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們終於合法同居瞭

早上醒來,我一看鬧鐘,都快八點瞭,趕緊推身旁的林知逸,“快起床,要遲到瞭。”

他應瞭一聲翻身繼續睡。

我見狀又催促瞭一聲:“趕緊起床!不然真來不及瞭。”

他終於爬起來穿衣服。

看他漫不經心的動作,我一邊走向洗手間一邊叮囑他:“你快一點,豹的速度!”

我進瞭洗手間擠上牙膏正準備刷牙,突然有個人從背後把我擁住瞭。我說:“幹嗎呢?現在可沒時間搞曖昧。”

他一本正經地說:“你不是說抱的速度,這就是抱的速度啊!”

“……”

那天上班,在擁擠的公交車上,我居然會想起刷牙時林知逸抱著我說“這就是抱的速度”的畫面。

心裡騰起一絲溫暖的同時,我還想起瞭上學時的一個片段。

有次我和他一起在校園散步,隻覺得秋風瑟瑟,我環抱著自己,幾乎要像刺蝟一樣縮成一團。

當時我低著頭看腳底下的樹葉,腦中浮現的是偶像劇裡的畫面:通常女主角冷的時候,男主角會脫下自己的外套裹在女主角身上。

正遐想聯翩,一旁的林知逸伸出手臂攬過我的肩膀,緊緊把我擁在懷裡。

他這突如其來的動作委實讓我吃瞭一驚,我問:“你幹嗎?”

他說:“你想想看,從我認識你到現在,我給你買過多少‘水晶葡萄’喝瞭。所謂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抱),就是要這樣抱的啊!”

“……”亂用成語真是夠夠的瞭。

隻是,他的懷抱真的好溫暖。

依偎在他懷裡,會想起一句歌詞——“兩個人的微溫靠在一起不怕寒冷。”

異地戀的時候,每次分離很久才見面,兩個人就格外珍惜在一起的時間,甜言蜜語都說不夠,輕易是不舍得說對方一句不是的。但是住到一起以後,所有朦朧的美感變成柴米油鹽的直白,同時,我也逐漸瞭解到溫潤如玉的林知逸的另一面。

某個周末,公司組織去天津某度假村玩,緩解下工作壓力。原本是件可喜可賀的事情,可聽說主要項目是泡溫泉、遊泳啥的,我就有些畏懼瞭:一來我不會遊泳,二來就我那身材,也沒有顯擺的必要吧?

同事小P讓我帶上泳衣。我說:“我沒有泳衣,也不會遊泳。”同時我腦補瞭下自己穿三點式泳衣的畫面,覺得有些慘不忍睹,於是我問:“我能不能穿多一點泡溫泉?”

小P狂笑,“難不成你要穿毛衣泡溫泉啊?”

其實我的意思是能否穿保守型泳衣。

我把此事跟林知逸復述瞭下,他說:“不會遊泳怕什麼呀,你有兩個遊泳圈,可以漂在水上的嘛!”

小樣,膽肥瞭嘛,什麼時候開始,居然敢對我這麼毒舌瞭?

我到北京後的第一個中秋節是和林知逸一起過的。

我從小就愛吃魚、蝦、蟹,那天晚上,他特意請我去一傢做香辣蟹很地道的餐廳吃飯。

我小時候生活在魚米之鄉,林知逸小時候生活在雲貴高原,地域差異決定瞭我們的飲食習慣差異:比如我愛吃海鮮,他對海鮮毫不感冒;我吃得清淡,他無辣不歡。

那天我對付螃蟹對付得正歡,林知逸就坐我對面看著我吃,“我就搞不懂,你怎麼愛吃螃蟹?費那麼大勁才吃那麼一點肉,投入產出一點都不成正比。”

就為瞭那麼點鮮嫩的螃蟹肉,我戴著透明手套的手壓根閑不下來,我忙裡偷閑回他一句:“這就是你這種不愛吃螃蟹的人永遠都不會懂的樂趣。”

他嘆口氣說:“要是逛街時,也能拿出你吃螃蟹的這種投入產出比就好瞭。”

我:“……”

吃完螃蟹,加水,之前的調料當火鍋底料涮羊肉、蔬菜,林知逸終於有種活過來的感覺。

晚飯結束,我們步行走回住處,要步行二十分鐘。走到中途,我說:“太累瞭,腳都不想活瞭。你可以背我嗎?”

