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皮皮以為去南站取行李是件小事,很快就能辦完,可她忘瞭這個時間是上班高峰,全城堵車。好不易擠上一輛塞滿瞭乘客的公汽,五分鐘拐進大路,就結結實實地堵上瞭。c城人有喜歡在外面吃早點的習慣,公汽上充滿瞭酸奶、油條和肉包子的氣味。身後兩人說著北京話的中年人正在抱怨昨晚的夜宵不地道:“還說師傅是在天興居學的藝,炒肝的味道根本不像!”

  自打遇到賀蘭,知道瞭狐族的風俗,“肝”就成瞭皮皮的敏感詞。就算賀蘭不在的那幾年也不曾放松警惕,照石做的鏡子隨身攜帶。這個城裡究竟住瞭多少個狐族,她不知道。有時候她會給蘇湄打電話,聊聊近況。半年前蘇湄搬走瞭,說是有瞭男朋友,皮皮與狐族的聯系就此切斷瞭。走在馬路上,她就是個平凡的女人。趙松死後,去北極處理完賀蘭的事,再沒有任何一位狐族人主動找過她,或者向她要什麼東西。有時候皮皮獨自守在閑庭街空曠的宅院,心中覺得很孤獨。她最愛的那個人在狐族,狐族卻在她面前消失瞭。

  現在賀蘭來瞭,千花也來瞭。一個在明處,一個在暗處。如果他們同時出現在她面前,皮皮寧願相信千花。千花可能有一千種讓皮皮討厭的毛病,但千花不裝。從來不裝。千花想要什麼,就光明正大的說出來,哪怕一千個人覺得她的理由很可恥。相比之下,無論是以前的賀蘭還是現在的賀蘭,說話卻總愛兜圈子,跟他交流累得就跟提審犯人似的。

  皮皮在擁擠的車上胡思亂想,汽車像一隻非洲巨蜥那般搖搖晃晃、走走停停。皮皮差點被擠得雙腳騰空瞭。扶著扶桿的手酸瞭,她換瞭一隻,忽然發現手上的戒指不知何時已變成瞭粉紅色。

  皮皮的第一個念頭是:戒指壞瞭。

  一個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人,不大可能相信這世上會有一個不需要電池就可以永遠不停發光的物體,除非是太陽。這個被金鸐戴瞭上百年的戒指,它發光的能量在哪兒?機理在哪?是感溫?感濕?感電?感磁?還是感光?——這些都不是,賀蘭說,它隻對饑餓的沙瀾族人有效。幾年前皮皮與賀蘭在一起的時候,他提起過狐族的一些部落。賀蘭自己是帝王之脈的天星族;寬永、修鷴、趙松都屬於兇猛好鬥的柳燈族;千花屬於醉心養生、習煉丹術的昆凌族。每個族都有自己的首領,都有自己的歷史和習俗。真永之亂後,族群之間更加散亂、更趨於分離。狐帝的號召力遠不如青木時代有效瞭。可這被狐帝驅逐的沙瀾族……賀蘭從沒有提起過。皮皮甚至想起瞭這些日子關於太陽活動異常出現的“磁暴”現象。難不成是宇宙的活動影響瞭這枚戒指?

  就這麼琢磨瞭十幾秒鐘的功夫,眼前的戒指好象滴進瞭一滴血,漸漸鮮紅瞭起來,眨眼功夫就紅裡透亮瞭!皮皮的心開始狂跳,呼吸變得急促,她開始渾身發抖、東張西望。毫無疑問,在這輛車上,就在她的附近,有狐族人的存在!

  皮皮假裝淡定地掃瞭一眼周圍,沒發現什麼特別人物。車上擠滿瞭朝九晚五的工薪族、打扮入時的高中生、滿臉菜色的民工、以及趕火車的旅客。每一張臉都不一樣,每一張臉都很平凡,可是沒有任何一張臉露出對她——關皮皮——感興趣的樣子。記得賀蘭說過因為修煉的需要,狐族人的相貌會很漂亮,天生就會吸引人的註意。這車上倒是有幾個長相不錯的男女:一位二十出頭的運動衫青年正在入神地聽著ipod,身子隨著節奏不自覺地晃動著,側臉看上去像蕭敬騰,但氣色比他紅潤,應該不餓吧?身旁的兩個高中生模樣的長腿女孩正嘰嘰咕咕地說著悄悄話,八卦得很興奮的樣子,一邊說一邊吃著巧克力,應該不餓吧?後面那個幹部模樣的北京人倒是嘴角緊閉、一臉神秘,不是吃過炒肝麼,應該也不餓吧?

