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倩:「……」
顧銘夕衝她笑笑:「你要不要啊?我不大喜歡吃豬肉,你知道的。」
這是事實。龐倩朝他眨眨眼睛:「你真不吃?」
「嗯,不喜歡吃。」顧銘夕搖頭,腳趾夾著勺子指指那塊大排,「我還沒吃過呢,你快夾過去吧。」
「哎呀,你可真挑食啊!」龐倩皺著眉埋怨道,一會兒後又眉開眼笑,「那我幫你吃吧!浪費了可不好!」
顧銘夕偷偷地笑了起來,心想,下午,又要讓龐倩幫著去小賣部買乾脆面了。
因為幾天前光著腳在雪地上踩了許久,顧銘夕腳上長凍瘡了,這令他很苦惱。
一年四季,他最討厭的就是冬天,因為冬天衣服穿得厚,他用腳做事就很不方便,穿脫衣服也無法自行完成。另一個原因是,氣溫低了,雙腳露在外面,真的好冷啊。
儘管李涵給顧銘夕製作了露腳趾的襪子,但他並不常穿,更多時候,他就是光著兩隻腳做事,洗臉刷牙、吃飯寫字……五年半了,經過了截肢初期長達兩年的痛苦練習,如今的他早已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方式。
腳趾上的凍瘡又紅又癢,顧銘夕也不敢亂搓,年紀再小一點的時候他也長過凍瘡,那時候他不懂事,兩隻腳互相搓啊搓,癢是止住了,可皮也擦破了,甚至還流了血,過了好久傷口才癒合。
勞動課上,顧銘夕右腳夾著剪刀,忍著腳趾的癢、弓著身子小心翼翼地剪著一張硬卡紙。老師提前就佈置了這堂課的任務,因為快要到元旦,所以讓每個同學為同桌做一張新年賀卡。
毫無疑問,手工勞動是顧銘夕最討厭的一門課,他很難使用剪刀,也難以用腳操作其他的一些工具,尤其是碰到多人合作項目,就算他想要參與,有些同學也會表現得不太歡迎。
對於這樣的事,顧銘夕從不勉強,更不會去和別人吵架。十一歲的他已經懂得了一個道理,這世上,有些人永遠都無法接受他,他們會覺得他很髒,很怪異,甚至很可怕,對於這樣的狀況,他並沒有辦法改變。
龐倩一直在偷偷地看顧銘夕,總覺得他有點不對勁。他的桌子低,她不得不湊過身子去看他腳上的卡紙,發現紙張邊緣剪得像狗啃一樣難看,而且進度奇慢。
「顧銘夕,要不要我幫你剪?」她小聲地問,又加了一句,「你剪得太醜了,我才不要這麼醜的賀卡。」
聽到她前半句話時,顧銘夕心裡還挺開心的,聽到後面那句話,他不樂意了:「不要拉倒。」
「哼。」龐倩說,「那我做的賀卡也不給你。」
「隨你。」顧銘夕一直低著頭,「我不稀罕。」
龐倩反唇相譏:「我也不稀罕!」
兩個人都倔強地別開了頭。十分鐘後,龐倩還是沒忍住,去拉了拉顧銘夕的袖子:「顧銘夕,你幫我在賀卡上畫畫吧,我畫得不好看。」
顧銘夕抬起頭來看她,嘴角有隱隱的笑意,卻還是繃著臉說:「反正不是給我的,我管你好看難看。」
龐倩想了一下,好像是這麼回事,但她是個實誠的小姑娘,馬上就說:「那要麼……還是給你吧,你畫得好看,幫我畫一下嘛。」
顧銘夕終於笑了起來:「如果是給我的,更應該由你來畫了,難道我還會稀罕自己畫的畫嗎?」
龐倩撓撓腦袋,不解地問:「你不怕我畫得很醜嗎?」
顧銘夕搖搖頭,笑著說:「不怕。」
