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Kira的尋人啟事
命運就像一道被死神編好的程序,誰也無法改寫。
他的筆記上寫著——孔梓欣,十點,自焚而亡。
天氣晴朗,艷陽高照,世界的塵埃都纖細可辨。
人潮洶湧的商業街,商店都開了門,勤奮的店員站在門口熱情地招攬客人。各家商店裡傳出的動感音樂,與人群的嘈雜聲交織在一起。夏早安等人剛一出現,便引起了路人的陣陣尖叫。
「哇!是L!」
「沒錯沒錯!我在電視裡見過她,長得很蘿莉喲!」
看到大家投來羨慕和崇拜的目光,夏早安走起路來馬上神氣了幾分,她甚至學起了電視裡的大明星范,朝她的支持者揮了揮手。這下子可不得了了,一群小孩和中學生馬上將她團團圍住,索要簽名。
「哎,L的真人好嬌小,好可愛哦……」
「L大人,我好稀飯你呀,能和我握手嗎?」
「大神,幫偶簽個名吧。」
受到大家的追捧,夏早安別提有多高興了。她樂此不疲地一一滿足眾人的要求,完全忘記了自己來這裡的目的。被晾在一邊的米卡卡陰起了臉,看了看手機上顯示的時間,就快到10點了!
「孟勁大叔,你看看孔梓欣來了沒?」他對站在身邊的孟勁說。
孟勁立刻在街道上密集的人流裡仔細搜尋了一遍:「人太多了,想從中找個人真的很難呀!」
「這就難辦了,孔梓欣又沒說在哪裡碰頭。」米卡卡憂心忡忡。他朝被圍在人群中的夏早安大喊了幾聲,可那個名人美眉根本聽不到他的呼喚。
圍攏過來的人越來越多了,這時候又有人叫起來:「哎呀,電視台的人來了!」
隨著人群湧過來的,是守候已久的木棉花電視台採訪組。一個嬌小的女記者抓著話筒飛快地跑了過來:「L!早安同學!請接受我們的採訪!」扛著攝像機的工作人員也興沖沖地跟在後面跑。
很快,夏早安又出現在了電視節目中。
商業街另一邊豎立的大型電視屏幕下面,聚集了越來越多圍觀的群眾。其中一個人,轉身朝那邊走了過去。這個人步履匆匆,彷彿是要掙脫黑暗,奔向光明。可她沒發覺,死神的影子正緊緊跟在她的身後。
大型屏幕裡繼續播放著對夏早安的採訪。
「L,請問你出現在這裡是來阻止第二個Kira殺人的嗎?」女記者直截了當地問道。
夏早安有點措手不及:「咦,誰說的?」
「我們收到死神琉克的來信啦。他叫我們來這裡的,他說這裡待會兒會有人死掉。」
「不是吧?」夏早安立刻緊張兮兮地瞪大了眼睛,完全沒了剛才的神氣,「誰要死掉?什麼時候呀?」
女記者看了一下時間,臉色也一白,微張嘴巴,驚訝的黑色大眼睛緊盯著夏早安:「就是現在,10點鐘!」
那一瞬間,空氣彷彿停止了流動,所有的聲音都消失了。世界上彷彿只剩下沉默的鏡頭在緩慢轉動。
壓抑的寂靜裡,突然傳來一聲撕心裂肺的尖叫。世界又恢復了喧囂,空氣中出現了燃燒的焦味。
「啊!」哪裡突然傳來一陣尖銳的嘶叫,這空洞而慘烈的尖利哭號伴著人們的驚叫,震耳欲聾,響徹雲霄。
一個火球在人群中出現了,跳動的,有生命的。
這是一個人在燃燒。夏早安、米卡卡、孟勁、夏嘉寶都目瞪口呆地注視著這一景象,那個燃燒的人就在他們不遠處發出了駭人的哀號。女記者驚呆了,她那位扛著攝像機的同事也驚呆了。鏡頭裡,火球仍在熊熊燃燒,守候在電視機前的觀眾們驚呆了。所有人都驚呆了。
只有遠在半個城市之外的房間裡,張維康正對著電視從容地嘲笑:「我說過吧,死神筆記是不可能被阻止的!」
10點,女人,自焚。
這是萬人見證的時刻,見證早已被死神筆記編排好命運的女人,帶著燒焦的屍體,躺在繁忙的街頭。
這名死者就是孔梓欣。雖然燒得很嚴重,但掙扎的時候,她的臉部是本能地朝下的,這在很大程度上保住了她的樣貌。經過辨認,這是孔梓欣無疑。根據對現場目擊者的調查,大家幾乎眾口一詞,誰也沒看見這個女人是怎麼燒起來的,她好像……就這樣自己燒起來了。
警方經過調查後,認定起火有可疑,並在屍體上發現了易燃的物質,但是,他們還是將此案列為了懸案。因為,本案最大的嫌疑人——張維康在案發時正處在警方的嚴密監控之下,根本不可能犯罪。
如果他不是兇手,那麼,怎麼解釋他在筆記上寫下的那一切跟當時的情況一模一樣呢?
