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歷三年三月初九,徽州知府崔孔昕突然向歙縣發下一道逮捕令,要求緝拿帥嘉謨。
逮捕令是這麼寫的:“今照帥嘉謨,既能具詞呈告撫按,必為有力之傢,有謀之輩,何為捏作在外,屢提不到。中間必有主使之者,擬合行提。為此,仰縣官吏速究帥嘉謨有無妻子兄弟,是否在外,此輩奸惡,漸不可長,設法緝拿解府,從重問擬,庶足以警餘奸,毋得遲違。”
這個緝拿帥嘉謨的罪名,實在有點莫名其妙:你帥嘉謨有本事去兩院告狀,怎麼沒本事留下來配合調查?一直躲在外頭,一定非奸即惡!
太不講道理。帥嘉謨外出避禍,可不是自己情願的。何況戶部隆慶五年下的文,時隔四年,徽州府這才想起來指責別人不配合調查,這反射神經未免也太遲鈍瞭。
這一看就是欲加之罪,倉促擬成。從逮捕令的字裡行間,我們能感受到徽州府濃濃的焦慮,有點氣急敗壞,似乎有什麼大事要發生,迫使他們不得不加快行動。
這份急就的逮捕令,很快下發到瞭歙縣。知縣姚學閔倒是沒耽誤,立刻安排人手聯合執法——因為帥嘉謨是軍戶,隸屬新安衛,所以這事必須跟衛所協調。
軍戶歷代都得當兵,戶籍寄在各地衛所之下,自成體系。地方民政部門如果碰到涉及軍戶的事,必須知會衛所。
半個月以後,也就是三月二十四日,在新安衛的協助下,歙縣總算逮到帥傢的一個親戚,叫帥貴。一問方知,帥嘉謨帶著老婆孩子,一直躲在江夏縣沒回來過,隻留下帥貴看傢。
知縣姚學閔迅速把這個情況回報徽州府,然後還特意加瞭一句“無憑拘解”。意思是,想抓他,就得跨省執法,跨省執法需要憑據,我們歙縣可拿不出來。
歙縣在捉拿帥嘉謨這件事上,一點也不熱心,畢竟帥嘉謨是在為本縣利益奔走。徽州府對此心知肚明,可也不能說什麼,隻好先把帥貴拘押瞭事。
沒想到,這事才過瞭十幾天,到瞭四月初十,徽州府忽然接到一封呈文,署名正是帥嘉謨。
在這篇呈文裡,帥嘉謨舊事重提,先把關於“人丁絲絹”的前因後果重述一遍,然後回顧瞭各級各屆領導對此事的批示。緊接著,他解釋瞭一下自己的行蹤:“回途遇害,羈縻遠避,未申情款。”
帥嘉謨並沒說這危險是什麼,也沒提誰是主使。但既然他不敢回徽州,那兇手從何而來,昭然若揭。這一句指控,真是綿裡藏針。
當然,對於徽州府,帥嘉謨的態度還是很誠懇的:“今奉爺臺仁恩催議,千裡奔歸,伏乞作主,憐憫偏苦,洞察奸弊。”意思是,今天您既然催促我,我便千裡星夜趕回,希望您能為小人做主。
這句話,算是針對徽州府“屢提不到”給瞭一個解釋。
在呈文的最後,帥嘉謨又提出瞭一項新證據:順天八府,也有“人丁絲絹”這個稅種,皆為諸縣分攤,沒有例外。
這個順天八府的稅種雖非決定性證據,但是一個強而有力的旁證。同樣是“人丁絲絹”,人傢都是分攤解決,怎麼就你徽州府這麼特殊呢?
看來他在江夏縣這幾年,根本沒有心灰意冷,仍舊在孜孜不倦地搜尋證據,還把視野擴散到瞭全國范圍。
不過帥嘉謨提交這一篇呈文的時間相當蹊蹺。
徽州府的緝拿令發於三月初九,到瞭三月二十四日,歙縣才搞清楚帥嘉謨的下落。即使他們立刻派人趕往江夏通風報信,送到也得四月初瞭。而到瞭四月初十,帥嘉謨的呈文竟然已經送到瞭徽州知府的案頭。
徽州到江夏差不多一千裡地,帥嘉謨從接到報信返回徽州,到撰寫呈文提交官府,隻用瞭十七天時間,這未免也太有效率瞭吧?
除非,這封呈文,帥嘉謨早就準備好瞭。
除非,徽州府的動向,歙縣早就已經向他通報瞭。
這才符合實際情況,帥嘉謨為歙縣萬民請命,歙縣怎麼可能會無動於衷?明面上歙縣鄉紳們不便公開支持,但私下肯定會給予支持。
從種種蛛絲馬跡能感覺到,帥嘉謨和歙縣之間,早在暗中密切聯絡,而且他們在策劃一個很大的動作。
無論如何,帥嘉謨的再度出現,讓徽州府松瞭一口氣。大概是嗅到空氣裡什麼味道,比起上一次的敷衍態度,徽州府這回的態度積極得可怕,一百八十度大轉變。
兩天之後,四月十二日,徽州知府崔孔昕迫不及待地把帥嘉謨的呈文轉發給歙縣,說有人向本府投訴人丁絲絹案,你們好好詳查一下。
這個命令,很有意思。按道理,這件事應該是六縣合議,再拿出個章程。你現在不通知其他五縣,讓歙縣先去詳查,豈不等於讓原告自己去審犯人嗎?
