的。但何小君腳步不停,竟筆直朝那個人走過去,最後一把將他拉住,回頭對著馮志豪說話。
  「別問了,我約了他。」
  4
  這天晚上何小君與陳啟中都沒有出現在原定的聚會裡,美美撥電話給何小君,她也不接。陳啟中倒是撥了一個電話給小蔡,說他已經接到何小君,與她在一起,讓他們不要擔心。
  蔡軍奇怪,想撥電話催,卻被杜美美一把按住:「催什麼啊?他們兩個人想幹嗎就幹嗎。」
  「不是說好一起唱歌的嗎?」包廂裡人多,幾個麥霸唱得正酣,蔡軍只好提高聲音。杜美美恨鐵不成鋼地看了他一眼:「唱歌的目的是什麼?你怎麼轉眼就忘了。」
  唱歌的目的當然是為了讓何小君與陳啟中有機會發展。蔡軍看著興奮不已的女朋友欲言又止,最後還是放下電話,心裡暗歎了一聲。
  組長和那個奢侈女……難道他們發展得那麼順利?第二次就看對眼了?他真沒想到。
  不能怪蔡軍想不通,何小君後來回想起那天的情景,自己都覺得詭異。
  她說自己有約,馮志豪自然是全不相信,只當她一時激憤,說的是脫口而出的氣話,沒想到她下一秒就拉著陳啟中坐進那輛車裡。陳啟中倒是全無詫異之色,臨走還回頭看了馮志豪一眼,對他點點頭,算是打招呼,周到得很。
  事實上他要是目中無人地跟著何小君離開也就罷了,就是這最後的一眼一點頭,騰地一下就把馮志豪的火給激了上來,眼睛都紅了。
  他對這個男人有印象。倒不是因為陳啟中長相令人過目難忘,關鍵是這個男人是這些年來除自己之外,出現在何小君身邊的第一個男人。馮志豪再有風度和涵養,到了這個時候唯一想做的就是一拳揮過去。
  但是多年養成的克制力終究佔了上風。商業大廈門口,人來車往,剛才那一瞬就已經有人側目。他握緊拳頭,最終卻只是立在原地,眉頭緊皺地看著他們離開的方向,胸口濁氣翻騰,渾身僵硬。
  何小君一直都沒有回頭,自然不知道馮志豪的反應,事實上她為了克制自己不回頭,也費盡了全身力氣。一開始她坐在車上還能保持鎮定,後來車子在紅燈前停下,她最終還是沒忍住,回頭看了一眼來時的方向。
  陳啟中開車雖不快,但這時仍是兩條街開過了,公司大樓早已被遠遠拋在身後,暗淡暮光中朦朧的一團影,哪裡還看得清?就像她與馮志豪在一起的那些日日夜夜,哪裡還看得清?
  心臟猛縮,她突然間悲從心來,潸然淚下。她低著頭,眼前突然出現一方手帕,淚眼朦朧看不清,她抹了抹眼睛再看,居然真的是手帕。這年頭看到手帕的幾率,比在街上看到人裸奔的幾率還要低,她一時錯愕,忍不住抬起頭看他。
  他也在看她,四目相對的時候,他卻很快轉過臉去,繼續看前方,假裝沒看到她的狼狽。
  陳啟中是真的沒想到,第二次見到何小君,她的裝扮竟然像是變了一個人,更想不到的是,她坐在他身邊哭得這樣傷心。
  他只見過她一次,還是在數周前。她一身金光閃閃,筆直走向他們,坐下之後把架在臉上的那副超大墨鏡往上一推,簡單地「嗨」了一聲;喝茶的時候說起她的包,輕描淡寫地講出那個令人咋舌的價格,表情卻並不興奮;後來走出茶室,陽光下像是變了一個人,冷下臉說讓他不用勉強了,說話的時候微微仰著頭,身上有話梅糖的味道,很特別。
  最後他送她回家,她在車上瞪他,還質疑:「真的送我?」
  他點頭。她想了想,才補了兩個字:「謝謝。」後來笑了,好像烏雲透出了金邊。
  都是些很細小的片段,不過見了她一次而已。大家不熟,他也沒機會看到太多她不同的樣子。
  那天告別的時候,他當然能夠感覺到她對他的不在意。他在回程的路上還在心裡對自己說,算了吧,不該記得的。可那天之後,他竟時不時就想起她的樣子,想起她身上話梅糖的味道,想到就忍不住微笑。小蔡突然對他提出聚會要求的時候,他根本是不假思索便答應了。
  「謝謝。」臉上潮濕一片,知道自己狼狽,何小君終於接過手帕,把它掩在眼上,也掩住了暮色中那個朦朧的影子。
  很乾淨的大手帕,清爽曬透,聞起來好像還有陽光留在裡面。多年前她爸爸用這樣的手帕包住搪瓷杯,帶回家解開結子,掀開杯蓋,然後微笑地看著她對裡面快要溶掉的冰激凌歡呼。
  那時候的快樂是多麼容易,現在呢?回憶讓她更加悲傷,不想讓任何人看到自己的表情,她用雙手掩著那塊帕子,好像那是她現在唯一能留住的東西。
