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灣區分局法醫解剖室裡,魏大炮的徒弟正在收拾著工具。魏大炮正在洗手。楊三水的屍體已經縫合好,躺在解剖臺上。
馮凱,李夏和方菲走進來。
“有線索?”馮凱問。
魏大炮一邊擦著手一邊走到楊三水的屍體邊,指著放在一個容器裡的肝臟。
“楊三水的肝重2800克,彌漫性肝腫大,他已患晚期結節性肝癌,再加上酗酒無度,就算他今天不死也撐不過兩個月。”
“馮隊,在他的住處發現過醫生的診斷報告嗎?”方非問。他雖然年輕,但仔細地盯視著屍體一點也不害怕。
“沒有。”馮凱說。
“還有什麼異常嗎?”方菲問魏大炮。
魏大炮不知道該不該回答他。
“大炮,這是方菲,省廳刑偵總隊的,現在是復查小組成員。”馮凱介紹。
“解剖發現死者的胸大肌呈鮮紅色,而且較為明顯,應該是屬一氧化碳中毒。”魏大炮這才回答方菲的問題。
“沒有他殺的蛛絲馬跡?”方菲繼續。
“到目前沒有發現。”魏大炮謹慎地回答。
“那基本可以判定楊三水就是自殺?”
魏大炮猶豫瞭一下。他看瞭看馮凱,馮凱正看著楊三水的屍體,想著什麼。
“最後結論得毒物鑒定報告出來。”魏大炮對方菲說。
這時,馮凱的手機響瞭,是劉青葉打來的。
“馮隊。楊衡已經帶回來瞭。”劉青葉匯報。
“把他帶到解剖室來。”馮凱放下電話,對魏大炮說,“他兒子馬上到。”
魏大炮心領神會地拿過一張白佈單子覆在楊三水的身上,隻露出腦袋。
不大一會兒工夫,劉青葉帶著楊衡進來。楊衡看瞭馮凱,李夏和方菲一眼,面無表情地走到解剖臺前。
“他是怎麼死的?”他看著楊三水的屍體。
馮凱沒有回答。
“自殺?”楊衡繼續發問。
“你認為呢?”馮凱反問。
楊衡抬起頭來,瞥一眼馮凱。“你們是警察,你們說瞭算。”
“你父親得瞭肝癌,是晚期。”馮凱觀察著楊衡的表情。
楊衡毫無反應。
“你不知道?”馮凱問。
“不知道,他沒跟我說。”楊衡冷靜地回應。
馮凱朝劉青葉點瞭點頭。
劉青葉帶著楊衡離開解剖室,來到訊問室,楊衡若無其事地坐下,看著她和周遊在對面坐下。
“楊衡,你昨天去找過你父親楊三水嗎?”劉青葉開口。
楊衡愣在那裡。
“問你話呢,你去找過楊三水沒有?”
“找過,怎麼瞭?”楊衡回過神,“他是我爸,那也是我的傢,不允許嗎?”
“你什麼時候去的?”
“具體時間沒看。”
“什麼時候離開的?”
“也就呆瞭十幾分鐘。”楊衡皺眉“怎麼,你們懷疑我殺瞭我父親?”
“你們說瞭什麼?”劉青葉問。
“他就是一個醉鬼?我能跟他說什麼?”楊衡不屑。“我就問問他的近況,喝瞭一瓶啤酒就走瞭。”
“他呢?什麼都沒跟你說嗎?”劉青葉觀察楊衡的表情。
“他除瞭酒和彩票,對什麼都不在乎。我有沒有出現他都無所謂。”楊衡看起來很坦然。
“你多久沒見過你父親瞭?”
“十年。我06年離開的龍灣,就再也沒有見過。”
“沒有任何聯系嗎?”
“沒有。”
“你們之間發生瞭什麼事?”
楊衡沒有說話。
“你們之間到底發生瞭什麼事?”劉青葉追問。
“我恨他。”楊衡緩緩地說。“他從來沒有關心過我,我媽被通緝後,我跟著他住,他除瞭喝酒根本不管我,喝醉瞭就拿我撒酒瘋,打我罵我,我每天還得替他收拾那些嘔吐物,還要替他做飯洗衣服。我巴不得早點離開他,一輩子不再見到他。”
“楊三水有工作嗎?”
“他95年下半年進的龍星,當年許村的村民都進瞭龍星公司當工人。96年,我媽事件出瞭之後,他就離開龍星瞭,在我的印象裡,他再也沒有工作過。他的工作就是喝酒和買彩票。”
“他的錢從哪來?”劉青葉問。
“當初龍星給瞭一筆拆遷費,具體多少,他從來沒跟我說過,別的有什麼來源我不知道,他從來不給我零花錢,06年我離開龍灣去廣東打工的時候除瞭一張車票,口袋裡隻有二十一塊錢。”
“當年你給專案組作證,說你父親楊三水在案發時和你在一起,一夜都沒有離開過傢。你那時才八歲,你怎麼知道楊三水一夜都沒有出去過,你難道一夜沒睡嗎?“
“他一直在喝酒,兩點左右的時候,他吐瞭,我起來給他收拾的。”楊衡好像知道她要問這個問題,回答得不假思索。
“你對警方的證詞是不是楊三水教你說的?”劉青葉問。
“沒有,那是事實。我雖然恨他,但他還沒膽殺人,他就是一個窩囊廢。”楊衡堅持道。
“如果楊三水是被人謀殺的,你有嫌疑人人選嗎?”
