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叔最好的朋友是謝叔,他們是在黑龍江當工程兵時認識的。那時候,部隊上大多是西南、湖南和兩廣人。謝叔是廣西金城江人,文文弱弱,身板像柳葉似的,一吹就飄,嗓音柔細,而且口音重,舌頭捋不直,普通話說得費力。謝叔喜歡音樂,不管手頭做什麼,不由自主就哼出歌來。但因為口音重,一唱便被戰友譏笑,人又敏感,氣哭瞭幾回。平時隻管埋頭幹活的吳叔看不下去瞭,跳出來罵:“你媽的,你們說話也不標準啊,憑什麼諷刺人傢小謝。”吳叔個子矮小,但天生神力,脾氣暴,一說話就半低著頭,睖起眼瞪人。有人嫌他多管閑事,就日媽操娘地吵瞭起來。雙方都是血氣方剛的小夥子,一起哄,這一架是不打不行瞭。吳叔不會打架,就是力氣大,隻會悶著頭貼過去,抓起對方往地上摜,臉上挨多少拳頭也顧不上。幾個回合下來,對方被扔得骨頭散架,他自己也鼻青臉腫。這一來,吳叔跟謝叔便成瞭莫逆之交。
當兵幾年後,吳叔復員回瞭老傢。謝叔考慮到自己傢在農村,就申請隨著吳叔到獨山縣,被分配到鐵路上當修路工。為瞭適應在獨山的生活,他還特意學習獨山口音,到現在還是半像不像,怪怪的。
獨山和貴州大多數地區一樣,佈依族、苗族混居,漢人都是外來者。近的有兩湖兩廣西南幾省人,遠的有江浙甚至東北人,各種生活習俗、各地口音皆有,融融一堂。謝叔身體上的單薄,在部隊是弱勢,到瞭這裡就不算啥瞭。那個年代,會吹笛拉琴的人不多,謝叔的文藝優勢逐漸展露出來,頗受歡迎。不少人跟他學識譜演奏,偶爾有人逮到瞭蛇,會把蛇皮剝下來,送給他做二胡,他更是經常上山砍竹,做笛子送人。常來常往,獨山人的熱情讓謝叔有瞭歸屬感,很快便融入進來。
沒兩年,謝叔談瞭一個佈依族的姑娘,會識字,做得一手好針線,還喜歡唱歌跳舞。訂下婚期後,就去找吳叔當陪郎。吳叔直搖頭,謝叔不高興瞭,說:“平時看你挺豪爽的,怎麼正用你時出不得色瞭,算什麼朋友。”吳叔無法,隻好應下來:“好好好,你不怕我丟醜就行。”謝叔不知道,貴州酒風盛,陪郎是替新郎喝酒的,吳叔頂多就是四五碗米酒的量,那天沒喝幾桌就睡地上瞭。第二天醒來,謝叔怪他:“你早說啊,我好找酒量大的去。”吳叔說:“哦,老子還以為你曉得陪郎是幹什麼的,非要出我醜。”婚後,謝叔的小日子過得滋潤,夫妻倆閑下來就拉琴唱歌。吳叔也好二胡,兩傢住得近,三個人一得空就湊在一起咿咿呀呀。
謝叔時髦,是縣城裡第一批買錄音機的,刨除生活費,所有錢都買瞭磁帶。八十年代開始流行吉他曲,他一聽欲罷不能,攢錢咬牙買瞭一把吉他,又到書店買瞭吉他譜自學。所謂觸類旁通,沒兩年,謝叔的吉他水準在縣城裡已小有名氣。有些單位開晚會,請他去彈奏幾曲,掌聲一片,時常要多彈兩曲,他自然是很樂意。不久後,他聽到克萊德曼的《星空》,又是聽得欲生欲死,找時間去貴陽咨詢鋼琴價格,一聽,心就涼瞭半截,這輩子是沒指望瞭,心灰意冷回瞭傢。不死心地買瞭個電子琴來替代,但怎麼都不是那個味道,這讓謝叔失意瞭很久。
九十年代,肯尼基的《回傢》橫空出世,謝叔一聽到那悠長纏綿的音色,就怔住瞭,渾身篩糠,整個人都要化掉瞭,一天到晚翻來覆去地放,發誓無論如何也要買把薩克斯,這東西總不會比鋼琴還貴吧。攢瞭幾年的錢,還差得遠,謝叔隻好跟吳叔商量著借錢,吳叔說:“借什麼借,算我合夥,買來一起練。”兩人一湊,終於買瞭一把。薩克斯洋氣,謝叔每天早晨去烈士陵園練習,成瞭縣城一景。謝叔邀吳叔一起練,吳叔拿起來看瞭看,說這東西太難瞭,我還是拉我的二胡,吹我的嗩吶吧,就再也沒碰過。
這時,謝叔的老婆在菜行開瞭傢米粉店,經濟條件好瞭起來,兒子十幾歲瞭,從小就喜歡樂器,讀不進書。謝叔說,算瞭,讀什麼書,跟我玩樂器吧,退學。小謝自然是歡天喜地,說要不和吳叔商量商量,組個樂隊吧。但沒有鼓算什麼樂隊,大傢湊錢買瞭一組簡單的架子鼓,吳叔擔任鼓手,謝叔彈吉他,小謝吹薩克斯,演奏一些流行歌。齊秦的《花祭》《冬雨》,蘇芮的《酒幹倘賣無》《一樣的月光》《是否》,都是他們的拿手曲目。
