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的王公 第二十四章

從雪裡被救回來的年輕人成瞭南一惹下的又一個麻煩:他小腹上有個半寸長的新傷,束腰的板帶上別著一枚飛鏢,白象牙刀柄上面紮著金線的。舅幫他把身上的傷口捆紮好瞭說,這人啊請來容易,恐怕送走難,得在傢裡好好養著,好飯好茶伺候著,得他自己想走的時候走才行。南一不解,問為什麼啊。舅說,土匪啊。南一頭上又被媽媽的指頭推瞭一下子。

年輕人昏迷瞭三天三夜方醒,已是大年初四瞭。天色很暗,厚雲彩捂瞭一場大雪,南一正跟弟弟們在場院裡面踩硬瞭的一塊雪地上抽冰嘎,抬頭見那年輕人立在大門口,身上披著自己穿來的翻毛皮襖。這人眉眼奇特,兩道眉毛是斜飛上去的,兩隻眼睛又有點耷,倒是濃眉大眼,鼻子直,嘴巴厚,閉著眼睛躺在那裡就很好看,如今清醒瞭就讓人覺得有點兇巴巴的。

馬廄裡面有舅養的幾匹大騾子和兩匹馬。年輕人從裡面牽瞭一隻膘肥體壯的出來,跨上去,雙手揪著馬鬃在院子裡面轉瞭幾圈,他身高腿長,樣子威武。轉到南一和弟弟們面前,居高臨下地看看她:“傢裡大人們呢?”

“串門子去瞭。”

“謝你們照應瞭。”

年輕人夾瞭馬肚子說完要走,表弟上去抓馬鬃:“謝俺們照應,怎麼還把馬給弄走?這叫謝嗎?這叫搶……”

南一上去把表弟給拽過來,手箍在他肩膀上不讓他動彈,心裡想,你個小笨蛋,要錢不要命瞭,跟土匪還講理呢。

那人騎在馬上在門口又繞瞭幾步,回來說:“借個腳力,過兩天還送回來。”

果然初七那天大早,馬自己被人撂在門口,背上還馱著一袋米,兩壇酒還有兩隻山雞。

南一後來再見到這個年輕人兩次,都是在自己做的夢裡面。

一次又見他在雪裡面趴著,她再把他翻過來,臉上全是雪,看不出來模樣,她把他臉上的雪都扒拉掉瞭,那人睜開眼睛卻發火,伸手拿瞭自己腰下別的小鏢,別到南一脖子旁邊就要給她放血,南一嚇得滿頭大汗,別別別別,是我,是我上次救的你啊。人傢可不知道,鋒利的飛鏢又往她脖子上面使勁。南一道,我把你背我傢去瞭,累得都要斷氣瞭,你就這麼謝我救你的命嗎?

劉先生吃早點的時候要放唱片的,餐廳裡面的音樂一響,南一在自己的臥室裡面就睜開瞭眼睛,心裡遺憾地:夢做得太短,告訴瞭是自己救瞭他,還沒見那人什麼反應呢。

第二次夢見他沒那麼多的語言和情節,隻一個畫面,就是那年輕人騎在馬背上在一大片白皚皚的雪原上奔馳。他那麼高,又壯,像老年畫上東北山野裡能騎善射的英雄,不懼嚴寒刺骨,粗獷又野性,駕馭驅遣著山林裡的飛禽猛獸,真讓人崇拜而且向往啊。

很多到瞭十八九歲的女孩都有南一這樣的毛病:機緣巧合之下,在突然發生的故事或者巧合裡面遇到毫不相關的人物,相遇的時間十分短暫,但他的突然出現和截然不同卻給她們留下深刻的印象,日後常常想起,回味,固執地豐富並深刻這個人物,編織種種後續和傳奇,難舍難分,不肯自拔。南一為此惆悵大半年,終於又遇到瞭譚芳。

中秋節前,新榛子上市瞭。南一領瞭薪水就夥同瞭辦公室裡面另外兩個女孩去山貨行,老板答應給她留些個頭大,滿仁兒的水漏榛子,隻是主顧太多,老板讓她勤快點來取,免得山貨剛運來就被別人買去。

她一個星期前在頭發上燙瞭好幾個卷子,身上穿著件杏色的羊毛大衣,脖子上圍著橘色圍巾,打扮得像個外國女孩,推瞭門一進山貨行就頗熟絡地跟老板開玩笑,哎新榛子哪裡呢?您沒跟舊的摻在一起吧?

老板正忙著點貨,蘑菇木耳猴頭鹿茸還有榛子松子擺瞭滿滿一個大屋,沒空招呼,隻笑著說:“先嘗幾個再說,看好瞭我再給姑娘們稱。”

一人正坐在椅子上抽旱煙,他身上是件黑色的半舊的襖子,朝著南一她們瞥瞭一眼,又轉過頭去,濃眉大眼的像個“X”型,兇巴巴的老子最大的樣子,不是那埋在雪裡的小子卻是哪個?

一起來的兩個女孩坐在裝著不同等級的榛子口袋旁邊開始研究算計怎麼買劃算瞭,南一先是解瞭圍巾,而後又開始用手抓頭發,想要把頭發上的卷子都給拉直一樣。

女孩們說,南一你這是幹什麼呀?

