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器是一把全長六寸、刃長四寸的鋒利短刀,做工精緻簡約,很像是旅人們在路途上喜歡攜帶在身上防衛以及切割食物用的短刀。

  「太普通了,雖然是把好刀,可是沒有任何特點。」李抗看著這把被認定為凶器的短刀說。

  「一個人選擇殺人武器總是有原因的,比如順手,比如鋒利,比如容易攜帶,當然也可能是恰巧拿到。這把刀最大的好處是容易攜帶和隱藏,所以,如果這是有預謀的謀殺,這個兇手很可能是平時不允許佩劍或者不便佩劍的人。」薛懷安分析道。

  依照南明律,除去貴族和文武官員,其他人都不得佩劍,可是所謂的貴族可以上溯五代,故此實際上佩劍的人中不乏很多如今身份普通的平民,特別是書生和喜好俠氣之人,更是喜歡佩劍而行。

  李抗聽薛懷安這麼一說,很自然反應道:「那兇手就是個粗人?」

  「還可能是個女人。」

  薛懷安說完,又覺得不對,補充說:「又或者是為了趁其不備出手,才使用這樣易於隱藏的凶器,這樣看也可能是杜小月認識的、不會防備的人。」

  李抗聽到此處,苦著臉說:「我說懷安啊,你這樣一說,幾乎就是在說其實差不多啥樣的人都可能是兇手了。」

  「大約就是如此。」薛懷安說完憨憨笑了,覺得有點兒不好意思,明白自己又把看似簡單的事情搞得複雜無比。

  「著實是不招人喜歡的個性啊!懷安,你這樣的男人,真是很難有女人會喜歡,但是你不要以為這樣我就會心軟,一定要把女兒嫁給你,我女兒可是堪比明珠呢。」李抗在句尾使勁兒加重了語氣。

  「嗯,卑職以為,李大人自謙了,令愛不是堪比,是絕對比得過明珠。」

  李抗呵呵笑了,按捺住得意,道:「這怎麼講話的,懷安你謬讚了。」

  「並非謬讚,令愛要是和明珠比,的確大很多。」

  對話剛有些跑題和冷場,仵作齊泰恰逢其時地站在敞開的門外敲了敲門板,咳了一聲,道:「稟告大人,杜小月家裡人來領屍首了。」

  按照南明的習慣,錦衣衛在未得到死者家人的同意時,不得對死者的屍體做任何解剖,扣押屍體的時間也不能太長。李抗一聽杜小月的家人來領屍首,徵詢地望向薛懷安,問道:「怎麼樣,給了嗎?」

  薛懷安看看短刀,略想片刻,說:「再給我一點兒時間,我還想看看去。」

  齊泰陪著薛懷安重回停屍房,見薛懷安拿著短刀在比對傷口,忍不住說:「校尉大人,這個卑職查驗過了,應該就是這刀留下的傷口。」

  薛懷安點點頭,卻沒有停下來的意思,示意齊泰把屍體翻個身。齊泰遵命照辦,將屍體背朝上翻過來,露出背後的傷處。

  薛懷安將刀子虛架在傷口上比了比,問:「這裡你是怎麼看的?」

  齊泰不敢隨便回答,反問道:「大人覺得這一刀有什麼不對嗎?」

  薛懷安沒有應,把短刀重新插回杜小月背部的傷口處。這道傷很深,裂開的皮肉一下子就將刀刃吞沒,只露出兩寸許的刀柄。

  「如果紮了這麼深一刀,又在後心的位置上,若是你去殺人,還會再繼續用刀子在同一個位置再補上幾刀嗎?」薛懷安問道。

  「自然不會了,這樣一刀幾乎就斃命了。」

  「可是你看這道傷口皮開肉綻的樣子,顯然不是只刺了一刀,而是刺入這刀以後,拔出來再刺,這樣反覆了至少三刀。」

  「是,這傷口表面破碎得厲害,的確是有兩三刀重複刺入,這麼說,下手的人可能除了想殺人,還有洩憤的意思,要不然何必這麼做?」

  「可是,她一個小姑娘,做了什麼這麼招人恨?」薛懷安自問一句,有些傷感地歎了口氣,將一旁蓋屍的麻布單子給杜小月蓋上,道,「叫她家人來領吧,事先打個招呼,說傷得有些重,讓他們有個準備。」

