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當艾米如願以償地拿到B大英文系的錄取通知書的時候,她第一個想到要分享這份喜悅的就是ALLAN,但他到南面做暑期工去了,要到秋天開學時才會回來。
那是怎樣一個漫長難熬的暑假啊!眾所周知,高考過後的那個暑假,是個令人發瘋的暑假。考上了的,可以高興得發瘋,沒考上的,可以絕望得發瘋。緊壓著分數線的,像踩在薄冰上一樣,可以擔心得發瘋;剛夠上分數線的,像懸掛在峭壁上一樣,可以著急得發瘋。有的在發瘋似地找路子開後門,有的在發瘋似的擺酒席宴請賓客。凡是家裡有高考的,都處於一種要瘋不瘋、隨時可瘋的狀態。
艾米也處在一種非癲即狂的狀態,不過她的瘋跟高考沒多大關係,僅有的關係只是突然一下沒學習壓力了,人變得輕飄飄的,好像快要抓不住地球了一樣。
閒暇的日子助長瘋狂的思念,艾米每天都在思念遠在南方的ALLAN。這幾個月來,每星期跟他見一次面,這個習慣已經融化到血液裡去了,現在這麼久見不到他,就像是得了血液病,說不出來病在哪一塊,就是渾身不自在。
如果不是怕ALLAN不高興,她就跑到南面去找他了。
她在日記裡寫他,在歌聲裡唱他,有時日記裡面整頁整頁的紙上就只寫著他的名字,英文的,中文的,橫著的,豎著的,左手寫的,右手寫的,應有盡有。有時她把所有帶「成」或者「鋼」的成語找出來,一遍一遍地抄寫。有時她畫他的側面像正面像,差不多為此去改學繪畫專業了。她覺得自己快要思念成疾,思念成瘋了。她很擔心,怕等到下學期ALLAN回來的時候,她已經變成了一個衣衫襤褸、目光呆滯、睡街頭、吃煤球的瘋子了。
最後她找到了一個辦法來保持清醒不瘋掉,那就是寫小說。她把自己跟ALLAN的故事寫成了一個短篇,側重寫她的少女情懷。她不知道那是無病呻吟,還是有病哼嘰,反正都是她自己的切身感受,所以寫起來即使不是才思如泉湧,至少也是胡想如井噴。寫到痛處,淚流滿面;寫到甜處,手舞足蹈;打腹稿的時候,發癡發呆;改錯字的時候,咬牙切齒。
媽媽有點看不懂了,故作輕鬆地問:「艾米,你怎麼啦?中了舉,痰迷心竅了?要不要請個殺豬的來打你一巴掌?」
艾米想,考上個B大就值得我這樣瘋瘋癲癲嗎?真是小看我了。為表示她仍然處於清醒狀態,她很深刻地問:「媽媽,為什麼你說話象爸爸寫文章,而爸爸說話像你寫文章呢?」
「什麼意思?」媽媽不解地問。
「爸爸說話乾巴無味,但他寫文章卻詼諧風趣。你說話很風趣,但你寫英文卻乾巴無味。」
「這麼說你爸爸是人不如文,我是文不如人羅?」媽媽笑著說,「我寧願文不如人,人跟文比,還是人重要一些,文畢竟只是人的外在部分。」
艾米問:「那你以前愛上爸爸,是不是上了他文章的當?」
「嗯,也算是吧。他的文章寫得很俏皮。」
「我想看看ALLAN文筆怎樣。你說他翻譯過很多東西,為什麼我一篇也找不到?」
「他像我一樣,都是用的筆名。」
「你們為什麼不用真名?」
「可能是因為有些東西只算是通俗文學,如果以後成了著名翻譯家,回頭看看自己年青時譯過這些東西,肯定會臉紅的。」
艾米決定投稿時也不用真名,現在寫的這些東西,只算是心情故事,肯定是很青澀的。以後成了大文豪,肯定會為自己年青時寫的東西臉紅。用個筆名,到時死不認帳。
小說寫好後,她不管什麼職業道德不職業道德,她喜歡的幾本雜誌,都寄去一份。她知道作家的職業道德不允許一稿多投,但她想,我不是作家,所以作家的職業道德不能規範我。
每家雜誌她都用個不同的筆名,她拿出字典,隨便翻到一頁,揪出一個字,就是她筆名的姓。再翻一頁,再揪出一個字,就是她筆名的名。她不無得意地想,如果以後我成了名作家,後人研究我的時候,肯定會對我的筆名大加研究。他們哪裡知道我是這樣決定我的筆名的,活該把他們研究得暈頭轉向。
看來廣種博收這話沒錯,暑假快結束的時候,她收到通知,有兩家雜誌社準備刊發她的小說。她欣喜若狂,但她知道不能一稿數登,只好退掉了其中一家,像那些懷了第二胎不能生、只好做人流手術的婦女一樣,痛惜了很久。
艾米的小說發表後,雜誌社給她寄了兩本樣本,還有一筆稿費,當然不是天文數字,不過也算是她第一筆收入。她暫時還不想把小說給ALLAN看,天機不可洩露,女孩子,要自重,等他來追。