沒想到,歙縣比徽州府還積極。詳查文書發出三天之後,歙縣竟然就發瞭一篇申文給徽州府,洋洋灑灑好長一篇。
這篇申文,出自知縣姚學閔之手,代表瞭整個歙縣官方的態度。申文的開頭氣勢十足:“歙縣為蔑制蔑悖典,射害殃民,懇恩遵照《大明會典》,均平絹賦,以蘇偏困事。”
姚學閔的申文,簡單來說就是兩點:第一,《大明會典》記載徽州府輸“人丁絲絹”8780匹,從來沒提過讓歙縣單獨交;第二,“人丁絲絹”被人篡改成瞭“夏稅生絲”,以致五縣之稅落到瞭歙縣頭上。
這篇申文,基本就是復制帥嘉謨之前的論點。唯一不同的是,上一次是下民上書,這一次卻是知縣大人親自背書,不光背書,還要赤膊上陣。
此前帥嘉謨也提過戶房舞弊之事,可他不敢把話說得太明白,隻能隱晦表示。而姚學閔根本不多顧慮,直接撕破瞭臉皮,指著戶房那些書吏的鼻子開罵。
知縣大人表示,徽州府的戶房,一直以來都是由五縣胥吏把持,世頂名缺,從來沒有出過歙縣籍的糧官。歙縣沒人在府裡,隻能被人欺負。所以 “人丁絲絹”被篡改成“夏稅生絲”這件事,一定是出自徽州府戶房糧科的書吏之手。
【註釋】世頂名缺:明代的官員有嚴格的人事回避制度,不僅不得在本籍任職,且不能久任;而胥吏都是本地土著,在地方上有盤根錯節的勢力,故有“流水的官、世守的吏”之說。戶房的書吏,是衙門內六部胥吏的一種,負責辦理夏稅秋糧的征收、丁差徭役雜課的派遣,絕對是大有油水的肥差。
這故事的真假,沒法查證,反正姚學閔說瞭,這是“父老相傳”。
姚學閔一介知縣,怎麼突然變得如此生猛?謎底就在申文裡的一串人名。
為瞭壯大聲勢,姚學閔找瞭本地的一批鄉宦聯署。這些鄉宦大多是退下來的本籍高官,雖然無權,但在當地仍舊擁有著絕大的影響力,不容忽視。
事實上,這些鄉紳鄉宦才是歙縣真正的統治者。他們下對基層平民控制力度相當大,上有官場的人情網絡,又坐擁數量巨大的田畝與各項產業。如果不獲得他們的支持,歙縣知縣什麼也做不瞭。中國有“皇權不下縣”的說法,政府機構必須靠這些“鄉賢”的配合,才能真正對底層實行有效統治。
現在這些人一個接一個地浮出水面,向徽州府展現出肌肉。
【註釋】皇權不下縣:根據費孝通先生的論述,在帝制中國,皇帝擁有絕對的權力,但他並不能憑借一己之力管理整個國傢,官僚體制即為皇權的執行者或工具。而實際上,中央派遣的官員到知縣為止,縣以下沒有任何行政單位。所以,在縣衙門到百姓傢門口這個范圍,是地方鄉賢、宗族在發揮重要作用,中央的權力進入不瞭與人民日常有關的地方公益范圍,故有“皇權不下縣”之說。
看看這份聯署名單的前幾名吧:
汪尚寧,歙縣竦口人,進士,官至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相當於現在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汪道昆,歙縣千秋裡人,進士,官至兵部左侍郎。他文名極盛,和王世貞並稱南北兩司馬,為“後五子”之一。後人猜測《金瓶梅》的作者時,汪道昆也是被懷疑的對象之一,可見這人的實力。
【註釋】兵部左侍郎:據《明史·職官志》記載,明代的兵權分為兩部分,五軍都督府負責軍隊的管理與訓練,而征調軍隊的權力歸屬於兵部,二者互相制約。兵部左侍郎,正三品,兵部尚書的副手,輔助尚書負責各地駐軍的糧草、軍隊的調動以及軍隊官員的任命,相當於現在的總後勤部、總參、武裝部、國防部等部的副部長。
江珍,歙縣溪南人,進士,官至貴州左佈政使。
【註釋】貴州左佈政使:據《明史·職官志》記載,明朝的地方政府權力乃是一分為三的,承宣佈政使司負責民政,提刑按察使司負責刑名,都指揮使司負責軍事,最高長官分別為佈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三權並立,互不隸屬。貴州左佈政使,從二品,為貴州省最高行政長官,相當於現在的貴州省省長。
方弘靜,歙縣人,進士,官至南京戶部右侍郎。
【註釋】南京戶部右侍郎:據《明史·職官志》記載,明廷原本定都金陵,明成祖朱棣奪位後遷都北京,但依舊保留瞭金陵陪都的地位,改稱南京,並設置瞭南京六部。其中,南京戶部右侍郎是南京戶部尚書的副手,輔助尚書征收南直隸與浙江、江西、湖廣三佈政司的夏稅秋糧,督責漕運和全國鹽引勘合,負責全國黃冊的收藏和管理。雖不及北京的戶部侍郎,但也可相當於現在的財政部副部長。
