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過瞭幾天,輪到靜秋回K市休息,她的輪休排在星期三、星期四兩天。

前兩次輪休,靜秋把機會讓給瞭那個叫王健康的男生,因為他其實不那麼健康,臉上老有包塊長出來,需要經常去醫院檢查。靜秋把輪休機會讓給他的另一個原因是她沒路費錢。那時她媽媽每月的工資才四十來塊錢,要養活她跟妹妹兩個人,還要給下農村的哥哥一些零用錢,又要周濟在鄉下勞動改造的父親,每個月都是入不敷出,所以她能省就省瞭。

但這次不行瞭,她的班主任托回去休假的人帶信來,說學校匯演,他們班還等著她回去排節目,一定讓她回去一趟,把班上的舞蹈編好瞭,教給同學們瞭才能走。班主任說已經發動全班同學為她募集瞭來去的路費,這次一定要回去瞭。

靜秋的媽媽在八中附小教書,跟靜秋的班主任算是一個學校的同事。班主任知道靜秋傢窮,每次開學報名時都主動讓她打緩期,就是推遲交學雜費。雖然每學期學雜費隻三、四塊錢,在當時也算一筆很大的開銷瞭。

班主任還常常拿張表讓靜秋填,說填瞭學校可以給她每學期15塊錢補助,叫助學金。但靜秋不肯填,因為助學金還要在班上評的,靜秋不想讓人知道她傢窮,要靠助學金讀書。

她自己每年暑假都到外面去做零時工,在一些建築工地做小工,師傅砌墻,她就幫忙搬磚、攪和水泥,用木桶子裝瞭,挑給師傅。很多時候,她得站在很高的腳手架上,接別人從地上扔來的磚,有時還要跟幾個人合抬很重的水泥預制板,都是很重很冒險的活路,但每天可以掙到一塊二毛錢,所以她一到暑假就出去打零工。

這次要回去輪休瞭,讓她又喜又愁,喜的是可以回去看看媽媽和妹妹瞭,她媽媽身體不好,妹妹還小,她老是擔著心。現在回去看看,可以幫傢裡買煤買米,幹點重活。但是她又很舍不得西村坪,尤其是老三,回去兩天就意味著兩天見不到他,而剩下的時間已經不多瞭。

大媽聽說靜秋要回K市,就竭力主張讓志剛去送她,但靜秋不肯,一是她不想耽誤志剛出工,二是怕受瞭這個情,以後沒法還。

聽秀芳講,幾年前,志剛曾經喜歡過一個來插隊的女知青,那個女知青可能是看他爸爸面子,跟他好過一段。後來有瞭招工指標,那個女知青向志剛賭咒發誓,說隻要你為我搞到這個回城的指標,我一定跟你結婚。

但等到志剛幫她說情,讓他爸爸為她弄到那個指標後,她就一去不復返瞭。她後來還對人說,隻怪志剛太傻,沒早把生米煮成熟飯,不然她成瞭他的人,自然是插翅難飛。

這事讓志剛成瞭村裡的笑柄,連小孩子都會唱那個順口溜:“志剛傻,志剛傻,雞也飛,蛋也打;放著個婆娘不會插,送到城裡敬菩薩。”

有很長一段時間,志剛都象是霜打瞭的茄子,萎靡不振。給他說媳婦他也不要,叫他找對象他也不找。這回傢裡住瞭靜秋這個女學生,好像他精神又好起來瞭。大媽就總是讓秀芳在靜秋耳邊吹風。但秀芳覺得二哥配不上靜秋,不光沒做上媒,還把大媽的話、二哥的話全透露給靜秋瞭。

靜秋讓秀芳告訴大媽,說自己出身不好,配不上志剛。

大媽知道瞭,親自跑來跟她說這事:“姑娘傢,成分不好怕什麼?你跟我傢志剛結瞭婚,成分不就好瞭?以後生的娃都是好成分。你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娃們著想吧?”

靜秋羞得滿臉通紅,恨不得在地下挖個洞鉆進去,連聲說:“我還小,我還小,我沒想過這麼早就找對象,我還在讀書,現在提倡晚戀晚婚,我不到二十五歲以後,是不會考慮這個問題的。”

大媽說:“二十五歲結婚?骨頭都老得能敲鼓瞭。我們鄉下女娃結婚早,隊裡扯個證明,什麼時候都能結婚。”大媽安慰靜秋,“我也不是要你現在就結婚,是把這話先過給你,你心裡有我們志剛就行瞭。”

靜秋不知道怎麼辦才好,隻好央求秀芳去解釋,說我跟你二哥是不可能的,我——不知道說什麼好,就知道是不可能的。

秀芳總是嘻嘻笑:“我也知道是不可能的,但我不去做惡人,要說你自己去說。”

靜秋臨走前一天,志剛自己找她來瞭,紅著臉說:“我媽叫我明天送你一程,山上人少,不安全,山下路遠,還怕漲水——”

靜秋趕快推脫:“不用送,不用送,我——不怕。”然後又擔心地問,“這山上有——老虎什麼的嗎?”