林知逸愣瞭下,看看周圍,“這不太好吧?”

我循循善誘,“都晚上瞭,路上人不多,何況你們老傢不都有娶媳婦、背媳婦的習慣嗎?你就當提前體驗下做新郎官的感受。”

他內心掙紮瞭幾秒鐘,終於下定決心,蹲下身,“好吧。”

我憋住笑,大咧咧地躍上他的背。

他“哎喲”幾聲,磨蹭半天,才站起來。

我趴在他背上,附在他耳邊說:“不是說每個成功的男人背後都有個偉大的女人嗎?我這是讓你成功的節奏。”

他回應:“……這也偉得太大瞭,感覺最起碼胖瞭五斤。”

“嗯?是不是膝蓋癢瞭,好久沒跪鍵盤瞭?來,我給你來點音樂,來點動力。”說完,我開始哼唱豬八戒背媳婦的音樂,“蹬等鄧等鄧鄧,等等鄧鄧鄧鄧蹬……”

夜晚的北京燈火通明,我們沿著三環向我們住的小區走去。

以往的中秋節我都是在學校度過,每到這個時候,學校裡總會飄著桂花濃鬱香甜的氣息。

北京城太大瞭,我們所路過的每個角落都沒有聞到一絲桂花香。我不禁有點懷念那種味道瞭,也開始回憶起我和林知逸在學校度過的那個中秋節。

那天,他和我一起在學校西門外散步,給我戴上定情信物水晶手鏈,唱瞭Because of You之後,我們走回學校,路過圖書館,他把他圖書館信箱的鑰匙塞給我,“我信箱裡有瓶礦泉水,你幫我取下。”

我不明白他為何要讓我跑腿,但還是進瞭圖書館,打開他的信箱,發現裡面有一盒包裝精美的月餅。

我拿著月餅走出圖書館,看到他站在原地,害羞地對我笑。原來這盒月餅是他送給我的中秋節禮物。

雖然我並不是很喜歡吃月餅,但當時收到這份禮物還是挺高興的。

他送我回宿舍的路上,一陣風拂過,帶來桂花的香味,我說:“小時候,我有次去爸爸的工作單位,爸爸讓我和一個姐姐一起玩。那個姐姐的房間很香,我問她是什麼味道,她指瞭指她桌子上的玻璃瓶子,裡面插瞭一枝黃色的花,她告訴我,那是桂花發出的香味。後來她也幫我折瞭一枝,我帶回傢夾到課本裡,於是上課時,我都能聞到桂花的香甜味道。”

林知逸聽完後說,“我去幫你折一枝桂花,你帶回宿舍放到礦泉水瓶裡養著,這樣你的宿舍就是香的。”

我本來想攔住他的,但他還是跑到他們學院的教學樓後面采摘瞭一枝桂花送給我。據說他摘的時候剛好被他們學院的老師看到,嚇得他後來一上那老師的課就躲到最後一排。

他說那是他第一次做小偷。

很久之後,我對他說:“其實摘桂花是你第二次做小偷,因為你第一次做小偷,是偷走瞭我的心。”

回想起從前的點點滴滴,再看看眼前這個背著我走在異鄉街道的男孩,我默默在心裡說:希望,以後的每個中秋節,我都可以和你一起度過。

林知逸的朋友送瞭他兩張演唱會的門票,他借花獻佛邀我一起去看。

“誰的演唱會?”我一聽演唱會就來勁瞭,心想是劉德華還是周傑倫呢?