程大賓,歙縣槐塘人,進士,官至貴州按察使。
【註釋】貴州按察使:據《明史·職官志》記載,按察使,執掌一省司法監察之權,糾察官員風紀,澄清吏治,鏟除奸暴,斷案平冤;並對佈政使、都指揮使有監察之責,將情況上告吏部、都察院,以備考核。貴州按察使,相當於現在的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政法委書記的總和。
曹樓,歙縣雄村人,進士,官至江西右參政。
【註釋】江西右參政:據《明史·職官志》記載,各佈政司內參政一職,從三品,人員不定,因事而設,分管糧儲、屯田、軍務、驛傳等事,分擔佈政使的職能。明代的江西佈政司設有督糧道一人,負責征收、押運漕糧;督冊道人員不定,負責督造魚鱗圖冊、黃冊等,以作為當地征收賦稅、攤派徭役的根據;分守道人員不定,負責向各府、直隸州傳達催辦佈政司的公事。曹樓所任之江西右參政,即為上述三道之一。
江東之,歙縣江村人。此時他還沒進士出身,要到後年才考中。再後來,他以禦史身份首先向馮保開炮,也是萬歷朝中一個名人。
【註釋】禦史:江東之彈劾馮保時任山東道禦史。據《明史·職官志》記載,明代都察院設有十三道監察禦史,正七品,主要負責糾察內外百官之風紀。若在京,則稽查兩京衙門審理刑獄案件有無拖延、枉曲,並巡視京營、倉場、內庫、皇城等;若外派,則為巡按,代天子巡狩,是皇帝的代表和化身,位卑卻權重,負責糾察地方官吏、舉薦人才、斷理冤案、督察稅糧與戶口、督修水利等公共設施、檢查學校教育等。山東道禦史,相當於現在中紀委派往山東的巡組組長。
要說徽州,真是人傑地靈的學問之鄉,底蘊深厚。區區一個歙縣,隨隨便便就拽出六七位還在世的進士高官助陣,個個身份顯赫,地位不凡,簡直就是全明星隊,別人眼睛都要被閃瞎瞭。
有他們背書,這份申文的分量之重,可想而知。
從聯署名單就能知道,歙縣這次突開重炮,絕對是籌謀已久。從徽州府發文到歙縣回復,一共就三天,若是臨時準備串聯,哪裡來得及?
歙縣鄉紳們一定是早早開始籌劃,就等著突發奇襲,打五縣個措手不及。
可是,歙縣哪兒來的膽量,把所有的矛盾都擺到臺面上跟五縣打對臺?就算有鄉宦聯署,也不至於這麼直白大膽吧?
很快答案就來瞭。
五月十日,應天巡按鮑希賢下文給徽州府,說歙縣申文幹系重大,必須仔細地檢閱會典、府志、賦役等文件,會同五縣通查,一有結果,立刻上報。
註意,此前包括海瑞在內,歷屆應天巡撫、按兩院給的批復,都是“仰府查議報奪”,沒太多傾向性,就算催促六縣合議,也是不急不忙。
但鮑希賢這次的口氣明顯偏向歙縣,反復強調這次五縣通查,一定得查出一個結果來。而且鮑希賢不是直接在徽州府的上文做批復,而是讓兵備道發出憲牌。
【註釋】憲牌:在明代,官府發出的公文告示,稱為信牌,而兵備道、巡按禦史、巡撫等均屬監察官員,他們發出的信牌,稱為憲牌。
所謂兵備道,是大明中後期在地方上負責整飭兵務的機構,獨立於地方官府而存在。它雖有軍方色彩,但兵備道長官卻經常掛著一個按察使副使的頭銜,所以兵備道也算是半個司法線上的機構,有受理訴訟的職能,而且手裡有武裝力量,必要時可彈壓地方。
南直隸沒有按察使,但是有巡按禦史,同樣屬於兵備道的上級主官。
徽州附近的兵備道,全稱叫作“應、安、徽、寧、池、太六處兵備道”,簡稱徽寧兵備道,由兵備副使馮叔吉兼領。由他出手發出憲牌,是暗示徽州府,這次別再用“恐生民亂”當理由瞭。真鬧起來,兵備副使手下可不隻有文吏。
如此旗幟鮮明的表態,說明早在徽州府發文緝拿帥嘉謨之前,歙縣就已經跟上頭打點好瞭。
這一回,上有應天巡按、兵備道副使支援,下有鄉宦明星隊搖旗吶喊,上下一起發力,怪不得歙縣申文寫得氣壯山河,底氣十足。此前一直是帥嘉謨單槍匹馬,獨闖敵陣,這回則是數路大軍集結一處,擺明車馬要做正面決戰。
面對這空前的壓力,徽州府自然無從抵擋。五月十日兵備道的憲牌發出,五月十四徽州府便轉發給五縣,催促他們前來合議。大傢要註意,這個五月十四日,是憲牌送到五縣的時間。也就是說,徽州府幾乎一收到兵備道的文書,一點沒耽誤,立刻轉發出去瞭。
可見徽州府是真嚇壞瞭。
面對歙縣蓄謀已久的突襲,其他五縣一時間蒙瞭。這事不是早黃瞭嗎?什麼時候又鬧得這麼大瞭?
