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龍脈保衛戰

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的九月初九,正逢大明的傳統佳節——重陽節。

在這一天,帝都的天傢會登上萬歲山,登高燕飲,簪菊泛萸。從京城到十三個佈政使司、南北直隸的普通百姓,同樣也要暢飲重陽酒,分食花糕。傢裡有女兒的,還會在這一天返回娘傢,一起拜祭灶神和傢堂,其樂融融。

不過此時的南直隸徽州府婺源縣,卻是一片愁雲慘霧。居民們雖然也忙於重陽之事,可都有些心不在焉。從知縣、縣丞、主簿、典史、縣學教諭到當地有名望的鄉紳鄉宦,都聚在紫陽書院,一臉頹喪,一臉愕然。

就在一天前,有本縣的快手從南京風塵仆仆地趕回來,抄回瞭一份鄉試榜單。

明代科舉分為三級:鄉試、會試、殿試。其中鄉試是行省一級的考試,三年一次大比,考試時間是在八月,因此又稱“秋闈”。能通過秋闈鄉試的士子,成為舉人,有瞭進京躍龍門的資格——范進中舉,境況立即天翻地覆,可絕不是小說傢誇大。

萬歷二十八年庚子,正是大比之年,整個南直隸的學子都匯聚到瞭應天府,集中考試。鄉試一共三場,一般於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舉辦,放榜日期則視考官閱卷速度而定。像南直隸這種文教繁盛之地,每一屆考生都高達四千餘人,往往拖到九月初才會放榜。

榜單一出,婺源縣派去觀榜的快手第一時間抄瞭結果,回報縣裡。

這次結果,讓他們無比震驚。

婺源,脫科。

就是說,婺源縣去考試的士子,一個中舉的都沒有。

嚴格來說,這一屆婺源縣中舉的有兩個人,一個叫汪元哲,一個叫汪若極。不過他們倆一個是六合人,一個是旌德人,隻是寄籍在婺源縣學。所以更準確的表述是:萬歷二十八年秋闈,婺源縣本籍學子全軍覆沒。

這簡直太荒唐瞭。

婺源是什麼地方?那是朱熹朱老夫子的祖籍所在,儒宗根腳,靈氣攸鐘,一等一的文華毓秀之地。

即使好漢不提當年勇,隻看本朝往屆鄉試成績:上一屆,也即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婺源籍中舉士子七人;再上一屆,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中舉士子六人;再上一屆,萬歷十九年(1591年),中舉士子七人;甚至在萬歷十三(1585年)、十六年(1588年)兩屆,每一屆都赫然有八位婺源士子過關。前追隆慶、嘉靖、正德、弘治、成化諸代,哪一屆秋闈,婺源縣都能拿下至少一掌之數的解額。

要知道,這可是南直隸,是競爭最殘酷的考區。婺源區區一縣,能保持如此之高的中舉率,足可以自矜文運丕隆。

這麼一個科舉大縣,今年竟然被剃瞭一個光頭,這怎麼可能?

婺源人的第一個念頭是,不會主考官在舞弊吧?

科場舞弊,不算什麼新鮮事。不過這一屆的主考官,一個叫黃汝良,一個叫莊天合。黃汝良是著名的清直之臣,頂撞過藩王,懲治過南京守備太監;莊天合是萬歷皇帝的老師,行止端方,兩個人都不像是會作弊的人。

那問題隻能出在提調官身上。

提調官是負責科舉具體庶務的官員,最容易居中搞搞貓膩。這一屆的提調官是應天府的府丞,叫徐公申。婺源人一打聽,問題還真出在這傢夥身上。

嘉靖四十年之後,應天鄉試不允許南直隸籍貫的人做主考官,以防有偏袒同鄉的行為,對提調官的籍貫卻沒限制——畢竟提調官不管閱卷,想偏袒也沒辦法。

可人的智慧總比規則要高明一些。不參加閱卷,同樣有辦法做做手腳。

徐公申是蘇州長洲人,他利用提調之權,故意把老傢蘇州、松江、常州三府的卷子和江北的廬州、鳳陽、淮安、揚州四府的混在一起,先送進考官房;等到閱卷過半,他再把應天、鎮江、徽州、寧國、池州、太平六府的卷子送進去。

科舉都是主觀題,是否中舉,完全取決於考官一念之間。江南士子的水平,比江北高出一截。徐公申把江南三府和江北四府的考卷摻在一起送進去,無形中會產生對比,讓三府中舉率更高。

更何況,本屆鄉試人數太多,考官閱卷的時間有限,容易心理倦怠。批前面的考卷,可能還會仔細批閱品味;批到後來,便開始敷衍,恨不得全刷下去才好。徐公申把應天等六府的卷子押後送達,等於為自己老傢淘汰掉瞭一半競爭對手。

對這個行為,六府考生憤恨不已,卻也無可奈何。

人傢一不受賄泄題,二沒冒名夾帶,三無塗改考卷,隻不過是改瞭改送卷的次序,沒違背任何規則。因此這件事雖惹得物議洶洶,但終究還是不瞭瞭之。婺源人得知真相之後,悻悻而退。算瞭,這次運道不好,下次咱們再來討回公道。

三年之後,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秋闈再開。這一次應天鄉試出現瞭前所未有的盛況,赴考士子超過六千人,是明代南直隸鄉試人數最多的一屆。而錄取解額隻取一百三十五人,百分之二的錄取率,可謂空前殘酷。

這一次婺源縣盡遣精英,務必要一雪前恥。

重陽節之前,榜單貼出來瞭。

婺源士子中舉者,有施所學、方大鉉、餘懋孳、盧謙四人,其中盧謙是廬江籍,婺源本籍的隻有三人。

總算沒脫科,但也僅僅比沒脫科好那麼一點點。不過婺源人的希望還沒徹底斷絕,因為考試還沒結束。

鄉試結束後,全國舉子將在次年的年初趕赴京城,參加禮部舉辦的會試,稱“春闈”。會試通過的考生,叫作貢士,仕途之望已是板上釘釘。接下來皇帝會親自主持一場殿試,沒有淘汰,隻為這些貢士排一個名次,分三等。

一甲有三人,賜進士及第,即我們所熟知的狀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幹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幹人,賜同進士出身。

婺源的舉人數量不少,隻要任何一位能在會試和殿試拿到好成績,就足以抵消婺源縣在鄉試中的發揮失常。

轉眼來到萬歷三十二年(1604年),會試考完,殿試金榜很快也公佈瞭:一甲三人,沒有婺源學子的名字——順便一提,這一科的榜眼是未來幾乎挽救大明的孫承宗;二甲五十七人,也沒有婺源學子的名字;直到三甲放出,才在第一百零一的位置上出現瞭餘懋孳的名字。

哦,對瞭,陪餘懋孳在三甲隊伍的,還有一個毛一鷺。將來他會成為應天巡撫,在蘇州殺死反對魏忠賢的五個義士,成就一代名篇《五人墓碑記》。

金榜名單傳到婺源縣,整個縣城陷入一片恐慌。

整整六年時間,整個婺源縣隻出產瞭一名同進士和兩名舉人。這個成績在那些邊鄙小縣,或許是不得瞭的成就,可對婺源來說,卻不啻是場災難。

往小瞭說,學子的科舉成績,決定瞭當地官員的考評。像是縣學教諭,至少得培養出三名舉人,才能獲得升遷資格。若是連續幾屆秋闈失利,連知縣的治政能力都要被質疑。

往大瞭說,科舉是進入大明官場的唯一正途。入朝則為高官,致仕則稱鄉宦,當地的政治實力和話語權,取決於本籍士子們的仕途之路,一損俱損,一榮俱榮。

現在連續兩屆科舉慘淡收場,也難怪婺源的鄉紳鄉宦們如此緊張。舉人梯隊斷瞭檔,意味著在未來二十年內,婺源縣的影響力將狠狠下降一截。別說跟其他府縣對抗,就是在自傢徽州府比較,婺源也將落後於歙縣和休寧縣,淪為二流之列。

這可不隻是面子受損,還涉及巨大的政治與經濟利益分配。大明地方上起瞭糾紛,當地鄉宦會聯名上書,表達意見。誰傢的鄉宦地位高、牌子硬,誰就能占便宜。婺源現存的老鄉宦們,實力還比較強,可他們早晚會死,如果沒有新鮮血液補充,長此以往,縣將不縣。

危機臨頭,當地的有識之士們紛紛開始反思,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縣學的師資力量,不可謂不盡心;縣衙對教育事業的重視與支持,不可謂不周致;婺源大小傢族對士子的供養,不可謂不豐厚;婺源境內的讀書風氣,不可謂不濃厚。

一切都運轉正常,總不能說婺源這兩屆是單純運氣不好吧?

怎麼不能?

大傢正在議論紛紛,這時婺源縣學裡有一位叫程世法的生員,他提出一個猜想:婺源的運氣不好,會不會是風水出瞭問題?

別笑,他是認真的。明代篤信風水之說,徽州這裡尤其癡迷。都說徽州人愛打官司,這些官司裡有一半是因為各種風水侵爭。他們認為風水格局關乎一傢之際遇、一族之起伏,乃至一地之興衰,必須予以重視。

婺源的風水,一向被本地人引以為傲。境內號稱“群山入鬥、風雲綿密”,無論格局還是形勢均是上佳,因此才能孕育出朱子這樣的聖人。整個婺源風水的核心,恰好坐落在一條龍脈之上。

要講清楚婺源這條龍脈的厲害,得先講講它的來龍和去脈。

在婺源縣的北方,有一座大鄣山,《山海經》裡叫作“三天子鄣”,屬於黃山餘脈。它像一條巨龍般盤臥在皖贛邊界,號稱“諸山祖源”。大鄣山系黃山向南伸出的一條旁支,沒走多遠,奇峰陡起,拔起一座海拔一千六百三十米的擂鼓峰——婺源境內的最高峰,也是婺源龍脈的來龍所在。

擂鼓峰的山勢先向西南,再轉東南。一條地脈跌宕盤結,不斷經過退卸剝換,從通元觀、石城山、鄭傢山、西山至裡外施村、裡外長林、石嶺,並於船槽嶺過峽。

船槽嶺這個地方,地質特征特別明顯。它的山頂凹陷內收,狀如狹長的船槽,故稱船槽嶺。其中最大的兩處凹陷,分別叫作大船槽和小船槽。其上有文筆峰,有硯池,還有日月雙峰對峙,儼然文脈氣魄。

在大小船槽之間,有一條很狹窄的通道。龍脈於此過峽,並分為三條支龍。第一條龍伸向西南,至嚴田散為平地。第二條龍奔向東方,直接挺向清華鎮,在那裡與婺水匯合,呈長龍入水之勢。婺水在清華鎮外與月嶺水、浙溪水合攏,挾著龍脈餘勢繼續南下,化為星江河直入婺源縣城。第三條龍則是向南方走楊村、峽石、洪村,延展到婺源縣城。

從地圖上可以看得很清楚,這一段山脈的形體非常清晰,枝幹勻稱,跌頓有序,主脈直進而少盤結,這在風水裡,叫作“進龍”,主青雲直上。加上它又與星江河互相烘托,龍借水勢,格局更為深閎。

明代的風水大師,曾經如此評價婺源龍脈:“龍峽展開大帳不下數裡,中為中峽,前後兩山相向,三龍會脈,中夾兩池,合為一山,形傢所謂‘朋山共水,川字崩洪’是也。峽內五星聚講,文筆插天,硯池註水,石石呈奇,難以盡述。左右帳腳,護峽星峰,跌斷頓起,胚秀毓靈,真通縣命脈所系。”

這個“中峽”,即指船槽嶺,乃是龍脈正幹的樞紐所在。從風水理論來說,確實是一個有利於出文曲星的格局。在一些婺源文人的筆下,甚至把船槽嶺和泰山相提並論,後者孕育出孔聖,前者孕育出朱子。

風水虛妄與否,姑且不論,反正當時的婺源人真誠地相信這個理論,認為龍脈與本縣文運息息相關。

程世法懂一點邏輯,他覺得既然本縣龍脈能庇佑文脈順暢,那麼如今金榜荒蕪,想必一定是龍脈出瞭問題吧?於是他著手做瞭一番調查,調查結果令程世法十分震驚。

按照行政區劃,大、小船槽嶺屬於婺源縣的十七都、十八都、二十三都和四十三都——都是在鄉之下的一個行政單位——這四個都的區域,恰好涵蓋瞭龍脈中最重要的過峽一段。

不知何時,在這四都一帶的山嶺之間,多瞭許多灰戶。

灰戶,即專門采制石灰的工匠。

於謙於少保曾經寫過一首《石灰吟》,拋開個人志趣不談,四句詩恰好是古代采制石灰的標準流程:千錘萬鑿出深山——將石灰巖從山體上鑿下來;烈火焚燒若等閑——把石灰巖碎塊與木材或煤炭分層鋪放,引火燔燒,把碳酸鈣轉化成二氧化碳和氧化鈣;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在加熱過程中,石灰巖塊徹底變成白粉末狀的生石灰。

石灰在明代的應用范圍極廣,舉凡建築、消毒、裝飾、煉丹、戰爭、醫藥、印染、造紙、船舶等行業,無不見其身影,需求量極大。

船槽嶺一帶的山體,主體由優質的石灰巖構成,易於開采,附近還有豐富的植被,可以就地采伐充作燃料,開窯極為便當。當時的記載稱這裡“隨挖隨燒,隨燒隨碎,柴省而灰美,力半而利厚”。

而且船槽嶺距離清華鎮極近,那裡是一個交通樞紐,沿星江河南下,從上饒可入鄱陽湖,自新安江、富春江可至錢塘,自清弋江入長江,順流可到南京、揚州,可以說是輻射吳楚,物流快捷。