死者是自焚而亡的?目前看來,這個可能性很大。
按理說,死者不可能自焚。
難道說筆記能夠控制人在死前的行為?
慘案發生三天後,怪事發生了……
那是一個月圓之夜,皎潔的月光為城市披上了一層薄薄的輕紗。青石板似的暗淡天空中,碎冰塊狀的星星放射出耀眼的寒光。
深夜,無人的街道,公園裡陳舊的鞦韆被風吹得慢慢搖動,發出「咯咯」的怪響。一片死寂的居民樓,被樹木濃重的黑影層層包圍著,月光從餘下的空白模糊地漏進來。
梅花街2號樓305號房,熟睡著三口之家,爸爸、媽媽以及他們6歲的寶貝兒子。
黑暗空曠的房間裡忽然響起了奇怪的聲響,很輕,一下一下像誰的喘氣聲,有時又有點重,刺耳得像刮玻璃的聲音。
這樣持續了很久,熟睡的小男孩終於被吵醒了。他揉揉惺忪的眼睛,從床上爬了下來,迷迷糊糊地走出了臥室,去尋找那詭異的聲音之源。
他走進一片楔型的月光中,那片光是從一扇窗戶照進來的,一個黑影在窗戶上晃動。小男孩抬起頭,便看見了那個東西。
她就在他的眼前。她趴在窗戶上,眼睛像兩個深陷的隕石坑,閃耀著邪惡的寒光。
小男孩被自己看到的景象嚇呆了,張口結舌,發不出聲音來。
站在窗外的是一個女人。一張可怕的臉浮現在窗戶上,看起來像是在噩夢中才能見到的女鬼,臉孔如墓碑般蒼白,臉上有一道恐怖的傷疤。女人正用尖尖的手指一下下地刮著玻璃——這就是小男孩所聽到的怪聲。
「嘿嘿嘿……」女人沖小男孩陰陰地笑了。
小男孩猛地用手摀住眼睛,喘著粗氣開始搖晃,終於尖叫了出來。
第二天早上,此事被迅速匯報給了警方。
因為小男孩見到的不是別人,正是曾經住在他家隔壁306號房的怪女人——孔梓欣。而且,後來聞聲跑出臥室的小男孩的父母也見到了那個站在窗外的女人,她的臉上確實有一道醒目的傷疤。
接報的警員不敢大意,立刻將情況報告給了米傑。米傑也大驚失色,要知道,孔梓欣可是幾天前就死了的。
一個死人怎麼可能重現人間?
他馬上下令,將手下分成兩路,一路去梅花街調查,另一路去法醫那裡查看孔梓欣的屍體。
不到半天,兩邊便都傳回了令人震驚的消息——停放在太平間的孔梓欣的屍體不翼而飛了!
更恐怖的是,在梅花街305號窗戶上提取到的指紋……正是孔梓欣的!