漸漸地,縣城的文化生活豐富起來,不期而同地冒出瞭幾傢舞廳,都是挨墻碼著一排椅子,中間撒上滑石粉,昏昏暗暗,燈光迷離。門票五角一位,年輕人一到晚上就鉆到裡面去找對象。幾傢舞廳爭相邀吳叔和謝叔的樂隊去伴奏,可謂風光無限,還有一筆不錯的收入。
小謝十九歲的時候,已經不甘於在縣城舞廳裡馳騁,說要去廣州闖世界。謝叔很興奮,把傢裡所有的錢都給他帶上,又聯系廣州的戰友關照。此時,舞廳的時代悄然落幕,取而代之的是卡拉OK,謝叔和吳叔重歸自娛自樂的狀態,不過大傢娶親辦酒時,仍喜歡找這兩位“當地名人”去助興。傢境寬裕後又過瞭十年,謝叔終於買瞭一架鋼琴。
吳叔對樂隊沒謝叔那麼狂熱,他最愛的還是二胡。吳叔這人沉默寡言,熱鬧也來得但更喜歡安靜,似乎二胡的音色更能體現自己的身世。吳叔談過幾個對象,不知道什麼原因都沒成,或許是年少時父親就已離世,他對成傢這種事也不太在意,又或許是散錢太快太隨意,嚇跑瞭女方。就這樣,不知不覺便過瞭大半輩子。
春節時,吳叔來傢裡做客,正巧我媽還請來瞭餘姨。餘姨是我媽的閨蜜,二人在當地“山歌界”小有名氣,聯起手來幾無對手,嫁娶的人傢請她們去迎親送親,每每大勝而歸。餘姨來我傢,總會跟我媽唱一唱山歌當開胃菜。那天,餘姨顫顫巍巍唱瞭幾首“姊妹歌”,我媽輕聲和。吳叔垂頭癱坐在門邊,也跟著哼,手裡捏著不知道哪兒來的半截鐵絲,輕敲地面打節奏,蹺起的二郎腿一晃一晃的。我笑他:“你又不會唱,湊什麼熱鬧。”吳叔撇嘴白瞭我一眼,昂起臉不理我。他上唇是翹的,一噘嘴更是打起彎來。我說:“你還不高興啦,嘴巴都可以掛油瓶瞭。”吳叔說:“懶得跟你說,你問你媽,她們倆唱得過我瞭?開玩笑呢。”這時我媽笑笑地接腔:“你小看吳叔啦,他唱歌兇得很,還會唱那種爛流(下流)歌,我可不會唱。”
聽我媽這麼一說,吳叔高興起來,歪著臉得意揚揚看著我:“你不懂山歌的,不要亂發言。唱山歌要會‘借歌打歌’,對方唱一句,你要還一句,要還得起,還得狠。你媽她們隻會唱酒歌、迎親歌、送親歌、姊妹歌、苦惱歌、孝歌、筷子歌這些。現編詞鬥歌,她們不行。”一邊說著,鐵絲還敲著地。
我從來沒聽過吳叔唱山歌,有點不信,讓他唱幾句來聽。他擺手:“沒對手也唱不出來啊,你要會的話,我保證三五句就讓你屁滾尿流,信不信?”我媽瞪起眼“去”瞭一聲:“小吳你個狗骨頭,爛流歌有什麼好聽的。”
這麼一說,我更加好奇,央他來幾句。吳叔說,沒對手真不行,給你講個好玩的事吧。說著偷瞄我媽一眼,看她笑嘻嘻的,就放開瞭膽:“說來你別瞧不起我啊,那會兒年輕不懂事。在水泥廠當保安的時候,廠裡一丟鐵蛋就喊我去查,年輕人嘛,喜歡玩,廠裡一丟東西我就高興,巴不得,騎車子到處亂轉,到河邊洗澡啊,捉魚啊,總比在廠裡待著安逸嘛。其實,東西都是廠裡人自己偷的,大傢都曉得。
“有天,我騎單車去塘立那邊,荒郊野嶺的,又是下坡,騎得快瞭點。泥巴路嘛,抖啊抖,抖得嘴巴舔到眉毛來。哪曉得前面草堆裡閃出一個老奶(婆娘)來,我趕忙拐彎,一下子飛瞭出去,差點撞到她。老奶手裡面一大把蘿卜,全都舞落地上瞭。我一想,壞,推起車子就要跑。嘿,沒想到老奶張口就唱起來瞭:‘鬼崽鬼崽快下來,等我婆們唱歌來,單車把我撞到瞭,你想脫身脫不開。’
“好嘛,我一想,你這不是自尋死路嘛,隻要不賠錢就好。我放心樂意停下來,頂瞭她一句:‘老伯媽,你又不是放牛娃,單車把你撞到瞭,是你自傢害自傢。’
“菜地裡面的其他老奶幹活無聊嘛,一聽有歌唱瞭,都跑出來,前後攔我在路上。老奶嘴殼還硬得很:‘二十老幾小郎哥,騎個單車莫假多,單車把我撞到瞭,你想跑也走不脫。’
“我把單車支好,叉起腰就唱:‘老太婆,你故意攔我來唱歌,我單車又沒碰到你,輪子沒鉆你褲襠腳。’鬥歌就要像機關槍一樣嘞,噠噠噠,一梭子,一般人是反應不過來的。鄉下老奶不能纏,纏起來也麻煩,我趁她們不註意,推起車一跳,趕忙跑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