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去美國的那天,我在錢櫃吼了一個晚上,把扁桃體唱腫了,腮幫子鼓累了,最後還是沒有流淚。
我從錢櫃裡出來,看見啟明星孤單地掛在露白的天邊,一片慘淡。
相愛又怎樣,不還是吵得你死我活、寸步不讓?分分合合多少回,把愛都折騰光了,丁點不剩了,空虛得很,寂寞得很。
曾經以為的永遠,曾經以為的唯一,都是滄海桑田。場景一換就隨風飄散了。以後她在白天,我在黑夜;我在黑夜,她在白天。紐約和北京,相隔了一萬公里,隔開了所有的往昔。
我不再相信愛情了,至少不信仰它了。所以我解脫了,我再無束縛,我可以肆意地透支去工作、學習、娛樂。別人看我都說我活得很瀟灑、很真我。我笑得歡暢,連我自己都沒搞明白真我是個東西,他們怎麼就能看出來了?
作為一個新聞人,那天起床後照樣開始瀏覽熱點新聞。北大BBS上十大熱門話題之一永遠都是鵲橋徵婚版。我一笑而過,打算上其它網站。不料旁邊累得如山的書忽然坍塌,一大本一大本的資料落下連續重擊砸在鼠標上。那條徵友啟事被成功打開,電腦也隨之死機了。畫面停留在「本人,小女人一枚,愛好廣泛,最喜讀書。征GG一位:形象氣質好,願意從事特殊行業為佳」的文字上。
於是,我瞪著那篇文章很久,在等待電腦恢復反應的時候,順便把徵友的內容也熟讀於心了。我從裡面嗅到了新聞的味道。好奇心被成功激起後,我也隨大流,玩味地給她發了郵件。生活無趣,總該給自己找點新奇的事情來做。
沒想到當天晚上她就給我回郵件,油嘴滑舌地要求見面,一副迫不及待地樣子。我心生煩躁,感覺就像是準備去青樓妓院見風塵女子般,讓我覺得自己墮落庸俗,更是空虛了。
所以我第一次沒有紳士風度地選擇遲到。
第一眼看見她,沒什麼好印象。長相一般,小圓臉,單眼皮,兩顆虎牙,額頭上還有青春痘鬥爭過的痕跡。路人甲的臉,路人甲的打扮。
跟爆米花機器一樣,她不停地往外蹦,極力說服我參加茹庭的生日派對。我心裡歎氣,這圈子怎麼這麼小。茹庭是我的高中師妹,高中聚會時,常能碰上她。處熟了,她便跟我們掏心掏肺,說喜歡一個什麼什麼樣的男人。直到她上了大學,才知道那個男人叫什麼名字,只是無緣結識。她用茹庭誘惑我,想讓我當她男伴,而我也想會會這個被稱為「絕世好男人」的帥哥,各取所需,我答應了。
第二天,看見穿一身黑色西裝,帥氣短髮的她出現在我面前,忽然羨慕起她來。青春蓬勃不應該是這樣子嗎?哪像我內心早已枯萎得跟干花似的,風一吹都能散了?
生日宴上,我認識了方予可。我天生有敏感的觀察力,我知道他並不喜歡茹庭。跟茹庭交談時,他溫文爾雅,水波不興;但只要她一說話,他的情緒就會受影響,而望向她的眼神寵溺又受傷。這是位愛不得的可憐男子。但我在茹庭的立場上,我不會同情他,相反,我厭惡他。
不過我發現,她其實是個很好玩的傢伙,有些小聰明,有些粗線條,憨憨的,傻傻的,尤其是當我不費吹灰之力讓她在她喜歡的人面前丟臉了之後,我都有些變態的快樂。我盡情地調情曖昧,不知道為了什麼。為了替茹庭抱不平?為了看笑話?還是為了激活我以為早已百毒不侵的心?
埋頭為學生會的辯論賽忙活很久,快要將此人忘記。卻在某一天發現這傢伙神神秘秘地帶了口罩。不小心被我把弄下來,露出一張扭曲的臉。我繼續開她玩笑,尤其在方予可在場的時候,我更願意挑釁她。我打著茹庭的旗號,惡意恥笑方予可的懦弱。我用我直接透明的求愛方法挑戰他。最後我發現,我在做這個事情的時候越來越發自肺腑,越來越靠近我的內心。這種心情我在幾年前早已洞曉。這是愛情的萌芽。我徘徊在扼殺它還是助長它的情緒中。她理直氣壯地拒絕我,跟知心姐姐一樣給我講道理擺事實,我心中苦笑。我想,我應該繼續瀟灑,繼續真我。
當我決定把這段似是而非的情感冷卻,我卻收到他們同鄉會遞給我的橄欖枝。我居然二話不說地答應了。我清楚,這是我離上次和她見面後,內心孤寂了一個季度零三天的結果。我想聽一聽她的歡笑聲,聽她貧,聽她侃,然後看她自以為得逞的奸笑、自以為是的圓滑。
我的記憶力和我的觀察力是這輩子我最驕傲的法寶。我第一次討厭這種能力。因為我很快就感受到,她的心裡送走了小西,卻扎進了方予可。而且我開始擔心他們的兩情相悅。我高調地在同鄉會上宣佈我的所有權,就跟小孩子一樣幼稚可笑。但是有什麼辦法?我早說了,感情不轟炸腦袋,它轟炸我的心臟。我的理智鄙視我的行為,我的感情卻要一意孤行。我跟性格分裂一樣,在清晰和恍惚中晃蕩,在堅持和放棄中搖擺。
那天,茹庭哭著給我打電話,讓我把她帶走,快點帶走。我就知道,我預料的事情如期發生了。這個丫頭一直標榜的就是感情至上。現在她如願所償,我是不是要恭喜她?她肯定是樂死人不償命地歡快著,毫不客氣地昭告四方。
我甚至猥瑣地想,他們很快就會分離。因為愛情在時間的煎熬中,會越來越淡,越來越模糊。在雞毛蒜皮和油鹽醬醋上折折減減,然後剩下點時間讓你追憶。像他們兩個沒有感情經驗的人,徒有熱情地在一起,遲早會磕磕碰碰。
我甚至打算漁翁得利就好。
在軍訓的時候,小丫頭真的和他吵起來。
可是,我知道我又要輸了。因為我看見,即便他們兩個人跟吃了火藥一樣,在吵架的時候,眼裡都是隨時準備棄甲求和的訊息。一個摔門而走卻又奇怪地折回,一個還沒說兩句狠心話就害怕對方受傷。難怪平時相互鬥嘴,相互攻擊是他們奇怪的相處方式。我甚至預言,以後他們真要有矛盾,只能訴諸冷戰了。
而我能做什麼呢?當我試探著再次去接觸愛情,擺出真亦是假假亦是真的樣子,她卻明確地宣佈她心有所屬;當我執意地相信愛情是個會褪去,會折損、不靠譜的玩意兒時,她卻將之舉於頭頂,奉為明燈;當我只能趁她假寐時拉她小手訴說衷腸時,她卻和他在我的眼皮底下光明正大地深情擁吻。
所以,我寧願相信,愛情它不曾回來過。
它是個精靈,只獻身於信它的教徒。信之則有,不信則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