徽州府一封接一封地催促他們準備申文,過來商議。這回,五縣不能像上次一樣裝聾作啞瞭,必須有所表示才成。
最先做出反應的,是婺源縣。這是僅次於歙縣的大縣,實力位居五縣之首,更是朱熹老夫子的鄉貫故裡。知縣吳琯在五月二十二日即發回申文,算得上神速瞭。
可惜速度雖快,質量卻很糙。這篇申文的論點,和當年績溪楊教諭的一樣,指稱歙縣虧欠夏麥9700石,被罰補交“夏稅生絲”8780匹,歷年輸送,與其他五縣無關。至於“人丁絲絹”,那是南京承運府的事。
這個論點破綻很大,無甚新意。不過這也沒辦法,一共沒幾天時間,吳琯再有才,也不可能跟帥嘉謨精心準備瞭幾年的證據相匹敵。
不過吳琯到底也非庸人,他後來官至給事中,說明頭腦很好使。他在申文裡,還提出瞭一個四兩撥千斤的方案:
查閱黃冊。
黃冊是大明朝廷重要的賦稅檔案,上面征派賦役,都要依據黃冊來施行。它是一手資料,最具權威。黃冊從洪武十四年(1381年)開始攢造,十年一屆,從無中斷,涵蓋每一個大明府縣,具體到戶,是中國檔案史上的一個奇跡。
吳琯的邏輯是:如果《大明會典》和府志記載無誤的話,那麼在黃冊的原始記錄裡,一定會有相應記載,後者的可信度要高於前者,隻要去查黃冊檔案,自然知道誰對誰錯。
按照規定,每一屆的黃冊都會抄送數份,本縣本府本省各自留底,原冊送交南京戶部。你可以說本縣本府存的黃冊可能會被篡改,但南京戶部的原冊絕對是準確的,一查便知真偽。
吳琯此舉,獨辟蹊徑,給解決紛爭提供瞭一個新思路。
除此之外,他也效仿歙縣,拉來瞭本縣的一批鄉宦助威。雖然陣勢不如歙縣,卻也有四位進士出身的高官壓陣——徽州真的太厲害瞭,隻是轄下兩縣打架,就能拽出這麼多名人。
三天之後的五月二十五日,績溪縣也加入戰團,同樣是知縣領銜。
有瞭婺源縣爭取時間,績溪縣準備得更加充分。知縣陳嘉策選擇瞭另外一個辯駁策略,把突破口放在瞭“獨征生絲”上。
帥嘉謨當初有一個質疑:徽州一共六縣,為何獨獨在歙縣征收生絲?這根本不合理,所以一定是六縣均輸。他還舉瞭很多例子,比如常州府進貢茶葉,《大明會典》裡就寫明“征於宜興縣”;寧國府進貢木瓜,也寫明由宣城縣專輸。所以如果獨在歙縣征收生絲,《大明會典》一定會單獨寫出來“征於歙縣”。
陳嘉策針對這個質疑,羅列瞭一大堆反例:松江府的綠豆,隻由華亭一縣征收,上海縣就不必去管;淮安府的藥材,隻由山陽縣征收,睢寧、贛榆兩縣不用交;金華府的麻地,隻征武義縣,至於絲、紗二項,則從湯溪征發,其他縣不必繳納。
列完這一大堆,陳嘉策表示,一府獨征一類物資於某縣實屬平常,《大明會典》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帥嘉謨的質疑,純屬見識太少,毫無道理。
哦,對瞭,績溪作為六縣中最小的一縣,手裡沒有活著的進士,隻好翻箱倒櫃,請出瞭三位舉人聯署。
婺源、績溪兩縣打起頭陣。到瞭六月十三日,休寧、祁門兩縣終於桴鼓相應。
休寧的知縣陳履,應該也是個學霸級的人物。他準備瞭將近一個月,兵強馬壯,索性撕開那些彎彎繞繞,挺槍直刺歙縣的核心要害——數字。
歙縣或帥嘉謨最核心的質疑,在於兩項稅賦的數字不符:
歙縣“夏稅生絲”補夏麥9700石,折絹4000多匹;而每年歙縣卻要繳納“人丁絲絹”8780匹。多交的4000多匹,一定是本該其他五縣負擔!
關於這個質疑,陳履給出瞭自己的調查結果:
他發現,在乙巳改科中,行中書省除瞭查獲歙縣虧欠夏麥9700石之外,還在其下轄的登瀛、明德兩鄉,重新清查出一部分拋荒的桑園田地,以及抄沒程輝祥、葉忠兩個大地主的田地。這些土地,都重新丈量造冊,然後重新計算征稅。
虧欠夏麥、拋荒桑園田地、抄沒田地,這三項加在一起,歙縣新增的賦稅一共是生絲10974.3斤。每24兩生絲,折絹一匹,所以總數是8779匹整,沒有任何問題。(原始資料即如此。)
陳履的調查成果,還不僅止於此。
歙縣明明不產絲,為什麼要以生絲為賦稅折色呢?
陳履考察瞭一下,發現歙縣下轄的登瀛、明德、仁禮、永豐、孝悌等幾個鄉裡,本來是有桑園的,其他五縣則從來沒有過。顯然,生絲是歙縣特產土貢。在洪武十年(1377年)、二十四年(1391年),永樂十年(1412年),成化十八年(1482年),這筆賦稅的數額都有調整。到瞭弘治十四年(1501年),朝廷把生絲折絹的比率,從24兩調整到瞭20兩,但定額8779匹沒有改動過。
雖然歙縣現在不養蠶,得去外地買絲,但當年它明明可以靠自產。朝廷征絲絹稅,隻可能是從歙縣收。
至於《徽州府志》上為何沒提歙縣原本有桑這件事,很簡單,因為《徽州府志》是歙縣籍的官員帶頭修的,當然得摻私貨啊!
至於為什麼在《大明會典》的記載裡,隻寫“人丁絲絹”征於徽州府,沒寫獨征於歙縣,陳履的解釋就三個字——沒必要。會典是國傢級檔案,隻記錄到府就夠瞭,沒必要寫到縣這麼詳細。更何況每一府都有自己的情況,拿外府的例子來質疑本府,根本荒唐。
陳履的回答,是目前為止五縣反擊中最犀利的一個。帥嘉謨就是當面辯論,恐怕也會感到非常棘手。
相比之下,同一天交作業的祁門縣,申文寫得極其乏味,無非老生常談加哭窮而已。沒辦法,因為祁門當時的知縣開缺,申文由縣丞劉守德代理撰寫。
又過瞭一個多月,七月二十一日,姍姍來遲的黟縣終於把最後一篇申文交瞭上去。
前面有吳琯、陳嘉策、陳履三員大將坐鎮,黟縣知縣陳正謨就顯得輕松多瞭。在申文裡,他心不在焉地重復瞭一遍前幾位知縣的意見,然後說瞭句略帶萌感的風涼話:歙縣那麼大,就算減瞭絲絹稅,也不過是大江之上去掉一條船而已;我們黟縣現在超級超級窮,再加哪怕一點點賦稅,那就和久病之人吃瞭烏頭一樣,根本扛不住呢!
