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應該就是被捧殺的。
而我也曾不知不覺中參與了捧殺的圍剿。
後來,那些我喜歡的人中,真正一直出現在視野裡的,不是折了,就是閃了,當然還有人被遺忘了,那些簽名的照片捨不得扔,乾脆扔在旮旯犄角,連著結構一併塵封了。
我聽順子的《sunrises》,光線透過縫隙一點一點擠進心裡,微塵輕浮,臉上被陰影與日光分割出明顯的區域。仰起頭,幼時的自己可曾預知今日的自己?
我其實是頂佩服自己的。很多很多年以前,我就告訴過自己:記住當下發生的一切。溫度,色彩,聲線,心情。交織在一起,想想5年後再回想這一切該是何種心情。
於是我的記憶常常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地化開去。一個人的空間是如此悠閒與自得其樂。
心裡一直住著幾個人,不常去碰,敏感的東西碰多了就無趣了。遠遠地看著,欣賞著,自以為是地幻想著。我是我的電影裡的主角,如果你願意配合,那我也算你一個。如果你不願意,編劇也是我,把你寫死得了。
大三的時候,我愛死了納蘭的詞。
當然也有以往不懂的部分,念到「近來怕說當年事,結遍蘭襟。月淺燈深,夢裡雲歸何處尋」時,愣了一秒,便不給自己琢磨的時間了,對「明月多情應笑我,笑我如今。辜負春心,獨自閒行獨自吟」這種矯情的意境充滿了期待。
剛進湖南台的我此時還在糾結著「誰比誰更強,我該怎麼辦?」「如何讓領導更喜歡我?」「不能太聰明,不然會被排擠。」「可憐自己是個打工仔,何時也能當老闆。」現在呢?以為過了好多年之後一切看透了,不再為此糾結。其實,多年之後,還在為此糾結著,只是貌似更深了,貌似更複雜了,其實還是為了兩個字,活著,於是變得能坦然接受了。以前所有的「不喜歡」,換了一張臉譜戴在臉上,變成了「能接受」。誰說自己不喜歡的就是錯的呢?當自己變得越來越能接受時,反而會嘲笑過去的「很幼稚」。
我也常常好心辦壞事,也常常因為小成就而囂張到被人記上個三五年難以翻身,後來也看淡了。看淡了不意味著我就可以我行我素了,就改變自己了。看淡了就意味著,我仍是我,只是盡可能表現出來的是更多人可以理解和接受的我。
我也常為了爽而思考一秒鐘便撂下一句狠話,恩斷義絕。
現在還是會這樣,只是在做這些之前,我會再花30分鐘細細與對方分析和解釋。然後一切和解之後,再說:本來我就打算如果你聽不懂的話,就恩斷義絕吧。結果是:我也爽了,對方也明白了,以後再也不會犯了。
以前我常常為自己的衝動買單,現在這個單我盡可能讓別人來買。
春天,總是一個適合與自己對話的季節。想到現在,我一個人坐在辦公室裡,等著審片。
又再過3年的我此時的我,又會在做些什麼呢?
「在一次一次被迎面而來的拳法擊倒後,我總算學會了凝固靜視然後躲閃。其實到後期,再遇見迎面而來的拳,你也懶得躲了,對你而言,那種痛根本已經不是當時那種撕心裂肺的感覺了。成長有一瞬間給我的感覺就是——並不是學會了避開危險,而是學會了不怕疼痛。」——201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