連續三天,市民們都在報紙上看到了一則怪異的尋人啟事。不少人站在報紙攤前嘖嘖稱奇地看著報紙議論紛紛。
「這條尋人啟事怎麼這麼奇怪呀,第二個Kira急尋死神琉克?」
「就這麼一句話喲!莫不是什麼暗號?」
「誰知道。不過,第二個Kira和死神琉克不是一夥的嗎?」
同一時間,電視裡也播報著同樣的新聞。主持人用充滿熱情的聲音播報道:「最近,在各大報紙上出現了一條奇怪的尋人啟事。由於裡面的內容過於奇怪,我們曾經到刊登啟事的報社進行過調查,然而,據報社負責人的反饋,要求刊登這則啟事的人身份不明。他到底是不是第二個Kira呢?難道是因為他和死神琉克失去了聯繫才出此下策嗎?我們電視台將會繼續關注這條城中熱題。」
電視關上了。
在L的總部裡,米卡卡拿著遙控器回過頭對坐在身後的同伴說:「看樣子,死神筆記第二關的遊戲還沒結束呢。」
「可不是嗎?」夏早安伸了伸懶腰,「這第二關怎麼怪怪的?第二個Kira不就是那個叫張維康的壞蛋嗎?既然已經找出誰是第二個Kira了,我們算不算通關了?」
「不算吧,」米卡卡說,「我們連他怎麼殺掉孔梓欣的都還沒弄清楚呢。」
案發時,張維康就在警方的監視之下。米卡卡他們想破腦袋,也沒弄清楚那個男人是怎麼殺人的。
這時,一邊的孟勁插話道:「說起孔梓欣,最近發生了一件怪事呢。」
「什麼怪事?」
「聽別的同事說,孔梓欣的屍體在太平間不見了。」
「那尼?怎……怎怎怎怎麼回事……」一旦提到屍體什麼的,夏早安就會不由自主地緊張,她的雙腿也開始不聽話地輕輕哆嗦了,她的腦海裡不禁又浮現出那幕街頭火人的恐怖場景。那天,夏早安嚇得暈過去了。不過,那次愛迪生卻沒有醒過來。
「是不是被別人偷走了?」米卡卡說,「不過,誰會偷走那具屍體呢?那具屍體上難道有見不得人的秘密?」
「不會有的。」孟勁擺擺手表示否定,「有什麼秘密早讓法醫給發現了。而且,我要說的重點不是這個……」孟勁忽然停頓了一下,舔了舔嘴唇,將杯子裡的水一飲而盡,然後接著說,「重點是,孔梓欣前幾天又出現了。在她原來住的那條街上,有人見過她。」
「什麼?」米卡卡搖了搖頭,疑惑的神情爬到了臉上。
待孟勁將事情詳詳細細說了出來,大家都非常震驚,膽小的夏早安直接被嚇傻了,喃喃地重複著:「你是說,那家人見到孔梓欣的鬼魂了?」
尋人啟事已經刊登了三天了,依舊沒見死神琉克的蹤影。
張維康心情煩躁地走到窗前,用手輕輕拉開窗簾,從縫隙望下樓去,樓下停著一輛不起眼的麵包車。他看不見裡面的情況,因為麵包車的車窗全用布簾遮上了。但在微微露出的一條縫隙中,有鏡片反射的微光一閃而過。
是照相機,還是望遠鏡……
張維康可不是傻瓜,他知道那輛麵包車是警方派來監視他的。它已經停在樓下三天了,他發的尋人啟事在報紙上刊登沒多久,那輛車便出現在了樓下。
看來,警方早已認定他就是第二個Kira,無論他在公司還是在家裡,都被監視著。就算在街上走,張維康也能感覺到有人悄悄地跟在後面。這種情況下,死神琉克根本不可能來找他,警方正為逮捕他而撒下大網呢。
可惡!張維康緊緊攥住拳頭,發洩似的向空中揮了一拳,但什麼也沒打到。他重重地坐到沙發上,雙手胡亂地抓起頭髮。倘若有誰見到他這個模樣,難免會心生憐憫。因為他現在的模樣看起來是那麼憔悴可憐,一雙眼睛深陷進黑眼圈裡,眼神裡寫滿了恐懼。
這幾天,他真的害怕極了。因為……那個女人又出現在他面前了。
這樣的情況已經有好幾次了,一次是他和客人喝酒出來時,一次是他去停車場時,還有一次她就在自己的窗前,他發現那個女人就在樓下抬頭望上來。
幽靈般出現的女人,噩夢似的佔據了他所有的生活。
明明被大火燒死的女人,明明在死神筆記裡寫上名字的女人……怎麼還活著?!