  週末的主幹道很堵,紅燈交替亮過兩次,車流卻不見移動。本該是覺得焦躁的時候,陳啟中卻全不在意,只是看她這樣難過,有些手足無措。
  他雖然長年跟電腦打交道,但到底不傻,剛才的情形看在眼裡,細節不得而知,大概還是猜得出來的。想想真值得歎息,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氣邁出第一步,偏偏卻撞見她如此狼狽的時候。
  紅燈又在閃爍,車流終於開始緩慢移動。他握著方向盤看前方,掙扎許久終於開口,用的是平常語氣,好像之前所發生的一切都是幻影。
  「能不能去吃點東西?我今天趕項目,誤了午餐,有點餓。」
  她大概是沒想到他會有如此一說,掩在臉上的那塊手帕終於落下一點,露出水汪汪的一雙眼。陳啟中正打方向,與她目光對了個正著,頓時手指一顫,差點轉到逆向車道上去。
  5
  兩個人吃的是烤肉自助餐,就在附近商廈一層。因為是週末晚上,這裡生意好得不行,唯一的座位在最靠廚房的角落裡,每次有服務生進出就帶開那扇銀色小門,帶出一陣嘈雜煙火氣。
  何小君外表嬌柔,性格倒並不像一遇傷心事就淒淒慘慘的黛玉妹妹。從小她就很會自我開解,排解方式除了化悲憤為力量,奮發圖強之外,還有暴飲暴食暴走。幸好她骨架纖細如小鳥,再有肉都不覺得太胖,只是握上去像一團又白又軟的棉花糖。這時她心情跌落谷底,卯著勁兒猛吃,穿著白色制服的南美帥哥穿梭來去,每一次都在她面前的白瓷盤裡堆上形形色色的燒烤肉類,她來者不拒,埋頭苦吃了許久。突然一抬頭,看到坐在對面的陳啟中,一手刀一手叉,都不知道看了她多久。
  估計是被她的吃相嚇到,何小君一窘,再想裝淑女就來不及了。
  她從未在馮志豪面前這樣失態過,當然他也很少會帶她來這種不限量的地方。馮志豪來中國工作之前常年居住海外,飲食習慣也偏西式,又很講究消費場合,他們經常約會的地方都是些極高級的西餐廳,燈光朦朧音樂舒緩。她最在意自己在他面前的樣子,每次都吃得文雅嬌柔,再說她跟他吃飯的時候當然是滿心歡喜,怎麼可能像現在這樣暴飲暴食。想到馮志豪,她心裡又是一痛,逼著自己把那個影子扔開,然後才開口:「不好意思,我心情不好就會這樣,其實我平時吃得不多……」
  他笑了,只是問:「還要嗎?」
  沒想到陳啟中這樣善解人意,對於之前的狀況一句話都不多問。何小君忍不住心中感謝,感謝完又歎氣,搖搖頭。被這個男人撞見自己最窘迫的時候,又蒙他伸出援手,她此時此刻竟對他有了些微妙的親切感,再開口說話的時候,不由自主撤了心防。
  「吃飽了,感覺好一點。」
  他想了想又問:「很難過?」
  她點頭:「當然難過,分手哪有不痛苦的,你分手過嗎?不對,你談過戀愛嗎?」
  這話說得……陳啟中挑起眉毛,他又不是山頂洞人,怎麼沒談過戀愛?
  陳啟中碩士學歷,工作穩定,收入頗高,姐姐嫁到加拿大,父母跟過去照顧她的孩子,留他一個在上海。家裡原先的房子小,在浦西的老城區,他工作之後又買了一套在金橋,雖然偏遠了一點,但也算有房一族。就是一直以來工作的地方偏僻,生活環境單調,缺少與女孩子打交道的機會。不過就算如此,給他介紹對象的人還是有的,而且還不少,只是不知是他運氣不好還是什麼別的原因,總會遇到出乎他意料的情況。
  第一回認識的是個在銀行個人理財部門工作的女孩子。那時候他公司還沒有配車,碰面的時候他是騎著助動車去的。吃飯的時候他們倒談得不錯,沒想到走出門,她看到他摸出鑰匙彎腰開車,當場就把眉頭皺起來了,用上海話說了一句:「格種車子我不坐的,我叫叉頭回去。」從此再無音訊。
  介紹人很不好意思地傳話說,人家覺得他人挺好的,就是性格不太合適。他聽完好笑,不過也沒放在心上,抗打擊是男人的基本心理素質之一,他一向很會自我調節。
  第二個約會對象是個小學老師,長得小鼻子小眼,像個日版洋娃娃。談了幾個月,有次看電影,有些橋段挺恐怖的,她在黑暗中雙手掩住眼睛,還忍不住從指縫裡偷看,後來被嚇著了,撲過來抱住他的手臂。他覺得她可愛,倒是真想繼續下去,沒想到幾個月後她突然約他出來,面現難色,吞吞吐吐地說:「我覺得你人挺好的,可是我媽說,你房子在金橋,我家在中山公園,太遠了。她不想我以後住那麼遠,照顧不到。」