  薛懷安出了停屍房,被初夏白花花的日頭一曬,這才覺得真是有些疲累了。李抗正好走過來,同樣的一臉疲態,見了薛懷安,嘟囔著抱怨:「那個門房老賈還是沒找到,就為他,一眾兄弟熬了通宵,現在還歇不了,真是快要給熬死了。」

  薛懷安覺得身為下屬在這樣身心俱疲的艱難時刻應該安慰一下上司,便道:「不過說起來,人總是要死的,不管熬還是不熬通宵。」

  李抗聞言,頗有醍醐灌頂之感,若有所悟地感歎道:「說得不錯,很深奧,很有哲理。」

  這時候,從停屍房的院子傳來一個女人尖厲的叫喊:「你們這些狗官,好好的大姑娘,你們給她扒光了衣服也就算了,現在還不給她穿上去。想讓老娘給她穿,沒門兒。我告訴你們,你們誰給她脫的誰給她穿上,幹了這麼缺德的事情,當心斷子絕孫。」

  接著便是齊泰橫著嗓子吼道:「你咒誰呢你,誰家領屍首不是自帶衣物的。你妹子的衣物都破成那樣,什麼地方都遮不住,你還好意思給她穿。你有本事,就這麼讓她光著讓那幾個抬屍的大男人給你一路抬回家去。我告訴你,你別在這裡潑婦罵街,沒人吃你這套。」

  話落,齊泰氣哼哼地從裡院大步走了出來,臉上怒意未消,抬眼看見李抗,便道:「真他娘的是個刻薄女人,來收屍連個新衫子都不給她小姑子帶。」

  李抗微微蹙眉,問:「來人是杜小月的嫂子杜氏?」

  「可不是嘛,就是那個艾家豆腐房的二女兒艾紅,自小就是潑辣貨,不想嫁了人更是肆無忌憚。她不怕出醜讓她就這麼抬出去,媽的,老子還一夜沒睡呢,沒工夫陪你玩兒。」

  薛懷安聽了,抬腿就要往停屍房的院子裡邁,李抗一把攔住他,勸道:「懷安,我知道你有俠義之心,可是如今這世道,『俠義』和『傻瓜』差不多意思。我們往她家通知過情形,這女子卻連一件衫子都不帶來,分明是來找碴兒的,這樣的人你不要理會,她要抬人就這麼抬,丟的是她杜家的臉。你放心,她鬧一會兒看無人理她,就會回家取衣服的。」

  「那要是她不管不顧,真這麼就抬出去怎麼辦?就算有一張蓋屍的麻布,畢竟抬屍的還是四個大男人呢。杜小月死得可憐,如此就更不得安息了。」

  薛懷安說著繞過李抗步入院內,正看見艾紅領著四個抬屍的男人從另一個門進來,竟然真是要不管不顧了。他忙走上前,道:「杜家娘子且慢,還是回去先給小月取一套衫子來吧,如果你不願意給她穿上,我來給她穿亦可。」

  艾紅瞟了一眼薛懷安,看官服比剛才那人似乎高了幾等,便道:「我家小月光天化日之下被人害死,都是由於你們治安不力,這體恤銀子總要給些吧。」

  「杜姑娘又不是在衙門做事,我們怎麼會給體恤銀子?」

  「哼,我家沒有她的衣服,這丫頭一直野在外面,我早把她東西扔掉了。」

  薛懷安見艾紅不講道理,便道:「那你稍等,我去外面買一件來。」

  沒多久,薛懷安買了嶄新的衫子回來,又親自給杜小月換好,見艾紅沒話說了,這才指揮眾人把屍首抬走。

  他看著那一眾人遠去的背影,心中感歎人情的涼薄,艾紅的身影在一隊人的左側首晃動著,晃得他心中一個激靈——杜小月留下的記號「i」,可以肯定不是代表它的英文意思「我」,因為她用了小寫,而且是描了又描很清晰的小寫,彷彿生怕別人誤認為是大寫一般。所以很可能是取其發音,比如殺死她的人姓「艾」,很可能是她沒有力氣寫完一個漢字,就用了一個簡單的字母來替代。

《花雨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