於是在萬歷三年的徽州,可以看到一番神魔小說般的盛況:六個縣的官員騰空而起,紛紛祭出法寶與神通,呈文如雪片一般交相揮灑,肆意互噴,口沫四濺。六縣的鄉宦們也在暗暗輸送內力,支持知縣們拼個你死我活。
五縣經過反擊,和歙縣堪堪戰瞭一個平手。可是神仙們打架的動靜太大,結果當地民眾全都被驚動瞭。田賦一事,對百姓來說最敏感不過。他們一打聽,立刻坐不住瞭。贏瞭還好,萬一知縣輸瞭怎麼辦?咱們不就平白要加稅瞭嗎?
這可不行,得出把力,把聲勢搞得越大越好!於是在鄉宦們的刻意鼓動之下,一時之間,六縣民眾摩拳擦掌,紛紛投身到這一場大辯論中來。
徽州風俗一向健訟,百姓一碰到問題,第一個反應就是上訪告狀。可是徽州府如今一腦門子官司,沒法調停這個糾紛。於是六縣民眾把註意力全放在瞭更上一級的政府機構。
在接下來的半年裡,整個江南官場可真是熱鬧非凡。有歙縣的老百姓去找兵備道告狀,有婺源縣的不平士人去應天巡撫那兒告狀,有績溪縣士民跑到應天巡按那裡訴苦。隻要和徽州事務沾邊的衙門,幾乎被他們騷擾瞭一個遍。兩院、兵備道的衙署門庭若市,告狀的比送禮的人還多,幾乎演變成瞭全民大訴訟的熱鬧局面。
面對這種窘境,兩院除瞭連連下文催促徽州府趕緊拿出個結論,還在文書裡反復強調:“仍禁諭士民不必紛紛告擾。”可見上級主管部門真是被騷擾得不輕。
可結論哪兒那麼容易拿出來啊?或者說,徽州府怎麼敢拿出結論來啊?如今爭議已經不隻在官方層面,連民間都爭吵不休,甚至已經導致瞭幾起跨縣鬥毆。六縣民怨都在蓄積,誰敢去惹?
眼看僵局要演變成亂局,到瞭萬歷三年年底,十二月初一,絲絹風波的始作俑者帥嘉謨終於再度出手。
帥嘉謨手裡並沒有什麼新的證據,不過他把之前的所有資料統合起來,給出瞭一個完整的故事。在這個故事裡,國初朝廷向徽州征派“人丁絲絹”8780匹,均攤六縣。結果徽州府戶房小吏是五縣人,遂哄騙歙縣先墊上。等到歙縣應承下來之後,戶房又把這筆稅賦篡改入“夏稅生絲”的科目裡。從此以後,徽州在歙縣征收“夏稅生絲”,向上繳納“人丁絲絹”,瞞天過海兩百年。
對於吳琯、陳嘉策、陳履三個人的反駁,帥嘉謨卻未置一詞。
徽州府拿到帥嘉謨的呈文,再次轉發六縣,要求合議。這篇轉發公文透露瞭一個重要訊息,解釋瞭原本漠然處之的徽州府為何在年初突然重啟絲絹案的調查。
按照公文要求,徽州府需要把此前各級主管部門對絲絹事件的批示一一附在前頭。從這些信息中,能看出文牘流轉的蛛絲馬跡。
原來早在年初,南京戶部下發瞭一道文書,責問徽州府,四年前讓你們查勘“人丁絲絹”的事,到底查得如何瞭,徽州府這才想起來。
隆慶五年,帥嘉謨進京告狀,曾經成功促使戶部下一道文,催促徽州府查勘。後來帥嘉謨失蹤,緊接著趕上皇上駕崩,徽州府以為上頭把這事給忘瞭,也就擱置不理瞭。
誰知道,時隔四年,戶部突然想起來這碼子事瞭,來文催促。而且這次催促的性質可不一樣,文書前頭寫得清清楚楚:“奉聖旨:戶部知道,欽此。欽遵。抄出到部,送司。”
奉聖旨?這是驚動皇上瞭?
不對,萬歷皇帝那會兒還小,這個“奉聖旨”,其實是代表內閣的授意,搞不好是首輔張居正的想法。
驚動瞭這麼一位大神,你說徽州府慌不慌?所以從萬歷三年二月開始,徽州府一反常態地積極推進絲絹案的查證,而且處處偏袒歙縣,結果惹出來瞭一場六縣大辯論。
如今吵到年底,徽州府轉發帥嘉謨呈文,行到五縣。五縣立刻跳瞭起來,合著我們的質疑他一條都沒答,純粹在自說自話。
這次五縣不單幹瞭,正式抱團,合著發瞭一篇《五邑民人訴辯妄奏揭帖》。他們懶得多費唇舌,核心意思就一條,即此前婺源知縣吳琯的提議:“伏乞查明,洪武十四年初造黃冊,如系六縣公賦,甘派無詞;如系歙縣額科,乞嚴將帥嘉謨等正法治罪!”