開學後,艾米仍然叫ALLAN陪她練口語,她說進了大學,更需要練口語了,因為現在她是英語專業的學生了,不練好口語怎麼行?ALLAN沒有意見,仍像從前一樣選TOPIC,準備資料,陪她練習。但過了一段時間,他忙起來了,就把以前的一星期一次,減到了兩星期一次。
ALLAN遲遲沒有來追,艾米等得太心焦,生怕他在學校裡看上了誰,被人捷足先登了。
沒有別的辦法排遣她心中的情思,只好又寫小說。這次她寫了個雙尾的短篇,一個故事,兩個不同的結局,一個是有情人終成眷屬,另一個是女主人公吞食安眠藥自殺。投出去後,很快就被兩家雜誌社錄用了。一家是比較通俗的雜誌,刪去了悲劇結局。另一家是比較高雅的雜誌,刪去了大團圓結局。
艾米恍然大悟,原來高雅文學是以人物的不幸來打造自己的高雅的。有情人終成眷屬在高雅的文人眼裡,就是落了俗套了。不把美好的東西打碎了給人看,就登不了大雅之堂。這個發現使她決定以後生活上向通俗文學看齊,寫作上向高雅文學看齊。生活上,爭取過得大團圓一些,寫作上,爭取每篇都寫死幾個人。
有一天,艾米聽爸爸說,ALLAN在準備提前畢業,雖然畢業證還是要到七月份才發,但他可以早點去工作。她聽到這個消息,真的是驚呆了,他要畢業了?她從來沒去想他總有一天是要畢業的,而他畢業了就不一定會呆在J市了。潛意識裡,她覺得不去想一件事,那件事就不會發生。
艾米覺得實在是不能再等了。她覺得他沒來追她,主要是因為他把她當個孩子。她想,如果我追他,他就瞧不起我,那也正好說明他不值得我愛,我至少可以早點發現這一點,早點打消我的幻想。
於是,她開始了她的攻勢。有一天,她打聽到他學校週五晚上有舞會,就打電話給他,問他能不能帶她去。他答應了,說週五晚上六點半來她家接她。
週五的晚上,六點半還差一點的時候,ALLAN來敲艾米的門,她在臥室裡叫道:「大門沒關,你自己進來吧。」他進了門,在客廳等她。
當艾米穿著一條長長的白色連衣裙從臥室走出來的時候,她看見ALLAN有點愣住了,好一會才說:「哇,穿得像個小仙女一樣,看來我得去換衣服了。」她看看他,發現他只穿著平時穿的衣服。
「怎麼?你們學校舞會不興穿得正正規規的嗎?」她好奇地問。
「學生舞會,很隨便的。不過沒什麼,穿得正規的也有。我們走吧。」
她趕緊叫道:「等一下等一下,我去換衣服,既然你不穿正規的,我也不要穿得太正規了,不然你不跟我跳了。」她跑進臥室,換了一件不那麼正規的裙子,想了想,跑到客廳裡,背對著他,說:「幫我拉上背後的拉鏈,我夠不著。」
他很聽話地為她拉上了拉鏈,說:「好了,我們可以走了。天冷,外面穿件厚點的衣服。」
那次舞會,使她產生了要把他盡快追到手的緊迫感,因為她看得出,有好些女孩都挺喜歡他的,有的是認識他的,有的根本不認識他。她們一直盯著他看,有的還走過來邀請他跳舞,如果不是她一直跟在旁邊,她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了。他一直在跟她跳,她也每支曲子都跳,因為如果一坐下來,就會有別的女孩上來搭訕,她怕他被別的女孩邀走了。
每逢有人來邀舞的時候,ALLAN就會說:「對不起,我帶了舞伴。」艾米聽了這話,真是喜憂參半。他拒絕了別人,她很高興,但他的話也說明如果他今天沒帶舞伴的話,他是會去跟別人跳的。她不明白為什麼這些女孩這麼大膽,舞會上,不是應該男孩子邀請女孩子的嗎?而且他旁邊還跟著一個我,難道她們當我透明嗎?
但她想想自己,就理解了那些女孩。有些時候,MOTIVATION強過了ETIQUETTE,人就顧不上墨守成規了,不管是舞場,還是情場,都是如此。你還記得那些ETIQUETTE,你還在遵守那些ETIQUETTE,只能說明你背後的MOTIVATION還不夠強。有的人一生都不會有那麼強的MOTIVATION,可能是因為他們天生有比較強的克制能力,也可能是因為他們沒遇到那樣一個人。
她決定今晚要向他攤牌,成敗在此一舉。明天早上醒來,自己或者是一個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或者是一個全世界最悲慘的人,但絕對不能仍然生活在幸福與悲慘的夾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