船槽嶺有這麼得天獨厚的生產條件,不搞石灰產業,簡直是天予不取,反受其咎啊。

可是在風水理論裡,龍脈以山石為骨,以土為肉,以水為脈,以草木為皮毛。如今這些灰戶在船槽嶺天天鑿石挖土,伐木焚林,等於是在龍身上一塊塊地剜肉下來。

本縣龍脈天天被灰戶凌遲,這婺源士子在科場上不吃癟才怪呢。

領悟到這一層道理之後,程世法一頭冷汗地跑回縣學,把這個發現講給同學們聽。他的同學大多來自婺源大族,回去之後講給傢裡長輩聽。一傳十,十傳百,終於驚動瞭婺源縣的大佬們。

萬歷三十二年開春,一封請願書送到瞭婺源知縣譚昌言的案頭。

譚昌言打開請願書,還沒看正文,先嚇瞭一跟頭。這請願書的開頭兩個字是“具呈”,文書慣用的抬頭,意思是備辦呈文。接下來,則是密密麻麻一連串人名,足有五十五人。

名單最前面的,是曾在朝中做官的鄉宦們,總共三十四人,隨便一個名字都擲地有聲:有兵部左侍郎汪應蛟、戶部右侍郎遊應乾、太仆寺卿餘一龍與汪以時、大理寺正卿餘啟元、大理寺右寺丞餘懋衡、雲南廣南知府汪昌齡等,還有一大堆廣西按察使、遼東兵備副使、福建佈政使、禮部郎中、江西道監察禦史等等,最低也曾是副部級高官。

唯一的例外,是剛剛得瞭同進士出身的餘懋孳,他是婺源兩科獨苗,還未授官職,但已有資格與這些先賢同列共署。

這三十四人,個個身份優崇,人脈深厚,可以說是婺源縣實際上的統治者。在他們之後,還開列有八位舉人、八個貢生,以及三個廩增附生。

舉人不用多解釋,貢生是指那些被府縣選送入國子監的優秀生員,大概類似於特招或保送。而這個廩增附生,就非常奇怪瞭。

明代的儒學官校有人數定額,朱元璋規定府學四十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稱為廩生,由國傢每月發米養活。後來隨著科舉制度逐漸成熟,讀書人越來越多,但祖制又不能變,怎麼辦?官府隻好再增加一部分名額,這部分人叫“增生”,不享受廩米待遇。後來“增生”名額也不夠瞭,再添加一部分,叫作附生,即附學生員。慢慢地,廩、增、附變成瞭三個學生等級,剛入學的統統是附生,如果考試成績好,可以升格為增生,再升廩生。

換句話說,廩增附生就是婺源縣學裡的學生仔。

這些學生何德何能,能跟前面那些高官學霸同列?原來這三個人叫俞起震、程元震和程世法。很明顯,程世法是“龍脈被毀之說”的首倡者,那兩位同學曾跟他一起結伴勘查。所以他們三人雖然身份低微,但仍可以附驥鳳尾,篇末署名。

譚昌言看完瞭具呈名單,膽氣已然弱瞭半截,趕緊往下看正文,瞧瞧這些大佬到底有什麼訴求。

正文倒不算長,三百多字。開頭簡述瞭一下婺源風水龍脈有多重要,然後筆鋒一轉:“近龍愚民乃以射利之故,伐石燒灰販賣,以致龍身被削,肢爪被戕。故庚子秋闈脫科,癸卯賢書僅二。生等蒿目痛心,恐石盡山赭,不獨人文不振,將來尤大可虞。”

“蒿目”一詞,出自《莊子》“今世之仁人,蒿目而憂世之患”,引申為憂慮地遠望著那艱難時局。

用這麼一個典故,便把大佬們的心態表達明白瞭。大佬們的訴求簡單明瞭,要求官府“立石嚴禁,以杜鑿伐”,徹底禁絕燒灰行為。

譚昌言是縣官,自然知道婺源有燒灰的營生,更知道這產業的利潤有多大。光是清華鎮的稅卡,每年就能從石灰貿易裡收得上千兩白銀。

這麼大的利潤,足以培育起一個巨大的利益集團。俗話說,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自古賺錢的生意最難動。鄉宦說禁絕容易,官府真要厲行查封灰戶,搞不好會掀起一場大騷亂。譚昌言為官謹慎,可不想輕易蹚這攤渾水。

於是他很快做出批復:“合帖生員程世法等,前往船槽等處地方,勘明議報,以憑定奪。”

既然程世法認為是龍脈風水問題,那便請這位生員再去一次,詳細調查一下到底有多少灰戶、多少灰窯、對山體傷害有多大。更重要的是,得查清楚,燒灰和科舉不順之間有多大相關性。

最後這一點特別重要。燒灰之舉早已存在,而前幾屆婺源科場表現很好,直到最近兩屆才連續失利。兩者之間的因果似乎牽強瞭點……就算真要禁絕,也得給個差不多的理由才行,不然何以服眾?

於是程世法肩負著闔縣父老的重任,在萬歷三十二年二月初十再次進山。

這次他是奉官命前往,除瞭有俞起震、程元震兩個同學陪同,還有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都的都長、裡長、裡老人等當地負責人跟隨。

程世法在這一次的調查中發現,情況比他先前瞭解的還要糟糕。比如船槽嶺上本來有日月雙山,左脈為月山,又名寨山,右脈為日山,又叫蓬頭山。經過灰戶們的不懈努力,月山幾乎被鑿成平地,日山也岌岌可危。附近的文筆峰幹脆被折瞭一半,隻有峰下的硯池尚存。

更有甚者,居然在船槽嶺的龍脊之上用火藥炸山,以便獲取石料,炸得龍脊千瘡百孔。

程世法細細詢問瞭一下,發現灰戶多是當地居民。他拿出官府和鄉宦們的文告,警告鄉民們不得繼續傷害龍脈,否則婺源要倒大黴。鄉民們的反應卻不甚積極。脾氣好的,找理由說石灰是自傢種田用的;脾氣不好的,比如嚴田一帶的村民,氣勢洶洶地回答關你什麼事,氣得程世法直罵他們是頑民。

調查結束後,程世法回報譚知縣:灰戶規模很大,龍脈狀況堪憂。至於村民們講的“種田自用”,程世法認為這純屬扯淡,婺源植被茂盛,種田用草木灰足夠瞭,哪兒用得瞭那麼多石灰?這些頑民不去老老實實經營本業,為瞭牟利而瞎找借口。

說實話,村民們說“種田自用”,固然是借口,但程世法這個說法,也有點何不食肉糜。

婺源這個地方,縣志裡記載其形勢:“山踞八九,水與土逼處其間,才一二耳。”也就是說墾殖率僅有10%—20%。婺源居民如果單純務農,情況會很淒慘。當地鄉紳餘懋衡在《北鄉富敬堂記》裡如此描述:“民終歲勤動,竭土之毛,自供賦徭外,所餘不支數日之需。”

農民靠種田幾乎活不瞭,那隻能自謀生路。而婺源縣的幾項主要營生——茶葉、木材、徽墨、白土等,都被婺源大族壟斷,普通百姓別無選擇,不去燒灰怎麼活?

程世法出身於湘公程氏,自然從大族立場去看待問題。反正自傢是做生意的,農民收成如何,哪裡及得上龍脈存亡重要。

譚昌言久為父母官,對基層情況心知肚明。不過他想要的,不是燒灰的實情,而是一個說得過去的封禁理由,來證明龍脈和科場的關系。

沒想到程世法連這個理由也準備好瞭。

婺源燒灰業是何時開始的呢?程世法打聽到瞭一個確切的時間——嘉靖四十三年。在這一年,婺源有程姓與胡姓兩戶人傢跑到船槽嶺下,開窯燒灰,很快其他居民也紛紛跑來效仿,一時間鑿遍瞭龍峽正幹與左右支脈。

婺源的老人們一聽“嘉靖四十三年”這個時間,無不眼皮一跳。

嘉靖四十三年,對婺源來說絕對是記憶深刻的一年。在那年的十二月二十四日,百餘名來自處州、衢州、金華等地的造反礦工殺入婺源境內,四處為盜。

礦工在那個時代是最有戰鬥力的群體,身強力壯,紀律性強,又吃得起苦。就連戚繼光招募戚傢軍,都要從礦工裡選拔,可想而知這支流賊有多兇悍。一百名礦工,戰鬥力恐怕相當於千人的地方團練。

婺源小小一縣,完全束手無策,隻好任憑這夥流賊四處燒殺搶掠。這些礦工後來和其他流賊合夥,氣焰十分囂張。當時的婺源知縣忍無可忍,派兵去圍剿,反被擊潰。流賊們殺至縣城弦高鎮,打死一個指揮,又焚燒北門突入,恣意劫掠,整個縣城化為一片廢墟,整個徽州為之嘩然。

後來還是徽州府從金衢道借兵圍剿,才算是將其撲滅。這次寇亂持續瞭兩年之久,給婺源留下瞭極其慘痛的記憶。(徽州府借兵這事,還牽涉另外一起公案,請看《徽州絲絹案始末》。)

程、胡兩傢開挖船槽嶺是在嘉靖四十三年夏季,到瞭年底就爆發瞭寇亂。龍脈一損,立刻給婺源帶來瞭血光兵災,兩者之間的關系還不夠明顯嗎?

程世法還特別指出,自從開挖船槽嶺,婺源境內災害頻頻,有兵燹、飛蝗、久旱、洪澇,甚至還趕上兩次山體滑坡。可見船槽嶺的龍脈不隻關乎縣學文氣,還與整個婺源的氣數密切相關。

其實在船槽嶺燒灰之前,婺源碰到的災難一樣不少。但程世法有意把嘉靖四十三年之後所有的壞事,都說成龍脈被毀的結果,一項一項排比開列,聽上去確實挺聳人聽聞。

這麼一說,龍脈安危不隻影響科場成敗,還攸關整個婺源縣的福禍,那些對科舉不大感興趣的百姓,必然也會為此緊張起來。有這麼一個理由,就足可以爭取到足夠的輿論支持,讓官府直接宣佈保龍禁灰瞭。

不過知縣譚昌言沒有立刻從諫如流。他和程世法身份不同,看待問題的方式自然也不一樣。身為本縣主官,譚昌言考慮更多的是婺源局面的穩定。

禁絕灰戶們燒灰簡單,但他們一旦生計斷絕,就會聚眾鬧事,甚至淪為流賊。萬一釀成嘉靖四十三年那種暴亂,從老百姓到官員都要倒黴。一個負責任的官府在推行政策時,一定會準備好相應的疏導方案,簡單粗暴地一禁瞭之,卻不去想後續應對措施,那叫顧頭不顧腚。

因此婺源官方在下達禁令之前,還得給灰戶們留出一條活路來。

這條活路,譚昌言早已經想好瞭——官贖。

船槽嶺一帶有很多私地,張傢占瞭這個山頭,李傢占瞭那個山頭。那些山民持有地契,都是合法私產。根據程世法的調研,灰戶們之所以如此大膽肆意,正是因為灰窯都設在私人山地內,自傢地盤,我想挖啥誰也管不著。

而官贖的做法是:由婺源縣衙出面,以官方身份贖買山民們的地契,把船槽嶺附近散碎的私地變成一整塊官地,這樣官府實行禁灰政策,便名正言順瞭。而灰戶們賣地換得銀錢,去買田也罷,去跑商幫也罷,有瞭活路,自然也就不鬧瞭。

至於買山的經費來源,也不是問題。

這筆回購費用,叫作“捐俸”,名義上是譚知縣感念民眾貧苦,毅然捐出自己的俸祿。其實一個知縣一年俸祿才九十石米,根本不夠。譚昌言隻是做出一個表率,真正出大頭的,是婺源當地的大族鄉宦們。

這是明代一個很流行的做法,一逢災年,常有知縣、知府帶頭捐俸,賑濟災民,當地士紳“感於”義舉——或者叫迫於壓力——也會紛紛捐銀輸糧。

在婺源縣看來,你們有錢人既然想保龍脈,付出點代價也是應該的。

譚昌言是個謹慎的人,他覺得需要給灰戶那邊也提前通個氣,留點緩沖期。於是譚知縣委托程世法二次進山勘探,給那些灰戶開瞭個吹風會,說官府準備購買你們手裡的地契。

程世法很快回報,灰戶們的反應很積極,無不“歡呼祝頌,樂為還結,慕義願輸”。

摸清楚各方面的反應,譚昌言心裡有底瞭。萬歷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婺源縣正式發佈瞭一份保龍公告。

在這份公告裡,官府劃定瞭一個范圍:從船槽嶺頂東連大巖外至通天竅、水星、獅山、月山、象山、土星一帶,以及西連小船槽嶺外至朱林、洪李、日山、龍山,四面前後上下山頂山腳石坦,並水巖山、通巖洞、石城山、重臺石一帶,皆劃入婺源龍脈保護區,不許任何人入山開伐。

為瞭讓禁令更有震懾力,公告裡還特意點瞭船槽嶺附近八位裡約、七戶山林業主以及六傢灰戶的名字,要把責任落實到戶。公告裡語氣嚴厲地警告說:

“如有仍前至所禁內挖鑿取石,起窯燒灰,並肩挑船載等情,許地方裡派約保即時指名呈來,以憑拿竟。定以強占山場,一律坐罪。如裡約地方容隱不舉者,一並究治,絕不輕貸。”

接下來,公告裡給出瞭官贖方案,催促各山的業戶盡快拿出地契,去婺源衙門辦理贖買手續,還規定瞭獎懲措施,先來的另外有獎勵,不來的要查究到底。

這時一個問題浮出水面:如果船槽嶺封瞭山,那麼婺源縣本身對石灰的需求該怎麼解決?總不能坐守石灰寶藏,去外地另買吧?

