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53
我心中已經有數,跟他們又約定瞭些具體事項,又和學校確認瞭時間,本周六就可以租用場地瞭。
他們走瞭之後,我一個人在學校裡面轉瞭轉。
很多地方你覺得不敢去,怕被回憶淹沒,其實都是自己給自己挖的坑,還沒去呢,就自己把自己感動瞭。
就像振華於我。
我七年沒回來瞭,真的不得不回來瞭,也沒覺得怎樣。
這就是一所學校而已。
是的,我在運動場看臺上聽簡單和beta;唱過蔡依林的一整張專輯,可現在的Jolin已經轉型成在能開演唱會的雜技演員瞭;我也在操場上扮演過英勇的排球女將,現在卻爬個樓梯都要吃一整瓶蓋中蓋高鈣片還不能保證上五樓不費勁兒。
面目全非。
原來我們五班的教室現在掛著高二十三班的牌子。我從後門的窗戶偷偷看向我和餘淮的位置,剛好窗簾飄起,將兩張桌子都籠罩在其中。
隻是因為三年的相處。我告訴自己。
因為沒得到,所以顯得格外好,這不是愛。我一遍遍地在心中重復。
醒醒吧,耿耿。
這樣想著,突然就覺得沒什麼不好面對的瞭。
從振華出來,我打瞭個車,直奔市一院。
還沒走進住院處,就在院子裡遠遠地看到瞭餘淮高大的背影,晃晃悠悠地,在人群中格外顯眼。他拎著一個旅行包,可能裡面裝著他媽媽的換洗衣物。
我大聲地喊:“餘淮。”
他應該是認出瞭我的聲音吧。否則為什麼停步的時候,那麼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