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大大才不可能抄襲。你是嫉妒別人火了來蹭熱度吧?」
「抱走九太太,心疼被倒貼。」
「周宓復出的第一部作品,要是因為這個案子夭折,我要詛咒人間四月一輩子。」
「你們打官司歸打官司,別拖我們家小哥哥下水好不好?演員容易嗎?」
「一個寫耽美的老女人靠自己死去的孩子來博同情,真是噁心!」
「樓上的人還有沒有點道德廉恥?說出這種話也不怕遭雷劈。」
自從莫問月起訴秦蓓的案子鬧上法庭,她的微博就被各路粉絲攻破。不僅是秦九兒的粉絲,還有很多演員粉。
這部原本於年前就排期準備在衛視播放的開年大戲,因為官司不得不擱置,很有可能面臨「流產」。
所以資方纔如此上火,如果真的輸了官司不能播出,就意味著投出去的錢血本無歸。
周宓這些主演其實無甚所謂,反正片酬早就拿到手。但等著看他們出現在熒屏的粉絲就坐不住了,紛紛跳出來護主。當然這其中也不乏一些影視公司請來的職業粉絲去帶節奏罵人間四月。
人間四月的粉絲本來就沒有秦九兒的多,再加上資方的運營。為她說話的聲音湮沒在無數謾罵之中,變得幾不可聞。
丁長樂一直follow著人間四月的官博,見此情形坐不住了,火速叫魏晚寫了篇稿子替莫問月叫屈。
這年頭會哭的孩子有奶吃,魏晚借電視台的公眾號把稿子一發就得到上萬轉發。也許是秦九兒的低齡粉絲太囂張,也可能是演員的腦殘粉太沒下限。一不小心犯了眾怒,無數路人對人間四月轉粉。不管看沒看過她的文,維護原創打擊抄襲總是沒錯的。
一夜之間,秦九兒當初做過的「虧心事」都被萬能的網友挖了出來。打著反抄襲的名義公然抄襲;藉著自己大神身份打壓同公司的其他小作者;找槍手替自己寫稿;到處蹭熱點來彰顯自己的憂國憂民,之前抨擊長安的事情到現在都沒有道歉……
這中間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虛虛實實到最後誰也說不清楚。實實在在的事情是人間四月得到了絕大多數網民的同情和擁護,漲粉無數,到了終審開庭的時候已經有了千萬粉絲。相當於周宓這個級別的流量明星。
即便在這樣一面倒的情形下,秦九兒似乎還是勝券在握的樣子。依舊是在開庭前幾分鐘才戴著墨鏡不慌不忙的走進法庭。唯一不同的是,她不再對著唐既白搔首弄姿,反而像不認識似的,從頭到尾沒有眼神交匯。
東方廌注意到她的反常,但另一頭的唐既白倒像沒事人一樣,戴著金絲眼鏡認真梳理著文件。
所有人都知道侵權案的難點在於基於二分法的原則下,法官對於思想與表達的正確區分。
所以終審的時候,丁長樂再次重申了莫問月作品的原創獨特性和秦蓓作品的高度相似性。「莫老師對於《不知情歸何處》的情節設計足夠具體並有獨特性,可以認定為二分法中的『表達』。而秦九兒發表於網絡的初版《意難忘》與原告作品存在一字不易的抄襲片段,並且在整體情節排布與推演過程基本一致,即使部分情節順序存在差異,但此類順序辯護不影響涉案作品的邏輯主線與原告作品高度相似。綜上,可以認定作品《意難忘》構成對《不知情歸何處》的抄襲改編事實。請法官判令:1.認定秦九兒侵害了涉案作品的改編權,攝制權;2.要求秦九兒及其經紀公司,合作的出版社與影視公司禁止發行《意難忘》實體書及由《意難忘》改編所成的電視劇;3.要求秦九兒在烏蘇日報,烏蘇電視台,烏蘇新聞網頭條位置發表經原作者書面認可的公開道歉聲明;4.秦九兒及其公司共賠償原告人民幣200萬元整;5.由秦九兒承擔原告為本案支出的各項訴訟費用共計人民幣18萬元。」
「我們好像一直糾纏在對比兩部作品的抄襲數量還有質量上。那我還有一個問題。」唐既白轉頭突然問丁長樂:「丁律師可以給我說說著作權法裡對於抄襲的判斷標準是什麼嗎?」
丁長樂暗覺有詐,謹慎的回答道,「在法律上判定抄襲有兩個標準:第一,被剽竊(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第二,剽竊(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範圍,即總量的百分之十。」
「說得很好。」唐既白輕輕撫掌。「著作權法對於抄襲剽竊的判斷標準有兩條,而第二條是基於第一條的前提下。但原告人間四月的作品根本連第一條都沒有滿足,它是一部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反對!審判長,雖然這部作品尚未出版,但作為掛在網絡上的公知作品,它依然享有著作權的保護。」丁長樂急著打斷。