這種情況,公告也考慮到瞭,特意另行劃定瞭一個范圍:“地方做墻,自有湧山、石壁、巖前、甲路等灰。”那一帶的山嶺也是石灰巖質地,但遠離龍脈,想燒去那邊燒好瞭。可見婺源官方設計出的這個方案,當真是滴水不漏。

在公告的最後,譚昌言還不忘強調一句:“各宜體諒,毋得故犯。”這一句“各宜體諒”,可算是把婺源知縣的苦澀給點出來瞭。

明代知縣的地位很微妙。他在一縣之內並非乾綱獨斷的土皇帝,更像是一個“各宜體諒”的協調角色。朝廷下發的訓諭政令要落實,鄉宦豪強的需求要安撫,貧民寒戶的生計要照顧,軍隊與地方的關系要斡旋,甚至連衙門裡的胥吏都不得不有所顧慮——諸房小吏都是世襲職位,熟知當地情形和文牘技術,真想搞出什麼貓膩,一個外來的流官很難查知。

譚昌言的這一篇公告文,可以說是明代知縣施政思路的一個實例,體現出瞭高超的平衡手腕。士紳們雖然出瞭錢,但保住瞭龍脈;灰戶們雖然沒瞭營生,但得瞭實利;官方居中協調,分文不出,即把一大片山地收歸國有,可謂皆大歡喜。

這個辦法試運行瞭一年,譚知縣覺得成效不差,於是將整個保龍方案上報給徽州府申詳。

這個申詳,是公文術語,意思是向上級詳細匯報,以便讓高層及時掌握情況。因為從法理上來說,婺源知縣提出的“禁絕燒灰”隻是一條臨時行政命令,隻有得到徽州府的認可,才能形成一項永久地方法規。

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四月二十四日,申詳正式提交徽州府,由知縣譚昌言、縣丞馬孟復聯合署名。正文裡別的話沒多說,隻是反復強調瞭龍脈毀傷對科場的影響:“邇來秋闈不振,士子多抱璧之悲。倘日後正脈盡頹,學宮有泣月之慮……厘革系通邑公情,盛衰關學校大事。”

【註釋】邇來秋闈不振,士子多抱璧之悲。倘日後正脈盡頹,學宮有泣月之慮……厘革系通邑公情,盛衰關學校大事:我縣近年來在鄉試中的表現總是不盡如人意,士子個個才高八鬥,一到考試就發揮失常、名落孫山,真可惜啊真可惜!倘若日後龍脈徹底崩塌瞭,我縣的科舉成績還有啥盼頭呢?恐怕隻有獨自對月哭泣的份瞭!(所以,不能再等瞭。)必須整頓改革,禁絕燒灰,保住龍脈,這是我縣所有老百姓的期盼,是關乎科舉興衰的頭等大事!

從府一級的視角,最為看重的地方上的兩項宏觀數據一個是稅賦,一個是科舉。前者關乎錢糧,後者關乎官場。婺源縣的官員反反復復強調“秋闈不振”“縣學盛衰”,正因為這是徽州府最關心的痛點。

果然,此事上報之後,引起瞭徽州知府梁應澤的高度重視。不過他也很謹慎,沒有大筆一揮表示同意,而是回瞭一封信給婺源縣。

在回文中,梁應澤問瞭一連串的問題:“此嶺來脈自何山?其峰高若幹?呈中崩洪、日、月、文筆、硯池各何所指?坐落何方向?何都圖?離縣學遠近若何?當地之民何以不遵?豈有奸豪主於中而鼓愚民以無忌?”

這些問題問得如此詳細,說明徽州府並不完全信任婺源縣的保龍報告,要看更具體的數據。

這是個很有趣的現象,要知道,雖然知縣是知府的下屬,可他的任免權在吏部,兩者的利益並不完全統一。知縣為瞭一己私利,瞞報蒙騙知府的事,在明代屢見不鮮。

梁應澤看得出來,“禁絕燒灰”這事牽涉重大,光是婺源一篇申詳沒法讓他放心。尤其是,婺源縣有意無意地透露瞭一個至關重要的細節,他不得不把話挑明瞭問。

這個細節,就是徽州府回文的最後一個問題:“豈有奸豪主於中而鼓愚民以無忌?”是不是有當地的土豪劣紳在背後指使老百姓燒灰?

梁應澤老於治政,一問就問到瞭關鍵。婺源縣在報告裡輕描淡寫地說是愚民毀山,但區區幾個愚民,怎麼會有這麼大膽子,又怎麼會搞得這麼大?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船槽嶺下的每一戶灰戶都是自己開窯,自己鑿山,自己燒灰,燒完灰以後自己再挑出山區運到清華鎮去賣,成本會高到無利可圖。別說“白粉”瞭,就是真正的白粉都不會讓生產者自己去管渠道分發的事。

用現在的話說,個體戶燒灰加賣灰,這個營利模式有問題。

《金陵瑣事》裡講過一件真事。有一個叫陸二的人,以販賣燈草為生。萬歷二十八年,他帶瞭一船燈草往來吳中,被沿途稅卡征稅。一船燈草隻值八兩,可陸二光是交稅就交瞭四兩。眼看往前又有稅卡,陸二一氣之下,把燈草搬下船,上岸一把火燒瞭。

石灰和燈草一樣屬於量大價賤的商品,真要灰戶自己去販賣,隻怕和陸二一樣直接被關稅抽死。

隻有產量上瞭規模,成本才能降下來。因此灰戶的上頭,肯定存在著一級中間商,一頭在船槽嶺統一收購,一頭統一運輸到清華鎮銷售。

這個中間商,不是一般人能幹的。他既得有龐大的經濟實力,也得在地方上有足夠的影響力——說得直白點吧,灰戶背後一定有婺源縣的豪強或商幫在支持;說得更直白一點,搞不好整個燒灰產業就是這些人投資的,灰戶隻是為他們打工的佃戶罷瞭。

這些事情不說明白,梁應澤怎麼敢隨便批準呢?

譚昌言接到徽州府的回文,讀明白瞭上司的顧慮。他立刻著手回復一文,詳盡地解釋瞭整個船槽嶺的來龍去脈、諸峰形貌等等,還附瞭兩張圖。

關於梁知府詢問的運營模式問題,譚昌言拍著胸脯表示:“愚民窺利不已,雖無豪勢之主使,實同頑梗之故違。”意思是,這些灰戶背後沒什麼人,單純的刁民罷瞭。他還特意強調說,這並非婺源縣自作主張,而是諸多有力鄉賢上書請求的結果。

既然有力鄉賢都主張禁絕,那麼灰戶背後就算有人支持,也不是什麼大佬,否則早跳出來反對瞭。您就盡管放心吧。

這封呈文還沒顧上發出去,婺源縣就出事瞭……

本來在婺源縣和徽州府文書往復期間,縣衙已經開始瞭官贖工作。縣丞馬孟復親自督戰,一個一個村子走過去,先後已有三個業主過來賣瞭地契。可沒想到,馬孟復一到長林,就被當地村民給圍住瞭。

長林位於清華鎮西南方向的馬鞍山南麓,村子裡多姓程。這裡本叫長霖,取意“賢名濟世,霖澤鄉裡”,後來誤傳為長林。它的位置,恰好在船槽嶺龍脈的中段,受禁令的影響最大。他們對馬孟復極不客氣,聚眾圍堵,強烈抗議,要求知縣取消成命。

這個消息要是傳到徽州府耳中,婺源縣肯定要吃掛落。譚知縣擦擦冷汗,趕緊去問到底怎麼回事。

開始他以為這些愚民貪婪牟利,可再仔細一打聽,人傢聰明得很,知道龍脈這個話題不能碰,他們抗議的,是灰稅的問題。

開采船槽嶺上的石灰礦,是需要繳稅的,謂之灰稅。長林人說,現在要我們停止開采,可又不取消灰稅,這不是把人往死路上逼嗎?

開礦收稅,不開礦不收稅,這訴求挺合理的啊,可為什麼婺源縣的公告裡沒提取消的事,難道是知縣大人給忘瞭?

還真不是。知縣大人如今也是滿嘴苦澀,這個灰稅啊,還真是個麻煩事。

萬歷二十四年(1596年),萬歷皇帝做出瞭一個震驚天下的決定:他派遣宮內太監前往全國各處,收取礦稅——礦指開礦,稅指榷稅,也就是商業稅。

按說多開礦場、增收商業稅,也是調節財政的一種正常手段。可一來,萬歷皇帝派宮裡的太監充作礦監稅使前往各地,這些太監不懂技術隻懂斂財,借這個機會大肆勒索,在民間造成瞭極大的混亂;二來,萬歷皇帝把這筆收入全解入內庫,變成皇帝自己的零花錢,不列入國庫之內,跟朝廷財政無關。

結果這個礦稅成瞭全國深惡痛絕的一項政策。

單說開礦吧,它的收入主要來自金、銀等貴金屬礦場。但公公們貪心不足,覺得涵蓋范圍太窄,自作主張,又想開水銀、煤炭、朱砂、石灰等礦。可是公公們人手不夠,顧不過來,怎麼辦呢?簡單,直接針對民間已有的各類礦場征稅就得瞭。

這種稅如附骨之疽,沾上就脫不開。比如說,你今天開瞭一個汞礦,按照三成比例繳稅。挖瞭一個月,礦藏見底瞭,那稅還交嗎?還得交!那礦已經挖空瞭怎麼辦?不管,隻要官府的礦場稅簿有你這麼一號,就不能以任何理由銷掉。你開新礦也罷,繼續種田也罷,總之得把這筆稅補上。

船槽嶺燒灰的灰稅,正是從萬歷二十四年開始收的。收上來的稅款,被公公們直接送進萬歷皇帝的小金庫,根本不經過婺源縣、徽州府以及南京承運庫這條國庫線。他們收瞭多少銀子,地方政府無從監管。

於是事情尷尬瞭。婺源縣可以下禁灰之令,卻無免稅之權。誰那麼大膽子,敢替皇上省錢?可是不免稅,燒灰根本無從禁止,非激起民變不可。

誰也沒想到,這麼一個小小的爭議,居然會扯到天子。譚昌言抓瞭半天頭發,又派人去細細勘問,才算從這個僵局中理出一縷解決的希望。

原來船槽嶺的開采規模太小,利潤又薄,礦監稅使們懶得親自來,而是用包稅的形式來收稅。所謂包稅,是這麼運作的:比如有一個叫張三的人,跑去跟李四公公說,船槽嶺太遠,不勞您親自關註,您把那邊的稅包給我,甭管我怎麼收,反正每年給您送來100兩銀子。李公公一聽,挺好,準瞭。張三拿著李公公的片子跑到礦上,讓灰戶王五、付六兩傢開燒,統共收上120兩銀子,100兩給公公,20兩自己留下。

說白瞭,這種模式就是官府把稅收任務承包給個人,約定一個上繳額度,超過額度的即是包稅人的利潤。

對粗放型政府來說,這麼做特別省事,但副作用也特別大,因為包稅人不是政府,他為瞭獲取利潤會拼命壓榨地方,不崩潰不罷休。在那個例子裡,張三為瞭獲取最大利益,一定會拼命壓榨王五和付六,壓榨越狠,他得錢越多。

包稅在宋代叫買撲,隻在某些市集試行過。而元代連田稅都敢包稅,終至天下動蕩。等到明代戶籍制度建立起來之後,包稅基本上銷聲匿跡。直到萬歷礦稅大起,它才又露出端倪。太監們人手有限,而要收稅的地方又太多,像船槽嶺這種偏遠地帶,索性承包出去就好瞭。

也就是說,隻要找到船槽嶺的這個包稅人,婺源縣應該還有機會解決灰稅問題。

接下來譚昌言到底做瞭什麼事情,文獻上並無記載。但一個明顯的事實是,長林抗議事件後沒幾天,灰稅居然奇跡般地取消瞭。

雖然這段歷史隱沒於黑暗中,無從揣測,然而從婺源縣發佈的公文裡,我們多少能猜到一點隱藏劇情。

五月二十八日,婺源縣就龍脈事件正式回復徽州府。在最終呈給上級的定稿裡,譚昌言先是回答瞭之前梁知府所提的若幹問題,然後說瞭一句曖昧微妙的話:“長林抗禁之情,尤藉口於灰稅……向以包稅之故,反啟傷脈之端。而不獨為縣龍、學龍大害,而與設法包礦保全山靈之意,亦大悖矣。”

翻譯一下:長林抗議啊,是因為灰稅的事。當年包稅導致龍脈毀傷,這不光對咱們婺源縣和縣學的氣運有所妨害,對當初承包礦場愛護山靈的初衷,也有所違背啊。

這話說得真夠費勁的。很明顯,譚知縣想說這一切都是包稅惹的禍,可一罵包稅,就會扯到礦監的公公們,一罵公公們,就會扯到皇帝。一個小小知縣,誰都不能得罪,隻好小小地譴責一下包稅,然後還得往回找補一句,表示包稅開礦的本意是好的,隻是執行沒到位而已。

譚知縣應該是私下裡跟利益方達成瞭某種妥協,爭取到瞭灰稅的取消。可是這些事沒法攤開在臺面上說,隻好隱晦地點瞭幾句因果。

有趣的是,在同一篇文裡,譚知縣前面還義正詞嚴地痛斥愚民“且向所藉口者,或以灰稅未除。而本縣業已議豁,又復何辭!”後面忽然又說“其本嶺灰稅除另申豁外,謹據通邑輿情再合申報。”——前面還口口聲聲說我們早把灰稅免瞭,後面卻變成瞭我們正在研究免稅的辦法……

這個前後不一致的矛盾,說到底還是好面子。灰稅之爭,畢竟是婺源縣衙理虧,但官府不能錯,至少不能向老百姓認錯,否則官威何在?所以譚知縣用瞭春秋筆法,把取消灰稅之事挪到長林抗議之前,顯得民眾特別不理性,免瞭稅還鬧事。

本來是官府收取重稅,導致民眾抗議,知縣急忙彌補救火。這麼一挪移,變成瞭官府早有綢繆,無知民眾無理取鬧,官府耐心安撫解釋。

效果完全不一樣瞭。

梁知府接到譚知縣的報告,讀出瞭其中關於包稅的微言艱難之意。不過譚昌言還算能幹,在縣裡把麻煩都擺平瞭,沒往徽州府踢。梁應澤聞弦歌而知雅意,也不必再深究瞭,大筆一揮,照準執行。

婺源縣先前的保龍禁灰令隻是一道行政命令,現在經徽州府批準,便正式形成瞭一條行政法規。為瞭體現出足夠的震懾性,婺源決定把禁令鐫刻在一塊巨大的石碑上,立於船槽嶺進山處,讓所有人都看到。

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二月十五日,這塊石碑制作完畢,並在一幹徽州、婺源官員、地方鄉宦士紳以及民眾的圍觀下,立在瞭婺源龍脈之上。

石碑的背面,刻的是徽州府發給婺源縣的行牌公文——現在叫正式通知,不算太長,姑錄於下:

直隸徽州府梁為懇保縣學龍,以培地脈,以振人文事。

據本縣申查,禁傷船槽嶺龍脈緣由。奉批覽圖,峰巒秀聳,內如三龍會脈,兩湖中夾,月峰左峙,日峰右起,文筆硯池,種種奇絕。惜哉,傷於愚民之手!蓋緣向缺表章,是以官失呵護,則前志遺漏之罪也。礦以議包,何得妄鑿?灰稅駕指,又經縣豁。此後,有敢盜采者,官府學校共仇之。此郡邑得為、當為、可為事理,不必轉達院道也。仰縣即豎石,大書嚴禁,有犯者許人訐告,從重究罪。仍編纂一條,補入郡志山川款中,以俟後之君子。此繳。

這篇通知為梁應澤的手筆,頗有幾個耐人尋味的地方。比如他說龍脈被毀,是因為“向缺表章,是以官失呵護”,表面看是批評婺源官方漫不經心,其實是在指責萬歷皇帝的非法礦稅才是禍根;再比如他又說“礦以議包,何得妄鑿”,委婉點明瞭包稅與妄鑿的因果。

最有意思的是,梁應澤提到灰稅時,用瞭一個詞:灰稅駕指。“駕”是聖駕,“指”是到達、去向,就差明說一句這稅是皇上自個兒收的瞭。

他不是一貫為官謹慎嗎?怎麼突然如此大膽?

