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王公 第十三章

明月見到的男孩實際上是吳蘭英十六歲的弟弟蘭荃。姐弟倆兩年前從哈爾濱坐火車來到奉天,一直都沒有回去過。他們生長在一個有百十來戶人傢的村莊,父親的時間一半務農,一半教村莊上的孩子們讀書寫字,學費是每年秋後的三鬥麥子。他們的母親在傢裡織佈做鞋。蘭英姐弟從小就聰明勤奮會念書,尤其是弟弟蘭荃,這個男孩的記性尤其好,小小年紀就把附近十裡八村山路怎麼走,近路怎麼抄記得滾瓜爛熟,連大人都要問他路的。隻是蘭荃長到九歲那年生瞭一場大病,燒壞瞭一隻眼睛,腦袋瓜子有些糊塗,再也記不住東西瞭,後來給爹爹搭手伺候傢裡的三畝地。

“蘭荃把地裡的活兒做得很好,插秧子像用線逼出來的一樣直。人也又乖又懂事,跟我可好瞭。後來我去哈爾濱的中學念書,花光瞭爹娘所有的錢,傢裡再也拿不出來錢讓我來奉天念大學。弟就跟爹娘說,那我跟姐姐來奉天吧,我總會找得到活兒幹的,我可以養活她,讓她念書。”吳蘭英說到這裡用手帕子擦瞭擦眼睛,她停瞭好一會兒,胸口快速地起伏,“從我到這裡,生活費都是用弟賺的工錢。他做過各種各樣的短工,自己夠吃飯,就把錢都省給我。你看到我的鞋子瞭?又破又舊對不對?我告訴你,原來那可是一雙新鞋子呢。那是在商店裡面買的,可不是舊貨攤上的便宜貨,那也是弟給我買的,我穿去學校,同學們都很羨慕的……那天我生瞭病,弟從工廠跑出來看我,又把賺的錢塞給我,又誤瞭工,又要扣錢瞭。你看到瞭,他還是小孩兒呢,是不是?他可能還沒有你大呢……”

“你弟弟,他在那個橡膠廠工作,對不對?”

吳蘭英點點頭。

明月半晌方說:“我能不能幫你做點什麼?或者,我能不能幫幫你弟弟呢?”

“我說這些不是要你同情,更不是要你施舍我。你幫助瞭我,所以我想跟你解釋一下,但是請你不要告訴別人。這就是你能幫我做的事情瞭。至於別的,我快畢業瞭,我會找到一個不錯的工作,我比不瞭你,但是我也會越來越好的……”

明月點點頭,心裡記掛下的卻是吳蘭英說“我比不瞭你”。吳蘭英怎麼會比不瞭她呢?她是個勤奮努力的大學生,她有著遠大的理想和前途,更重要的是她還有父母弟弟,還有那些用銅板和破舊的皮鞋標記的,來自傢人的關愛。

明月還是什麼都沒有說。

隻不過,這個十六歲的孩子,她的記憶與生活,想法與現實,聽到的看到的,接觸到的還有遭受到的事情督促瞭她的思考。思考讓一個人冷靜自持,讓一個人更加聰明而獨立,於是自然而然地變得越來越不那麼可愛。

顯瑒是一點一點地發現明月的性格裡那一些讓他不安的因素的。

這種感覺最初可以追溯到去年秋天她差一步就被嫁到南方去的那件事情。整樁官司的由來經過,什麼人說瞭什麼話起瞭什麼樣的作用,他都是後來從仆人和傢丁的口中,從母親和彩珠的言語態度中尋找到蛛絲馬跡,然後自己整理明白的。而年少的明月從火車站被他拽出來之後任他惱怒誤會,卻三緘其口,隻字不提。到後來,得小王爺自己跟自己解釋清楚:明月不就那樣嘛,連她爹爹去世都隻會哭,不會問的傻小孩。

後來她撒瞭那個謊,那是他心裡一直不能解開的一個小疙瘩:他是她的叔叔。當然讓明月把他們之間的關系跟同齡的女孩子們解釋清楚確實很棘手,讓他來想可能也找不到更好的辦法。所以他一直都沒有戳穿點明,他等著明月自己在某一天晚上,在那盞百合花形狀的臺燈下面跟他細聲細氣地抱怨她的為難和猶豫。沒有。事情過去就過去瞭,他在外人看來成瞭她富有的體貼的叔叔,卻連個商量都沒有,招呼都沒打。

