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暖暖》裡面,我描寫過一個銀戒指。是城在百盛買的送給暖暖的禮物。那是他們在上海見的最後一面,暖暖離去以後一直用一根紅絲線掛著它。
因為這是用來溫暖回憶的信物,即使已經和最愛的人告別。
我覺得戒指是一種特殊的首飾。它所承擔的寓意太沉重,所以並不是能隨便用來裝飾的首飾。所有的鉆石廣告總是充滿瞭愛和諾言的光澤。而有時候,一枚普通的戒指,會因為時間的撫摸和往事的浸泡,而變得貴重。
我想等到暖暖老去的時候,她會感激生命中曾經擁有的這枚戒指。是和最愛的人見的最後一面。那時候愛情還沒有來得及淡卻,而心已經蒼老……
我有這樣的一枚銀戒指。同樣是在上海的百盛買的。它的名字叫瑪格麗特。放在我手裡的時候,它被裝在一個淺灰色的絲絨小袋子裡。我把它拿出來,它很明亮。很簡單。戴在無名指上剛好,戴在中指上會有點緊。但是看上去非常的幹凈和雅致。
有時候我會把它拿出來,放在手指上套。很長時間瞭,它有些發暗。但是摸在手裡依然清涼光潤。這是一個人送我的。然後我們分別瞭。再也沒有見到。
母親曾經送給我兩個戒指。一個是她戴瞭很多年的,她常常和她的婚戒,一枚紅寶石戒指戴在一起。那枚戒指是黃金做的,暗得發亮,是被歲月沉淀以後的鬱重。上面有兩顆小粒的紫水晶。俗氣而溫情。
我常常會這樣想,如果某天在一個陌生的城市裡,衣食無靠的時候,我會不會拿這枚戒指去當。一層層地打開包裹著它的棉佈,把它拿出來擦亮,然後遞給當鋪裡的老板……好像一個久遠年代裡才會發生的故事。而母親送的戒指,就是這樣寄托著深切的關註和擔憂在裡面吧。可以放在身邊,一直保護著漂泊路途上的心。
16歲的時候,母親覺得我長大瞭,就帶我去珠寶店裡,讓我挑一個自己喜歡的戒指。我挑的是一枚簡單的白金戒指,上面有菱形的花紋。那時候學校裡也有時髦的女生戴戒指的,可我不喜歡戴,一直把它放在一個紫紅金花的絲綢盒子裡,藏在抽屜裡。
這個戒指在那時候算是比較值錢的,所以也就把它當做瞭自己的一筆小財富。後來,過瞭挺多年的,一個朋友過生日,剛好自己處於最落魄的時候,手裡沒有閑錢給好的朋友送禮物。想瞭半天,就從首飾盒裡拿出這枚惟一值錢的戒指,給他寄瞭過去。
那時候看電影《滾滾紅塵》,在傢裡隱居寫書的韶華,收到能才托人送過來的信,順手就從枕頭裡掏出一枚金戒指給送信的人付瞭小費。能才後來見到韶華,把戒指還給瞭她。他說,以後不要把貴重東西胡亂送人。語氣很認真,眼神卻很憐惜。
也許韶華是這樣一個率性的需要照顧的女子,所以最終他愛上瞭她。
有些人的靈魂會比他的物質要富足得多。因為自由。
過瞭不久,又是這個朋友,從遠方的城市寄瞭一枚戒指給我,也算是禮物。一樣的白金戒指,隻是看上去幼細瞭一些。但是我卻不喜歡。我想我16歲時候的眼光已經和現在不同。就像喜歡的人,曾經喜歡過,可是最後卻發現自己的心變得這樣的淡。
那枚戒指就不再戴過瞭。
自己也買過戒指的。是一枚銀戒指。在路上經過金鋪的時候,看到擺在櫃臺裡的一排戒指裡面,有一隻小蝴蝶花紋的。戴在手指上的時候,那隻蝴蝶好像俯在手指上,翅膀微微掠起,有一種靈性的氣息。
我買下來的時候非常便宜。我想也許隻有我才覺得它是這樣的美。否則,空守在時間的等候裡,它會很寂寞。因為看上去很粗糙,所以有時候會在情緒好的時候戴著它玩。比如穿一件白棉佈襯衣或者黑色吊帶裙,把頭發紮起來,稍微塗一些銀色唇膏,然後戴上發暗的線條疏放的銀戒指,它的靈性就被襯托出來。
那時候很喜歡在電視上看一個鉆戒廣告。兩小無猜的男孩和女孩一起坐在一棵大樹上,男孩用紫色的小雛菊編瞭一隻草戒指戴在女孩的手指上,女孩甜美的笑容也如花朵般綻開。然後他們長大瞭,女孩披著純潔的白紗,看著男孩在她的手上套上一枚戒指,那是一枚閃亮的鉆戒。
幸福,諾言,真愛。鉆戒廣告裡重復的美麗辭藻,總是這樣的讓人心動。
亦舒的小說《喜寶》裡有一段描寫,喜寶決定做富商的情婦,提出的第一個條件是讓他開張支票買鉆戒。喜寶挑瞭珠寶店裡最大顆的鉆戒,戴在手指上因為太重會歪在一邊。可是她戴著它,在寂寞的時候轉動它。
如果沒有很多很多的愛,有很多很多的錢也可以……喜寶也許感覺自己受到瞭安慰。這一刻她這樣富有,可是又這樣的貧乏。因為這是一個自己買給自己的鉆戒。
所以,看到珠寶店裡的戒指,會想隻有鉆石是不能隨便買給自己的。不僅僅因為它的昂貴,還因為它所需要的漫長等待。等待生命中一個人的出現。等待一段用一生去實踐的諾言。
這是惟一需要用靈魂交換的戒指。
我並不是一個喜歡戴戒指的人。也許我會把戒指串一條絲線戴在脖子上,卻無法忍受它對手指長久的束縛。戴著戴著,我就喜歡把它摘下來。我發現我的手指原來是這樣的酷愛自由。所以我想我肯定也是一個不喜歡戴婚戒的女子。但是我會希望愛我的人送我一顆明亮的小鉆石。
明亮堅硬的小石頭,等到老去的時候用來溫暖自己的心。雖然諾言和愛也許已經一去不復返……可是依然能帶來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