原因說來簡單。兩個月前,也就是萬歷三十三年十二月,萬歷皇帝頂不住朝野對礦稅的抗議浪潮,不得不下旨宣佈停礦分稅,將此前開采的礦場悉數關停,榷稅也不讓太監們收瞭,統統轉交當地有關部門。萬歷皇帝的礦稅之策,就此告終。

既然朝廷都取消礦稅瞭,那麼梁應澤趁機抱怨兩句,自然也沒什麼風險瞭。

在這篇文章的下方,還有一系列落款。為首的自然是徽州知府梁應澤,以及同知、通判、推官三人,囊括瞭整個徽州府的前四名高官。然後是婺源縣的四位主官——知縣金汝諧、縣丞馬孟復、主簿孫良佐、典史鄭大成,以及縣學的教諭、訓導等人。

等一下,婺源知縣的名字,似乎不太一樣瞭。

原來在立碑的萬歷三十四年初,譚昌言父親去世,已經丁憂離職。禁燒保龍,是他在婺源縣做的最後一件事。婺源人感念譚昌言在這件事上的用心,特意在碑石落款處給他留瞭一個“前任知縣”的位置。

名單再接下來,是之前鬧得最兇的那批鄉宦:汪應蛟、遊應乾、餘一龍、汪以時、餘啟元、餘懋衡……在名單最後,是為此事一直奔走的縣學生員程世法等。

這是刻在石碑背後的內容。

在石碑的正面,則刻有“嚴禁伐石燒灰”的禁令正文。正文很短,無非是規定瞭禁令所涉及的行政單位以及地理范圍,和婺源縣原來那份通知沒有太大區別。是文下方的落款,刻的是徽州推官鄭宏道的名字。

因為新一任知縣金汝諧還沒到任,婺源事務暫時由鄭宏道代理。他的正職推官在府裡負責司法實務,外號叫作“刑廳”,來宣佈保龍禁令最有效力。

禁灰令雖已生效,可還得有人負責監督才行。婺源縣衙人手不夠,顧不到船槽嶺那麼廣袤的山區,這個監督責任,便交給瞭婺源縣學。

龍脈若有損傷,影響最大的便是縣學的士子們,派他們去保龍,自然是責無旁貸,就像梁應澤說的那樣:“官府學校共仇之。”於是婺源縣學也迅速出臺瞭一項政策,表決心說“責在通學諸生,有不能辭者”,派遣船槽嶺附近學籍的諸生不時監督,一有發現,立刻向官府匯報。

石碑既立,禁約終成。灰戶們灰溜溜地填埋窯灶,把青山綠水留給遍體鱗傷的龍脈。婺源縣的文人們紛紛撰文,不吝溢美之詞,來記敘這一次偉大勝利。

文人的筆法,比冷冰冰的公文更加鮮活。比如在大鄉宦遊應乾筆下,譚知縣和梁知府形象十分高大:“郡、邑侯之約炳若日星,誰復敢幹明憲者。”在另一位鄉宦汪以時的文中,更是聲情並茂地描述譚昌言在離職時,握著縣學士子的手流淚道:“予茲疚心銷骨,遽棄山靈,他日復耗,予之所深恫矣。”

【註釋】郡、邑侯之約炳若日星,誰復敢幹明憲者:知府大人和知縣老爺英明神武,所立的禁令如同日月星辰一樣熠熠發光!誰還敢明知故犯,觸犯嚴明的法令呢!

予茲疚心銷骨,遽棄山靈,他日復耗,予之所深恫矣:我現在心中憂苦、愧疚不安,毀謗之言害人甚烈,恐怕以後還會有人舍棄山靈,再次伐石燒灰,倘若成真,這將是我心中最深重的痛!

最誇張的是縣學教諭仁傢相,他撰文講到:梁應澤聞聽龍脈被毀,勃然大怒,拍案而起,怒斥“屠龍者罰毋赦”——這就近乎小說瞭。

無論是哪一位文豪,都高度評價這次禁絕燒灰的歷史意義,稱其為“保天物,弭近害,懷永圖,挽文運,葆靈光”。在莘莘學子和社會賢達的齊聲稱頌中,這一場保龍運動轟轟烈烈地落下帷幕……

才怪。

婺源縣的處置方案,確實是相當周密。可惜百密一疏,決策者們漏算瞭一點:人性。

人性本貪,就算已得到瞭利益,隻要有機會攫取更多的利益,一樣會鋌而走險。

墨西哥曾經勸說農民放棄種植罌粟,改種熱帶水果,但失敗瞭。因為跟毒品的利潤相比,任何經濟作物的收益皆不值一提。農民趨利避虧,天性使然,這是法律也無法禁止的事。

明代婺源的情況比墨西哥還極端。當地山林覆蓋面太廣,耕種幾乎不能糊口,跟在龍脈上燒“白粉”相比,收入天差地遠。一邊是田裡刨食兒,朝不保夕;一邊是鑿石燒灰,大秤金小秤銀。你說山民們會守著一座金山挨餓嗎?

雖然縣裡搞過一個贖賣政策,可那是一錘子買賣,不解決實際問題。從實際操作來看,根本沒有多少人去贖地契,推三阻四,一年贖不回來幾個山頭。那些已經贖賣瞭地契的人,手裡的銀子花光之後,更會回來打龍脈的主意。

總之,從經濟學角度來看,婺源本地的地理環境,註定瞭縣裡的保龍政策不可能長久。

但誰也沒想到,崩壞來得如此之快。

萬歷三十四年,也即立保龍碑的同一年,在巨大利益的誘惑下,灰戶們重新回到瞭船槽嶺,偷偷摸摸扒開窯口,繼續開鑿燒灰。

縣學很快發現動靜不對,派學生過來制止。那些灰戶的態度極其囂張,非但不把禁令放在眼裡,而且聚起大批民眾,堵住礦場入口,不許學生靠近。學生拿出公文來說你們違法瞭,灰戶們便反駁說我們吃不上飯你們管不管?學生管不瞭,隻好回報縣學。

縣學裡都是秀才,秀才遇見兵,這道理怎麼說得清楚?他們隻好上報縣衙。縣丞馬孟復親自帶人趕往現場,可灰戶們仍舊不懼,反而惡狠狠地威脅馬縣丞:“不伐石燒灰,則近龍之居民,無以治生而為盜。”這詞太文縐縐瞭,是事後官員在報告裡修飾過的。原話我猜差不多就像是:“你們官老爺不讓俺們燒灰,不給活路,俺們就上山落草當強盜去!”

一句話,把馬孟復給堵回去瞭。

馬孟復趕緊向新任知縣金汝諧報告。金汝諧初來婺源,覺得此事十分荒唐。開礦是嘉靖四十三年開始的,你們船槽嶺的居民在那之前是靠什麼過活的?再說瞭,嘉靖四十三年以後開挖灰礦,當盜賊的人就變少瞭嗎?

金汝諧認為這些刁民純屬胡攪蠻纏,必須嚴肅處理,以儆效尤。他不耐煩譚昌言的懷柔之策,直接派瞭衙中捕役、快手以及一些鄉賢支援的仆役,前往船槽嶺鎮壓。一通揉搓之後,大部分灰戶作鳥獸散,隻有一個叫洪天的人被官軍擒拿。

這個洪天,是十七都下屬的一個甲長,他攛掇同甲的人戶一起燒灰,算是灰戶裡的中堅力量。馬孟復親自坐鎮審問,從他嘴裡問出一個不大不小的秘密。

洪天的供詞是這樣說的:“貧民日趨挖石燒灰,所謂傭工是也。百倍之利,則自出本聚灰囤戶專之耳。”

原來真正掌握這個產業的,不是灰戶,而是那些囤戶。這些人多是當地豪強出身,他們雇用窮人進山挖礦,然後再集中販賣去清華鎮。

這個模式,其實也算不得什麼秘密。當年譚昌言解決灰稅問題的關鍵,不是要找船槽嶺的包稅人協商嗎?他找到的,正是這些聚灰的囤戶。

在譚昌言時代,這些包稅人一直隱沒在幕後以承包商的身份操作;到瞭金汝諧時代,他們終於現身瞭。

從萬歷三十三年底開始,朝廷撤銷瞭礦稅政策,公公們回瞭京城。而這些包稅人搖身一變,成瞭礦主,賺取的利潤更多瞭。有這麼大的利益在誘惑,難怪官府豎碑未穩,這些囤戶便卷土重來。

根據洪天的交代,其時勢力最大的兩個囤戶,一個叫俞辛宇,一個叫程濟。這兩個人心狠手辣,又聰明絕頂,特別擅長鉆官府的漏洞,從中牟利。尤其程濟,他爹是在嘉靖四十三年率先鑿山的兩戶人傢之一,可謂傢學淵源。

金汝諧開始並不相信。在他看來,保龍禁灰的法規設計很完整,哪裡來的漏洞可以鉆?可深入調查之後,金汝諧不得不承認,自己實在是小看這些“土人”瞭。

此前譚昌言在設計禁令時,考慮婺源本地也有石灰需求,便留瞭一個口,準許居民前往湧山、石壁、巖前、甲路開采石灰。那裡位於船槽嶺西南方向,相距數十裡,不會驚擾到龍脈。

不過湧山、甲路一帶的巖質特別硬,開礦殊為不易,並不像船槽嶺那麼好采掘,願意去的人少。灰戶們會選擇在巖石口開挖——此地位於龍脈禁區的西側邊緣,在這裡采掘算是擦邊球,在兩可之間,官府一般不管。

俞、程兩位囤戶,盯上的就是這一個小小的後門。

他們是這麼操作的:首先去婺源縣衙門,宣稱巖石口的山是俞、程兩傢先祖的祖墳護山,請求也劃入龍脈禁區范圍。衙門一聽,這要求很合理,便把禁區邊界朝西多擴瞭一圈,將巖石口圈進來。

這樣一來,再有灰戶在巖石口燒灰,便屬於非法。

接下來,兩人又主動請命,說怕宵小貪圖巖石口的便利,願意自傢出錢出人,以護墳的名義順便護山。衙門更高興瞭,這既宣揚瞭孝道,又替官府做瞭監督工作,值得提倡,直接照準。

這樣一來,巖石口遂成瞭俞、程兩傢的禁臠之地。他們打著護墳的官方旗號,把不屬於兩傢的灰戶都趕出該區域,然後偷偷把自傢灰戶放進來。

從此以後,俞、程兩傢的護衛每日巡山,不許閑雜人等靠近。山裡灰窯卻是熱火朝天,燒得不亦樂乎。他們的灰戶不光在巖石口開鑿,還借著地利之勢,摸進相鄰的龍脈偷灰。

經過這麼一番令人眼花繚亂的神操作,婺源的龍脈禁令形同虛設,反成瞭囤戶排除競爭對手、擴大生產的保護傘。金汝諧搞清楚這些門道之後,瞠目結舌,深深被婺源的民間智慧震撼。

馬孟復在縣丞任上很久,他給瞭這位新上任的知縣一個建議:“俞辛宇素為不法,現在與程濟等在船槽嶺縣龍上開窯取石,燒灰致富,殊屬抗拒。捏墳並據巖口,希圖再開船槽,殊屬詭詐。俞辛宇、程濟俱當重擬,庶儆將來。”

意思是要嚴加懲治,以儆效尤。

金汝諧十分贊同他的意見,在批示裡講道:“一以為己之利,一以為己之墳,自為得矣,如通邑大病何?”你們為瞭一己私利,也太不顧全大局瞭。

婺源縣的一、二把手的態度如此明確,按說俞辛宇、程濟算是撞到槍口上瞭吧?

沒想到,金知縣和馬縣丞研究瞭一下,發現這一槍還真是不好開。

俞、程兩人的罪行無可爭議,不過他們違反的是保龍禁令。該禁令屬於地方法規,違法者的罪名可大可小。從重判一個“煽惑民眾”,可至徒刑或流刑,如果想往死瞭整,弄個絞刑也不太難;從輕判的話,一個“違禁鑿山”,打上幾板子也就完瞭。

按照婺源縣的本意,自然是判得越重越好。可大明各級政府的司法權限,限制很嚴格。知縣的權限,隻到笞刑或杖刑;再重一點的徒、流二刑,就得提交徽州府來判;若是死刑,還得送京裡請三法司來定奪。

從金汝諧的立場來看,他絕不肯把這件案子上交。一交徽州府,上司肯定會想:譚昌言在位時,保龍令執行得妥妥當當,怎麼你一上任便出瞭這麼大婁子?俞、程二犯固然可恨,你的管理能力是不是也得商榷一下?