“法國香頌天後的,叫什麼凱絲的,名字太長,記不住。”他說。

“法語我聽不懂,沒興趣。”我有些掃興地說。

“一張票五百八十八塊,你不去就浪費瞭一千多塊錢!何況,人傢法國天後難得到咱們中國一次,你就給人傢賞個臉去看唄!而且人民大會堂多氣派啊!你去看看也能長點見識,對你寫作也有好處啊!”

一千多塊錢!人民大會堂!寫作!這幾個關鍵詞足夠打動我瞭。

穿過寬敞明亮的人民大會堂,走在柔軟的紅色地毯上,我遐想聯翩,仿佛自己正走在婚禮的紅地毯上。

於是,我對一旁的林知逸說:“在教堂舉辦婚禮時,走的紅地毯應該也跟這個差不多吧?”

他看著我說:“我又沒走過,怎麼知道?”

也對哦,我怎麼會問這麼傻缺的問題?

他問我:“你是不是想結婚瞭?”

“隨便問問而已。”我才不會主動求婚呢!

雖然法國天後唱的是法語歌,我們聽不懂,雖然這個歌手之前不認識,觀看的位置不是很好,但是我們依然看得津津有味。

我一直認為:一起看演唱會也好,一起旅遊也罷,不在乎演唱會到底精不精彩,不在乎風景美不美麗,關鍵是陪你的那個人對不對。

有時候,與喜歡的人在一起做同一件事情,就是一種幸福。

餘喬有一回打電話問我:“你和林知逸都已經愛情長跑這麼多年瞭,有沒有想過什麼時候結婚?”

“這個問題你不要問我,你應該問他。我絕對不可能放下身段主動求婚的。”以前談到結婚這個話題我也惱火,林知逸每次都說不著急。後來我也想通瞭,著急結婚才不好呢,因為沒結婚時分手叫失戀,結瞭婚分手叫離婚。雖然隻是一紙合約的區別,但名稱一換,性質卻大不相同。

不久後的某一天,林知逸下班比我早到傢,他做瞭滿滿一桌子豐盛的飯菜,全是我最喜歡的菜,我疑惑,“今天是什麼日子啊?”

“不是什麼日子,但隻要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對我來說,都是特殊的日子。”林知逸說得一本正經。

好久沒聽他說情話瞭,還怪不習慣的,我問他:“你是不是做瞭對不起我的事情?”

“你真是想太多瞭,我對你好,你還把我往壞處想。”

即便如此,我還是心下狐疑,總覺得今天有哪裡不太對勁。

等我吃到七分飽的時候,林知逸突然問我:“你是想做我的媳婦,還是想做傢庭主婦呢?”

“做瞭你的媳婦不就是傢庭主婦瞭嗎?二者有何不同?”我很納悶。

不過,這莫非……是在向我求婚?

“主婦就是負責煮飯的婦女,媳婦就是負責洗衣服的婦女。”

“我才不做!”

“那你的意思是不想做我的媳婦瞭?”

“如果結婚的意思就是要變成洗衣做飯的黃臉婆,我才不要結婚!現在每天吃你做的飯,感覺倍兒爽。”

“是你自己說的啊!那以後就不要再問‘什麼時候結婚’這樣的問題瞭。”

“……”有這樣求婚的嗎?一點誠意都沒有好嗎!

我寫作時往往是沉迷其中的,通常在電腦前一坐就是幾個小時,身體終於抗議瞭,我忍不住說:“脖子好痛啊!”

林知逸提議:“去醫院看看吧。”

我不肯,“不是什麼大毛病,犯不著去醫院。”

於是林知逸上網咨詢度娘,“咦,有個人跟你一樣脖子痛,但是扛瞭罐煤氣就不治而愈瞭。你也不用扛煤氣罐瞭,你到樓下的超市扛二十斤米回來保管不痛瞭。”

“……”我睨他一眼,“不要趁火打劫好嗎?”

他笑笑,“開個玩笑而已。網上說熱敷和千年活血膏不錯。我待會兒先幫你熱敷一下,然後我下樓幫你買千年等一膏。”

我狂笑,“哈哈,還千年等一回呢。”

他幫我熱敷時,我趴在床上,他把熱毛巾敷在我脖子上,還順便給我按摩後背,然後討好地問:“怎麼樣?舒服吧?是不是有享受五星級服務的感覺?”

