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節

    一行四人隨便逛了幾家商店,什麼都沒買,只在foodcourt(美食廣場)吃了頓快餐,就折回市裡去買「蘿蔔丁」的鞋。

    這次還是去Saks,不過這家的店名叫SaksFifthAvenue(「薩克斯第五大道」),比outletmall(奧特萊斯,廠家直銷中心)裡那家少了個「OffFifth」,但店面卻大多了,有好幾層樓,賣鞋的就佔了一層,其中大部分是女鞋,各種款式,各種色彩,把宇文忠看暈了頭。

    「蘿蔔丁」的鞋顯然是鞋中翹楚,當然這只是從價格來說,而他除了價格,也看不出別的區別,所以他看鞋只看價格,其他的留給朱潔如操心。

    一路看下來,他的價值觀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早上的「五十美元一件衣服太貴」,變成了「幾百美元一雙鞋實在是太便宜了」,因為在「蘿蔔丁」專櫃裡,幾乎看不到五百美元以下的鞋,偶爾看到一雙,就會有趕緊抓過來交錢走人的衝動,生怕一念之差,就被別人搶走了。

    最後,他在朱潔如的參謀下,從那一大排標著clearance(清倉大折價)的鞋架上選了一雙由八百多折價到五百多再折價到三百多的「蘿蔔丁」高跟鞋。

    商店的售貨員攛掇他開一個店裡的卡,說還有10%折扣。

    但等他費盡周折填了表,又等售貨員打了十多分鐘電話後,人家遺憾地告訴他:他信用史太短,還不夠格開卡。

    於是朱潔如美救英雄,用自己的名字開了個卡,幫他拿到10%折扣,又省了幾十美元。

    買完鞋後,他把朱潔如一家送回住處,就興沖沖往家趕,他今晚要打工,但他不想帶著「蘿蔔丁」的鞋去餐館,怕一不注意給弄丟了,還是放家裡保險。如果不是因為週末郵局關門,他肯定當場就把鞋給雲珠寄去了。

    回到家,他發現Grace還是他早上看到的那個樣子,穿著睡衣和浴袍,抱著大黃貓,坐在沙發裡看電視,見他回來就問:「你回來了?」

    「回來了。」

    「買到鞋了?」

    「買到了。」

    「讓我看看。」

    他把那個裝著鞋盒子的大紙袋遞給她。

    她把鞋拿出來看了看,讚許說:「挺不錯的,經典款式,價格也很合算。是你選的,還是你那同學選的?」

    「是我同學選的,但顏色是雲珠定的,跟她朋友那雙一樣。」

    「在哪兒買的?」

    「mall裡買的。你說對了,outletmall(廠家直銷中心)裡沒有,是回到市裡的mall(購物中心)裡買的。」

    「吃飯了嗎?」

    「在外面吃了快餐。」

    「那是午飯吧?現在已經是吃晚飯的時間了,我炒了幾個菜,要吃點嗎?」

    他在這裡住了這段時間,已經摸出了她的規律,知道最討好她的方式,就是貪婪地吃她做的飯菜,那比什麼都讓她高興。作為回報,他總是搶著買米買面買菜,那樣吃起來心裡也安然一些。