上任官員幹得太好瞭,搞得現任壓力巨大。金汝諧希望這事別鬧得太大,縣衙處理就完瞭。

以知縣的權限,頂格處理,最多判個杖一百。當然,如果這個判決得到認真執行,俞、程二人肯定也吃不消,會被活活打死。偏偏大明律有規定,犯人有權贖刑,用繳納罰款的方式抵扣刑罰。

贖刑分成兩種。一種是“律得收贖”,即法律裡有明確規定的贖刑金額,並且不能贖全罪。比如你判瞭杖三十、徒兩年,你可以交錢把徒刑贖瞭,但杖刑不能免;還有一種是“例得納贖”,可以贖買全罪,一點不用受苦。

毫無疑問,俞、程肯定會采用“例得納贖”的方式來脫罪。

根據罪犯經濟狀況,大明例贖分成三種:無力、有力、稍有力。無力者,依律執行;有力者,輸納米谷來贖刑;稍有力者,可以用勞役折銀的方式贖刑。

具體如何折算,如今已不可考。不過在《在京納贖諸例圖》裡有這麼一個數據:判徒刑三年的,如選擇運送石灰的勞役,工作量要折夠三十七兩八錢;判雜犯死罪的,運送石灰的勞役則要折夠五十七兩六錢。

【註釋】《在京納贖諸例圖》:《大明會典》卷176《五刑·贖罪》收錄瞭明代政府對贖刑的詳細規定,其中,《在京納贖諸例圖》列有針對笞、杖、徒、流罪、雜犯死罪等刑的贖罪適用數目,包括做工、納米、運灰、運磚、碎磚、運水和炭、運石等不同種類,並且,若是年老有疾病不能做工,可折錢繳納。有的項目空缺,表示不適用於贖刑,如流罪與雜犯死罪,不能以“老疾折錢”來贖。

這是在京城的價格,地方上的價格會更便宜。最重的雜犯死罪,幾十兩銀子也就贖完瞭,杖刑自然罰得更少。這些銀子對窮人傢來說,是傾傢蕩產的數字,可對開灰場的囤戶來說,根本隻是毛毛雨。

咱們現在大概能明白金汝諧的尷尬瞭。如果輕判俞、程二人,起不到真正意義上的懲罰效果;如果重判,自己的官聲怕是要受損。

金汝諧是浙江平湖人,新科進士,剛剛外放到婺源這裡做知縣。他在朝中有人關照,當知縣隻是刷個資歷,自然要以求穩為主。

最後,還是積年的縣丞馬孟復教瞭他八個字:“上保縣脈,下妥私情。”這八個字,和譚昌言領悟到的“各宜體諒”一樣,道出瞭知縣在地方上的生存平衡法則。金汝諧心領神會,很快判決出來:俞、程兩個囤戶各判杖刑,準其納米例贖。

板子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反倒是洪天那個倒黴蛋,官府在他傢裡搜出幾張蛤蟆嶺的地契,強制給贖成官地瞭。沒辦法,縣裡的贖地政策快執行不下去瞭,需要點數據沖沖業績。

在閱讀保龍的故事時,有一點必須提醒諸位:目前保留下來的資料,都是出自官府記錄、鄉宦整理,傾向性很明顯。俞、程二人究竟是地方惡霸,還是貧苦百姓抱團求活,不得而知。不過從灰戶們此起彼伏、趕之不盡的狀況來看,囤戶有著雄厚的群眾基礎,絕非公文上一面之詞說的那麼奸邪。

書歸正傳。

判決完成之後,金汝諧張榜全縣,再次重申瞭龍脈對於婺源的重要性,要求各地提高警惕,防止灰戶繼續為害。為瞭表示自己絕不姑息犯罪分子的決心,金汝諧在全縣人民的註視下,宣佈瞭一項重要措施:

他給那塊保龍禁碑修瞭個遮蔽風雨的亭子……

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官府講空話的調門越高,越說明他們不打算幹實事。這個消息一出來,囤戶們歡欣鼓舞,把灰窯挪得更隱蔽一些,免得知縣大人看見為難;而山民們看到洪天的遭遇,自然把手裡的地契捏得更緊,依附囤戶的態度更積極。

龍脈山中,依舊是一派興旺景象。

鄉宦們看在眼裡,惱在心裡,可是他們也很尷尬。去催促官府吧?官府的態度比他們還積極,一會兒修個亭子,一會兒貼張告示,就是不解決實際問題。自己去抓那些囤戶吧?龍脈廣闊,人傢往山裡一鉆,根本抓不過來。再說千鈞之弩,不為蹊鼠而發機,一幹見證過朝堂風雲的致仕大佬,三番五次為小小的灰戶抗議,也太沒面子瞭。

一來二去,局面便這麼僵下去瞭。

順便說一句,萬歷三十四年又逢大比,這一次婺源縣在應天鄉試中,有兩人過關。一個叫俞育,婺源汪口人;一個叫汪之達,本籍懷寧。也就是說,婺源士子隻有一人中舉,比上一屆還慘。

不知這跟婺源龍脈問題遲遲不得解決的狀況到底有沒有關系。

到瞭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的應天鄉試中,局面更慘瞭。婺源籍隻得兩人中舉,而且這兩個人的身份都頗尷尬。

一個叫李鏊元,是從徽州郡庠選貢入南京國子監的,和婺源縣學無關,另外一個叫汪秉元,人傢是土生土長的京城人,隻不過籍貫是婺源而已,而且他參加的是北直隸順天府鄉試,跟南直隸都不是一個榜——大明為瞭保證各個地區的考生平衡,榜分南北,各考各的。

也就是說,真正從婺源縣學出去赴考的,這一屆又是顆粒無收。

光陰荏苒,白駒過隙,一轉眼到瞭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

明哲保身的知縣金汝諧終於離任,此後他的仕途還算順暢,短短一年,先是入覲留部,然後考選南廣東道監察禦史,前景頗好。婺源的小小紛爭,對他來說已是過去式。

接替金汝諧擔任婺源知縣的,是一個叫趙昌期的官員,籍貫慈溪。

趙昌期是萬歷三十八年庚戌科的進士,三甲第二十八名,成績中等。順帶一提,趙昌期這一屆的探花,叫錢謙益。

趙昌期的出身不算特別好,但他娶的老婆來歷不小,姓朱。朱氏的父親叫朱國祚,朱國祚有個弟弟,叫朱國禎,曾摘取過狀元桂冠,給太子朱常洛當諭德官,後來在泰昌、天啟年間成為名震四方的閣臣之一。

以朱傢的顯赫地位,竟然願意把女兒嫁給趙昌期,可見非常看好這個人的未來潛力。

趙的表現,也確實不負朱傢青眼。史書對他的評價是:“慈祥可觀,尤加意學校。”可見這個人行事老成,對於文教最為關心。趙知縣到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縣學建起一座尊經閣,然後大辦文會,會同各鄉名士來修撰地方志,在婺源很快贏得交口稱贊。

這麼一個富有理想主義的知縣,對於龍脈之事一定比前任上心。對燒灰不滿的當地鄉宦找準機會,在萬歷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又一次聯名上書,要求加強保龍措施。

士紳們的這一份陳情,透露出目前婺源燒灰的新趨勢:“駕言餘山無害,實關正脈爪牙。斷一指而一身為之痛傷,一節而大勢為之疲。”可見這四年以來,灰戶們對於龍脈還稍有收斂,但對附近支脈一點不客氣,大肆開采。在風水理論裡,這種舉動同樣會驚擾龍脈。

婺源鄉宦們在這一份陳情裡,反復引用譚昌言、梁應澤等官員的批示,希望趙知縣能蕭規曹隨,繼續厲行禁止。有意思的是,他們對金汝諧卻隻字未提。這也是一種態度,可見地方上對金的姑息態度早有不滿。

在文章結尾,鄉宦們告誡趙知縣:“頑民習玩,非嚴禁無由攝奸。雖德盛化神,必痛懲始能畏志。”顯然希望他能一改前政,拿出雷霆手段。

趙昌期和前面兩任知縣的風格都不同,他朝氣蓬勃,銳氣十足,而且對儒學文教的重視勝過其他一切。他接到陳情表以後,二話不說,叫上縣學教諭,兩個人親自去船槽嶺勘察。

趙昌期走訪瞭許多當地居民,調研很深入,發現燒灰鑿山的情形確實觸目驚心,比立保龍禁碑之前還嚴重。回到縣裡之後,趙昌期焚膏繼晷,連夜撰文,拿出一份前所未有的嚴厲保龍方案:

第一,舊立灰窯,要全數登記在冊,然後在官府的監督下一一推土填埋。

第二,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都的當地居民,要互相監督舉報。

第三,一旦發現有人燒灰,除判刑之外,還要加罰一筆“追償龍脈銀”。這筆銀子一半用來獎賞舉報人,一半用來給縣學買田收租,租金用來支付官府專項巡查的費用。

第四,各都裡約、保甲實行連坐,每個月都得提交一份本地無伐石燒灰的甘結——保證書,官府要仔細查考。誰敢不交,視同燒灰,重打三十大板,枷號一個月示眾。

第五,縣衙不時走訪,如有一窯未拆,本犯及本都裡約、保甲重究。

趙知縣的這份方案,絕對是動瞭真格,比譚昌言的態度更加強硬,比金汝諧設計的監督、獎懲條款更細致。而且他在策略的選擇上,也非前幾任因循守舊的知縣可比。

比如說,趙的方案有一條,是鼓動民間互相監視。

民間互相監視這事,不算出奇,譚昌言也試圖幹過,不過效用不彰。當地人都是抱成一團,指望他們舉報自傢鄉親,怎麼可能?

可趙昌期這次出手,卻是大大不同。

關鍵就在於這個方案的第二條: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都的當地居民,要互相監督舉報。

它看似平淡無奇,實則暗藏精妙。

趙昌期親自踏勘之時,碰到過一件事。他到瞭十七都那裡去走訪居民,居民們都說損毀最嚴重的是獅山、象山,都在十八都的地界;他又去瞭十八都,當地居民表示我們這裡確實山體損毀厲害,不過損毀最嚴重的通元洞、水巖山,都在和十七都交界的地方,是他們越界幹的。

趙昌期很好奇,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原來自從有瞭燒灰業,十七都和十八都、二十三都、四十三都的當地居民經常越界,去別人山裡鑿巖,運回自傢灰窯裡燒。四都之間,沒少因為這種糾紛發生爭鬥,幾十年下來,幾乎成瞭仇人。

這對官府來說,是一件好事。趙昌期在第二條裡特別規定:“如十七都有犯,許十八等都之人;若十八、二十三、四十三各都有犯,許十七都之人彼此指名首縣。”你們不是看對方不順眼嗎?給你們個機會去逮他們的錯,擺明瞭要挑動群眾鬥群眾。

在“裡”這一級,群眾會互相包庇;在“都”這一級,不同地域之間彼此敵視。

為瞭鼓勵四都內鬥,趙昌期加瞭一個補充條款:舉報成功者,罰金分一半走。

新仇舊恨,足以驅動人心。

這個方案,於萬歷三十九年(1611年)二月初十公佈,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次官府要動真格的瞭。士紳們一片歡騰,齊聲頌揚趙的政策好。

而囤戶、灰戶們在度過最初的試探期後,紛紛偃旗息鼓,不願與之正面對抗。

沒辦法,這位趙知縣太狠瞭。官差清山,跟篦子掃過似的,一個窯口不留。僥幸有那麼幾個幸存下來的,很快都被同鄉給舉報瞭。任何一都,誰敢進山鑿巖,另外三都會立刻撲上來咬一口。要知道,官府或許不清楚當地情況,易受蒙騙,本地人可最清楚那些山中貓膩瞭,一抓一個準。

上有知縣督戰,下有民眾自察,灰戶們兵敗如山倒,一個灰窯接一個灰窯被堵封,一個囤戶接一個囤戶被拿下。整頓行動如犁庭掃閭,很快肅清瞭大大小小的石灰礦窯,隻有保龍禁碑屹立依舊。

整條龍脈終於平靜下來,恢復瞭往日的安詳。

這次對船槽嶺灰戶的勝利,毫無疑問趙昌期該論首功。

比起譚昌言的委曲求全、金汝諧的明哲保身,趙昌期可以說是一個雷厲風行的實幹傢。如果他沒有親自去船槽現場查勘,沒有仔細走訪四都民風,斷然拿不出如此實用巧妙的方案;而如果他沒有銳氣,也不會堅定不移地把政策執行下去。

當然,趙知縣之所以如此大膽,也是因為他喜好詩詞書法,平日裡和婺源士紳們時常飲宴唱酬,關系極為密切。在士紳眼裡,譚也罷、金也罷,都是外來官員,而趙則算是半個自己人。有瞭他們支持,趙昌期才能徹底放開手腳。

次一年的萬歷四十年應天鄉試,婺源縣一舉高中五人,其中四個婺源本籍。還有一個更好的消息,在萬歷四十一年的會試中,婺源學子方大鉉勇奪會魁,殿試位列二甲第十二名——婺源縣在科場的運氣真的回來瞭。

這簡直神瞭!這邊廂趙知縣的保龍方案才開始執行,那邊廂婺源就出瞭一個進士。這一定是龍脈感於真誠的愛護之心,終於顯靈啦。風水之驗,如響斯應。

如果讀者還有印象的話,應該記得這個方大鉉,他在萬歷三十一年和餘懋孳同科成為舉人,但沒通過會試。這位十年磨一劍,終於在這一科奇跡般地沖到瞭前列。

會魁又叫五經魁,指在五經中選一經進行考試,並在本房分組中考取頭名。雖然會魁沒有會元那麼厲害,但也值得誇耀一番。而殿試二甲十二名的排位,是個極高的名次。想想看吧,國傢公務員考試,全國成績你排第十五名是什麼感覺。

順帶一說,這一科的狀元是崇禎朝首輔之一的周延儒。陪著方大鉉在二甲裡的,還有一個將來成瞭魏忠賢心腹的王化貞。三甲裡還有一個潘雲翼,這個人倒沒什麼作為,不過在天啟那場著名的王恭廠大爆炸裡,他在乾清宮裡生生被震死。隻能說人生各有際遇吧。