咱們去查黃冊的原始記錄,是不是,用證據說話!
歙縣不甘示弱,立刻回帖嘲諷:“節蒙牌提各縣丁畝文冊並取有無何項錢糧相抵回文,豈各縣抗違不回,延挨會計,歙苦無伸,懇恩差人守提,早賜均攤歸結。”
翻譯一下:大人早就將通告發瞭下去,讓各縣速將各自的人丁、田畝文冊都拿出來,仔細核查,看看以前的錢糧到底是怎麼繳的,查明白瞭好回話。哪知他們竟如此大膽,拖拖拉拉,至今未有結果,害我們歙縣有苦卻無處申冤!懇請大老爺差人提檔核查,早將這筆重稅分攤六縣,以示公平!
你們自己都不肯把縣裡的檔案拿出來對賬,百般拖延,還好意思提查黃冊的事?
然後兩邊又跳起來開撕,撕得昏天黑地。
巡按宋儀望看到這一幕,趕緊寫信提醒徽州府:“歙民積憤已久,五縣紛爭亦力,示以均平之情,酌以通融之法,雖有偏心,無可復置私喙矣。”
可見上頭也知道六縣此時鬧成什麼模樣,生怕釀成民亂,所以話裡話外透著一股“別講道理瞭,和和稀泥,趕緊把這事平瞭”的意味。
上下的壓力,全落在瞭倒黴的徽州府身上。
徽州府心想,得,我過不好年,你們誰也別想過好。
萬歷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徽州府給五縣下達瞭一封催提公文,態度前所未有地嚴厲:“將該縣人丁田畝數目文冊一並,星火申報,毋徒執詞混擾,致礙轉奪,此系至緊事理,難容延緩,如違,提究該吏不貸。”要求五縣把縣存檔案都上交,不許拖延,不許不給。
按說這會兒距離過年隻有半個月不到,按中國人傳統,有什麼事過完年再說。現在徽州府連這個傳統都不顧瞭,看得出來,知府是真急眼瞭。
於是,十二月二十五日,婺源知縣吳琯再一次披掛上陣。
吳琯這一次,帶來瞭更犀利的武器,死死盯住帥嘉謨的幾個論點咬。
第一,帥嘉謨說“人丁絲絹”和“夏稅生絲”折算出的數字不對。
他算錯瞭!
乙巳改科,是在當年四月一日發生的。歙縣一共虧欠9766石9鬥3升6勺——這個數字估計是一個處女座的人查出來的,所以針對該縣輕租民田3646頃,每畝額外征發四錢生絲。這筆賦稅,在洪武年間正式記入黃冊檔案。
而按照當時的折率,生絲1兩折麥7升。歙縣虧補的9766石9鬥3升6勺麥子,補生絲9041斤,算下來正好是7升麥子補絲1兩。完全對得上。(原始資料即如此。)
吳琯還順嘴嘲諷瞭一句,這事帥嘉謨你怎麼能拿銀子來算?國初到現在,銀錢變化太大,根本無法做參考。你可真外行。
第二,帥嘉謨說,《大明會典》記載徽州府征收“人丁絲絹”8780匹,沒說具體由哪個縣交,那麼當然是六縣均攤,否則該註明是歙縣獨輸。
他弄錯瞭!
此前陳履已經舉瞭不少反例,這次吳琯準備瞭更充分的“彈藥”。
浙江的“夏稅絲綿”,是從杭州等八府征收,溫、臺、處三府不用繳。但《大明會典》裡隻寫浙江佈政司征“夏稅絲綿”,為什麼不註明杭州等八府呢?
因為這是《大明會典》的寫作原則:在直隸,言府而不言縣;在各佈政司,則言省而不言府。如果事事註明,《大明會典》得多厚啊?
再說帥嘉謨舉的那兩個例子——常州府茶葉註明產自宜興、寧國府木瓜註明產自宣城,那是特產貢品好吧!跟田賦有什麼關系?
第三,帥嘉謨曾經提出一個理論:歙縣虧欠夏麥的同時,其他五縣也虧欠,六縣虧欠的總額,恰好與“人丁絲絹”的稅額對得上。
他算錯瞭!
吳琯對這個疑點,也做瞭十分深入的調查。
乙巳改科之前,歙縣產麥19,632石,產米17,688石;婺源產麥8315石,產米8315石。次年歙縣產麥虧欠的同時,婺源產麥8000石,確實虧欠300石麥,但是大米豐收瞭,遠比8315石要高,所以根本不需要補麥,自然更不需要轉嫁到歙縣頭上。
第四,帥嘉謨說戶房的五縣小吏偷偷篡改稅收科目,哄騙歙縣。
吳琯對這個質疑,簡單回復瞭一句:歙縣長官又不是白癡,就算歙縣長官白癡,老百姓也不傻。這麼大的稅額,都要真金白銀往外掏,哪裡是改改數字就能瞞過去的?
說完這個,他又不陰不陽地補瞭一句:“你說徽州戶房被五縣小吏把持,但別忘瞭,現在的南京戶部尚書殷正茂可是你們歙縣的。”潛臺詞是,你說把持戶房的人會徇私偏幫本鄉,那把持戶部的堂官豈不更會徇私嘍?”
