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要考的五個項目中,艾米的強項是閱讀、翻譯和聽說。
閱讀是強項,蓋因英文閱讀題早就MULTIPLECHOICE化了。艾米對發明MULTIPLECHOICE題型的人感激涕零,一定是個跟她一樣辦事潦草、粗枝大葉的人發明的。你想想看,幾個答案都為你寫出來了,你只打個圈,還有什麼比打圈更容易的事?連阿Q都會打圈呢。如果你叫艾米寫出文章中心來,她極有可能寫成一個偏心,而且保不住會寫錯拼錯好幾個詞,但是如果你叫她選一個別人寫好了的答案,她就算不懂,也能蒙個八九不離十。
以前讀書的時候,同寢室的人總說她運氣好,因為有些題,四個選項,大家都是一個也不認識,都是蒙的,但艾米就往往蒙對了,而別的人則蒙錯了。同寢室王欣總是說艾米有「吃狗屎的運氣」,這在王欣的家鄉話中,就是運氣大得匪夷所思的意思。
翻譯是她的強項,可能得益於她的父母一個搞英語,一個搞漢語。媽媽是從艾米很小的時候起,就給她灌輸英語的。不光給她起了個不中不西的名字,還盡力跟她說英語,而且家裡貼滿了英語單詞,桌子上是「TABLE」,窗子上是「WINDOW」,進門的那一面貼著「COME」,出門的那面貼著「GO」。
艾米小時候也挺喜歡這種貼字條的學習方法,經常寫個歪歪倒倒的「DAD」,貼在爸爸背上,搞得爸爸有時上課都背著一個「DAD」在那裡高談闊論,被學生發現,狂笑不已。有次,艾米大驚失色地跑去向媽媽匯報,說DAD掉樓下去了,把媽媽嚇個半死,結果發現只是一張寫有「DAD」的字條從陽台上飛到外面的地上去了。
艾米的爸爸則對她猛灌漢語,他每天都要艾米背古文古詩,要臨貼練書法,還要記日記,且每天都要檢查艾米在日記裡寫了些什麼,這還叫日記嗎?不如叫社論好了。於是艾米從小就寫兩套日記,一套是供父親檢查的「革命日記」,另一套才是訴說心裡話的「反革命日記」。幸好媽媽沒叫她寫英文日記,不然她每天得寫四套日記了。
她由自己的經歷推而廣之,於是萬分同情那些口是心非,陽奉陰違,當面說得好聽,背後又在搗鬼的人。一個人說兩套話,她容易嗎她?還不都是聽眾逼出來的?如果聽眾全都是人,我就只說人話;如果聽眾全都是鬼,我就只說鬼話。結果聽眾有的是人,有的是鬼,有時是人,有時是鬼,我就只好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經常的情況是,在革命日記裡她磕磕絆絆地寫到:「我愛我的爸爸,以及愛我的媽媽……」如果寫得太通順,爸爸就要把明天的要求提高了。
而在反革命日記裡則字正腔圓地寫到:「世界上還有沒有比我更悲慘的女孩?我受的折磨不僅是雙重的,而且是BILINGUAL的!連納粹統治下的ANNEFRANK都可以只寫一套日記,而我卻不得不寫兩套日記。黑暗啊!悲慘啊!什麼世道!」
不過BILINGUAL的折磨使她日後做起翻譯來比一般年青人老道一些,她就不再記恨她的父母了,那些革命的、反革命的日記都不知道整哪去了。
她的聽說能力還不錯,是因為ALLAN曾經做了她一段時間的英語家教,詳情將在下幾集描述,此處略過。
寫作呢,就看閱卷的人什麼口味了,喜歡的就說她文風神出鬼沒,天馬行空,寫得飛沙走石;不喜歡的就說她東扯西拉,胡言亂語,動輒擅離職守,所以她對寫作沒把握。
文學也一樣,如果是泛而淺的問題,那你就算問到她老家去了,天上地下,古今中外,她都知道一些,全都是皮毛知識,似是而非。如果你問的是深刻的問題,她也能胡謅幾句,做寫貌似深刻的評價。但真深刻的閱卷人,就看得出那不是深刻而是故弄玄虛;假深刻的閱卷人,乾脆就讀不懂,肯定不會給高分。
昏天黑地地複習了一個星期,又昏天黑地地考了五次,再戰戰兢兢地等了幾天,終於有了結果:本系有四位老師被初選上了,要到N市與哈佛燕京來的哈羅德教授面談。搞了半天,考過了還只是萬里長征邁開了第一步。怎麼當初說得好像是在系裡一考過就能去哈佛燕京了一樣?
