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城裡的月光》是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出版於2008年,距今正好10年。前幾日與一位作傢朋友聊天,說起早些年的寫作,技巧方面或可商榷,情感卻最是真切,一筆一畫直逼內心,真正是跟自己較勁,貼著血肉,分毫餘地也不留的。

我出生在浦東,童年是在外婆傢長大。花園石橋路1號,那時的地址便是這個。實際位置,依稀便是現在世紀大道與東泰路交匯的那段,靠近金茂大廈。那時隻是幾排矮房,小小弄堂。幼時的記憶,已經不甚清晰,蒙矓間隻留些扼要。比如,一個天井,每戶出來時都要經過,鄰居間閑話日常,大多在那裡。洗曬、倒馬桶、晾醃制的香腸臘肉——那時的一天一天,現在想來,似是一幅幅素描,細淡質樸。因為年紀小,記憶本就是一個個片斷。像話劇,一個人上場,下場,又若幹人上場,下場。說些對白,做些動作。留在我腦海裡,便成瞭童年揮之不去的印象,上海的印象,浦東的印象。

那時的浦東,正如小說裡寫的,“還是個冷僻的地方。講起來也算是上海,卻更像是續弦進門時身後跟著的小拖油瓶,羞羞答答可憐巴巴,也不甚起眼……比起對岸的喧鬧和張揚,浦東又像是個懂事的小媳婦,乖巧而安靜地待著,伺立著。看似波瀾不興,卻又是蓄勢待發的。”有些黯然、素凈的意思。也是低調。卻又透著些倔強。浦東人去浦西,叫“去上海”。好像隔瞭一條江,這邊就不算上海瞭。自成一體。這裡頭的微妙情緒,其實是很有趣的。有一天,我忽然產生瞭這樣的想法——把那段生活寫下來,寫浦東,寫浦東人。

《城裡的月光》從1980年代末,一直寫到21世紀,跨度差不多為15年。主人公陳也與李招娣,是一對普通人夫妻。就像這世界上大多數的夫妻那樣,他們吵吵鬧鬧,卻又不離不棄。他們絕不比我們周圍接觸到的人更高尚,甚至,他們是那樣的市儈、瑣碎,滿是缺點。我一直希望筆下的人物,能夠代表這座城市大多數百姓的狀態,自給自足,有苦有樂,又始終懷著希望。小說中,我尤其偏愛那一段——李招娣確診不會生育,陳也萬分矛盾,父母朋友都有意讓他離婚,他自己也在猶豫,準備回傢跟李招娣攤牌。路上,他每經過一處,都勾起無限回憶。經過浦東公園,想起這是他們初遇的場所;經過小菜場,想到李招娣原先一點也不會做菜,煎魚都會把手給燙傷,現在卻越來越熟練瞭;經過小飯店,想過他們常常坐在靠窗的位置,一盤豬頭肉,再咪一點黃酒——其實是一路想,一路舍不得。回到傢,李招娣在收拾東西,說“等人傢趕就沒意思瞭”。想哭,卻硬撐著,故意裝作打呵欠,掩飾紅瞭的眼圈。陳也攔住她,用一些看著很“實惠”的理由,說明不能跟她離婚。“現在和你離婚,別人都會說我陳也不是東西,股票賺瞭點錢,就把老婆甩瞭”、“別人有別人的福氣,我有我的福氣。老天爺怎麼安排,我就怎麼過。”夫妻倆你一句,我一句,深情隱藏在再簡單不過的話裡。那瞬忽然發現誰都離不開誰。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其實是再動人不過的,值得一品再品。

這部小說我采取瞭“白描”的寫法,大部分由人物對話組成,幾乎沒有主觀描述和評價。我希望我的故事,不加修飾,便是一幅幅百姓起居圖,自然而然地呈現在讀者面前,盡可能地保持原汁原味。用簡潔的筆觸,去捕捉生活中每一個不起眼的驚喜和感動。而故事的背後,是浦東開發開放、變化巨大的十數年,人物命運與時代變遷相連,以人寫事,以小寫大——這是小說貫穿始終的主旨。

我始終覺得,上海是個大寶藏。她是中國內地最兼具東西文化色彩的一座城市,她的多元性、兼容性,衍生出許許多多不同的點面,排列組合般無窮無盡、耐人尋味。上海值得寫的地方,實在太多瞭。沒有一座城市可以像上海這樣,有過去,有現在,也有將來。身為上海作者,這無疑是一種幸福。

滕肖瀾

2018年2月

《城裡的月光(我的青春遇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