  他為了她的話莫名了許久,最後還是想通了。算了,房子又不長腳,他想把它搬到她媽媽家邊上也難啊。
  有了前兩次經驗打底,他後來見第三個對像時就沒那麼投入了。那女孩子是做文秘的,長得很漂亮,他見了更覺得沒戲,沒想到她倒是對他很有好感。那時他仍沒有車,每次約會結束把她送到家後,都坐地鐵回去。她有時還特地做了吃的放在保溫盒裡給他帶著,讓他第二天早上不用出門買早餐了,多睡一會。
  他自然是感動的,認認真真開始談戀愛。沒想到一年之後公司派他去紐約總部培訓,機會難得,他當然去了。一開始她每天在MSN上訴說想念之情,他也覺得愧疚,再忙碌都抽時間打電話給她,一有機會上街便替她買禮物,一樣一樣收起來,放在箱子裡。但後來她漸漸少了音訊,他打電話給她也多是忙音或者無人接聽。最後他終於結束工作回國,她來機場接他,開口時聲音艱難,說:「啟中,對不起,其實你……」
  他已經心裡有底,苦笑著替她把話說完:「知道了,其實我挺好的,行了,你走吧。」
  她聽完竟然哭了,擦著眼淚轉身,就上了停在門外的一輛車。車裡的男人已經等了很久,踩了油門就走,就這樣駛出了他的視線。
  自此之後陳啟中就對介紹對像這回事覺得無謂了,大丈夫何患無妻,該你的總是你的,不該你的強求也沒用,有這些工夫他還不如多搞點專業上的事情。他雖然不是太有野心的人,但事業總是自己的。
  更何況他對自己當時的感覺都已經模糊了,或者是故意不想記得。有天晚上,他開車時聽到主持人聊失戀這個話題,主持人用欷的口氣說現在我來讀一個男人發來的失戀感受,他說失戀就像一把刀插在肋骨上,不,就像一顆子彈打過來,「彭」的一聲,就打在心口上。
  他心裡想能夠發出這個短信的男人一定年齡不大,不該叫他男人,叫男孩比較好,男人會那麼輕易地把自己的感受描述出來嗎?事情已經發生並且結束了,任何辯解、追悔都是沒有意義的。更何況這樣撕心裂肺地把自己的感受講給全世界聽,不如沉默。他對何小君轉述了那個電台短信,語氣平淡,然後看著她一攤手,說:「你覺得呢?」
  她沒想到竟然有人能用這麼平淡的語氣複述如此激烈的一句話,強烈的反差讓她忍不住嘴角一彎,笑了。
  他又想起那句話,烏雲背後的金邊,接著也微笑了,為了她的笑容。
  兩個人相對笑過之後,氣氛頓時轉好,接下來的時間裡開始邊吃邊聊。最後何小君終於吃得動彈不得,開口說自己不行了,要回家。他這次不知為什麼沒回答,只是看著她。何小君被看得忐忑起來,低頭檢視一下自己,又看了看面前空空如也的餐盤,窘了。
  「陳啟中,我說了我平時不是這樣的。再說這是自助餐,吃再多都是一個價錢,今天我請客,你就別看我了,行不行?」
  他笑了,只說:「多吃點,你又不胖。」
  她這次真是歎氣了,放下刀叉很認真地看著他說:「陳先生,你是裝的對不對?其實你特別會講話,拐著彎刺激我,還不帶讓我反駁的。」
  他聽完也不反駁,笑著對她舉手投降。
  何小君後來想想,覺得人真是需要互相瞭解的時間和空間。陳啟中看上去話不多,居然還挺有幽默感,笑起來的時候眉目舒展,左邊嘴角上方忽隱忽現的一個小渦,很是吸引人。她之前心情惡劣到極點,但與他一頓飯吃下來,居然不知不覺放鬆下來,漸漸覺得心裡沒那麼痛了。
  也是,分手而已,地球仍在轉動,太陽照樣升起。失戀又不是地震海嘯,天崩地裂,看在其他人眼裡,不過是庸人自擾。更何況,分手那兩個字終究是從她嘴裡說出來的,內心再如何狼狽不堪,她至少在退場的時候維持了表面完整,也算值得慶幸。
  小姐過來買單,何小君摸錢包,抬頭卻看到陳啟中已經在付錢了。何小君當然拒絕,今天這頓飯他們之所以會在這裡吃,原因她心知肚明。坐在她對面的男人剛剛被她利用了一把,人家一言不發全程配合,且風度極好地一個字都不多問,她嘴上不說,心裡還是感激的,所以這頓飯於情於理都該是她來請。
  沒想到陳啟中回過頭很認真地看著她說話,說:「應該的,我是男人。」
  好吧,何小君不得不承認,陳啟中說這句話的時候,很帥。

《我和我的經濟適用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