志剛老實相告:“沒有,這山不大,沒聽說有野物,我媽說怕有——壞人——”

靜秋竭力推辭瞭,大媽也出面說瞭一通,靜秋也推辭瞭。她其實還是很想有個人送她的,一個人走山路,實在是有點膽戰心驚。但一想到接受瞭志剛這個情,以後拿什麼來報答?她又寧可冒險一個人走瞭。她決定走山下那條路,雖然遠一倍,而且要趟水,但人來人往,不會遇到壞人。

到瞭晚上,老三過來瞭,跟大傢一起坐在堂屋裡說話。靜秋幾次想告訴他明天回去的事,都沒有機會開口。她希望別的人會提起這事,那樣他就知道她要回K市兩天瞭,但沒有一個人提起這事。她嘆瞭口氣,心想可能也不用告訴他,也許他這兩天根本不會到大媽傢來,就算來瞭,難道他還會因為看不見她難受?

靜秋不好意思老呆在堂屋,怕別人覺得她是因為他在那裡才呆在那裡的,就起身回到自己房間去寫匯報。但她一直支著耳朵在聽堂屋的動靜,想等他告辭回傢的時候,就悄悄跑出去告訴他,她明天要回K市去。但她又怕他拿她說過的話搶白她,說“你告訴我這個幹什麼?我管你到哪裡去?”

她呆在自己房間,卻一個字也沒寫。快十點瞭,她聽見他在告辭瞭,她正想找個機會溜出去告訴他,他走進她房間來瞭,從她手裡拿過筆,找瞭張紙,很快地寫瞭幾句話,然後把那張紙推到她面前。她看見他寫著:

“明天走山路,我在山上等你。八點。”

她吃瞭一驚,幾乎看不懂他寫的是什麼意思瞭,她抬頭望著他,見他在微笑,盯著她,仿佛在等她回答。她愣瞭片刻,還沒等她回答,大媽已經走進來瞭。他提高聲音說:“謝謝你,我走瞭。”就走瞭出去。

大媽狐疑地問:“他謝你什麼?”

“噢,他請我幫他在K市買東西。”

大媽說:“我也正想要你幫忙買點東西。”大媽拿出一些錢,“你回去瞭,幫我們志剛買些毛線,幫他織件毛衣,顏色式樣都由你定。我聽你大嫂說你蠻會織毛衣,你這身上穿的是自己織的吧?”

靜秋不好推脫,隻好收下瞭錢,心想,不能做大媽的兒媳,幫她兒子織件毛衣也算是補償吧。

那一晚,靜秋怎麼都睡不著,她把那張紙拿出來看瞭又看,他的確是那樣寫的。但他是怎麼知道她明天要回去的呢?他明天不上班嗎?他會對她說什麼?做什麼?有他做伴,她心裡很高興,但是女孩防范的是男人,他不也是個男人嗎?兩個人在山上,如果他要對她做什麼,難道她還打得過他?

說實話,靜秋就知道男人對女人構成威脅,但並不知道這個威脅具體是怎麼回事。“強奸”也聽說過,外面經常可以看到佈告,有些人的名字上打著大紅叉,就知道又槍斃瞭幾個。那些人當中,有些就是“強奸犯”,有時還有犯罪經過的描寫,但都比較含糊,看不出究竟是怎麼回事。

靜秋記得曾經看見過一個槍斃殘害女性的強奸犯的佈告,其中有句說強奸犯“將螺絲刀插入女性的下體,手段極其殘忍”。記得那時還跟幾個女伴議論過,說到底哪裡算下體?幾個人都覺得腰部以下都算下體瞭,那麼這個強奸犯到底把螺絲刀插到受害人腰部以下那一塊去瞭?這事一直沒搞清楚。

還有個女伴曾經講過,說她姐姐跟男朋友吹瞭,因為那個男朋友“不是人”,有一天晚上,那個男朋友送她姐姐回傢的時候,把她姐姐壓到地上去瞭。這又把幾個人搞得糊裡糊塗,是不是那個男的太兇惡,要打他女朋友?

