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54章

  第五十二章

  下午,張一昂告訴高棟,他私下跟邵聰聊了很久,總算開口,說保險箱裡原本有五根金條,每根重一公斤,現在只剩下兩條,其餘首飾珠寶等都完好,另外還放著一些錢,他不知道原來有多少,總之,保險箱裡還剩幾十萬。至於保險箱裡還有什麼東西,邵聰一概說就是這些,是父母這些年收入加投資攢下來的。

  高棟冷笑一聲:「收入加投資買了五根一公斤重的金條!哼,不過這事也跟我們無關。」他轉念一想,吃驚道,「少了三根金條?三根按市價算,足足有一百多萬1

  張一昂道:「邵聰不能肯定少了的這三根金條是父母拿走派用場了,還是被什麼人拿走了。不過我想,如果是兇手拿走了金條,其他首飾珠寶也不該留下呀,還有錢,也留在箱子裡。或許是邵小兵拿走賣了。」

  高棟不屑地嗤了一聲:「把金條拿走賣了?邵小兵會缺這點錢?我聽說早年邵小兵住山莊別墅,光佔地就一畝,後來被人舉報了,為顯低調,才搬到這商品房裡住,他妹夫還是妻舅來著,貌似是寧縣大富豪,邵家有的是錢。他把金條拿去賣,丟不起這個臉。」

  張一昂繼續猜測道:「會不會他拿去送其他領導了?」

  高棟想了想,道:「有這個可能,但萬一不是呢,萬一金條是被兇手拿走的呢?」

  「那也不該只拿走三條,留兩條,還把其他首飾珠寶和錢都留下了。」

  高棟搖頭道:「如果胡海平和邵小兵案是一個人幹的,那這個人殺人的首要動機是仇殺,而不是為了錢。有可能是他看到了金條,忍不住帶走了。如果他把錢財全部帶走,顯然邵小兵案子就能直接認定是謀殺,而不像現在我們查來查去,找不出謀殺的直接證據。換成一般的兇手,見到這麼一堆財富,一定全部搬空了,這傢伙在關鍵時刻依然不貪心,很理智,很難對付。當然,說不定除了金條外,其他現金什麼的,他也拿走了一部分呢。」

  「可是保險箱之前老陳他們查過,關得好好的,並且找不出其他人的指紋,而且保險箱這麼隱蔽,兇手未必能發現吧。即使發現了,要打開也需要邵小兵提供密碼埃」

  「只要戴上手套就行了,整個房間都沒發現第三人的腳印和指紋。地有拖過痕跡,肯定是為了除腳印,自然,他也會戴上手套避免留指紋。」

  聽高棟這樣說,張一昂抿抿嘴,低頭沉默不語。

  高棟瞥了他一眼,奇怪問:「怎麼了,有什麼想法?」

  張一昂猶豫再三,還是開口了:「老大,有句話我說了怕你不高興。」

  「說吧。」

  「我覺得……我覺得這次案子您都是在猜測,沒有……沒有確鑿的證據。我擔心……擔心這樣下去會跑偏方向。」

  高棟愣了一下,吐口氣,默認式地點點頭。

  沒錯,邵小兵案發後,一口認定是謀殺的只有高棟一人。以往高棟辦案,從不輕易下結論,所有的結論都是依據調查結果的確鑿證據。

  但這回呢?

  證據在哪?憑什麼咬定是有人謀殺了邵小兵夫婦?

  怪不得下屬會對破案的前景悲觀,連到底是謀殺還是自殺,尚且難下定論,更不用說找準破案的正確方向了。

  高棟整理了一下思路,道:「你說的沒錯,有些確實是我的猜想,而不是有根據的推理。但我們把邵小兵事發前後的所有線索羅列出來,如果是自殺,疑點就太多了。首先,王寶國被人割喉,胡海平被人設計殺死,兩起案件調查都沒有實質進展的情況下,邵小兵何必畏罪自殺?當然,很多人猜是他老婆要舉報,他殺了他老婆,後來擔心事情敗露,所以自殺。但你想像一下,他老婆知道了會舉報嗎?如果舉報,整個邵家家族就垮了。其次,當天晚上邵小兵家中傳出盤子打翻的聲音,如果那時是邵小兵跟他老婆在打鬥,打鬥痕跡呢?你可以說是邵小兵清理了現場,但他既然要清理現場,何必後來又畏罪自殺?第三,如果是邵小兵本人開車離開小區,前往沙灘,為什麼車上的遮陽板翻著?好吧,也可能是他白天忘記放下來了。可是沿路所有監控中,沒一張拍到他的面部,難道他沿途開車身體都靠後躺著?這巧合得很不自然吧。第四,他先開車到沙灘,後來又開車到了一公里外的村莊,此時又步行回到沙灘自殺,這更不靠譜吧?」

