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麗並不講話,洛枳隻是攬著她的肩膀向前走。中午的陽光很刺眼,她把手擋在額前,口袋裡的手機振動,有短消息,是盛淮南。
“我今天是不是扮演瞭我們第一次遇見時你扮演的角色?”
拗口。她沒回。
洛枳把手機揣回兜裡,有點兒疑惑地看看始終低著頭不講話的江百麗,突然腦筋一轉,伸手抓出瞭一包面巾紙。
“給你。”
百麗接過,過瞭一會兒終於抬起頭來。
“謝謝。”她揚起一個大笑臉。雖然有點兒勉強,但仍然明朗瞭許多。
“你怎麼知道我需要擦眼淚啊?”她有點兒不好意思地問洛枳。
洛枳憋不住笑:“誰告訴你是擦眼淚的?明明是擦鼻涕的好不好?如果隻是眼淚,你用袖子擦擦不就得瞭嗎,至於一直不抬頭嗎?”
百麗終於忍不住尖叫著追打洛枳。
坐在KFC裡,洛枳點瞭2號餐,百麗說不餓,洛枳還是給她買瞭一個草莓聖代。
“難過的時候吃點兒冰激凌肯定能很快振作。”洛枳遞給她。
很長一段時間洛枳自顧自地吃東西,而百麗隻是靜靜地坐在那裡吃著聖代發呆。
“洛枳,有喜歡的人嗎?”
洛枳吃完漢堡,正在舔手指,聽到百麗的問話,想都沒想,坦率地說:“有。”
她和百麗很少臥談,但一直算是比較有默契,也很坦誠,面對百麗的時候,洛枳的確很少撒謊。
“是剛才和戈壁一起去吃飯的那個男生嗎?”
洛枳愣瞭一下,點點頭:“是。”
幹脆堅定。
“真爽快。”
“我本來以為把這個字吐出來會很困難的,居然一點兒都不掙紮也不糾結,唉。”其實還是有點兒不好意思的,洛枳不自在地用大大咧咧的口氣說。
“少來!”百麗白瞭她一眼。
“不過為什麼猜是他啊,當時不是還有一個男生和我一起出來嗎?”
百麗呆住瞭,翻著白眼回憶瞭半天,顯然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
洛枳在內心默默地為張明瑞鳴冤。上帝何其不公平。
“再有,你剛才不是一直低著頭擔心你的鼻涕嗎?沒想到身體裡八卦的血液還在沸騰著,真是服瞭你瞭。”
“少說兩句會死啊!”
洛枳笑笑,不再逗她。
“說實在的,你們出來的時候我抬起頭看瞭一眼,一眼就看到他。他真的很帥。就那麼一眼,我就想起瞭一句話,‘謙謙—’”
“謙謙君子,溫潤如玉。”洛枳低頭笑。
“對的對的。你也這麼想?”
“這句話在言情小說裡都泛濫瞭,是個好看的男生,隻要不是活潑得過分,一般都這麼形容。”
“你說話不那麼刻薄不行?言情小說跟你有仇啊?”百麗繼續無奈地翻白眼,“不過,我說真的,我從來沒有見過任何一個活生生的男生配得上這句話。”
“所以呢?”
“所以女人的直覺告訴我,你喜歡他。”
“所以我應該喜歡他,因為他很好看?別告訴我,你喜歡戈壁是因為他很帥。”
“我的確是啊。當然並不完全是,否則也太膚淺瞭。不過,如果你不是因為他好看,那又為什麼?”
洛枳看到百麗眼中的坦然,所以也不想拼湊什麼敷衍的回答。
“我的故事太長瞭。而且沒有什麼情節。我解釋不清。”洛枳搖搖頭。
“你們真的很搭耶。氣質上就很配。我想,他也應該喜歡你吧。”
洛枳明明白白地苦笑,緩緩地說:“我,很不喜歡‘應該’這個詞。”
高二的冬天,學校裡有過傳言,關於彼此不相識的“金童玉女”。她向來討厭這個珠光寶氣的詞語,然而當她坐在窗臺上看著外面荒涼的人工湖,得知他們說的是文科學年第一洛枳和理科學年第一盛淮南的時候,嘴角一抹淺淺的笑意透過玻璃反射到她眼裡,現出些許希望。
些許讓她在後來備受打擊的希望。
不想繼續這個話題,她問百麗:“吵架瞭?”
“話不投機而已,舊事重提,他煩瞭。”
“是嗎?”