“那是你們的工作。”
訊問室裡陷入沉默。過瞭幾分鐘,劉青葉才繼續開口。
“你為什麼堅信許廣義不是你媽殺的?”
“她是我親媽,她沒有殺人,我就是知道。”楊衡執拗地回答。
“北山山洞的屍骨剛剛發現的第二天你就從東莞趕回龍灣,直接到瞭刑偵大隊,要求和那具屍骨進行DNA親子鑒定,你為什麼堅信那具屍骨就是你媽?”
“二十年過去瞭,她從來沒有來找過我。可她愛我,疼我,這理由夠充分嗎?”憤怒的淚水湧上瞭楊衡的眼睛。
劉青葉默默地盯視著楊衡。
賓館的服務員和馬蘭都確認,楊衡在昨天晚上10點回的賓館,一直到今天上午9點,楊衡都沒有離開過賓館。楊三水的死亡時間是凌晨4點左右。楊衡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刑偵大隊沒有再留置楊衡的理由,畢竟到目前為止,沒有查出楊三水他殺的證據。
她隻得轉換話題,問起楊衡在網上發帖的事。
“公民有言論自由。”楊衡拿出自認為無法反駁的理由。
“自由發表言論是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這是一項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但有權利必有對等的義務存在。”劉青葉說。
“我遵守相關的互聯網規范,我沒有污蔑,誹謗,惡意中傷,散佈謠言等等,我懂法。”楊衡說。
“你的帖子裡就有誹謗高建設之嫌。”一直沒吭聲的周遊開口,“高建設是當時‘4·05’一案專案組的副組長,他的結論也是專案組的結論,你誹謗高建設就是誹謗專案組,就是誹謗當時的龍灣縣公安局……”
“你少給我扣帽子。”楊衡打斷他,“那是你們自己瞎聯想,我在帖子裡隻指責瞭高建設一人,根本沒有提到專案組,更沒有提到龍灣縣公安局。”
“我們聯想?你以為網民不會聯想?”劉青葉說,“我們希望你能刪帖。”
“我不刪。”楊衡不肯讓步“你們要是覺得我犯法瞭,你們可以把我抓起來啊。”
“楊衡,在‘4·05’一案的調查結論沒有出來之前,你在網上發這樣的帖子,客觀上就起到瞭詆毀警察的效果,對我們下一步的調查工作也沒有好處。”劉青葉好言相勸。
“你要這麼認為我也沒辦法。”楊衡冷冷地說,“反正我母親是冤枉的,就因為你們當初的結論改變瞭我楊衡的一生,本來我不會過這種生活,這個損失該由誰負責?”
“你母親是受害者,這沒錯,但這並不完全排除許廣義就不是你母親殺的,這兩者並沒有對等關系。”馮凱從外面進來。
“你這是什麼意思?”楊衡跳起來,“我母親被人殺瞭埋屍在北山山洞難道這不是事實?你們不會告訴我說DNA親子鑒定結果是錯的吧?”
“DNA親子鑒定結論沒錯。”馮凱說,“你母親當年被人殺害理屍北山山洞也沒錯。但你母親到底有沒有參與犯罪,是不是被其他團夥成員殺人滅口都還是個未知數,這一切都得待真相查清之後才能下結論。你現在憑什麼就認為你母親就是完全被我們警方冤枉的?證據呢?”
楊衡啞口無言。
“你的帖子已經被網絡瘋狂轉發,現在再讓你刪除已沒有太大意義。”馮凱說,“我們隻是想告訴你,如果從今天起,你再在網絡上憑主觀臆測隨意就當年的‘4·05’一案發表意見,而我們的調查結論跟你所想所說的完全不一樣,那我告訴你,高建設的傢人,還有我們龍灣區公安分局都是有權利告你誹謗罪的。這利害關系你清楚嗎?”
“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劉青葉解釋,“我國刑法第246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楊衡不說話。
“你聽清楚瞭嗎?”馮凱問。
一陣難堪的沉默。
“聽清楚瞭。”楊衡低聲說。
“你走吧。”馮凱朝門口擺頭。
楊衡愣瞭一下。
“不過,在這段時間裡,你得隨傳隨到,如果要離開龍城,必須要告知我們。”馮凱給他開門。
“我什麼時候能把他的屍體領走,我得給他收屍。”楊衡問他。
“到時候我們會通知你的。”馮凱說。
楊衡起身走瞭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