「讓我們來明確一下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有哪些?法條『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中,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主要有三類:1,違背一般法律原則的作品;2,違背公德和社會倫理的作品(如淫穢,暴力書刊等),3,故意妨礙公共秩序的作品。」教學出身的教授背起法條來,不用查法典也可以一字不漏。
東方廌終於明白他的最後王牌是什麼。以法律為最高準則的唐既白,連最後的武器都是法律。
莫問月疑惑的微張開嘴,輕聲問身邊的丁長樂:「他什麼意思?」
丁長樂低下了頭不忍回答。
「很遺憾,莫小姐的這部作品一直沒有得以出版的原因就是在於淫穢內容過多且尺度過大。這樣的作品在我國法律中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
「耽美不是淫穢!你懂什麼!」莫問月激動的拍著桌子。
「原告!請你遵守秩序!」吳雁開聲斥責。
經合議庭一番討論後,吳雁宣判了最終結果。「經烏蘇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查明:小說《意難忘》與小說《不知情歸何處》主要情節基本一致,然因原告作品涉及淫穢內容,不受著作權法保護。故被告秦九兒侵害著作權一案不成立……」
即使絕大多數人不能理解這個判決,但法律就是如此,冰冷,機械,不可更改。
退庭後,莫問月依然傻坐在原告席上,不敢相信這個結果。她緩緩摸了摸自己平坦的小腹。「寶寶,媽媽對不起你……」
丁長樂和東方廌站在一邊靜靜陪著她,這個時候任何勸慰的話都無需多言。
然而秦九兒又怎能放過這個傷口撒鹽的機會。她踏著高跟鞋趾高氣昂的走到莫問月面前:「聽說你最近在找人替你私印這本書想做成本子在網上售賣?現在被定性成淫穢書刊,我看你敢賣。敢賣一本就是刑事罪。我上次說錯了,你不會吃糠的。你等著去吃牢飯吧!」
「走路別忘了時常抬頭看。」東方廌在一旁冷冷的說。
「你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就是提醒你出入小心。」
「你這算威脅我嗎?唐律師,我要告她恐嚇。」秦蓓氣惱的指著她的鼻尖。
「秦小姐,案子結束我已經不是你的律師了。」唐既白不打算插手,但東方廌也沒打算放過他。
「唐律師也是。別忘了時常抬頭看,人在做,天在看。」
「我不信天,我只信法律。莫小姐,對於你的遭遇我真的很抱歉,但法律就是如此,這不一定是你們想要的正義,卻一定是法律的勝利。」
東方廌無言以對。
莫問月失魂落魄的走出法庭,卻見到一個熟悉的面孔。
她的前夫惴惴不安的候在她的車旁邊。「小月……」
莫問月即刻收拾了倦容,擺出冷漠的表情。「你來做什麼?」
「我走的時候不知道你有孩子,對不起。如果我知道你那時候那麼需要我,我一定不會離開你。我是個懦夫,雖然當初我口口聲聲說是因為你寫小說丟了我的面子要和你離婚。但其實不是的,我只是覺得你賺的比我多,比我能幹,比我強勢,這讓我很沒有安全感,才找了這樣拙劣的借口甩開你。雖然孩子沒了,但你不要難過。我們以後還會有的。我再也不會離開你了,我會努力變得強大,好好保護你,不讓任何人再欺負你。」
一番表白說的感人肺腑,丁長樂在一旁都偷偷抹了眼淚。前夫說完動情的上前想要抱住剛剛受到重創的她,莫問月卻迅速的退後一步拉開了兩人的距離。
「你是不是以為你回頭輕描淡寫說幾句話,我就會痛哭流涕撲在你懷裡和你冰釋前嫌?」莫問月抱臂,冷眼看著他。「有句話你說的沒錯,我賺的比你多,比你能幹,比你強勢,那我還需要你做什麼?當初你選擇做個媽寶,聽從你媽的話和我離婚,我就已經看清楚我們不合適。即使今天復合,你的自尊心遲早會讓你無法忍耐這樣的不平等,但你的能力又讓你無法突破這種不平等。」
前夫愣在原地,萬萬沒想到會得到這樣的回應。「你什麼意思?」
「簡單點說就是,你配不上我。」莫問月走到駕駛室去拉車門。「麻煩讓讓。」
前夫訥訥的挪開了一步,莫問月瀟灑的開著她的奧迪cc疾馳而去,彷彿剛剛輸官司的不是她一般。
「師姐,這和電視劇裡演的不一樣啊。」別說前夫了,就連丁長樂的腦回路也跟不上莫問月的嘴炮。
東方廌笑了。「人生如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