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龐倩眼裡,顧銘夕的性別已經很模糊了。她有幾個同性好朋友,比如小學時的王婷婷,初中時的孫明芳,以及現在的鄭巧巧、厲曉燕,她和她們都很聊得來,會湊在一起說些小女生的悄悄話,但是龐倩總覺得,最能分享她心中秘密的人,其實是顧銘夕。
龐倩會對著顧銘夕說班裡某個女生的壞話,從不用擔心他會轉頭說出去。她也會對他吐槽哪個老師衣服穿得太醜,也不用擔心他會去告密。她每次來例假,都會大大方方地告訴顧銘夕,叫他別惹她。連著家裡爸爸媽媽吵架了,龐倩都會抓著顧銘夕樹洞,傷心難過的時候,就在他面前狠狠地哭一場。
龐倩對顧銘夕是那麼依賴,又是那麼放心。她承認,聽到顧銘夕說他有喜歡的女孩時,龐倩心裡是酸了一陣子的,但得知這個女孩不在一中,頂多就是每個週末和顧銘夕見一面,她又覺得很慶幸。
最後,因為顧銘夕說,那個女孩喜歡的是其他男孩,龐倩又開始為顧銘夕抱不平。
這麼好的顧銘夕!那誰誰誰居然不喜歡!實在太沒有眼光了!
總之,龐倩覺得顧銘夕是自己最好最好的朋友,他於她的意義非比尋常,只是,這意義從來都不關乎男女之情。
龐倩覺得,顧銘夕肯定也是和她一樣,絕對不可能會喜歡上她。
放學的時候,龐倩要去球館練球,顧銘夕與她道別,一個人往車站走。
半路又一次經過重機廠,顧銘夕心情很不好,垂著腦袋走得很慢,偶爾還會踢一腳路上的小石頭,全然不知身後已經跟上了兩個人。
走到一個僻靜處時,那兩人追了上來,一左一右地擋住了顧銘夕的路,其中一個小平頭說:「小同學,過年時得了不少壓歲錢吧,拿出來給哥買包煙抽抽。」
顧銘夕站在原地,抬頭看看他們,想要繞著他們走過去,卻被另一個黃毛擋住了:「小同學,把零花錢拿出來,哥不為難你。」
顧銘夕說:「錢在我左邊褲兜裡,你們自己拿。」
平頭和黃毛早就注意到顧銘夕沒胳膊,所以哪怕他個子高,他們也不怕。平頭過來掏了顧銘夕的褲兜,他很配合,但是褲兜裡只有二十塊錢,平頭不滿意了:「同學,看你穿的都是名牌,兜裡不會才這麼點吧?」
顧銘夕平靜地說:「真就這麼點。」
平頭已經去拽他的書包:「讓哥看看現在的小孩書包裡都有些啥,同學,說謊可不好。別怪哥把話說在前頭,只要沒錢,哥立馬放你走,要是給哥搜出哪怕是一毛錢,哼哼……」
書包被拽到了地上,顧銘夕二話不說,轉頭就跑。
平頭也不知怎麼想的,立刻就追了上去,重機廠附近自行車、電動車很多,路又窄,顧銘夕被一輛電動車擋了一下,平頭已經追來將他抓住了。
顧銘夕注視著他:「錢在包裡,全都給你們,你們放我走。」
他的視線坦蕩,絲毫不含恐懼,有的只是一種隱藏的鄙視和憤怒,平頭與他對視片刻,「啪」一下就拍在了他腦袋上,又重重地往他腿上踢了一腳。
「什麼意思啊?打發要飯的啊?」他抓著顧銘夕的後衣領,不顧他的掙扎將他拖到邊上一條小巷子裡,「現在的學生真是越來越不像話了。」
顧銘夕大喊:「我錢全給你們,都在包裡!你們自己拿!書包我也不要了!你們放我走!」
「呵。」平頭冷笑一聲,一把把顧銘夕推倒在地上,他想要爬起來,平頭又一腳踩在他肚子上。
黃毛趕了過來,背著顧銘夕的書包,一見這情形就有些怕:「打他幹嗎呀?不就是拿點錢用用,這小孩都殘廢的!」
平頭惡狠狠地說:「老子就受不了這貨看老子的眼神。媽的自己是個殘廢,看老子還像看垃圾一樣。」
說罷,他又踢了一腳顧銘夕,顧銘夕只是弓著身子盡量保護自己,咬緊牙關不喊疼。
平頭停了下來,開始翻顧銘夕的書包,搜出了三百塊錢,發現其他都是文具課本,他不感興趣,就全部倒了出來,踩了幾腳洩憤。
和黃毛一起經過顧銘夕身邊時,他突然發現了他的腳踝上,隱隱露出一根黃色的鏈子。
顧銘夕的鞋子已經掉了,褲腳也因為掙扎而聳了起來,那條黃澄澄的鏈子一下子就叫平頭來了興趣:「媽的,金墜子藏在腳上,還真聰明啊。」
顧銘夕側躺在髒污的地上,衣服褲子早已弄得很髒,眼見著平頭和黃毛要走了,正咬著牙想爬起來,平頭突然又折身向他走來。
後面的事出乎顧銘夕的意料,也讓平頭預料不到,他只是想扯下顧銘夕腳踝上的鏈子,那少年卻像發了瘋一樣,不僅不讓他得逞,還重重地踢了他幾腳。
他依舊躺在地上爬不起來,嘴裡只是喊:「錢已經給你們了!不要搶我腳鏈!這不值錢!」