頭發不好看,我要把卷子弄掉。

怎麼不好看啊?多好看啊。

我原來是直頭發的,直頭發的好。我也不喜歡這條圍巾。我喜歡去年冬天我帶的那條藍色的。

——南一說話的聲音不大不小,她的話是要講給這屋子裡面另一個人聽的。她想要幫助那個人回憶起來自己從前的形象,這一年的冬天,他們相遇時候她的形象:她是個直發齊耳的女孩,圍著一條藍圍巾,她用並不壯實的肩膀把那高個子的年輕人扛回傢的……

那人一口一口地抽旱煙,對旁邊女孩之間的對話毫沒留意,也毫無反應。

老板點完瞭貨問年輕人:“榛蘑少瞭。”

“今年山裡面也旱,收得不多。”年輕人答。

“怎麼是你來送貨?”

“老李頭上個月腿壞瞭,不出山瞭。”

“你走的時候帶些藥回去吧?”

“藥還是你來抓吧,你送上山,再請個郎中,跟你一起上山去。”年輕人一邊吸煙一邊說。

老板抬頭看瞭看他。

南一她們稱瞭二斤榛子,付錢出門,年輕人這個時候喊瞭她一聲:“小姐。”

南一回過頭來。

“圍巾忘瞭。”

南一從放榛子的口袋上把自己的圍巾拿起來一邊往脖子上面裹,一邊直直地,肆無忌憚地看著這個年輕人。

她把他給看得笑起來,指著自己鼻子說:“我是長瞭倆鼻子啊?”

南一搖搖頭:“像個熟人。”

“哪裡的熟人啊?”

“撫順的。”

“那不可能啦。我從吉林來的。”他說著站起來,“以後想吃榛子再來吧。我給你算便宜點。”

原來的老板很快不見瞭,年輕人坐到瞭山貨行賬房後面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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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一在辦公室每天謄寫的新聞稿件上面總有些五花八門的治安案件:醫院藥品被竊,富商倉庫遭劫,白俄貴族的兒子被第三次綁票……林林總總,不一而足。事情被報道出來,買報來看的人不少,但是案件大多不瞭瞭之,也沒個後續結果。可在南一的腦袋裡面,案犯隻有一個,就是那潛伏在山貨行裡面的土匪,她甚至為他編造出瞭合理的作案動機,恰當的時間和完美的善後。她很快打聽出來這新掌櫃的叫做譚芳瞭,真名假名不可考。

十一月的傍晚,南一像隻鬼魂一樣遊蕩在山貨行後門的時候,被人從後面掐住瞭脖子,然後推到瞭墻邊,鼻子嘴巴都貼在紅磚墻上,一動也動不得。

“偷榛子,是吧?我送你去保安所。”土匪在她身後說,聲音低沉喑啞。

“我不怕的。”南一說,“我沒幹壞事兒。沒殺人放火,沒打傢劫舍。”

她脖子後面兩根手指頭松瞭,南一憤怒地轉過身,看著譚芳,他身上是條棉長袍,領子翻出毛邊。南一繼續指控:“我也不是睜眼瞎,連救命恩人都認不出來。”

譚芳擰瞭擰袖口,不當回事兒的樣子:“說什麼呢?”

“我,”南一欺過來,看著他鼻子眼睛嘴,明明白白地說道,“說什麼呢?我,我跟你說,大年初一的早上,你埋在雪裡,半死不活,我把你給抗到我們傢去的。我舅給你紮針活血,我舅母給你煮粥喂水,傢裡好吃好喝伺候著你才沒死。初四早上你醒過來,騎走我傢一匹馬,過瞭三天才送回來的。這事兒沒錯吧?別說我沒偷你傢破榛子,就算我偷瞭,也隻當是跟你收救命錢!”

譚芳看著她臉半晌,“切”瞭一聲:“還知道什麼?”

“……你肚子上面被人捅瞭……你的飛鏢柄上有,金線,”南一咬著牙齒說,“你,你是土……”

她“匪”字還沒出口,便被他捂住瞭嘴巴,譚芳的臉近在咫尺,兇狠簡潔地威脅道:“想活命就把嘴閉上……聽懂沒?……點個頭。”

南一點點頭,沒管住自己一滴眼淚就掉下來瞭。

土匪松瞭手。

她總是在做一個類似的動作,就是把圍脖一圈一圈地往脖子上纏,過程當中鎮定瞭自己,慢慢說道:“我要是想要告訴別人,早就說出去瞭。”

土匪回身看瞭看她,臉上忽然綻開一個憨笑:“鬧著玩呢,因為這就哭瞭?我早認出來你瞭,隻是我在這裡朋友太多,想見不想見的都有,難免得小心點。”

南一拔腿就走,把譚芳的話丟在後面,他說,愛吃榛子我以後都給你送去吧。

從那個秋天開始,南一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收到一佈口袋的榛子。分量很足,日子也算得很清楚,她每次差不多要吃完的時候,又一袋子送到瞭。南一心裡知道這是來自於誰的禮物,不僅心安理得地自己吃,還拿出來請客——他欠她一條命的。但是她後來都沒再見到他,坐著人力車偶爾經過,見那山貨行生意不錯,總有人出出入入。

好姑娘總要愛上壞男孩。好看的土匪就是老實孩子南一的劫數。三年不見的好友從日本回來,南一幾次張口想要跟她談談這事兒,討個主意,話到嘴邊又覺得無從說起,便又咽瞭回去。所以一個人的苦惱隻有她自己知道,汪明月居然還在羨慕她的快活呢。

《最後的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