「嗶嗶!」
忽然響起來的電子聲打斷了張維康的思緒,他抬頭望去,發現電腦裡出現了一個新郵件提醒。剛走出去,他便發現電腦屏幕像中毒似的變了樣——黑色的格子一寸寸地填滿原來的桌面,緊接著便出現了死神琉克的圖像。
和漫畫裡的死神人物一模一樣,人形的怪物,厚厚的嘴唇完全不能掩蓋口中那尖利慘白的牙齒。它在笑,隨即圖像中彈出了一個對話框。
——對方請求開始視頻會話,請點擊確鍵或取消鍵。
他點了確定,馬上漫畫人物死神琉克的圖像消失了,而他熟悉的那個美男子出現在了屏幕裡。
「聽說你找我?」他依然是那副黑衣黑帽的裝扮,帽子下是一半俊美的臉,在黑暗中發亮。
「是的,是的!」張維康獲救一般坐到電腦前,戴起耳麥,「是我找你!告訴我,孔梓欣為什麼還沒死?」
「哦?」屏幕裡的臉毫無變化,死神琉克緩緩地說道,「我想,你應該看過電視了,孔梓欣是在眾目睽睽之下燒死的。這跟你在筆記上寫的一模一樣。」
「是這樣沒錯……可是,這幾天我又看到她了。」張維康想了一下,然後驚恐地將他這幾天的所見所聞和盤托出。沒想到,死神琉克聽完後卻突然爆發出一陣如孩童因惡作劇成功而竊喜的大笑。
這讓張維康臉色一沉,不滿地問道:「你笑什麼?」
琉克收起笑聲,說:「作為死神,雖然沒有義務向你交代這一切,但我還是可以告訴你的,上一個使用過我的筆記的人就是孔梓欣。」
張維康忽然有一種上當的感覺,但他還是自欺欺人地覺得這件事與自己無關:「這又怎麼樣?」
「她用我的筆記殺死了李莉。」
竟然是這樣!張維康原來以為李莉是因為被孔梓欣襲擊,受傷過重而死的,沒想到,居然是……當時,警方的確懷疑是死於心臟麻痺。他對此十分惱火,被耍的感覺越來越強烈,死神居然也把筆記給了孔梓欣,而且還用它殺了他的情人。
死神琉克看穿了他的心思,冷冷地說:「我是死神,我想把筆記給誰是我的自由。你應該覺得慶幸,因為孔梓欣沒在上面寫下你的名字。」
張維康歎了一口氣。他覺得再生氣也無濟於事,事情已成定局,而且對方是死神,他根本無力反抗。現在,他有更關心的問題。
「那麼告訴我,孔梓欣為什麼還活著?」
屏幕裡的美男子突然笑了,那種笑透著一股腐爛的氣息,像要浸透人皮膚般向張維康滲過來。他只覺得身體一僵,不明白美男子為何笑得如此詭異可怕。
「還有7天。」琉克莫名其妙地報出了一個數字。
「什麼7天?」
面對張維康的疑問,琉克繼續自說自話:「離13天還剩7天,如果你能躲過這7天,那麼你就會沒事。」
「告訴我,什麼7天?」
死神琉克在消失之前終於回答道:「我好像忘了告訴你,給你和孔梓欣的筆記雖然都只能使用一次,但各有一個特別福利呢。孔梓欣的是,使用過它的人如果被我的其他筆記殺死,還能重獲13天的壽命;而你的呢,我允許L救你一命。當然,前提是L有這個能力!」
隨著這句話的尾音,電腦倏地撤換了黑色的背景,原來清新的桌面又呈現在了面前,還有一封附著L總部地址的新郵件。
擺脫了跟蹤的警察,張維康站在一棟廢棄的爛尾樓外面。他仰頭望了望這棟頹敗的大樓,再三確認過地址後,才半信半疑地走了進去。
好不容易找到了地下車庫,張維康發現了死神琉克所說的電梯門,門上果然塗鴉著大大的「L」。他拍了拍電梯門,並且大聲叫喚。
夏早安他們早就發現了他的到來。米卡卡通過監視器仔細觀察過後,說:「好像是那個叫張維康的男人?」米卡卡見過一次這男人的照片,隨後也得到了孟勁的證實。
「沒錯,這就是張維康。」孟勁的目光裡透著疑惑,「奇怪,他怎麼會找到這裡?」
只聽監視器裡的男人大聲喊著:「喂!L你在裡面嗎?」一邊大力地拍起電梯門。