平頭怒從心起,照著顧銘夕的腿就狠狠地踹了幾腳,顧銘夕也躲不掉,只感到腿上火辣辣得疼。平頭其實已經看到顧銘夕腳踝上的不是金鏈子,只是幾個不值錢的小珠子,但他心裡氣不過,非要搶下來不可,偏偏鏈子打的是死結,他一下子扯不斷,從腰間拿下一把彈簧刀,就要去割鏈子。
顧銘夕大喊起來,身子不停地扭動,雙腳掙扎不休,平頭手滑,腳鏈沒割斷,卻在顧銘夕的右腳踝上劃了一條口子。
鮮血立刻滲了出來,黃毛有點怕,上來拉平頭,平頭還是不肯走,這時,巷子口突然響起一聲暴喝:「幹什麼呢!」
黃毛和平頭回頭看了一眼,轉身就跑了。巷子口的人剛要追,一看地上的顧銘夕,就停下了腳步,蹲下身將他扶起來。顧銘夕腳踝上鮮血淋漓,那人已經發現他沒有雙臂,歎氣道:「這塊兒現在越來越亂了,以前那些混蛋還只是對著路過學生敲詐,現在都敢變成明搶了,哎,小孩,能走路嗎?能走的話跟我去店裡,我幫你止個血。」
顧銘夕抬頭看他,這人二十七、八的年紀,個子不高,身材卻很強壯,長一張敦厚的國字臉,皮膚黝黑,脖子上掛著一根小孩手指粗的金項鏈。
他點點頭:「能走,謝謝大哥了。」
男人幫他把散落一地的課本文具裝進書包,背在肩上和顧銘夕一起走出了巷子。他在邊上開了一家燒烤店,主做晚上生意,每天傍晚才開店門,此時店裡還沒客人,兩個夥計正在麻利地串肉串。
男人備著一些急救止血的藥品,讓顧銘夕坐在椅子上,自己蹲在他面前幫他處理腳踝上的傷。年輕的男孩狼狽得很,身上衣服髒得要命,有些地方還磨破了,兩條空袖子掛在身邊,引得邊上兩個小夥計不住地看。
男人問顧銘夕:「小孩,你叫什麼名字?」
顧銘夕怔了一下,答:「顧銘夕。」
「小顧。」男人幫他綁著繃帶,笑著說,「我姓沙,你可以叫我鯊魚。」他又指指邊上兩個小夥計,「那是蛤蜊和生蠔。」
顧銘夕「噗」一下笑了出來,鯊魚奇怪地看他:「笑什麼?我們的名兒很好笑麼?」
「不是。」顧銘夕說,「我只是想到我一個朋友,很多人都叫她螃蟹,她還是個女孩。」
鯊魚哈哈大笑起來:「小孩心挺大,這時候還笑得出來,哥喜歡。」
處理完傷口,鯊魚騎著電動車把顧銘夕送去了公交站,陪著等車時,鯊魚問了顧銘夕手臂截肢的原因。最後,他說:「小孩,你以後盡量坐公交上學,要是實在沒法子要過重機廠,碰到有人找你麻煩,你就說你是鯊魚燒烤店老闆的弟弟,別的哥不敢保證,至少在重機廠這塊,沒人敢來動你。」
顧銘夕坐著公交車回家,到家時,李涵在廚房做飯,顧銘夕進房間換下了外衣外褲,並且把染了血跡的褲子藏好,準備第二天帶出去丟掉。
脫下長褲時,他發現自己的腿上到處是淤青,還是大片大片的,屈過腿用腳趾頭去碰碰傷處,刺骨地疼。
顧銘夕坐在床上發了會兒呆,又低頭去看自己的右腳踝,鯊魚幫他做了消毒,還綁了繃帶,他說傷口並不深,應該不會有大問題。
顧銘夕的視線落在那串腳鏈上,自從一年半前龐倩將它綁到他的腳上起,他就沒有將它拿下來過。幸好,它沒有被割斷,顧銘夕這樣想。
整整一夜,李涵和顧國祥什麼都沒發現,第二天早上,顧銘夕早早地出了門,他丟掉了褲子,坐上了第一輛公交車。下車後,他毫無意外地擠不上第二輛公交車,想了一會兒後,他還是決定走路去上學。
經過重機廠區域時,顧銘夕忍不住向前一天被勒索的那個巷口看了一眼,然後就大步走了過去。經過鯊魚燒烤店時,他看到店門緊閉,店門口的垃圾桶裡滿是燒烤垃圾。
他沒有停留,顧自往前走,前一天發生的事就像一場夢,要不是顧銘夕身上留下了大大小小的淤青,他都要懷疑這是不是真實發生的事。
但是,他並沒有打算和鯊魚這些人扯上關係,他還是個學生,家教良好,家境優越,學習又不錯。顧銘夕覺得,他和鯊魚只是萍水相逢,他們的生活永遠都不會產生交集。
他也沒有將這件事告訴龐倩,因為不想讓她擔心。這只是一次突發事件,是一個意外,顧銘夕在心裡告訴自己,以後必須要更小心一些,低調一些。
這世上令人匪夷所思的人和事都太多,碰到了就只能自認倒霉,顧銘夕想,他的運氣應該不會一直都那麼壞,瞧,就像前一天,不是就有鯊魚來救他了麼。
這時候的他哪裡會想到,兩個月後發生的一件事,會將他和鯊魚再次聯繫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