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平康又下瞭一場雪。
大雪中,江陽帶著兩位檢察院的同事和朱偉來到瞭平康看守所。
因為就在昨天,江陽得到瞭一個極其重要的線索。
有一個名叫何偉的人,綽號大頭,是當地有名的混混,初中綴學後就糾集社會無業人員組成號稱“十三太保”的流氓團夥,早年曾因故意傷害罪入獄六年,出獄後不久就再次因鬥毆把人捅死,事後調查發現,他不但犯有故意殺人罪,身上還背瞭至少兩宗故意傷害罪。公安第二天去抓人時發現他已潛逃,隨後發佈瞭網上通緝令。上個月他偷偷回傢過年被群眾舉報,隨即在潛逃三年後被公安抓獲。
經過初步審理確認身份後,目前他被關押在平康看守所。
昨天檢察院的兩位檢察官按程序去看守所提審核實案情,何偉知道這次入獄很可能會判死刑,他為瞭活命,向檢方提出,他願意供出一件公安尚未查獲的命案,即“十三太保”的一個成員在2004年殺害瞭一位妙高鄉婦女的事,來換取減刑。
得到重大另案信息後,檢察院同事馬上回到單位向領導匯報,江陽得知消息,瞬間聯想到瞭丁春妹,他在取得領導同意後,親自過去打算審問清楚。
到看守所後,他們立刻提審瞭何偉。在按慣例核實身份後,江陽向他表明政策:“你昨天交代的案子如果被查屬實,我代表檢察院向你保證,一定會在庭審時向法院出示你的立功材料,為你爭取最大程度的減刑。”
“能保證不判死刑嗎?”何偉目光凝重,他知道重刑逃不瞭,現在唯求一線生機。
“我無法保證,但我承諾會盡全力,隻要你的供述對未查明案件有重大貢獻,我們檢方有很大把握能保你不被判死刑!”江陽誠懇地看著他。
他深吸一口氣,點點頭:“我願意把我知道的都說出來。”
“很好,”江陽不再廢話,直截瞭當問,“被害人叫什麼名字?”
“我不知道,隻知道是妙高鄉的一名開小店的婦女。”
江陽心中一觸,更加確信瞭:“兇手是什麼人?”
“他叫王海軍,我早年和十二個兄弟結拜,組成十三太保,他當時是我的小弟。”
“王海軍殺人的事,你是怎麼知道的?”
“我們兄弟一直都有聯系,大概2005年年初的時候,我跟王海軍吃飯,他酒醉之後告訴我,去年有天晚上,他和另一個人,我不認識的,忘記名字瞭,他們到瞭妙高鄉,抓走瞭一名婦女,後來將她殺害,屍體放進麻袋,扔到瞭妙高鄉外面一座失火燒掉的荒山上的廢井裡。”
“他為什麼要殺人?”
“他說是收錢辦事。”
“收瞭誰的錢?”
“我問他瞭,他沒說,他說這人不能說,說出來沒命。”
江陽看瞭眼旁邊的錄音器,又看瞭看一旁同事記下的筆錄,略微放下瞭心,最重要的信息這次都記錄瞭,而且程序完整,是法律上承認的證據。這一次,一定不會再像上一回那樣,被稱為非法取證,不被法律認可。
他馬上把思緒拉回瞭當下,繼續問:“王海軍現在是什麼人,在哪裡?”
“他在卡恩集團保安部當經理。”
江陽心下已經完全確認瞭。
提審結束後,他趕到外面,朱偉早已迫不及待:“被害人是丁春妹嗎?”
江陽把筆錄交給他過目,冷笑道:“百分之百就是丁春妹,你馬上帶你信得過的人去抓王海軍,順便安排刑警和派出所的人去找丁春妹的屍體,屍體在妙高鄉外一座失火的荒山枯井裡,那座山我有印象,每次去妙高鄉都會經過,很小的一個山包,相信不出一天就能找到。”
朱偉一點頭:“我馬上去辦。”
江陽拉住他,鄭重道:“最關鍵的時候務必要更加小心,否則我們這麼多年的努力都功虧一簣瞭。你要帶徹底信得過的自己人,而且動作一定要快,不能給他們任何反應的時間!”
朱偉心領神會:“我明白,現在李建國是刑偵副局長,徹底管死我,先不能讓他知道這事。刑警我就帶幾個新人跟我去抓人,縣裡幾個派出所我都有要好的朋友,我找他們調人找屍體。這件事,是時候來個瞭結瞭!”
他目光深沉地凝向瞭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