好不容易熬到下課,顧銘夕和龐倩鄭重地交換了賀卡,這時,簡哲走到他身邊,問:「顧銘夕,去廁所嗎?」
顧銘夕點點頭,穿上鞋子站了起來。
在學校裡,因為他身體的特殊性,的確有許多孩子不大敢和他來往,但是,他還是有幾個好朋友的。
簡哲和劉翰林就是顧銘夕的好朋友,他倆都不是金材大院的孩子,一年級入學時,因為顧銘夕沒有雙臂,生活上有許多事不能自理,比如首當其衝的大小便問題,黎老師特地在開家長會時問了幾個小男生的家長,願不願意讓他們的孩子平時幫幫顧銘夕的忙。
有些家長直說不願意,嫌髒,嫌麻煩,還擔心會影響自己孩子的學習,但簡哲和劉翰林的家長都同意了。兩個年輕的爸爸叮囑著自己的兒子,要多關心和幫助顧銘夕,他和大家,並沒有什麼不一樣。
從那以後,簡哲和劉翰林就承擔起了幫助顧銘夕上廁所的責任。他倆分工合作,一人一周輪流,顧銘夕沒法子自己穿脫褲子,都要靠兩個男孩幫忙,時間久了,三個人自然而然地變成了好朋友。
當然,顧銘夕是不在學校裡大便的,即使有時熬不住,他也會選擇去找男老師幫忙。讓同班同學幫著擦屁股……他還是欠點兒勇氣。
總體來說,顧銘夕是個挺隨和的小男孩,他對很多事並不在意,但這不代表,他的心真的大到無邊無際。
當這樣的生活剛開始的時候,他也很害怕,很彷徨,畢竟一個人失去了兩隻手,意味著他以後的世界,將變得和別人完全不一樣。
李涵也曾經騙過他。
那時,顧銘夕剛從手術後清醒過來,發現自己兩個肩膀上裹滿了紗布,而自己的兩隻手臂卻不見了。他肩膀很疼,心裡又驚慌,忍不住就哭著問李涵,他的手到哪裡去了。
李涵就撒了天底下的媽媽都會撒的謊:「你的手壞啦,醫生叔叔拿去修理了,等修好了就會給你拿回來的。」
病床上的顧銘夕很疑惑,有氣無力地問:「能修得和原來一樣嗎?」
「當然能。」
「那修好了,能裝的上去嗎?」
「能的。」李涵憐愛地摸摸他的腦袋,忍著眼淚點頭回答。
顧銘夕還不放心,問:「要是裝不上去了,怎麼辦?」
李涵說:「不會裝不上去的,醫生叔叔很厲害的,只要銘夕乖乖聽話,按時吃藥,小手很快就會回來了。」
顧銘夕就笑了,點頭說:「嗯,我會乖乖聽話的。」
他相信了媽媽的話,從那以後開始了每天的盼望,每天每天,躺在病床上不厭其煩地問:
「媽媽,我的手怎麼還沒修好啊?」
「媽媽,他們會不會忘記修我的手了?」
「媽媽,你去幫我問問醫生叔叔好不好,問問他,我的手什麼時候能還給我。」
「媽媽,他們是不是把我的手修壞了?稍微壞一點點沒關係的,讓他們先來給我裝上好不好?我想我的手了!」
連著醫生護士進來幫他換藥、檢查,他都會忍著疼,笑嘻嘻地問:「醫生姐姐,你們快把我的手修好啊,我還要上學呢。」
直到有一天,他輕輕地問李涵:「媽媽,今天幾號啦?」
「怎麼了?」李涵知道六歲的顧銘夕其實對日期和時間都沒什麼概念,不明白他為什麼這麼問,顧銘夕小聲說:「九月一號,我就能上學了,媽媽,九月一號到了嗎?」
這時候已經是九月中旬了,但李涵還是騙他:「沒有到呢,銘夕。」
再後來,顧銘夕約摸是有點兒明白了,他變得越來越沉默,不像一開始那樣充滿期待。他問李涵:「媽媽,我的手是不是再也修不好了?」
他這樣子問,李涵自然是憋不住了,眼淚流了下來,盡量說得平靜:「銘夕,醫生剛才告訴媽媽,你的手壞得太厲害了,修不好了。」
