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弘十七,小辯機

  楊帆和馬橋進了白馬寺,成了兩個小和尚。

  一個法號弘十七,一個法號弘十八。

  這個地方當真無比安全,哪怕洛陽城裡鬧個天翻地覆,有薛懷義這尊大菩薩鎮在這兒,也不怕有哪個牛鬼蛇神敢登門鬧事。

  楊帆做了三天和尚,就發現了為什麼自古以來有那麼多的名女人,只要她願意,有的是精壯俊俏的男子願意成為她的入幕之賓,她卻偏偏要跟和尚偷情的奧秘。諸如梁元帝的徐妃,齊武成帝的皇后,乃至本朝的高陽公主 ……

  敢情這和尚不事生產,一天到晚無所事事,精氣腎水實在是充足得不得了,哪是世俗間男子比得了的。正如《水滸傳》裡潘巧雲臨死罵楊雄的一句話:「跟我師兄一晚,勝於跟你十年。」

  潘、驢、鄧、小、閒,惟有和尚家第一閒。

  一日三餐,自有人好齋好食地供應,沒有俗事煩惱,不為事業擔憂。文官武將、士子文人、商賈豪紳,日日為前程利祿奔波,不知有多少事煩心,市井小民每日辛辛苦苦更加的疲勞,怎能與這和尚比清閒。

  這和尚們一天無所事事,專心養銳,不僅身強力壯,而且精力充沛。再加上他們無妻無女需要供養,有的是空閒的時間,這精力之旺盛,可想而知。若這和尚不守清規,再吃酒肉,那更是火上澆油,一發而不可收拾了。

  楊帆和馬橋此刻就在吃肉、喝酒。

  他們做坊丁,每日辛辛苦苦。不過掙些小錢養家餬口,入了這寺廟,自有大施主把那金銀當成水一般地供奉進來,一幫和尚簡直是富得放屁油褲襠,難怪薛懷義手下這幫大和尚總是惹是生非,實在是精力太旺盛,無處發洩了。

  楊帆和馬橋此刻正在白馬寺後院裡一個專門對寺內和尚們開放的庭院裡啃著羊腿。喝著小酒。

  楊帆剃了光頭,但是沒了頭髮,反而讓人更專注於他的相貌。於是就更覺俏美了。他那副唇紅齒白,俊俏可人的樣子,聽廟裡的老和尚說。很有當年高陽公主的情人辯機和尚的風采。

  弘六聽了也說他的確俊俏,這等好賣相,不做知僧可惜了,若讓他做個知僧,往白馬寺裡一站,就是一塊活招牌,定可勾引得不少富家女子趨之若鶩地往廟裡送香火錢。沒準還能勾引個公主什麼的,就真成辯機了。

  楊帆一聽他這餿主意頓時嚇了一跳,他在南洋時就因容顏俊美,飽受鶯鶯燕燕之騷擾。哪肯再受這活罪,再說他這身份,能張揚於大庭廣眾面前麼?楊帆趕緊以嘴拙不善言語為由推脫了。

  與楊帆、馬橋一起在吃肉喝酒的,還有一個瘦瘦巴巴、滿臉皺紋的老和尚,那和尚吃一口肉。唸一聲「無上太乙天尊!」喝一口酒,道一句:「阿彌陀佛!」念叼得久了,聽在楊帆和馬橋耳中,彷彿是勸酒令兒一般。

  這老和尚就是他們的十五師兄----曾經的弘首觀觀主,一濁道人。

  楊帆笑嘻嘻地道:「十五師兄,你肉都吃了這麼多了。就不要一個勁兒念叼三清道尊了吧,三位神仙忙得很,本來沒看到你吃肉喝酒,你這樣一叫,反而被他們瞧見了。」

  一濁道長有些尷尬,便紅著臉道:「他們每日逼我吃肉喝酒,不吃也是不行的。吃就吃了吧,其實,無論是佛是道,原本都是吃肉的,貧道這也不算真是破了戒律。」

  馬橋奇道:「哦?和尚道士,原本可以吃肉麼?」

  一濁道人說道:「正是,佛家戒吃『葷』,這個葷,可不是世俗中所說的雞鴨魚肉之葷,這些叫『腥』,佛家的『葷』,指的是氣味熏人的菜,比如蔥、蒜一類的東西,只要是三淨肉,即『我眼不見其殺者;不是被我所殺者;不是刻意為我而殺之者,那就可以吃。

  出家人嘛,全靠信眾施捨,信眾施捨什麼,便吃什麼,哪有這般挑剔,直到梁武帝時,這位皇帝才提出不可吃肉,皇帝金口一開,自然莫不響應,僧人從那時起便開始吃素了,我道家於此並無明確記載,想來也是那時順應皇帝旨意,這才改了規矩。」

  不遠處,球場上十幾個和尚正在蹴鞠,楊帆睨了他們一眼,忽見一個和尚控制不穩,皮球脫離腳下,向這邊飛來,便即笑道:「既然如此,大師只管吃個坦然,何必忐忑不安呢?哈哈,我去方便一下。」