吳琯提到的這個殷正茂,來歷可不簡單。他是歙縣人,當年巡撫廣西,跟俞大猷聯手平定瞭韋銀豹的叛亂;總督兩廣軍務時,擊破瞭打著“倭寇”旗號的海寇,光復瞭惠州、潮州兩地,可謂戰功累累,官至南京兵部尚書,此時正好改擢為南京戶部尚書。
而南京戶部,恰好管著絲絹之事,所以吳琯把這事挑明,是怕殷正茂會偷偷偏袒歙縣。
在文章末尾,吳琯又強調瞭一次此前五縣揭帖的要求:盡快查詢洪武十四年的冊籍,搞清楚怎麼回事。
兩天以後,帥嘉謨沒回復,反而是歙縣知縣姚學閔拍馬而至。
不過這回他沒有大馬金刀地跟吳琯力拼,反而施展出瞭纏鬥功夫,顧左右而言他。
“我們歙縣的稅負,實在是太重瞭。大老爺請看,徽州的四司銀16,212兩,歙縣要負擔5361兩,其他五縣共負10,851兩。磚料銀708兩,歙縣負擔234兩,其他五縣共負473兩。軍需銀12,215兩,歙縣負擔4032兩,其他五縣共負8183兩。這些都屬於正稅之外的雜稅,歙縣負擔瞭徽州的三分之一,沉重無比。你們怎麼忍心把‘人丁絲絹’又砸在我們頭上?”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從道理這個層面,勝負的天平開始傾向五縣。吳琯的犀利攻勢,幾乎擊潰瞭歙縣的每一個論點,讓姚學閔不得不采取守勢,不再正面搏殺,改打感情牌。
不過事情總算有那麼一點進展。在申文結尾,姚學閔也同意,應該盡快調查黃冊,找到原始記錄。
這份申文,並沒有立刻得到回應。沒辦法,發出時間是十二月二十七日瞭,眼看都到年根底下瞭,有什麼事還是等過完年再說吧!
於是爭吵幾方各自回傢,熱熱鬧鬧地過瞭一個大年。一直到萬歷四年(1576年)的二月,祁門、績溪、休寧、黟縣才相繼回復。他們的態度很鮮明,支持婺源縣的意見,催促盡快開查黃冊。
與此同時,五縣又扔出一條更具爆炸力的證據。
他們把自己縣內的土地檔案翻出來,合編瞭一部《五邑查明絲絹緣由呈詞》。這篇呈詞很枯燥,但是相當有殺傷力。裡面是每一縣從乙巳改科後繳納的賦稅定額與增減之變,極為詳盡。
原文既長又煩瑣,我姑且貼出其中休寧一縣的賦稅報表,讓大傢看看效果。
原額夏稅麥八千九百九十九石四鬥五升二合二勺,秋糧米一萬八百四十九石八鬥七升八合六勺。改科多麥九百九十三石二鬥二升一合八勺,該銀二百一十四兩八錢五分一厘三毫。加米一萬一千八百五十一石四鬥八升八合,該銀五千七百四十七兩九錢七分一厘七毫。麥米共銀六千六十二兩八錢二分三厘。該縣國初錢糧當歙三分之二,今照數平抵外,比歙多銀一千二百六十八兩七錢三分五厘,歙將何者相抵。
細致到瞭這地步,可見古人在數據方面一點也不含糊。
註意看最後一句“歙將何者相抵”,每一縣的報表結尾,都會加一句“歙將何者相抵”,意思是我們的賦稅清清楚楚,你們歙縣哪個稅目相抵瞭?
每張報表重復一遍,一共重復瞭五次,形同五次咄咄逼人的質問。
是文一放出,懂行的都知道歙縣大事不妙。歙縣也覺得這個實在難以回應,立刻辯稱這是各縣自己修的,未必準確,還得看朝廷黃冊才能定奪!
於是,雙方經過將近半年的大辯論,慢慢地把焦點集中到瞭黃冊上。
萬歷四年四月,歙縣和其他五縣幾乎同時上書,正式要求調取洪武十四年黃冊。頭大如鬥的徽州府在五月十八日正式向南京戶部提出申請調閱。
黃冊是朝廷的重要檔案,歷代的檔案存放在南京的後湖——玄武湖——庫房。這些都是朝廷機密文件,不能隨便調取。想查詢,必須得到南京戶部批準。
其實在這之前,歙縣早已經偷偷派人去南京,暗暗地想搶個先手。不料戶部直接把去的人踢瞭回來,理由是“越申”。因為黃冊庫是戶部下屬機構,不是什麼小州縣都能隨便來查詢的。要查,得徽州府提申請。
休寧縣、婺源縣也偷偷派人去申請查詢,被黃冊庫以同樣的理由踢回。雖然三縣都未得逞,但可見彼此在水面下的鬥爭有多麼激烈。
這次徽州府出面申請,南京戶部終於批準。徽州府趕緊組織瞭一支調查團,由歙縣縣丞、婺源縣縣丞、休寧縣學訓導組成,準備開赴南京查閱。
應天巡按宋儀望是個老江湖,他有點擔心就算查瞭黃冊,恐怕徽州人還是會糾纏不清。無論查詢結果對哪邊有利,另外一邊一定會大鬧特鬧。為瞭避免這些麻煩事,宋儀望特意委派瞭太平府推官劉垓、寧國府推官史元熙,再加上徽州府推官舒邦儒——江西餘幹人,以中立第三方的身份,加入審閱黃冊的隊伍。
為瞭防止可能出現的騷亂,宋儀望還指示徽州府,把諸縣帶頭鬧事的幾個人先控制起來。去年六縣大辯論的時候,除瞭幾位知縣唇槍舌劍之外,民間議論紛紛,湧現瞭幾個意見領袖。這些意見領袖在縣裡影響很大,要麼為本縣搖旗助威,要麼頻繁越級上書、上訪、上告,還隨時會向老百姓通報最新進度。百姓聞勝則喜,聞敗則怨,民間全靠他們才鼓噪出如此之大的聲勢。