    他雀躍地說:「好啊,好啊,你也吃點吧?」

    兩人坐下吃飯。

    她問他今天的購物經歷,他一一講給她聽,講到sex(性,性活動)的插曲,她格格笑起來:「還好你沒把她領到你車裡去。」

    「領到車裡去幹嘛?」

    「去havesex(做愛)啊。」

    他想到那個情景,臉有點發燒:「哪能啊。」

    她擦擦笑出的眼淚,說:「Youmakemyday!」

    他愣了。

    她又笑起來:「哈哈哈哈,你沒把這句話聽岔吧?」

    他坦白說:「壓根沒聽懂。」

    「這句話的意思是Youmakemyday——wonderful,你讓我今天開心了。」

    「哦,是這個意思,又學了一句。」

    「還沒完全學到手。這句話的含義是:本來我今天一天都不開心,但現在因為你說的某句話或者做的某件事,終於讓我開心了。」

    「你今天一天都不開心啊?」

    「是啊。」

    「為什麼不開心?」

    「因為今天是我的生日。」

    「生日是好事啊,為什麼不開心呢?」

    「因為沒有人祝我生日快樂。」

    「誰說沒人祝你生日快樂?我這就祝你生日快樂!」

    「現在說已經晚了。」

    「但是我現在才知道啊,不知者不為罪嘛。」他說著站起身,「我去給你買生日蛋糕。」

    「到哪兒去買?」

    「商店裡——沒有嗎?」

    「商店裡有,但是——不好吃。」

    「那怎麼辦?」

    「我做了個生日蛋糕。」

    「真的?你還會做生日蛋糕?」

    「生日蛋糕有什麼難做的?簡單得很。」她站起來,走到正餐廳裡,叫他,「到這裡來,看我做的生日蛋糕!」

    他跟過去,看到長條形的大餐桌中央放著一個大蛋糕,還插著蠟燭,只是沒點燃。

    他走跟前一看,白色的奶油層上,有粉紅色的字:「Happybirthday,Grace(格蕾絲,生日快樂)!」蛋糕周邊是一圈水果,紅的黃的綠的紫的,花團錦簇,很漂亮。

    他大讚:「蛋糕做得太漂亮了!你要不說是你自己做的,我還以為是買的呢。」

    她怏怏地說:「有什麼意思?自己過生日,自己做蛋糕,自己吃,吃多少天都吃不完,然後自己扔掉——」

    「對不起,對不起,我不知道你今天過生日——」

    她噗嗤一笑:「你道個什麼歉啊?我是在傷感那些知道我生日的人都沒給我說聲『生日快樂』,你又不知道我的生日,有什麼要道歉的?」

    「還是要道歉的,為什麼我就不知道呢?為什麼我不能先知先覺呢?為什麼——」

    她拍他一掌:「賣嘴!」

    他沒想到她會拍他,有點尷尬。

    她傷感地說:「其實這個世界上也沒幾個人知道我的生日,我husband(丈夫)知道,但他已經去了另一個世界。我媽知道,但她也去了另一個世界。我爸知道,但他給我打電話都得偷偷摸摸的。有幾個同學知道,但人家忙得很,哪裡顧得上我?還有幾個——恨我的人知道,但他們才不會對我說生日快樂呢,他們巴不得我死掉——」

    「沒這麼——壞的人吧?」

    「沒有嗎?哼哼,是你沒見過吧?」

    他想把她從壞情緒裡拉出來:「說說你想怎麼慶祝你的生日。」

    「怎麼慶祝?像我小時候那樣慶祝。」

    「你小時候是怎麼慶祝的?」

    「說了也沒用。」

    「怎麼會沒用呢?你告訴我你小時候是怎麼慶祝的,我們待會就那樣慶祝。」

    「好,我告訴你。我小的時候,生日可熱鬧呢,我是我們村裡唯一一個村裡人跟外面大城市裡來的人生的孩子,所以很稀奇的。我過生日的時候,我們村的人都會聚在一起,點堆篝火,圍著火堆跳舞唱歌——」

    他提議說:「待會我們也在門前點堆篝火——」

    她一笑:「呵呵,可以啊,但是請誰來唱歌跳舞呢?」

    「我們自己跳啊。」

    「你會跳舞?」

    「我不會跳,但我可以圍著火堆蹦一蹦啊。」

    「你說真的?」

    「當然是真的。」

    「待會不跳的是小狗?」

    他本來是不敢跳的,但說到這個份上,也只好狗熊充英雄了:「不跳的是小狗。」

    「哇哈哈,那太好了,我們家有很多木柴,點個篝火不成問題。」

    他突然覺得兩個人圍著個火堆蹦躂很搞笑,便提議說:「我們把老楊他們也請來吧?」

    「不要。」

    「為什麼?」

    「不想驚動太多的人。」

    「就我們倆?」

    「嫌少了?嫌少了我可以把鄰居請幾個來。」

    他有點不太敢跟美國人交往,主要是怕自己語言不過關鬧笑話,急忙說:「不嫌少,不嫌少。」

    「但是你今晚不是要打工嗎?」

    「我不打了,在家陪你過生日。」

    「算了吧,可別損失那幾十塊錢。」

    「幾十塊錢跟你的生日比算什麼?」

    「但人家餐館怎麼忙得過來呢?」

    「這倒是個事實。」

    她建議說:「你還是去打工吧,等你晚上回來,我們再來點篝火跳舞,搞晚點沒關係,反正明天是星期天,不用早起。」

    「可以等到我打完工嗎?」

    「怎麼不可以?太晚了在外面點篝火跳舞可能不大好,但我們可以在屋子裡點上壁爐跳舞啊。蠟燭嘛,本來就應該晚上才點。蛋糕呢,現在剛吃了飯,也吃不下,還是等你打完工回來再吃吧。」