  楊帆從席上站起身來,僧袍一拂,腳下一雙高齒木屐,飄然而去的那股子瀟灑勁兒,確實有幾分當年的風流玉人辯機和尚的風采。

  「十七弟,把球踢過來!」

  有個和尚見他正好走來,便沒有跑過來撿球,而是向他喊了一聲。

  「好!」

  楊帆答應一聲,便向那球走去,這是一枚鞠球,這時的鞠球不是充氣的,而是六塊皮革縫成一個球,中間塞上毛髮等輕軟而有彈性的東西,最中間又加點重物,免得球過於輕盈,不好控制。

  這些和尚們不守清規,喝酒吃肉,打架鬥毆,唯獨卻有一樣:不敢碰女人。因為薛懷義是當朝天後的男寵,他的一切都來自於太后,他自己雖然肆無忌憚,無所不為,唯獨不敢沾惹女人,惹得太后不悅。

  他不敢碰女人,對手下人在這一點上要求便也極為嚴格,否則不是他沾惹的女人,只怕在武則天面前也解說不清。

  如此一來,這些精力過盛、無聊之極的和尚在廟裡無所事事,他們又不是真正的出家人,不懂得唸經,對此也毫無興趣,於是,時下一些流行的玩意兒便成了他們的遊戲,蹴鞠就是他們每天常做的一種遊戲。

  楊帆走到皮球邊,並不俯身撿球,而是腳尖一挑,將那球兒挑飛過肩,一個「魁星踢斗」,便穩穩地停住了那球。楊帆雙手攏住僧衣大袖,以雙腳控球,展示起了球技,只見那球上下翻飛,腳尖、腳背、腳緣、膝蓋、足踝……

  球兒在他雙腳前流星一般滴溜溜亂轉,看得人眼花繚亂,卻始終不曾落地,楊帆貌似只在踢球,眼角卻在捎著薛懷義的動靜,見薛懷義已然注意到他的舉動,忽而極其瀟灑地一跳,腳面一彈,「啪」地一聲,那只皮球便飛回了場地之中,眾和尚登時喝一聲「彩!」

  「嗯?」

  本來懶洋洋地斜臥榻上,看著弟子們踢球的薛懷義「騰」地一下坐了起來,兩眼放光。方才看見楊帆踮球的動作,他就開始注意了,再看到楊帆這乾淨俐落的一腳抽身,薛懷義就像發現了一座爍爍放光的金山。

  當他坐起身來,看到施展出如此高妙球技的楊帆,腳上穿得然不是皮靴,也不是芒鞋,而是一雙只用兩根細帶子掛在腳趾上的高齒木屐,更是驚得張大了嘴巴合不攏來。能踢得如此一手好球,已經極為不易,腳下然是一雙高齒木屐,其難度更是可想而知,這小子竟有這般好功夫!這……這……佛爺可撿到寶了啦!

  薛懷義心花怒放!

  薛懷義,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超級球迷。

  老薛自己球踢得很臭,但這不妨礙他喜歡球。老薛非常喜歡蹴鞠,所以做了這白馬寺主持之後,特意叫人建了一個球場,閒來無事,就坐在旁邊,看一幫潑皮和尚踢球,有時還與其他貴人家的球隊比賽。

  只是這些潑皮和尚都是野路子,上不了台盤的貨色,跟人家比賽為了贏,無所不用其極,結果把一個蹴鞠就變成了橄欖球比賽,那些貴人不敢與薛懷義爭辯,只好忍氣吞聲。但是從那以後,漸漸就沒人願意與他比球了,老薛這位超級球迷只好自娛自樂。

  如今,年底將近,皇家每年在上元節時都要舉行蹴鞠、相撲、馬球等運動項目的比賽,以慶祝節日。薛懷義一直有心參與,卻也知道自己這些徒弟不爭氣,他平時與人較技,還可以耍賴撒潑,可是在皇家慶典上,又有哪支球隊沒個背景來歷?

  再說,天後在上邊看著呢,也不好做得太無恥,因此這念想也就只是想想,壓根就沒指望過自己真能在皇室比賽中出人頭地。可是如今竟在自己的徒弟中發現了一個超級球星,這可把薛懷義樂壞了。

  「來來來,把他叫過來,他是洒家的親傳弟子吧?叫啥來著……」

  薛懷義興高采烈地指著楊帆叫道。

  這時候,洛陽尉唐縱帶著大批的公差巡捕,浩浩蕩蕩地闖進了白馬寺。

  唐縱對那兩個所謂的雲遊道人產生了懷疑,但是事涉薛懷義,他也不敢輕舉妄動。於是,他先派人扮作香,打探這兩個人的消息。白馬寺雖然香如雲,不禁出入,可是想到後院瞧那些和尚也不容易,他手下的公人費了挺大的勁兒,才看到了馬橋一面。

  馬橋的模樣已然畫影圖形,張貼於大街小巷,雖然他剃了光頭,那公人如何認不出來,當下急急回報唐縱。

  劫法場這樁案子,在洛京鬧得風雨狼籍,事態相當嚴重,唐縱作為主抓刑事案件的主官,壓力不可謂不重。他覺得,薛懷義也是受人蒙蔽,不可能包庇這等兇犯,到了地頭兒,只消說明經過,薛懷義再跋扈,也沒理由包庇這兩個人。

  所以,一俟手下送回確切消息,唐縱絲毫不敢怠慢,風風火火地就趕來了!(本站.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醉枕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