在宋儀望看來,下面的民怨都是被這些大嘴巴忽悠起來的。眼看查閱黃冊在即,可不能讓這些人生出變數,先關一陣再說。
於是連同帥嘉謨在內,還有五縣的黃棠、程文昌、汪福髙、吳敏仕、胡國用等影響力最大的幾個老百姓,被盡數控制起來。不過帥嘉謨很快被釋放瞭,因為他作為首倡之人,必須趕赴南京。
消弭瞭這個變數之後,徽州府調查團於萬歷四年七月十三日動身,於七月二十三日晚抵達南京。二十六日,調查團向南京戶部投文,次日得到召見。戶部尚書殷正茂勉勵瞭他們一番,說:“二百年黃冊,豈有可改易之理,各自安心。”然後派瞭負責後湖管冊的一個姓王的戶科給事中、一個許主事予以協助。
不過這兩位一聽調查團的請求,都面露難色,說時間這麼久瞭,可未必查得到啊。調查團急瞭,我們大老遠過來,就為瞭看一眼,無論如何還請協助。
八月初二,調查團終於進入後湖,見到瞭夢寐以求的黃冊。緊接著,他們眼前一黑。
黃冊十年一造。洪武十四年恰好是第一批黃冊攢造的時間,從那時候算起,到萬歷四年,一共造瞭十九批,積攢起來的黃冊數量,可謂浩如煙海。
別的不說,單是徽州府相關的黃冊就裝滿瞭足足二十個架子。光是搬運工人,就得臨時雇用一百五十人。而調查團能查卷冊的呢?一共就歙縣縣丞、婺源縣縣丞、休寧縣學訓導三個人,外加一個編外的帥嘉謨。這四個人埋頭去查,估計查完得八月底瞭。
關鍵他們還不能親自入庫去查。黃冊庫的規矩,外人不得入庫,以防有篡改塗抹的情形。想查怎麼辦呢?得由黃冊庫的官吏找到相關檔案,先抄一遍,再把抄件發給他們。這麼做很安全,很負責,就是效率極其低下。
可是,又能怎麼辦呢?等唄!調查團的幾個倒黴蛋一擼袖子,開始吭哧吭哧地翻起故紙堆來。
這些可憐孩子沒料到,就在他們辛苦工作的同時,徽州府又出事瞭。
八月十四日,歙縣一個叫許一純的生員,突然上書徽州府,提出瞭一個新理論:“黃冊的記錄,並沒那麼可靠!因為那都是本地人所修,想要篡改實在太容易瞭。而《大明會典》是朝廷修的,更具有權威性。如果黃冊跟《大明會典》矛盾,應該以後者為準。”
這一下子,五縣輿論嘩然。在他們看來,這個主張實在荒唐。黃冊是國初朝廷派員監修,當地人怎麼可能篡改?而《大明會典》是政府法規手冊,二手資料怎麼跟原始資料比可信度?
不用問,這是歙縣知道黃冊查詢結果對自己不利,開始造勢瞭!
五縣毫不含糊,立刻具文反擊,兩邊的話越說越難聽。你罵我“罔上規避,侮文蔑法亂政”,我罵你“五縣奸刁,妄行捏奏”,甚至還有好多百姓跑到官府門口,哭著要求“懇天作主,剿虎安民”。瞧瞧這用詞,剿虎,這是恨不得把對方當土匪給剿瞭。
結果正如宋儀望所擔心的那樣,鬧事者關瞭一批,又來一批,抓都抓不完。在他們的煽動下,諸縣立刻又沸騰起來,局勢又一次大亂。
倒黴催的徽州府一面四處安撫,一面催促南京那邊盡快拿出一個結果才好。
這一等,就等到瞭九月中旬。調查團終於完成瞭工作,整理出一份從洪武十四年到隆慶六年的黃冊抄件。
隨之而來的,還有帥嘉謨的一份報告。
在報告裡,帥嘉謨說,洪武十四年造的黃冊,缺損甚多,尤其是最關鍵的“乙巳改科”以及當年四月一日改科的記錄,完全丟失。
沒瞭?
沒瞭!
所有人聽到這個消息,都傻眼瞭。
六縣人民都望眼欲穿,指望著黃冊來主持公道呢。之前你說得那麼熱鬧,現在你告訴我,檔案丟失,死無對證,那怎麼辦?
帥嘉謨對此早有準備,不慌不忙地在報告後半段寫道:從乙巳年改科到洪武十四年造冊,前後差瞭十六年,很有可能五縣改竄黃冊、府志在先,造冊在後,不足為信。然後拋出一句話:
“切思《大明會典》乃祖宗立法垂統之憲章,黃冊乃民間遵文攢造之圖籍……豈奸反指府志黃冊為成法,而妄奏藐《大明會典》、部劄為私書。”
意思是說:朝廷存的黃冊原始記錄已經沒有瞭,所以大傢要相信《大明會典》的權威性。
得,事情轉瞭一大圈,又回到原點。
全白忙活瞭。
說實話,帥嘉謨這個主張,實在強詞奪理。資料匯編怎麼可能比原始記錄還可靠?無非是《大明會典》對歙縣有利,所以他才死死咬住這一點。
消息傳回徽州,給本來就激烈的輿論又潑上瞭一勺油。徽州府各縣民眾幾乎氣炸瞭,放棄瞭講道理,直接改成人身攻擊。再後來幹脆開罵,污言穢語,什麼都潑上來瞭。六縣幾乎到瞭開戰的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