  張一昂點點頭。

  高棟繼續道:「咱們之所以判斷邵小兵自殺的根據,就是山坡上只有一個人的腳印,並且腳印穿的是邵小兵的皮鞋,腳印所有人的大致身高體重和邵小兵符合。但有沒有可能兇手用了某種我們想不到的辦法,既讓邵小兵自殺了,又成功在現場留下這些自殺的特徵呢?暫時沒想到,不代表就不可能。」

  張一昂點點頭,認同了高棟的看法,想了想,道:「老大,可是現在對邵小兵案子的調查似乎找不到實質的突破口,要不我們重點還是回到王寶國和胡海平案子上查?」

  高棟咬了咬嘴唇,沉吟半晌,搖搖頭:「從犯罪的複雜程度上看,王寶國案子最簡單,邵小兵案子最複雜。最簡單的案子留下的證據也最少,我們查了這麼久,既然還沒找到實質證據,再往下查破案的成功率也是渺茫。相反,邵小兵案子最複雜,兇手做的工作最多,我不相信一個罪犯能把一切環節都考慮進去,總有他疏忽遺漏的地方,現在我們有很多疑問沒得到解釋,只要找出一個,抓出兇手疏忽的任何一個細節,都能成為案件的突破口。對了,胡海平案子上回讓你查案發當天所有進入過單元樓的人,怎麼樣了?」

  「基本上差不多了,案發當天累計共有一百多個人進入過單元樓,大部分是樓內住戶,還有一些是拜訪住戶的親友以及幾個業務員,所有人都安排專人對其身份、動機進行過調查,到現在沒發現有嫌疑的人。有幾個人體形和那個穿工作服安裝石板的人相似,但都排除了可能。」

  高棟凝神看著桌面,過半晌,道:「如果你們的調查沒問題,那麼,看來石板不是人弄下去的。」

  「不是人弄下去的?那石板怎麼會突然那個時候掉下去?」

  「遙控裝置。」

  「遙控裝置?石板這麼重,遙控裝置需要一個很大的機器才有足夠力道把石板推下去吧?」

  高棟想了想,道:「你先出去,我再考慮一下。」

  第五十三章

  高棟一個人坐在辦公室裡尋思著,如果張一昂他們的調查沒有疏漏,即胡海平案發當天,兇手並沒有進入單元樓,那麼兇手只可能用遙控裝置操縱讓石板掉下去。

  據單元樓對面的那個住戶說,他看到石板是立在六樓的。

  石板份量很重,要把石板推下去,需要花點力。如果是遙控裝置,小型的遙控裝置不足以把石板推下去,那會是什麼呢?

  現場找得很仔細,唯一發現的就是六樓外面牆角的一塊奇怪的鐵皮,莫非答案果然在鐵皮上?

  胡和邵兩起案子兇手的犯罪手法都聞所未聞,尤其邵案兇手到底是如何做到讓邵小兵自殺的,至今找不到線索。

  但高棟相信,拋開王寶國案,短時間內胡海平和邵小兵這兩個一把手都遭遇如此離奇的犯罪,手法都從沒見過,兇手必定是同個人。

  他既然敢做出這麼大的案子,並且把邵小兵案子做得這麼匪夷所思,必然,他用石板把胡海平砸死,不會靠的是運氣,而是有充分的把握。

  如果殺胡海平時,兇手身處單元樓內,靠用手把石板推下去,那麼他當時一定是站在擋雨板上的,這樣的目標很大,石板砸下後,發出巨大聲響,對面單元樓的人看過來,不可能沒注意到擋雨板上的這個人。所以這不可能。並且用手推石板,推的時機和力度把握難以確定,不能保證一定會砸中胡海平。

  如果兇手身處單元樓內,並沒站在擋雨板上,而是站在窗內,用木棒之類的東西把石板碰下去,也不可能的,因為胡海平走到離單元樓較近時,六樓室內的兇手是看不見他的,沒法判斷何時推下石板。