方大鉉的表現,讓婺源人對龍脈之說更有信心瞭。你看,萬歷三十一年是龍脈燒灰最囂張的時候,結果連方大鉉這樣的文曲星都止步於會試。現在趙知縣狠狠整治瞭一番,龍脈復靈,效果立竿見影,文曲星立刻就出頭瞭。

灰霾絕跡,文脈復通,至此婺源的保龍大作戰獲得瞭完全勝利,緩緩落下帷幕……

才怪。

趙昌期的做法無可挑剔,可他也忽略瞭一點。

時間。

受限於婺源的地理和經濟模式,你可以永遠禁止某些人燒灰,也可以暫時禁止所有人燒灰,但你做不到永遠禁止所有人燒灰。

趙昌期的強力壓制政策,需要一個始終不松懈的領導者。一旦他離開瞭,政策必馳,政策一弛,燒灰戶必然卷土重來。而趙知縣不可能永遠留在婺源,所以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

萬歷四十一年,趙昌期結束瞭在婺源短短的任期。他留下一雙遺愛官靴,告別瞭依依不舍的婺源人民。

接任的人叫馮開時。

馮開時文章寫得漂亮,頗有文名。他接任之後,並沒有毀棄前任制度,該執行的條例還在執行,隻不過不像趙昌期抓得那麼嚴格瞭。

要知道,一個體系的運轉,需要各個零件緊密咬合,方能運轉無礙。馮開時開著機器,卻懶得上潤滑油,時間一長,問題便開始出現瞭。

在他的任內,官府的山林巡查日漸松懈。一松懈,就收不上來罰款。收不上來罰款,便無從獎勵那些舉報民眾。民眾得不到獎勵,慢慢地也就不再舉報,各自悶聲發大財。沒瞭舉報和罰款經費,導致巡查更加松懈——挺好的一套機制,在漫不經心中陷入瞭一個死循環。

當初那些掩面而走的灰戶、囤戶,發現嚴打的風頭已經過去,便大搖大擺地又回到船槽嶺,扒開灰窯繼續開工。他們鑿巖的勢頭比從前還猛烈,開礦規模比從前還大,仿佛欲望被壓制狠瞭,這次要一口氣全反彈回來。

等到鄉宦士紳們發覺情況不對,整個龍脈已是一片千窯萬礦的熱鬧景象。他們找到馮開時,請求他采取措施。馮知縣微微一笑,表示自有妙計。

沒過幾天,馮知縣召集縣裡民眾,公開宣佈捐俸。他作為父母官,願意捐俸百金,盡買龍脈石山燒灰處的地,留給縣學作為學田。

這招譚昌言已經玩過瞭,事實證明沒什麼用,山民們根本不願意出賣地契。不過捐俸這個動作,從宣傳上確實好看,能充分體現出知縣愛民如子的用心。

知縣既然有瞭動作,士紳們也不好裝聾作啞,大傢各自出瞭點錢,湊足瞭一千三百兩用於贖買龍脈。不過由於贖買政策形同虛設,這一輪宣傳,隻成全瞭馮知縣的官聲。

士紳們有點不甘心,再次去催問,馮知縣又是微微一笑,拿出一篇文稿來。原來,馮知縣已經寫完瞭一篇陳述婺源保龍禁灰的大文章。

這篇文章,真的是辭藻華麗,典雅斐然。

比如他描寫龍脈風水:“由來獨加護持,以至龍神獨王。挺生徽國道脈,浚周孔之源。輩產碩儒,著述匹鄒魯之盛,科第蟬聯相續,臺座鷺序推先。”“鷺序”指像白鷺一樣群飛有序,多指朝堂之上的百官站位。

再比如他談到龍脈被破壞的慘狀,痛心地寫道:“委郡禁於草莽,等公法如弁髦。後來歲月無窮,削朘將何底極?行使縣治別遷,必移學校另置。陸梁大橫,三尺何存!”

“弁”是黑色的緇佈冠,“髦”是童子垂在前額的短發。在古代冠禮中,男子要把黑冠去掉,額發剪斷,以示自己終於成年。因此“弁髦”代表的是沒用的東西。“陸梁”也是個古老的詞。在秦漢之際,嶺南土著多住在山陸,性格強梁,中原遂稱他們為“陸梁”,引申為囂張橫行之意。“三尺”代指法律,因為古人書寫律法時,要選擇三尺長的竹簡。

行瞭,典故註釋就到這裡,總之能體會到馮文豪淵博的學問就好。

士紳們看到最後,通篇都是花團錦簇、駢四儷六的辭藻,卻沒什麼幹貨,除瞭吹噓瞭馮知縣自己捐俸的義舉之外,一條具體措施也沒寫。

馮開時解釋說,這篇文章不是給你們看的,是給上面看的。

他把文章的收件人地址一亮,滿座皆驚。

送直隸徽州府知府劉可法,送欽差整飭徽安兵備、江右參議張文輝,送巡按直隸、監察禦史田生金,送欽差督撫應天等府地方、右副都禦史王應麟,送欽差提督學校、巡按直隸、監察禦史周。

好傢夥,馮開時竟然將自己的文章,群發給整個南直隸的高層,一個不少,真當這是拜年短信啊。

縣級官府解決不瞭的問題,可以向上級反映尋求支持,這是很常見的。比如譚昌言就曾把禁灰政策上報徽州府申詳。但正常的知縣,一次隻找一個,實在不行再換一傢,沒想到馮開時一次把大神們全給請出來瞭。

不知道他是想顯擺一下自己的文筆、炫耀一下捐俸的偉大,還是想爭取上峰對保龍的支持,抑或三者兼有之。

不過馮開時的面子倒是很大,很快那五位官員都回復瞭,批語內容大同小異,無非是說船槽龍脈關乎一縣興衰,不容奸人鑿燒,宜立行禁止,嚴加究拿雲雲。

就這樣?就這樣。

上頭的批示,隻是給一個方向性意見,具體措施,還得縣裡自己拿主意。

討回來五位大人的批復,馮開時把保龍禁碑修葺瞭一番,接著忙別的去瞭。士紳什麼反應,文獻裡沒有記載。不過咱們可以開個腦洞,想象一下,如果那時候有記者的話,采訪馮知縣的對話會是怎樣的。

記者:“馮知縣,針對龍脈燒灰的亂象,縣裡采取瞭什麼措施嗎?”

馮開時:“我們已呈文給南直隸的諸位領導,引起瞭上級高度重視。劉、張、田、王、周各部委領導圈閱批示,充分體現出瞭對我們的關心。我給你們看看他們的簽名和批語。”

記者:“那有什麼具體的舉措呢?”

馮開時:“當然是認真遵從上級意見,嚴格執行領導指示,以士民福祉為念,以大明社稷為重。我還寫瞭幾篇駢文專門說這事,我給你念念啊……”

記者:“不用瞭……我看這些領導的批示,都要求立行禁止。那麼咱們縣裡,是怎麼做到立行禁止的呢?采取瞭哪些具體舉措?”

馮開時:“我一回來,就調集人手,把那塊保龍碑給擦幹凈瞭,碑亭也給修好瞭,特別氣派,保證每一個路過的山民都看得清清楚楚,感受到官府的威嚴。”

記者:“隻是擦石碑嗎?管用嗎?”

馮開時:“石碑上刻的都是領導批示,你這麼說,是認為領導的批示沒用嘍?”

記者:“不,不是。我是問具體措施。”

馮開時:“一看你就沒細讀我的文章。我給你念念那篇呈文啊:‘懇乞偏申當道,嚴批勒石。其一樹於本地,陴居士民互相覺詧,以制城社之股肱;其一樹之通衢,令槩邑咸知先禁,以廣官傢之耳目。’”

記者:“這什麼意思?”

馮開時:“這個詧字念查,是察的異體寫法;那個槩字,念蓋,是概的異體寫法。這都是很高深的學問,一般人不知道。”

記者:“我是問整句話的意思。”

馮開時:“就是說,除瞭譚大人立的那塊保龍碑之外,我又立瞭一塊石碑,擱在縣城門口的大道旁邊瞭。這樣,一塊震懾船槽村民,一塊提醒整個婺源軍民。”

記者:“那還有別的舉措呢?”

馮開時:“我們的口號是:愛惜山靈,宏施厚載之德;斡旋文運,長瞻繼照之光。”

記者:“……”

(以上對話純屬虛構,但那幾句古文確實是馮開時的原文,修葺、另立禁碑之事也不是虛構的,讀者察知。)

在馮開時這個飽讀詩書的文人治下,婺源縣在宣傳領域取得瞭豐碩成果,耀眼的文告接二連三地出臺,言辭鋒利雅馴。如果隻看這些文章,一定會覺得婺源已經在治理灰礦上取得瞭巨大勝利。

可惜的是,文學可以虛飾,數據卻不能造假。在馮開時的任內,科舉成績在不斷地狠狠打臉。

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應天鄉試,婺源籍學子隻有兩人中舉,無人闖過會試。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應天鄉試更慘,無人中舉,婺源學子又一次脫科。

這事太丟臉瞭,以至於《婺源縣志》的作者不得不在萬歷四十六年的科舉成績下方填入一個叫方拱乾的當科進士。其實人傢是桐城人,也沒從婺源縣學應試,隻因為桐城方氏是婺源遷移過去的,他才被硬拽過來遮羞,免得開瞭天窗。

這一下子,縣學的士子們可坐不住瞭。他們沒時間去檢討自己讀書是否用功,都認為這是龍脈被戕害的緣故。

很明顯嘛。趙大人在位時嚴格約束燒灰行為,龍脈復振,你看萬歷四十年的考試成績多好。馮大人接任以後口號喊瞭一大堆,那幫灰戶、囤戶卻越來越囂張。龍脈被這麼天天鑿、日日燒,科舉成績能出來嗎?

萬歷四十六年的十一月初八,婺源縣城的廩生、增生、附生們同仇敵愾,集體給馮開時上瞭一篇呈文。在呈文裡,學生們描述龍脈如今的狀況是:“起窯數十,聚眾百餘,每日鑿石、斷龍、燒灰無忌,若不亟究,龍脈將竭,縣治不保。”

在呈文裡,學生們提出兩條建議,一是請縣丞會同縣學前往逐一拆毀灰窯;二是請官府督促十七都、十八都兩處負責人每月出具甘結。

這兩條舉措,在趙昌期任內本已執行得很好。現在學生們重新向馮開時提出這些建議,可以反證它們早被廢除不用。可見在短短幾年時間裡,趙昌期在任時的保龍體系已是千瘡百孔,而燒灰產業的復興又有多麼迅速。

學生們不指望馮大人拿出新舉措,但好歹把趙大人當年的政策嚴格執行一下啊!

這些聯名上書的學生,陣容著實不得瞭,一共有五十二人,其中後來有資格進縣志的足有十人之多。他們要麼是學霸,要麼有個好爸爸。比如有個叫餘自怡的,以八股文著稱,後來官至廣州知府;再比如有個叫餘昌祾的,出身餘傢大族,他爹是敢面斥張居正的戶部侍郎餘懋學,他自己則靠恩蔭做到瞭廣信府同知。

那麼多官二代和學霸一起鬧事,馮開時不得不親自出面安撫。他很快給瞭一個批復:

“東衙會同學諸生員拆毀究罪。如違,解院、道重處。”

所有人看到這段批語,都覺得新鮮。馮大人從來是妙筆生花、滿腹錦繡,什麼時候寫過這麼短的回復?又什麼時候寫過這麼幹巴巴的文字?一個典故沒有,一個生僻字沒用,這,這還是馮大人的風格嗎?

反常,太反常瞭。

學生們又仔細研究瞭批文內容,更反常瞭。

“東衙”指的是縣丞。縣丞的辦公室在正堂東側,因此有這個代稱。馮開時的批示,是讓縣丞夏時跟學生們去把被舉報的灰窯拆毀,這本沒什麼,可難道後面不該接一句“各地方不得徇情容隱,一體究治,斷不輕貸”嗎?

還有,拿住破壞龍脈的罪犯之後,難道不該接一句“本縣惓惓嚴禁,枷責治罪”嗎?

這位馮大人一推六二五,抓犯人的事扔給縣丞,審判犯人的事踢給察院、兵備道去重處,知縣該做的事,一句沒提。

他這是怎麼瞭?

答案在兩個月後揭曉。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一過完春節,馮開時迫不及待地宣佈離任,高升去瞭南京戶部。縣學的學生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他早知道自己要走,自然不會去管保龍燒灰這種爛攤子,敷衍敷衍得瞭。

學生們氣壞瞭,從來沒見過這麼不負責任的官員。馮在任六年,表面文章做得光鮮亮麗,可保龍戰爭疏漏百出,這種人也配高升?這些學生到底沒社會經驗,不明白人傢活雖然幹得一般,可PPT寫得好,一文遮百醜。

馮開時打點行裝,高高興興去南京赴任瞭。憤憤不平的學生們決定把呈文重寫一份,等新來的知縣一到任,就拿給他看,讓父母官從一開始就意識到保龍的嚴重性。

結果他們左等不來,右等不來,一直等到萬歷四十七年的三月頭上,才盼來一位官員。

一亮片子,原來這位官員叫劉煥發,是徽州府的推官。馮開時離職以後,婺源知縣這個位置一直空著,徽州府沒奈何,隻好把劉推官派過來,臨時代理縣事。

這事在大明很常見。如果一個知縣職位出缺,得上報給吏部,吏部再挑選合適人選派遣過去,這一來一去要花很長時間。在舊官已去、新官未到的空窗期,會由縣丞或府級官員來臨時代掌政事。此前譚昌言離職之後,就由徽州府鄭推官代理過一陣。

可若是臨時代理的官員,意味著行事一定守成,他們隻求在新知縣來臨之前別出什麼事就好,不會做什麼大的改變。

這位劉推官人還不錯,雖無文采,但願意幹點實事。他一到任,便重新立起一塊石碑,把巡撫都院、巡按察院、兵備道、徽州府和婺源縣歷代領導的批示,都刻瞭上去,立在縣城旁邊。

等一等,這不是馮開時此前吹噓要做的事情嗎?原來他連這麼一件面子工程都沒幹成……

緊接著,劉推官著手重建瞭一支巡察隊,包括瞭縣衙三班、縣學生員和船槽嶺附近裡約、排年等成員,每年二、八、十、十二月對龍脈進行重點巡邏。

除瞭巡察隊,當年的一系列政策——比如鼓勵都間互監、重賞舉報等——都不同程度得到恢復。雖然劉推官隻是個看守官員,執行力度不比趙昌期,但比馮開時在任時可強多瞭。龍脈灰戶囂張瞭六年的氣焰,又被壓回去瞭一截。

七月一過,吏部選派的新知縣終於到任。他叫金德義,浙江義烏人。金德義和劉煥發交接瞭工作,開始著手瞭解婺源縣的民情。

金知縣是個什麼性格的人,理政是個什麼思路,婺源人並不清楚。縣學的學生們忽然想起來,之前不是說要修改一篇保龍呈文,拿給新知縣看嗎?現在正是時候!