還有她在外面待得越來越久,回傢越來越晚,他還想是不是學校留下掃除或者跟同學們做作業。結果有一天他出門會友,在汽車上看到這個傢夥自己推著車子在街頭閑逛,他以為自己看錯瞭,讓司機開回去,看見她蹲在路邊看老頭子下象棋。象棋案子旁邊有兩個攤子,一個賣西瓜,一個賣香瓜。一隻香瓜被掰開成兩半讓人看生熟嗅味道,時間久瞭被陽光烤熟,被蒼蠅爬過舔舐,跟另一側攤子下面一摞西瓜皮一起發出膩乎乎臭烘烘的味道。矮房子裡面出來一個女人,一盆臟水潑在地上。顯瑒想下去把明月從如此所在中給揪回來,門開瞭半截又關上瞭,讓司機開車上路,心裡想也罷,也不是什麼過失,她自己樂意就好。

六月中旬的時候,傢眷們一起去丹東海邊過半個月。明月還要上學念書準備考試,因而不願同行,顯瑒也沒有勉強,將她自己留在奉天。到瞭地方,他先見瞭舊部和一眾佃戶漁民,又命李伯芳等人整理瞭舊年賬目,勾銷一些,催繳一些,五六天的時間都搭在這上面。活計幹完的第二日,顯瑒打算乘漁船出海,大早上天還沒亮就上瞭船,結果碼頭上笨笨地跑來一個人,一腳邁到船舷上,彎著腰穿著粗氣跟他說:“帶,帶我也去。”正是懷著六個月身孕的彩珠。

顯瑒道:“那怎麼能行?折騰死你。”

彩珠跑瞭一溜道,根本沒力氣爭辯,一屁股坐在船上哪也不去。顯瑒沒轍,讓船老大開船,對那女子說:“不舒服瞭馬上說,咱回啊。”

船老大在兩個海岬之間橫瞭一條長線,每隔兩三丈拴著一個嘴大尾巴小的袖籠,魚貝蝦蟹鉆到裡面被網住出不來,船夫們將袖籠撈起來抖到船上,就是海裡的收成。船不大,在風浪裡面搖擺得厲害,走一會兒再停一會兒,別說彩珠懷著六個月,就是身形利落當姑娘的時候也不可能受得瞭。可她忍著,偏不吱聲。顯瑒在後面看瞭她半天,到底還是上去說:“要吐就吐,我都吐過。”

“我不想吐。”彩珠道。

“呀,還挺硬。”他笑起來,“之前沒見過海吧?”

“……見過的。”彩珠說。

“什麼時候啊?”

“好多年前瞭。姐姐出嫁,傢裡人去天津送她坐船。”

“沒聽你說過。”

她垂著頭:“我也是今天才想起來的。”

“……去艙裡面坐著吧。裡面暖和。”

“不冷。”

船夫剝開兩枚牡蠣送上來,顯瑒接過來,一口吸進去,又咬瞭一口玉米面的餅子,吃得津津有味。彩珠也要吃,顯瑒說,太腥。你可不能吃。彩珠非吃,學著他將兩個東西都倒進嘴巴裡,嚼瞭幾口,咽不下去瞭。

顯瑒道:“吐瞭唄。”

她這才一口吐到船外,趕緊拿水漱口又從腋下取瞭帕子擦嘴。

顯瑒哈哈笑著:“讓你倔。”

他把明月給想起來是在幾天之後的一個傍晚。別墅臨海的露臺上放瞭美酒糕點和自己傢花園裡摘的瓜果,留聲機裡面轉著西洋樂曲的唱片,幾個表兄弟的新話題是奉系軍閥入關以及南省愈演愈烈的戰局,女眷們也在乘涼聊天,妹妹顯瑜有些走神,她明日要見一個傢世體面的從歐洲回來的年輕人……

顯瑒拿著一杯酒自己站在露臺上,看族裡的小孩子們在下面的沙灘上蓋房子。

幾個大一點的男孩建完一個方方正正頗有些氣魄的大屋,又在給它砌圍墻築院子。他們動瞭些小心眼,要把小女孩自己挖的一個小坑也圈到他們的院子裡去,不知是要拿來當遊泳池還是魚塘子。女孩隻有三四歲大,頭上紮著兩個小辮子,是長春來的表兄傢的大女兒,她在專心致志地挖自己的沙坑,忽然發現不對勁,自己的獨立工程居然被圈到大孩子們的院墻裡去瞭。她端詳瞭一會兒,沒抗議也沒吵鬧,在圍墻上推瞭一個小豁口,將自己的沙坑范圍擴大瞭一些,然後繼續悶頭挖坑。

那是一個很有趣的局面:大孩子們處心積慮地占有瞭她的沙坑,可是女孩卻將它繼續挖到圍墻之外。她有她不被包圍起來的小小的一個國。

顯瑒走回房間,穿過客廳去打電話。

他一手拿著耳機一手拿著話筒,要瞭奉天王府的號碼。

是管傢接的電話,跟他說,明月小姐還沒回傢呢。

他掛瞭線就覺得自己有點沒勁,轉身又回到熱鬧裡面去瞭。

《最後的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