靜秋的女伴當中,有幾個比她大,大傢都是八中或八中附小老師的小孩,都住在學校教工宿舍裡,一起長大的。那幾個大點的,似乎知道得多一些,但講起來也是藏頭露尾,叫幾個小點的摸頭不是腦,如墮五裡霧中。

記得有個女孩曾經很鄙夷地講過,說某某的姐姐象等不及瞭一樣,還沒舉行婚禮就結婚瞭。在靜秋聽來,這個說法簡直狗屁不通,不合邏輯,結婚不就是舉行婚禮嗎?怎麼可能沒舉行婚禮就結婚瞭呢?

還有就是總聽人說誰誰被誰誰“搞大瞭肚子”,但從來沒人告訴靜秋,一個人的肚子是如何被搞大的,自己悟來悟去,也就基本上悟出跟男的睡覺就會被搞大肚子,因為她媽媽一個同事的兒子被女朋友甩瞭,那個同事很生氣,總是對人說那個女孩“跟我兒子瞌睡都睡瞭,肚子都被搞大過瞭,現在不要我兒子瞭,看誰敢要她。”

那件事給靜秋很深的印象,因為她媽媽告誡過她,說你看看,我同事還是人民教師,遇到這樣的事,都會在外面敗壞那女孩的名聲,如果是那些沒知識的人,更不知道說出什麼難聽的話來瞭。一個女孩子,最要緊的就是自己的名聲。名聲壞瞭,這一輩子就完瞭。

把這麼多前人的經驗教訓、再加上道聽途說、以及自己的邏輯推理全綜合起來,靜秋得出瞭一個結論:明天可以跟老三一起走那段山路,隻要自己時時註意就行瞭。在山上是不會睡覺的,所以不存在搞大肚子的問題,最好讓他走前面,他就不可能突然襲擊,把她按到地上去。另外,註意不讓他碰她身體的任何地方,想必不會出什麼問題瞭吧?

唯一的擔心就是被人看見瞭,傳到教改小組耳朵裡去,那就糟糕瞭。但她想那段山路好像沒什麼人,應該不會被人看見吧?要不,明天跟他一前一後離遠點,裝做不認識一樣,隻不知道他肯不肯。

第二天,才七點鐘,靜秋就起來瞭,梳洗瞭一下,跟大媽告個辭,就一個人出發瞭。她先走到河的上遊,乘渡船過瞭那條小河,然後就開始爬山。今天幾乎是空手,沒背行李,比上次輕松多瞭。

她剛爬上山頂,就看見瞭老三。他沒穿他那件藍色棉大衣,隻穿瞭件她沒見過的茄克,顯得他的腿特別長,她就喜歡看腿長的人。她一看見他,就忘記瞭昨天晚上為自己立下的那些軍令狀,隻知道望著他,無聲地笑。

他也一個勁地望著她笑:“看見你出門瞭。開始還以為你不會來呢。”

“你——今天不上班?”

“換休瞭,”他從隨身背的包裡拿出一個蘋果,遞給她,“早上吃東西瞭沒有?”

她老實回答:“沒有,你呢?”

“我也沒有,我們可以走到K縣城去吃早點。”他把她背的包都拿瞭過去,“你膽子好大,準備一個人走山路的?不怕豺狼虎豹?”

“志剛說這山上沒野物——,他說——隻需要防壞人——”

他笑起來:“你看我是不是壞人?”

“我不知道——”

他安慰她說:“我不是壞人,你慢慢就知道瞭。”

“你昨天——好大膽,差點讓大媽看見那個紙條。”她說瞭這句,就覺得兩個人象在搞什麼鬼一樣,有點狼狽為奸的感覺,好像做瞭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她的臉一下子紅起來。

不過他沒註意,隻笑著說:“她看見瞭也不要緊,她不識字,我寫得又草,還擔心連你也看不清呢。”

山頂的路還有點寬,兩個人並排走著,他一直側著臉望她,問:“大媽昨天找你幹什麼?”

“她叫我在K市幫志剛買毛線,幫他織件毛衣——”

“大媽想讓你做他兒媳婦,你知不知道?”

“她——說過一下——”

“你——答應瞭?”

靜秋差點跳起來:“你亂說些什麼呀?我還在讀書——”

“那你的意思是——如果你沒讀書——就答應做她兒媳婦瞭?”他見她臉龐漲得紅通通的,好像要發惱一樣,不敢再問瞭,隻說,“你——答應給志剛——織毛衣瞭?”

“嗯。”

他象吃瞭大虧一樣叫起來:“你要給他織毛衣?那你也要給我織件毛衣!”

《山楂樹之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