縣學最不缺的就是讀書人,很快呈文改好瞭。它的開頭先回顧瞭龍脈的風水形勝,然後從朱熹開始說起,追述婺源歷代名人,接下來筆鋒一轉,講起燒灰鑿石者的可惡,以及驚擾龍脈給婺源帶來的種種惡果,兼之回顧歷任知縣的政策,以及建議雲雲。

是文面面俱到,條理清楚,不失為一篇上等的說明文。

這些學生裡有一位神人,可惜名字已不可考。他看瞭呈文改稿,覺得不夠勁爆,無法觸及新知縣的心靈。你看,呈文裡說什麼龍脈被毀、文運中斷,這跟金知縣有關系嗎?說什麼閭井蕭條、十室九空,人傢關心嗎?還提什麼嘉靖四十三年之後,兵燹連連、災劫綿綿,人傢又不是婺源人,會怕這個?

這些刺激太弱瞭,要更強烈一些。我們的最終目的,是讓金知縣發自內心地認為,保龍禁灰這事跟他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他才有動力去推行。

然後他提筆寫下瞭一段話,夾入呈文之中。

這一段話,堪稱震撼靈魂的奇文,姑錄於下:

“嘉靖丙寅,遂致礦賊攻城焚劫之禍,譚之色變,懷白李侯失守去位。地理之關於人事,豈不響應哉?迄今縣治火災時起,民居靡寧。賓蒙張侯升任外謫;中雲吳侯甫拜南垣,未滿即世;石梁趙侯,終於右銀臺;二愚萬侯,甫拜侍禦,直諫蒙謫;省堂陳侯,半載丁艱;月樵朱侯,亦以艱去,至今遷少冏卿;若谷徐侯,亦以艱去,至今尚居少參;念塘熊侯蒞邑僅一歲而殞;凡同譚侯,亦以艱去,至今遷大參;啟宸金侯,西臺三載未艾而逝;青嚴趙侯,以曹郎終;開三馮侯,候補戶曹——何嘉靖甲子之前邑侯之晉華者踵接,而甲子遂為閑直也?”

這段話裡有許多別稱,即使直接翻譯也不好理解。我把內容分成段,解釋一下,大傢就明白瞭:

嘉靖四十五年,礦賊攻破瞭縣城,當時的知縣李志學被貶謫到漳浦做典史。從此以後,因為龍脈被破壞的緣故,在婺源做知縣的人,沒一個仕途平順的。不信我給您數一數啊。

接任李志學的知縣,叫張東暘,升官沒多久就被貶瞭。

次一任知縣叫吳琯,病死於任上。

次一任叫趙崇善,最高隻混到右銀臺——銀臺是通政司的別稱,右銀臺即右通政,正四品。

再下一任知縣叫萬國欽,做到侍禦,也就是監察禦史,可惜因為直諫丟瞭官。

下一任叫陳宗愈,上任半年趕上親人亡故,隻能丁憂去職。

下一任叫朱一桂,也是傢裡死人,丁憂去職,至今也隻混到少冏卿——冏卿是太仆寺卿的別稱,少冏卿即太仆寺少卿,正四品。

下一任叫徐良彥,同樣丁憂去職,隻混成瞭個少參。佈政使下屬有參政、參議,前者別稱大參,後者少參,正四品。

下一任叫熊寅,到任一年病逝。

再下一任就是譚昌言,丁憂去職,如今隻做到大參——從三品。

下一任金汝諧,去瞭西臺當禦史,三年就病逝瞭。西臺是都察院的別稱。

下一任趙昌期更慘,以曹郎終。曹郎是指六部之下的各司主官,趙曾擔任南京兵部主事。

下一任馮開時,隻在戶曹混瞭一個候補主事。

這位不知名高人的思路著實刁鉆,他一口氣列出瞭婺源縣前後十三任知縣的履歷,提煉出一條規律:“地理之關於人事,豈不響應。”歷任婺源知縣因為龍脈受損的事倒黴連連,官路坎坷,沒一個過得好。新來的知縣大人,您自個兒掂量掂量吧。

這個角度可以說是高屋建瓴,深悉人性。你跟官員們陳說民間疾苦,未必能讓他們感同身受,但一說這事有礙於仕途,保證會引起高度重視。

其實仔細分析的話,這份倒黴名單根本名不副實。比如趙崇善、朱一桂、徐良彥三人官至正四品,譚昌言更做到從三品。雖說是閑職,但也不至於被說成仕途蹉跎。這若是蹉跎,那什麼才算仕途順利?當到皇帝嗎?

那位高人為瞭論證十三位知縣都倒黴的論調,隻好硬說這幾位還爬得不夠高,職位不夠重。這種先立論點,再扭曲論據的做法,值得後人學習。

真正要說時運不濟,隻有趙昌期一個。這位勤懇實幹的官員,在萬歷四十六年去世,以南京兵部主事終。以他的才幹和背景,隻做到這個級別的官位,確實挺可惜的。可他對婺源的貢獻最大,高人感念恩德,筆下留情,隻說他“以曹郎終”,並沒去刻意渲染。

這份呈文的震撼效果,真是立竿見影。金德義讀完以後,對保龍的態度一下子變得積極起來。

金知縣初來乍到,情形不熟,並沒有采取趙昌期那一套有節奏的“內鬥”之計,而是直接調集人手前往龍脈,誰鑿巖燒灰抓誰。一時間雞飛狗跳,不少灰戶和囤戶來不及躲避,紛紛被捕下獄。

縣學的學生們一片歡欣鼓舞,覺得金知縣真是趙侯再世。沒想到,金德義的這個做法太過簡單粗暴,反而引起瞭強烈的反彈,逼得十七、十八、二十三、四十三的居民們團結起來,一致對外。

馮開時在任那幾年,四都居民已經不像從前那麼彼此敵視瞭,養出瞭一套抱團的策略。這次金德義一下狠手,他們立刻分散開來,把灰窯往深山裡挪,不再互相舉報。官府的人過來問話,誰都不會開口。

在婺源山區那種地方,如果得不到當地人的配合,官府想實行什麼政策當真是寸步難行。船槽嶺燒灰遊擊隊深諳十六字方針:“敵進我退,敵退我鑿。敵駐我睡,敵疲我燒。”跟官府周旋起來。金德義的高壓政策聲勢很大,可實際效果並沒那麼明顯。

這一場官民之間的對抗,一直持續到萬歷四十八年(1620年)年初。所有人都以為春節之後官府會有所進展,卻沒料到最先來到的,是四都灰戶們的一次反擊。

大明律有規定,如果對縣級主官的政策不滿,民眾可以一級一級向上申訴。四都灰戶抓住這個機會,每一戶發起一樁訴訟,直接把知縣金德義告到瞭上級徽州府。

此時的徽州知府叫周士昌,四川內江人。他開年一開衙,還沒跟同僚道賀,便被鋪天蓋地的狀書給淹沒瞭。

四都居民的訴狀並沒有保留下來,但是從其他文獻對“刁民”的痛斥中,大概能猜出他們說的是什麼內容:現在稅賦太重,田地太少,如果禁止燒灰的話,百姓將無從活命,請求取消金知縣的嚴打政策。

要知道,這會兒已是萬歷末年,大明基層亂象已然萌生。尤其是從前年開始,朝廷面向全國開征遼餉,每畝土地加征九厘。這筆加稅,加不到士紳們頭上,到頭來還是由自耕農承擔,全國農民的處境變得更加惡劣。

具體到婺源縣裡,本來田地就很貧瘠,遼餉一加,老百姓更沒辦法種田維生瞭。他們選擇做灰戶鑿山,實在是因為活不下去。

灰戶的這些狀紙,還把遼餉的事拿出來當擋箭牌:為瞭更好地支持遼東戰局,我們多賺銀子多交稅,可一旦禁灰沒收入瞭,遼餉也會受影響,難道你們為瞭婺源龍脈一己私利,要置國傢大局於不顧嗎?

明代打官司有一個特點,無論上下,都喜歡往大道德、大政策上靠。一靠上,便立於不敗之地,誰反對我,就是不道德,就是反對朝廷。婺源灰戶的狀書挾遼餉以制府縣,一點也不奇怪。

徽州知府周士昌拿到這些狀子,可犯愁瞭。婺源保龍這事爭瞭許多年,前因後果他很瞭解,但這次告狀的人上升到瞭遼餉的高度,著實不好處理。

尤其是他這個級別的官員,應該已經聽說明軍萬歷四十七年三月間在薩爾滸的一場戰爭中空前慘敗,接下來肯定又得臨時征派。這種大環境下,婺源保龍一事已然變得復雜化。倘若他一個錯判,灰戶們再去巡按或巡撫那裡上訴,可能這事就通天瞭。

拖吧!

這一拖,就拖到瞭萬歷四十八年的夏天。

對於灰戶們的上訴,徽州府遲遲沒有回應的動靜。灰戶們沒著急,婺源縣那邊的金德義先慌瞭神。因為縣學士子和鄉宦告訴他,徽州府百分百支持保龍,肯定會立即駁回上訴。可如今上頭一直沒有動靜,這本身便代表瞭一種態度。

他找到婺源士紳們,抱怨說聽信你們一面之詞,現在我要吃掛落瞭。士紳們一合計,不能坐等,得主動出擊。

不過訴訟這條路就算瞭,一打起官司來可拖不起。婺源的重量級人物很多,他們推舉出身份最高的汪應蛟,以私人身份給周士昌寫瞭一封信。

汪應蛟是萬歷二年(1574年)的進士,歷任濟南參政、山西按察使、天津與保定巡撫、工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可以說是一步一個腳印,全靠地方實績升上來。

嚴格來說,汪應蛟還沒有致仕,仍是官場中人。他的兵部左侍郎,穩穩壓徽州知府一頭。隻不過這時候他因為要養奉父母,留在婺源沒去上任。

跟他相比,無論年紀、資歷還是官職,周士昌都隻是個小字輩。

汪應蛟客客氣氣地給周士昌寫瞭封信,簡單寒暄瞭兩句,然後指責“豪民猶挾其故智,嘗試捍罔,且以乞生朧告臺下”,直接給定瞭性是鬧事。關於灰戶提出的“乞活”訴求,汪應蛟駁斥說:嘉靖四十三年之前沒燒過灰,人傢是怎麼活的?除瞭那四都,其他幾都也沒有燒灰,又是怎麼活的?

在信箋的末尾,汪應蛟動情地請周知府“為敝邑造千百世之福,士人千百世之感也”。

汪這種大人物,越是客氣,壓力越大。周士昌接信之後,頓覺棘手。他忽然想起來,還有一個遼餉的問題沒解決,反復讀瞭幾遍汪信,裡面卻隻字未提。周士昌再仔細想瞭想,才體會到其中門道。

遼餉這事,換瞭別人,不提是因為不敢提。唯獨對汪應蛟來說,不提是不屑提。

汪應蛟在官場上是有名的抗稅高手。萬歷搞礦稅時,他屢次上書公開反對,還差點幹掉兩個天子的親信礦使王虎、王朝,名滿天下。他在天津帶兵時,兵餉不夠,一般官員會上書請求撥款或加稅,隻有汪應蛟一分錢不要,帶人引水改造,生生把葛沽、白塘一帶的5000畝鹽堿地溉成瞭水田,從此屯田足可濟軍。

天子的礦稅、自傢的兵餉,他都頂得住,何況區區遼餉?

汪應蛟隻字不提,是在暗示周士昌:你不用怕別人扯遼餉的事,朝廷有什麼問題,盡管往我這兒推。

周士昌領悟到這一層,顧慮盡去,當即修書一封,客客氣氣地表示:“日前奸民朧告乞生一詞,類有數紙,初亦準其一。行縣查勘,不謂次日又來苦訴,若扼其吭而奪之食者。然此種十詞九謊,有何成心。”

他準確地把握住瞭分寸,一口咬定灰戶們是朧告——朧即含糊不清,類似於莫須有,是十詞九謊。既然他們說的都是謊話,燒灰助遼餉什麼的自然也是瞎說八道瞭。

給汪應蛟私人交代完以後,徽州府從程序上,正式駁回瞭所有灰民的訴狀,並且指示金德義知縣,要全力配合燒灰專項治理工作的開展。

金知縣那邊,緊鑼密鼓自不必說。縣學這邊,更是戰意騰騰,士紳們推舉瞭一位叫餘懋衡的官員前來督戰。

餘懋衡也是個朝野知名的人物,萬歷二十年的進士。他在陜西巡按任上時,公開舉報稅監梁永貪瀆,差點被後者毒死。兩人大鬥一場,結果是梁永撤回禦馬監,餘懋衡也丁憂回傢。後來他被啟用為大理寺右寺丞,可惜身體不好,正在歸鄉養病。

有這麼一位額頭生角的狠角色壓陣,自然讓莘莘學子士氣大振。

餘懋衡為婺源縣學寫瞭一封公開信,算是戰前動員書。這封信可稱得上殺氣騰騰,劈頭就說:“頑民違禁鑿龍,椎銳之聲,火焰之氣,十餘裡內若裂若開,意欲何為?”