    「好,那我先去打工,你在家等我。」

    他說完這話,感覺有點不對味,怎麼搞得像老公老婆似的?但他又不好意思糾正,怕越描越黑,只好訕訕地回到飯桌邊,幾口把飯吃完了,開車去打工。

    那一晚,他都沉浸在一種特別的情緒裡,衝動地想,以後不管走到哪裡,都要記得在每年的今天給她打個電話說聲「生日快樂」。這在他不過是舉手之勞,但在她卻是一件大事,可以讓她每年的這一天不再感到孤獨。

    他由她的生日,想到家裡幾個人的生日,媽的生日,爹的生日,姐姐的生日,他都記得,就是不記得姐夫和小侄子的生日,立即感覺很內疚,決定盡快向姐姐打聽了記住,到時候都要記得對他們說「生日快樂」。

    他又想到這些年來,爹媽的生日他也沒怎麼慶祝過,就是提前寄一點錢回去,真到了生日那一天,反而沒什麼表示,現在想來真是不妥,也許爹媽更希望他回家去一起吃頓飯呢?現在是越離越遠了,跟爹媽吃頓飯是越來越難了。

    他還想到雲珠的生日,是在夏天。今年她過生日的時候,他還不認識她,而現在她已經是他的女朋友了。也許明年這個時候,她就是他老婆了,至少是他的同居女友了,因為他已經把雲珠入學的事搞好了,學校發了錄取通知書,雲珠正在辦護照和簽證。

    他不由得在心裡設想了一下應該如何給以上各位過生日,如何讓他們驚喜,讓他們開心。

    打完工之後,他彎到沃爾瑪去了一趟,想給Grace買點生日禮物。他知道她瞧不起沃爾瑪,但現在別的店都關門了,只有到沃爾瑪去碰運氣。

    進門的時候,他還沒想好要買什麼,總不能把十美元一件的T恤買了送給她吧?但進門後沒走太遠,他就看見了那個電子相冊,立即決定就買那個。她家掛著很多鏡框,但都是油畫之類的,只在她臥室掛著兩張照片,但從來沒看見她掛過她自己的照片。

    也許她不掛自己的照片是有原因的,比如不想被趙雲那樣的人看見。如果他送她一個電子相冊,就比鏡框方便,裡面可以放很多很多照片,還便於擺放和收藏,平時可以擺在臥室裡,出遠門的時候可以帶在身邊,或者收到抽屜裡去,那麼即便遇到趙雲這樣的偷拍者,也不會被發現。

    他挑了個中意的電子相冊,又挑了個花紙袋,還挑了一張生日賀卡,到前面去付了錢,掏出隨身帶的用來記小費的圓珠筆,在卡上寫了幾個字,然後把卡和電子相冊都裝在花紙袋裡,開車回家。

    一進門,就看見Grace站在通道裡,不開心地問:「你不是11點下班嗎?怎麼到現在才回來?」

    他揚揚手中的花紙袋:「給你買禮物去了。」

    她轉怒為喜:「什麼禮物啊?」

    「你打開看就知道了。」

    她接過花紙袋,先從裡面掏出那張卡,邊看邊說:「你的字寫得不錯。」

    「哪裡呀,站在沃爾瑪寫的,寫得亂七八糟。」

    「站那裡都寫這麼好,那如果坐下來寫,更不得了啦!」

    「呵呵,別諷刺我了。」

    她從花紙袋裡掏出電子相冊,驚喜地說:「digitalphotoframe?我太喜歡了!」

    「喜歡就好,生怕你嫌沃爾瑪檔次太低呢。」

    「怎麼會呢?把你今天打工掙的錢全花掉了吧?」

    「呵呵,差不多。」

    他正彎著腰在脫鞋,她突然勾住他的脖子,在他臉頰上親了一下。

《雲中之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