我“嗯”瞭一聲,他趁熱打鐵,“有個機會可以讓你一輩子享受這種服務,要不要考慮?”

“幹嗎?”我疑惑道。

“我們隻要去民政局花九塊錢領一張證書就好瞭。”

原來又在拐彎抹角求婚啊!這麼簡單就答應他可不成,我冷哼道:“玫瑰呢?戒指呢?單膝下跪呢?”

他說:“我現在不就跪著給你按摩嗎?玫瑰上學時不是給你送過嗎?”

我說:“你送的那是玫瑰嗎?那明明是月季好嗎?”

他解釋:“第一次送花沒經驗,說明我那時候多麼純潔啊!”

我說:“玫瑰關、單膝下跪關過。那戒指呢?”

“首飾什麼的太俗瞭,而且我不喜歡束縛,所有項鏈、手鏈、手表我都不愛戴。”

“是我戴,不是你戴,understand?還有,你不喜歡束縛,那你有本事不用皮帶啊!”

“……”他略停頓瞭下,說,“好,我改天帶你去珠寶店選戒指。”

怎麼感覺他按摩的力道比之前大瞭?

和林知逸談戀愛後,我第一次過生日時,他剛好要去外地一傢單位面試,就沒能陪我一起過。

雖然那天他人沒到,禮物卻到瞭,蛋糕、賀卡、圍巾,托他同學轉交給我。

賀卡上寫著:“大檸,雖然這次生日沒能陪你在一起,但以後你每次過生日,我都會陪在你身邊。”

後來,他真的實現瞭他的承諾,哪怕分居兩地時,也會趕過來,陪我一起過生日。

我們在北京同居瞭四年,每次我過生日,他都不會忘記,生日蛋糕、生日祝福總少不瞭。通常蛋糕上寫的是稀松平常的四個字——“生日快樂”,但有一回生日蛋糕上寫的是——“愛檸一生”。

和往常一樣點完蠟燭,許完願望,正打算切蛋糕時,林知逸說:“我要把這四個字吃下去。”

林知逸吃蛋糕向來隻吃點綴的水果和中間的蛋糕,從來不吃奶油和果醬,他覺得太甜瞭。

我提出異議:“可是,這四個字是草莓果醬做的,你不怕甜嗎?”

他信誓旦旦地說:“這四個字是我的承諾,為瞭以後能過甜蜜的生活,這次吃點甜的算什麼,跟你一起吃苦我都不怕。”

聽著怎麼有種我將來要跟你一起吃苦的錯覺?

他把“愛檸一生”這四個字吃完後,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紅色的小盒子。

也是在這時,我才註意到,他今天穿得比平常正式。突然,我的心就撲通撲通歡快地跳起來——莫非,他想……

他打開盒子,裡面一枚銀色的戒指上鑲嵌著一顆閃閃發光的鉆石。

他說:“我悄悄量過你的指圍,不知道合不合適。你戴上去試試看。”說著他把戒指取下來,戴到我的右手無名指上。

不大不小,正合適。

一個不喜歡戴任何首飾的男人,為瞭求婚,悄悄量瞭我的指圍,一個人跑去珠寶店買戒指;一個不喜歡吃甜食的男人,為瞭給我過生日,每年我生日都會定制蛋糕,點上生日蠟燭,和我一起許願;一個不喜歡大城市擁擠生活的男人,為瞭我的文學夢想,率先來到北京打拼,陪我一步步實現夢想。

他有那麼多不喜歡,卻隻因為我喜歡,他會甘之如飴。

想起這些,我內心湧起一陣溫暖和感動。

不管他這次求婚多麼姍姍來遲,我依然對他說瞭三個字:“我願意。”

那年的9月9日,我們去民政局,領瞭兩個小紅本,本子上有我們依偎在一起微笑的合影。

從那以後,我們終於合法同居瞭。

《和你在一起才是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