餘到底是進士出身,幾句論述,灰戶囂張氣焰,躍然紙上。他緊接著筆鋒一轉:“聞雖拘拿數人,照舊鋤石燒灰,視衙門若兒戲,此亂象也。將為兵火城郭之憂,豈止科第財富之凋殘已耶!”

這句就更狠辣瞭。這些人私自燒灰,連官府都不放在眼裡,如果不管,恐怕是要化身流賊謀反啊。到時候,倒黴的又豈止是教育部門。

一下子,立意就高瞭,性質從保龍上升到平叛。

尤其是一說起灰戶乞活的事,餘懋衡的排比句洶湧而來:“嘉靖甲子以前未燒灰,未賣灰,頑民依舊吃飯,依然種田。別都之民無縣龍可鑿,無灰可燒可賣,依舊吃飯,依然種田。茫茫四海,為商,為賈,為匠,為工,何技不可度活?”

其實餘懋衡有點揣著明白裝糊塗,他寫過一篇《北鄉富敬堂記》,裡面分析婺源務農之艱辛,頭頭是道——說明他很明白灰戶為何鋌而走險。隻不過為瞭龍脈安危,餘大人也顧不上許多瞭。

最後餘懋衡呼籲廣大學子:“殘縣龍以射利,不仁甚矣!自殘其龍,自傷其脈,不智甚矣!吾輩若不亟為力禁,坐視凌夷,亦不得謂之仁,不得謂之智矣!剝膚之災,堅冰之禍,勿謂吾言不驗!”

連“勿謂吾言不驗”都說出來瞭,說明真的要開打瞭。

正式開戰的日期,定在瞭萬歷四十八年的八月。

先是汪應蛟、餘懋衡等人領銜,會同幾十名鄉宦聯名上書,請求金知縣保龍嚴查。然後金知縣擲下令牌,委派縣丞黃世臣親自帶隊,會同縣學的生員督查隊,氣勢洶洶朝著船槽嶺撲過來。

這一次聯合執法,力度空前,真正細到一窯一戶一地,逐一查實。事後黃世臣寫瞭一份工作報告,簡單引用一段,感受一下其細致程度:

“裡長施時高,引至十七都小嚴前,有窯一所,查出窯戶呂乞、呂正、呂愛、呂芝、呂奇、呂呈等;樓下有窯一所,查出窯戶洪澤、洪星、洪新壽、洪三保、洪福忠、洪互等;外施村有窯一所,查出窯戶何興、何德桂、洪象、洪善、汪虎、方子等;戴貳拾塢有窯一所,查出窯戶程法互、程新明、程高、程文辛、詹華,以上司窯俱在十七都地方……藏在窮源幽塢。”

從這段記載可以看出,灰窯幾乎都是傢族式作業,一窯一戶,或兩傢聯合,最多摻雜一兩個外姓人。窯歸傢族共有,每個族人都有細股可分。所謂囤戶,實際上是傢族中帶頭之人,和一般礦主還有區別。

這次清查,可謂是摧枯拉朽,犁庭掃閭。龍脈嶺上的灰窯又一次被一掃而空,光是拘押的就有幾十人,連坐者更多。金德義甚至公開表示,這一次絕要嚴懲:“若稍從末減,則雖欲禁之不過隔靴搔癢耳。”

這場轟轟烈烈的專項治理運動,持續瞭足足一個月,然後在八月底戛然而止。

皇上駕崩瞭。

七月二十一日,萬歷皇帝在弘德殿去世,終年五十八歲,漫長的萬歷時代落下帷幕。他的長子朱常洛即位,改元泰昌。

這個消息從京城傳到婺源縣,差不多是八月底的光景。金知縣緊急叫停瞭巡察工作,把所有人都召回來。天子駕崩,接下來要做的事情可多瞭。

知縣得組織全縣軍民服國喪;得籌備祭禮祭品;婺源縣是木材大縣,搞不好還會被臨時征派上等梓木——這是老皇上的事。還有新皇上的事:改元泰昌,那麼縣裡的一應文牘案卷都得準備用新年號;登基還有大赦,縣獄裡的犯人哪個能赦哪個不能,也得提前議處;知縣還得打點行裝,進京朝覲新君。總之接下來的事情多得不得瞭,保龍的事,可以暫緩一下。

沒想到,計劃沒有變化快。婺源縣準備得差不多瞭,京裡又傳來消息,泰昌帝即位不過一個月,突然病逝。現在是由泰昌帝的長子朱由校即位,改元天啟。

得,所有準備工作,從頭再來一遍吧!

泰昌皇帝的去世十分蹊蹺,引發瞭震動朝野的“紅丸案”。此時保龍運動的推動者汪應蛟已經回歸朝廷,擔任南京戶部尚書。泰昌帝死後,他和禮部尚書孫慎行、左都禦史鄒元標一起上書,指責首輔方從哲引發朝中大臣們彼此攻訐。

朝裡怎麼打的,那是另外一個話題。總之,汪應蛟也顧不上管婺源的事瞭。

連續兩帝即位,別的不說,光是改年號這事,就夠基層忙一陣瞭。在這段時間裡,婺源縣留下來的文獻資料特別混亂,尤其是落款日期,一會兒是“萬歷四十八年十月”,一會兒是“泰昌元年九月”,簡直無所適從。

好在朝廷體恤基層窘境,宣佈這一年八月之前,算萬歷四十八年;八月之後,算泰昌元年(1620年);從次年正月開始,再按天啟紀年算。有些鑄錢的工坊,索性把兩個年號合在一起,鑄成合號錢。

這場混亂一直持續到十一月份才算消停。婺源知縣金德義停下來喘瞭口氣,這才想起來,牢裡還關著一大堆灰戶待審呢。

糟糕,得抓緊時間瞭!

再有一個月,就是天啟元年(1621年)。按規矩天子是要大赦天下的,牢裡這些犯人都是輕罪,肯定會被釋放,這一釋放,我們豈不是白幹瞭嗎?

於是婺源縣衙上下齊動員,從知縣到縣丞、典史、主簿,再到諸房官吏,全沖到牢裡進行突擊審訊。

天啟元年正月十一日,知縣金德義、縣丞黃世臣、主簿黃師正、典史李芳四人,具名寫瞭一封長長的審結申詳,提交給徽州府。

這麼大規模的審判,按流程應該向徽州府報備。可周知府怎麼也沒想到,連元宵節還沒出呢,他們便心急火燎地把名單提交上來瞭。算算時間,恐怕婺源縣的官吏們,這個春節都是在牢裡審著犯人過的。

審結申詳稱:婺源縣一共查獲十七都灰窯四座、十八都灰窯兩座,一共拘捕瞭百餘人,正式定罪的有十六人,其中包括瞭此前曾出場的兩個囤戶俞辛宇和程濟,不過兩人已經病故,於是又從俞、程兩傢各抽出一人頂罪。

這十六名罪犯,一共罰銀十五兩七錢,已收入縣庫。是否還需要進一步懲戒,還請周知府酌定。

其實以金德義的權限,足夠給這十六人判罪瞭。不過這一次行動,畢竟名義上是周士昌敦促而起,請知府來親自定罪,顯得這件事辦得有頭有尾,把功勞歸於徽州府的高瞻遠矚。

周士昌拿到報告,對金知縣的這個分寸拿捏很滿意。如果真把那一百多人都判瞭罪,搞不好會引發地方震蕩,絕非官員所願見,揪住首惡十六人,不多不少,恰到好處。於是周士昌提起筆來,擬瞭一個“杖三十”。

這個懲戒是可以刑贖的,其實相當輕,周士昌寫瞭八個字的理由:“鄉愚罔利,如蚊撲燈。”意思是,這些人太蠢,總幹這種自取滅亡的事,嚇唬嚇唬得瞭。

這個判決,再一次顯示出地方官員的治政原則。像這種波及幾個鄉數百人的大事,官員很少會趕盡殺絕,真把老百姓逼上梁山,誰也沒好處。

官員的辦事原則是:拿住首犯,略施薄懲,以嚇阻壓制為主,不求根治問題,隻要別在我任內出事就好。仔細回想一下,歷任知縣——除瞭趙昌期之外——對待保龍的態度,實際上都未曾偏離過這條主線。

不過周士昌覺得光自己批準,還是有點不踏實,又去找應天巡按易應昌,請他背個書。應天巡按相當於省高級法院院長,他們發佈的禁令,最具威懾力。

二月十六日,直隸巡按察院正式發佈瞭公告,除重申瞭龍脈保護區的范圍之外,這一次還強化瞭懲罰措施:“鑿山之傢,罄其資產入官,重示枷示。”

原來隻是罰錢瞭事,這次是直接查抄傢產,算得上從重治罪瞭。周士昌轉發這道禁令時,還叮囑說,罰沒傢產不得拿去做別的,要用來資助那些貧苦的讀書士子。

十六個首犯被判刑,沒什麼,那點罰款不算疼。但這個查抄傢產,可就太重瞭,不說官府有沒有這個執行力度,就是被垂涎自傢的鄰居誣告一下,也受不瞭啊。

政策一拳緊似一拳,直殺得灰戶斂跡,囤戶收聲。在馮開時任內縱容出的燒灰大潮,再度被官府強力地壓制下去。金德義主持的這一次嚴打,效用昭彰,船槽嶺下再沒鬧過什麼燒灰鑿山的大事,山林一直沉靜安詳。

用當時婺源巡諭何儉總結的話說:“保龍之法,在巡視之有方,巡視之方置司官上也,權假候缺之司鎮之次也。”意思是,保龍成功的關鍵,還得靠領導重視啊。隻要官府真心想管,就管得瞭。

這一年的八月,恰好又是秋闈鄉試。這一次婺源學子中瞭三個舉人,其中兩個人是婺源本籍,分別叫汪全智和餘自怡。在次年的春闈和殿試中,還有一位婺源籍舉人汪秉忠得中三甲。

這個成績,跟昔日盛況沒法比,但比前幾年總算強一點。風水論者紛紛表示,你看,龍脈的影響立竿見影啊。

可是接下來的天啟四年(1624年)鄉試,婺源隻有一人中舉;再到瞭天啟七年(1627年)鄉試,隻有兩人中舉。風水論者又說瞭,龍脈譬如人體,久疴必內虛,須徐徐浸補,方有靈妙——再等等看。

沒想到,這一等,等來一個晴天霹靂。

天啟七年八月十一日,秋闈剛開始考,天啟皇帝撒手人寰。

他這一死不要緊,這一科來年的殿試沒人主持瞭。好在天啟的弟弟朱由檢很快即位,改元崇禎。崇禎皇帝宣佈這一科不中斷,來年正常舉辦會試和殿試。

婺源縣的人品,在這一次差點中斷的科舉中突然爆發瞭一次。別看鄉試的婺源新舉人隻有兩名,分別叫胡士昌、張作楫,可闖過崇禎元年會試、殺到金鑾殿上的婺源人足足有四人之多。

其中張作楫考瞭三甲二百六十六名、胡士昌三甲二百一十七名、餘自怡三甲一百六十五、汪全智考得二甲五十四名。就數量而言,已與歷史最高紀錄持平。

消息傳回婺源,學子士紳無不興高采烈。多年的保龍大業,終於結出瞭碩果啊。

回顧婺源縣與灰戶之間的一系列鬥爭,從嘉靖四十三年到崇禎元年(1628年),邇來六十四年,一個多甲子的時光,太不容易瞭。有人提出一個建議,那一篇篇煌煌如星日的呈文憲詞,那一位位或賢或愚的父母官,士紳們的備極辛勞、學子們的勠力盡意,若不能留書後人,豈不是太可惜瞭?

說幹就幹!

婺源士紳們將所有相關的保龍文書都搜集起來,合訂成瞭一本書,叫作《保龍全書》,以期讓婺源後輩知道,曾經有那麼多人為瞭本縣文脈嘔心瀝血。

不過在做這本書時,編簒者們有意無意地隻收錄瞭自傢和官府的各類文書,對於灰戶、囤戶的狀書、抗辯、呈文等一概不取。呈現在讀者面前的,是一群奸邪愚民被婺源賢達打敗的正義故事。我們隻有深摳字裡行間的記載,才能聽見那些灰戶的一絲微弱吶喊——史書編撰權有多重要,可見一斑。

《保龍全書》編纂完成之後,請來縣學教諭何儉做跋。何儉在回顧瞭六十四年來同謊言、愚蠢和膽怯的鬥爭之後,動情地寫下一段話:“星源半殘之龍永保無虞,而絕盛之文運再振於今日矣。”

是的,從此以後,士子們終於可以安心讀書,繼續輔佐聖主於盛世。這一場漫長的保龍運動,總算轟轟烈烈地落下帷幕……

才怪。

如前文所述,婺源地理決定瞭兩者之間的矛盾不可調和,雖可憑強力壓制,但隻要官府稍有松懈,便會重燃戰火。何教諭“永保無虞”的夢想,終究隻是一個夢想罷瞭。

事實上,流傳至今的《保龍全書》一共有五冊。我們看到的這段經歷,僅僅是第一冊涵蓋的內容。此外還有《續保龍全書》,記述瞭康熙年間先後兩次保龍運動的始末;第三冊單獨記錄瞭一個叫施大任的人在乾隆年間的保龍訴訟經歷;第四冊記錄瞭乾隆年間的保龍運動;第五冊則講光緒十六年(1890年)到十七年(1891年)之間的龍脈燒灰大戰。

也就是說,灰戶們並沒有在明末徹底銷聲匿跡,反有愈演愈烈之勢。此後的保龍戰爭幾乎貫穿瞭整個清代,訴訟交加,其中詭詐離奇之處,一點也不遜色於明代保龍。

不過那就是另外一個故事瞭。

附:本文得益於佘偉先生點校的婺源《保龍全書》、廖華生老師的《士紳階層地方霸權的建構和維護——以明清婺源的保龍訴訟為考察中心》,以及特別感謝社科院阿風老師提供的《婺源縣志》電子版,免去瞭我去圖書館抄書之苦。

《顯微鏡下的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