  那這滿滿一車人,究竟是誰餓瞭呢?皮皮抓狂瞭,連忙掏出手機給賀蘭打電話。居然占線!她連忙給他發瞭一條短信:“戒指變紅,速來救我。”

  皮皮等瞭一分鐘,沒回信,覺得不能指望賀蘭瞭,應當馬上下車離開這裡。想到這用力地擠到車頭對司機道:“司機大哥,我需要立即下車!”

  司機是位三十歲的中年人,看瞭她一眼,不以為然:“還有幾分鐘就到下一站瞭,馬路上不安全,到站再下車吧!”

  “不成不成,路這麼堵,別說幾分鐘瞭,幾十分鐘也到不瞭。我現在就得下!我得去醫院!我想吐,大傢讓讓,我要吐瞭……”

  司機被皮皮的演技嚇到瞭,車停瞭,門開瞭。

  皮皮快步跳下車,還沒來得及松一口氣,身後傳來一連串的腳步聲。下車的不止她一個。除她之外還有兩男一女,都穿著灰色的套頭衫,難怪自己沒註意。皮皮低頭溜瞭一眼手中的戒指,仍然鮮紅欲滴。三人向自己走來,這麼近的距離自己不可能逃開,或許跳上車還有一線生路。狐族低調隱蔽的傳統令他們不大可能在公共汽車上、或大馬路的中央大開殺戒。賀蘭收到短信會很快趕過來。皮皮拔腿向汽車奔去,汽車卻在同一時間關上門開走瞭。而為首的男人擋住瞭她的去路。皮皮絕望地轉過身來。

  那人二十七八的樣子,高個、平頭、微須、像西部片的英雄那樣非常非常地男子氣。皮皮覺得一個男人如果剪瞭平頭還能帥,那他的帥絕對是經得起挑剔的。可他臉上的那雙冷酷的、與世隔絕的眼睛卻讓皮皮的心頭起瞭寒意:你被這個男人盯上一眼,就不是死還是不死的問題,而是如何死得舒服一些的問題。

  平頭男淡淡地打量著她,忽然說:“病瞭?要去醫院?我們送你去吧。”

  “救——”皮皮正要尖叫,有人拍瞭她一下,她暈瞭過去。

  皮皮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站在樹林裡,被捆在一棵大樹上。她聞到一股腥味,因為她的頭在流血,血從眉間滴下來,滴到衣服上。樹邊有人燃起瞭篝火,一男一女還有一個八、九歲的小女孩正一人拿著一根樹枝在火中烤棉花糖。樹後傳來腳步聲,平頭男提著一個水桶走瞭過來,放到地上,水桶邊放著一塊白毛巾。

  平頭男穿著普通的套頭衫、牛仔褲,如果不拿怪眼盯人的話,倒還是一副居傢男人的樣子。另一個男生看上去比他小幾歲,眉眼有幾分相似,因為披著一頭絲般光滑的長發,氣質陰柔、像個憂鬱的詩人。他身邊站著個長腿細腰、凹凸有致的女子,大眼睛、小嘴巴、笑靨如花,像街頭霸王裡的春麗。她有一頭凌亂的長發,上面還沾著幾根枯草,身上的衣服也像是穿瞭好幾天沒換的樣子。

  皮皮的腦子還沒有完全清醒,她閉瞭閉眼,再睜開時,那個八歲的小女孩正用樹枝輕輕地戳著自己,小手指著上面晃動的棉花糖,細聲細氣地問道:“姐姐,你餓嗎?我有棉花糖,要吃嗎?”小女孩仿佛營養不良,臉色蒼白,頭發很少,眉毛稀疏到看不出來,整個人看上去像幅淡淡的水彩畫,如果用毛筆用力描一下,她就是個漂亮的女孩。

  皮皮搖搖頭:“我不餓,謝謝你。”

  女孩子將棉花糖扯下來,自己慢慢地吃瞭起來。

  平頭男抱著胳膊打量著皮皮,還沒張口,皮皮問道:“你們是誰?”