「他們怎麼能說話不算數呢。」顧銘夕眼淚汪汪,傻傻地問,「那我以後怎麼辦?我就沒有手了嗎?」
李涵點點頭,還不忘安慰他:「不,醫生說啦,以後可以給你裝機器手,和、和你原來的手是一樣的。」
「機器手?」顧銘夕驚喜地瞪大了眼睛,「是像變形金剛那樣的機器手嗎?」
那時候,變形金剛的動畫片正風靡全國,沒有哪個小男孩是不喜歡的。李涵的這番話又燃起了顧銘夕心中的期望,幼小的他覺得自己能裝上兩隻像變形金剛那樣的機器手,也是一件很不錯的事。
甚至於,當金愛華帶著龐倩來醫院探望顧銘夕時,顧銘夕都驕傲地和龐倩說,將來,他會裝上兩隻萬能的機器手臂,能發子彈,還會變形。
小小的龐倩一臉羨慕地看著他,伸出胖嘟嘟的小手去摸摸他貼著紗布的圓圓肩膀,問:「是裝在這兒嗎?」
「嗯!」
「裝上去會疼嗎?」
「唔……大概會有點兒疼。」顧銘夕認真地想了想,說,「但是我不怕!」
龐倩說:「那、那到時,你的機器手,能不能借我玩一下?」
「行,不過你得記得還我。」顧銘夕高興地說著,接著又有些氣餒了,「那些醫生叔叔都說話不算數的,本來還說能修好我的手,結果又修不好了。其實……我也不是非得要裝機器手,我還是更喜歡我原來的手。」
龐倩和顧銘夕一起放學回家時,顧銘夕對她說,寒假時,他要去一趟上海。
「去上海?做什麼呀?」龐倩問。
「我也不知道,我爸爸和我說的。」顧銘夕一邊踢著地上的石子兒,一邊回答。
雪早已經化完了,他們走在熟悉的小路上,龐倩聞到了街邊烤紅薯的香氣,忍不住摸了摸口袋裡的零花錢。
「你吃紅薯嗎?」她問。
顧銘夕搖搖頭。
「那我買個小的。」龐倩走到賣紅薯的大爺面前,掏出口袋裡的一張五角錢,說,「爺爺,給我稱一個五毛錢的紅薯。」
大爺看看她,伸手到紅薯爐子裡去掏,掏一個看看,放回去,再掏一個看看,又放回去,最後對龐倩說:「小妹,我這兒沒有這麼小的紅薯,你要麼買個一塊錢的,和你同學分著吃?」
龐倩臉紅了,她只有五毛錢。
「那我不買了。」她把錢塞回口袋,轉身要走,顧銘夕喊住了她。
「龐龐,我口袋裡有錢,你自己拿一下,買個一塊的吧。」
龐倩不高興:「我才不吃嗟來之食!」
顧銘夕說:「我和你分著吃,總行了吧。」
聽他這麼說,龐倩樂了,熟門熟路地摸了他的褲子口袋,拿出了錢。
買了吃的繼續往家走,龐倩吃著香噴噴的紅薯,又想起了之前的話題,問:「你爸爸帶你去上海,是去走親戚嗎?」
「應該不是,我家在上海沒親戚。」
「那是去玩嗎?」
「不知道,可能是吧。」
「我爸爸去過上海。」龐倩嘴裡塞得滿滿的,口齒不清地說,「他說上海有地鐵了,有些鋼材還是從他們廠子裡進的貨呢。」
「我爸爸也說過。」顧銘夕問,「你坐過地鐵嗎?」
「沒有。」龐倩搖頭,「你呢?」
顧銘夕也搖頭:「我也沒坐過,這次去上海就能坐地鐵了。」
「回來了你告訴我好玩不好玩。」
「好啊。」
「哎,你要吃紅薯嗎?」龐倩突然想起手裡的美食,「你說要分著吃的,你再不吃,我都快吃完了。」
顧銘夕看著她手裡已經快要吃到底的紅薯,有點嫌棄地說:「我不要吃。」
龐倩瞪他:「幹嗎不吃!」
「我不餓。」顧銘夕扭過頭快速地走。龐倩才不依,追上去拿著紅薯就往他嘴邊塞:「你吃一口嘛,可甜可好吃了!」