接下來系裡又通知,在等候面談結果的時候,請大家抓緊時間把GRE,托福考了。幾個候選人都傻了眼,鬧半天還是要考GRE,托福的呀?那這跟自己辦留學有什麼兩樣?有兩個當時就宣佈:「退出退出,搞什麼鬼,調戲我們?早說要考GRE,托福,誰還去費那個勁?」
艾米想,已經被調戲到這個地步了,退出去也是被調戲了,不退出去還是被調戲了,如果不考,別人還以為我不敢考呢。所以她雀躍地報了名,趕在規定時間之前把GRE,托福都考了。再接下去就是找人寫推薦信,辦成績單,等等,弄好了,交給系裡統一寄到哈佛燕京去了。
越明年,學校幾乎每天都能聽到誰誰誰收到拒絕信了,原來那一個名額,根本不是給了英文系的,而是給了學校很多個文科院系的,難怪系裡搞那麼透明,原來透明是因為稀薄,這麼稀薄的希望,再在多個院系之間抻一抻,當然很透明了。
當95%的人都收到了拒絕信的時候,艾米還沒收到拒絕信,不光別人認為她有希望了,連她自己都開始相信自己有希望了。突然有一天,同系另一個候選人劉芳沮喪地對艾米說:「不行了,我沒被錄取,因為M大要GRESUBJECT成績,而我沒有。」
艾米就不懂了:「你怎麼知道M大要GRESUBJECT成績?而且你怎麼扯到M大去了,不是哈佛燕京嗎?」
劉芳說:「哈佛燕京只是出錢的地方,你還得有學校錄取你才拿得到他們的錢呀。」
艾米愣了,有這種事?怎麼早沒人告訴我?但劉芳說系裡發的小冊子上寫著的。她跑回家,翻箱倒櫃地找出那個小冊子,果不其然,上面寫得明明白白,是HARVARDYENCHINGINSTITUTE的一個FELLOWSHIPPROGRAM,叫DOCTORALSCHOLARSPROGRAM,給予那些被美國大學錄取的博士生三年半的資助。她恍然大悟,原來是這樣,難怪我一直沒被拒絕,敢情我根本沒追求啊?
父親知道後,氣得不知說什麼好:「你呀,你這個粗枝大葉的毛病遲早毀了你。」聽上去好像是說現在還沒毀掉一樣。
媽媽指著爸爸說,「還不都是踏你的代?你就是這麼個粗枝大葉的人,你跟我談戀愛的時候,十回有九回把約會的時間地點搞錯……」然後爸爸媽媽又文鬥武鬥去了。
說實話,艾米倒不怎麼傷心,全校那麼多文科院系,就這麼一個名額,就是錄取了,都未必拿得到這筆錢,還不如像我這樣,連申請都沒申請,何談錄取不錄取?這就像愛上了一個人,但沒有去追他,固然是得不到他,但也沒有被拒絕的風險,可以自負地說,你得意個什麼?我根本不追你,管你接受不接受?
無所求,就無所懼;無所謂追求,就無所謂被拒。
好心人都勸艾米辦自費,說你GRE也考了,托福也考了,何不試試自費留學呢?艾米想想也是,就辦自費吧。
艾米在別的問題上,用錢都是大手大腳的,唯獨在與學習有關的事情上,就非常小氣,小氣到吝嗇的地步。複習GRE的時候,她捨不得花錢去讀新東方的那些班。報名的時候,她捨不得花錢報太多的學校,只選了五所大學,美國三所,加拿大兩所。
可能真是有「吃狗屎的運氣」,撒出去的種子居然有發芽開花的,艾米拿到了三個錄取通知書,一個給了全額獎學金,一個免了學費,另一個,也是她比較心儀的一個,什麼也沒給。
看來這出國留學跟找對象差不多,你喜歡的,他不夠喜歡你;喜歡你的,你不太瞧得起。人就是在這些矛盾中求統一求完美,最終大多是「不得已而求其次」。
本著讀書能不花錢就不花錢,能少花錢就少花錢的原則,艾米決定到那個給了她全額獎學金的C大去讀書。她在地圖上找到了那個小小的城市,用紅筆打了一個圈,心想,豁出去了,就到這個巴掌大的城市去呆個幾年,洋插隊一把,盡快混個學位就回來。她研究了一下C大英文系的博士PROGRAM,估計如果抓得死緊的話,五年左右能拿到博士學位。
她想,五年就五年,到那時,我已經二十八歲了,可以理直氣壯地找到ALLAN,對他說:「現在我長大了,成熟了,知道什麼是愛情了,讓我們重新開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