  平頭男沉默瞭一下,說:“沙瀾方氏。”

  見皮皮一臉茫然,女孩子指瞭指自己:“我叫方梨花。他是我大哥方尊嵋。”她又指瞭指一旁站著長發男子:“那是我四哥方辛崍,姐姐鐘沂。”

  “為什麼綁架我?我得罪過你們嗎?”

  “沒有。”方尊嵋道,目光掃向皮皮手中的那枚戒指:“你認識金鸐?”

  皮皮沒有回答,不知道認識金鸐在危險系數上是加分還是減分,於是反問:“你們想幹嘛?放開我!”

  沒人回答,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她的小腹,這就是答案。

  “我估計有一千兩百克,你說呢?”方辛崍捏著下巴對鐘沂道。

  “差不多。四等分的話——一人三百克的樣子。”鐘沂說,“走得太急瞭,沒帶秤。”

  方辛崍笑瞭起來:“不用。這活兒幹太多瞭。一刀下去,最多隻有兩克的區別。”

  方尊嵋冷哼一聲:“大人一人兩百,剩下的給梨花。——哥哥姐姐怎麼當的,不知道孔融讓梨啊。”

  小女孩聽見叫她的名字,好像馬上有大餐吃一樣,高興地舔起瞭嘴唇。

  皮皮差點急昏過去。自從知道自己的肝臟對狐族人有特殊“療效”之後,她就沒少關心這事兒。常人的肝臟重量一般在一千到一千五百克左右,女性會輕一點,一千兩百克是個很正常的估值。敢情這群人正在想著怎麼瓜分她的肝臟呢!

  “等等!”皮皮大叫一聲,“不要碰我!賀蘭觿不會放過你們的!”

  皮皮覺得提到“賀蘭觿”三個字,對狐族的人一定會有震懾作用。不料方尊嵋沒有半分反應,隻是冷笑瞭一聲:“賀蘭觿怎麼可能會這裡?他不是一直在蓄龍圃閉關嗎?”

  “我是賀蘭觿的妻子!”

  這回輪到鐘沂笑出聲來:“賀蘭不是一直跟千花好嗎?幾時又□□來一個你?”

  方辛崍道:“她有可能是賀蘭以前的冰奴。”

  “真的嗎,妹妹?”鐘沂打量著皮皮,大約覺得她長得不夠好看,“賀蘭的品味有點低哦。不論你是不是賀蘭的冰奴,這事最好不要讓千花知道。你死在我們手裡比死在千花的手裡可幸福多瞭。”

  “別亂來啊!大傢,大傢有話好好說!”皮皮快哭瞭,“我現在心情不好,怒極傷肝,你們要吃我的肝,換個日子吧!”

  “哥,我餓瞭。”方梨花小聲地叫道。

  方尊嵋蹲下身去,摸瞭摸梨花的臉:“不要急,馬上好。”說罷向辛崍使瞭個眼色。辛崍走到皮皮面前,將她小腹上的衣服撩瞭起來,露出白白的肚皮。他摸瞭摸肝臟的部位,滿意地點點頭:“吃過這一頓,至少三個月不需要打獵瞭。”

  皮皮正要尖叫,“啪!”方尊嵋將一塊膠佈貼住她的嘴。皮皮發瘋地扭動著、掙紮著、就算她想過自己有一萬種糟糕的死法,這一種絕對沒有包括在內!這一刻,她恨自己為什麼認識賀蘭!認識狐族!她寧願自己是個蚯蚓,是隻甲蟲,這樣就不會有肝臟……皮皮雙目圓睜、驚恐萬狀地掙紮著——

  方辛崍卻視若無睹。他有條不紊地用毛巾擦瞭擦皮皮的肚皮,仿佛在進行一道消毒程序。擦完之後,他舉起手,對著皮皮肝臟量瞭量尺寸,仿佛在想從何處下刀,才能把肝臟完完整整地掏出來。做完這一切,他從腰後抽出瞭一把刀子。

  我命休矣!皮皮已經感覺不到心跳瞭,也感覺不到呼吸瞭,她用力地閉上瞭眼睛。

《結愛:犀燃燭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