“其實,高中的時候,他也不喜歡我。”百麗聳聳肩脫口而出。
也?洛枳苦笑,江百麗還真是一刀子捅到瞭她的心窩上。
“我當時表白瞭好多次,覺得自己越來越賤,可是總有種破罐子破摔的感覺,反正他都知道瞭,反正他也不會理我,反而特別自然地表達自己的喜歡。不過後來,我們真的在一起瞭,我就開始覺得在他面前抬不起頭來,因為自己過去的舉動特別丟人,害怕他笑我,更害怕別人覺得我們在一起是他可憐我,以至於連高中同學都不敢見,聚會也不參加—當然,不參加聚會還有其他的原因。呵呵,我怕見到他以前喜歡的女孩子,總覺得不知所措。”
“百麗……”
“不過,這種想法隻有我們吵架的時候才會有,雖然平時某些念頭偶爾也會浮上來。我都不表現出來的。本來輸得就夠徹底瞭,還是不要把傢底都賠進去的好。不過,再怎麼掩飾、再怎麼裝都沒有用,他都記得,他都知道,他始終保持著在我面前的優越感。我那麼認真地愛他,他都知道—最可怕的就是,他那麼清楚我有多愛他。”
百麗的眼底有清淺的液體浮動,洛枳急忙去拿面巾紙,手卻被百麗按住。
“所以,這段感情破破爛爛的,我卻還是不肯放棄—一想到真的分手,我就會哭。每次分手都是我提出來的,但是他哄哄我,我就回頭瞭,特別賤。”
洛枳所有安慰的話都哽在喉嚨裡說不出來,嗆得自己眼睛很酸。
百麗並不美麗,個性雖然足夠真實但也不可愛,如果不是有洛枳這樣一個冷漠的凡事無所謂的室友,她們可能早就打得雞飛狗跳把宿舍樓頂都掀瞭,學校BBS上也會飄紅一個hot帖:“818我的JP室友。”然而每當洛枳想起這樣一個女孩子學著小說裡的樣子,裝成什麼都不在乎,奮不顧身地去愛一個人的時候,總是沒有辦法冷眼嘲笑她的愚蠢。
“他高中的時候喜歡我的好朋友。別看他到處拈花惹草的,其實,他還是喜歡她。”
幹巴巴的樸實陳述句,聽來卻讓人心酸。
陳墨涵是百麗這輩子見過的最美麗的女生,又是副市長的千金,和帥氣的戈壁門當戶對,青梅竹馬。江百麗鈍鈍地讀瞭上百本臺灣小言情,從來沒有想過,從普通初中來到市重點的她,會在自己的同桌身上遇到這樣的人物設定。
但那時候的她還不知道,最狗血的不在於此,而是她充當瞭一次完美的線索人物,直到今天。出場無數次,推動劇情發展無數次,實際上卻跟這個故事一毛錢關系都沒有。
完美戀人因為某種原因不得不分開,然後她這個從一開始就沒完沒瞭進行阻撓的反派女二號和男主角在一起瞭一段時間,現如今人傢經過瞭漫長的分離和等待,消除誤會冰釋前嫌,打算再續前緣。
縱使江百麗胸無大志自視平常,也並不代表她甘心。
高一時,她和陳墨涵做同桌。江百麗從縣城來到市重點寄宿,第一天,她對著不同事物暗自咋舌,告訴自己,這就是市重點,跟她那個臟亂的普通中學是不一樣的。這些事物包括—教室的新桌椅、不銹鋼窗、像櫻桃小丸子動畫片裡面一樣好聽的下課鈴、幹凈的帶有鏡子與洗手液和烘幹機的衛生間,以及留著波浪鬈發、凹凸有致的同桌陳墨涵。
百麗打開錢包,抽出一張不大的照片。
百麗意料之外地看到洛枳也有一絲驚呆,不由得更加心慌。陳墨涵是她在二十年的現實生活中看見過的最美麗的女子,才高二的女孩子,一頭濃密的波浪長發,雪一樣白的皮膚,風揚起她的紅色圍巾和黑色風衣的衣角,在白樺林中,她大步向前,高仰著頭,臉上是恣意的笑容,美得不可方物。
“你看,果然驚艷吧,連你都是這副表情。”百麗勉強地笑笑。
“我驚訝的原因是你居然常年在錢包裡放著情敵的照片,真是有個性。”
百麗翻著白眼瞪她。
“她是我的心魔。”她坦白地說。
洛枳對她這種文藝腔的描述報以慣常的鄙視眼神:“不過,難怪你說她沒有朋友。”
“什麼意思?”
“她就是不傲氣也不會有所謂的閨密的。叔本華說過,一個真正漂亮的女人不會擁有一個真正的同性朋友—當然,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叔本華說的。”
因此,為什麼不放肆地仰著頭走路?
百麗露出怔怔的神色。洛枳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話戳中瞭百麗的心底,把她們整個高中的全體女生都定瞭罪。
忌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