顧銘夕左躲右躲怎麼都躲不過,沒辦法只能就著她的手咬了一口:「好啦!我吃過了!」
「甜不甜?」
他很無奈:「甜。」
龐倩嘻嘻地笑了起來,這時,一個住在金材大院的女人騎車經過他們身邊,看到兩個小孩在馬路上追追鬧鬧,就笑著喊:「呦,銘夕,別在馬路上玩兒,路上危險,趕緊帶著你媳婦兒回家吧!」
「我會注意安全的,鍾阿姨。」顧銘夕有些無語,但還是有禮貌地回答。
等到姓鍾的女人騎遠了,龐倩才朝他撇撇嘴,生氣地說:「你幹嗎和她說話?我媽媽可討厭她了,因為她總是在大院裡胡說八道。」
顧銘夕看看她,不吭聲。
這個女人的確有些八卦,舉個例子吧,她是金材大院、甚至是整個金屬公司裡唯一一個依舊把龐倩叫做顧銘夕「媳婦兒」的人。
哪怕金愛華在公司食堂當著大家的面和她大吵一架,她也死不悔改。
當時,鍾小蓮諷刺著金愛華:「人家銘夕活蹦亂跳的時候,你們家多扒著他們家呀,幫著接送,幫著照顧,真把銘夕當自己兒子養了。現在銘夕身子殘了,你們就想甩得一乾二淨啊?我就說句『媳婦兒』又怎麼了?噢!銘夕現在配不上你家胖胖啦!不要忘了,銘夕胳膊沒了,你家胖胖也是有責任的!」
聽了這樣的話,金愛華捋了袖子就想上去打她,最後被聞訊趕來的龐水生拉住了。龐水生當著眾多同事的面,指天對地地發誓:「我們龐家每一個人,要是有人因為銘夕沒了胳膊而嫌棄他,就遭天打雷劈!顧國祥是我穿開襠褲的兄弟!他現在沒回國!我龐水生就會代他照顧顧銘夕!顧銘夕就是我兒子!但銘夕和倩倩現在還小,什麼娃娃親的事以後大家都不要提。以後他們長大了,如果兩個孩子情投意合,我龐水生今天把話放在這兒,我絕對!不會反對!」
「龐水生你胡說什麼啊!」金愛華生氣地拉他,龐水生回頭瞪她:「不嫌丟臉啊!閉嘴!」
這件事,顧銘夕和龐倩自然是不知情的,但是金愛華從此就恨上了鍾小蓮,對著龐倩也時常會講鍾小蓮的壞話,還叫女兒要把鍾小蓮說的話當放屁。
在對待顧銘夕的問題上,無疑,龐水生和金愛華是有很大的分歧的。顧銘夕在家休養一年後,和龐倩同一屆升入小學,當時顧國祥還未回國,龐水生為了兩個孩子跑前跑後,還拜託木匠定制了顧銘夕的課桌,並向老師強烈要求,讓女兒和顧銘夕同桌。
那時顧銘夕和龐倩都很小,自然也不會反抗,兩個人就莫名其妙地做了同桌,一做就是五年。
晚上,龐家一家三口吃飯時,金愛華突然問龐倩:「你今天是不是碰到鍾小蓮了?」
龐倩點點頭,馬上說:「我沒和她說話。」
「以後見到她,就走開,千萬別去理她。」金愛華往龐倩碗裡夾菜,「那瘋女人剛才回來碰到我,居然還特地和我說,看到你和銘夕在街上打打鬧鬧,你還餵他吃蕃薯,好像感情很好的樣子,她放的什麼狗屁!」
龐倩悶頭吃飯:「……」
龐水生有點生氣:「愛華!」
「幹嗎!」金愛華又轉頭問龐倩,「我問你,你喂顧銘夕吃蕃薯啦?」
「沒有沒有。」龐倩立刻搖頭,「是我自己在吃。」
金愛華看了她一會兒,說:「你也大了,該懂點事了,銘夕是個男孩子,你雖然和他是同桌,但也不能和他處得太近,你知道嗎?」
「嗯。」龐倩小雞啄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