米卡卡按下了電梯門的開關,通過話筒告訴張維康:「請上來吧。」
張維康等待寫著「L」的電梯門緩緩打開,猶豫了兩三秒才大步走了進去。
電梯升到了五樓。
當電梯門再次打開,眼前寬敞明亮的控制大廳令張維康感到瞠目結舌。他根本沒想到這棟爛尾樓的內部竟是如此的精緻。而此刻,控制大廳裡的幾雙眼睛正注視著他。
他迫切地走向其中一個漂亮的女生。
在電視上,他見過她。
「L,救救我!」
當張維康在L的總部將一切坦白的同時,一個人走進了城裡一座監獄的X號牢房。
陰暗的牢房裡,夜神月盤腿坐在床上沉思。明知那人來了,他也不理不睬。他早知道,那人一定會來找他。因為最適合對付死神琉克的人不是L,而是他——夜神月。只有同樣活在黑暗中的人才最瞭解對方。
「第二個Kira出現了。」身後的聲音說。
夜神月不回答,仍裝作在靜靜地沉思。在這場較量中,他要始終保持上風。
那人顯然沒有辦法,繼續說:「事情很奇怪,被第二個Kira殺死的人突然……」那個聲音忽然變得不確定,猶猶豫豫地說,「……突然活過來一樣……」
「嘿嘿,」聽到這裡,夜神月轉過身,沖站在牢籠外的米傑露出了一抹壞笑,「我說過,只有我才能對付死神琉克。不過是一人換一人而已,把我放出去,我就幫你們抓到死神琉克……」
還沒說完,米傑便乾淨利落地搖頭說:「我拒絕這種交易。」
「哦,」夜神月似乎早預料到會是這樣的回答,但他仍顯得信心十足,臉上的壞笑更濃了,「沒關係,你們遲早會答應的。」
米傑看著他,慢慢地說:「我看得出來,你比我們更想抓住死神琉克。你們之間有什麼恩怨嗎?」
笑容在夜神月的臉上消失了。但他沒有表現出憤怒,儘管此刻他的胸腔裡燃燒著熊熊怒火。他和死神琉克之間的恩怨無需外人來插手。
「你的目的只是想抓住死神琉克而已,別的事情你用不著知道那麼多。」夜神月擺出冷酷的側臉,那雙攝人心魄的眼眸微微彎了起來,「對了,我想起死神筆記的一個副本的規則。」
「什麼副本?什麼規則?」
隨後夜神月明朗地笑了。他弄明白死神琉克這次玩的是什麼把戲了:「據說擁有過那個副本的人如果又被死神的筆記殺死,神會還他13天的生命。」
「哦?」米傑果然是聰明人,思考了幾秒便反應了過來,「你是說,那個消失的死者又活過來了,是因為她用死神的副本殺過人,所以能額外獲得13天的壽命?」
死神筆記原來有這麼一條規則,他慨歎著,腦子同時飛轉起來。如果死神琉克利用了這條規則,那麼當然可以解釋為什麼梅花街那家人聲稱看到了孔梓欣,並且在窗戶上檢查到了符合的指紋,也可以解釋張維康最近的異常行為。他一定也是看到了孔梓欣,所以才急著要和死神琉克聯繫。
但是,這樣的推斷必須建立在一個前提之上——死人復活。
這可能嗎?據他所知,死神的筆記是一本集中了世界上最高明最完美殺人詭計的黑暗筆記本。
有什麼詭計能令死人復活?和上次的狐妖殺人事件不同——狐妖其實並沒有死去,而這次的死者卻是千真萬確地在千萬觀眾的面前被燒死了……
「只剩7天。」夜神月舉起了7根手指。從米傑剛才所說的案發時間推算,他得出這個結論:「也就是說,離死神遊戲第二關結束的時間,只剩下7天了。」
深夜裡,燈光下一個女人顫抖著雙手在一片猩紅中寫下了三個字——張維康。
寫完後,她合上了筆記本。
燈光跌落下來,在那本黑色筆記本上四散迸裂,微碎的光芒中,我們熟悉的英文字母浮現了出來。
DEATH NO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