  兇手沒有在單元樓內,而用遙控裝置控制石板掉落,砸死胡,那麼這一切就容易解釋了。只要兇手事先計算好胡海平回家的走路速度,再計算出石板的落地時間,確定出一個點,當胡海平走到這個點時,操作遙控器讓石板往下掉,就能砸死胡海平。

  但立直的石板往下掉落的過程中,先做一個翻轉運動,再做自由落體。而根據上回那個大學教師所說,如果兇手沒做翻轉運動的時間計算,而是當成自由落體計算,最後的誤差很可能會導致胡海平沒有在石板落地瞬間,踏入那個半米寬的「死亡」區域。

  計算翻轉運動所需的時間涉及到了微積分,此前高棟只是懷疑,現在結合邵小兵案判斷兇手膽量和犯罪能力,高棟幾乎可以肯定,兇手一定接受過大學教育,並且記得大學的微積分知識,身份可能是大學畢業不久、工程師、學校老師這幾類。

  光確認出兇手的身份類別並不夠,茫茫人海,這三類人群在一個縣裡也數不清,很難逐一調查。

  對於胡海平案,關於那個鐵皮和遙控裝置依舊想不明白。

  推下石板需要力道,遙控裝置的體型不會小,那麼裝置是什麼樣的,會放在哪?

  裝置是否被兇手事後拿走了?

  不可能,高棟否定了這個想法。

  因為兇手五樓塗玻璃膠,讓警方誤以為石板是從五樓掉下去的,多此一舉的背後必然是要掩蓋真正的證據。如果兇手犯罪後能夠輕易地拿走裝置,讓警方知道石板是六樓掉下來的又如何,不還是抓不到他的把柄?所以兇手的裝置肯定還留在樓上。

  答案肯定是在六樓,但六樓僅留下牆角的一塊奇怪鐵皮,這一切是怎麼實現的呢?

  高棟吐了口氣,搖頭不解。

  從胡海平案子的調查來看,現在高棟掌握的線索只有兇手是個知識分子,並且有車。這是兇手電瓶車在兩個監控中間的路段消失的必要條件。——當然,車也可能是借的。

  但光知道是個知識分子,應該有車,這還遠遠不夠。

  他把思緒又回到了邵小兵的案子上。

  毫無疑問,胡海平案僅是兇手安裝了石板,又操作石板掉落兩件事。而邵小兵案兇手顯然做了很多事,費了這麼大勁,總會留下線索,哪件事會是突破口呢?

  先說家裡,家裡地有拖過痕跡,但無法判斷是兇手拖的,還是邵小兵老婆當天拖的,但高棟認為肯定是兇手拖的。沙發少了一個坐墊,間隔的一個坐墊下方有匕首捅了多下的痕跡,這條線索最顯得莫名其妙,用匕首捅幾下沙發算什麼意思,沙發只是皮破了,裡面的海綿都沒少。除此之外,就是邵聰說金條少了三根。這倒是個疑點,但如果是兇手拿走了金條,短時間內也不會直接把金條變賣,即使兇手缺錢,保險箱裡還有現金,他拿走一些也看不出。現在人手不夠,等過段時間再聯繫各單位周邊縣市的金店問問是否有人來賣金條吧。

  之後就是大半夜在路上,邵小兵的車子開著大燈,車上遮陽板翻下,根據最新的偵查報告,開車人不光在小區內監控裡拍不到臉部,沿路所有監控也沒拍到臉部,說明開車人一直把臉部靠後,沒讓監控拍到。而高棟對比過之前邵小兵開車的監控畫面,他開車時,一般都坐直著,並不是向後躺。基於這點,雖然開車人穿著邵小兵的衣服,但高棟判斷,開車人就是兇手。

  最後,沿路監控拍到車子並未去過其他地方,而是徑直開向沙灘,此後車子在沙灘上轉了幾圈,沙灘上也留下過不少輪胎印,但最後車子出現在一公里的偏僻村莊。留下了邵小兵在沙灘上的自殺現場,並且現場保存極其好,腳印非常清晰。

  另外還有個最大疑點,他老婆憑空消失了,任他們派出警犬和大量警力四處搜查,始終找不到。

  高棟躺在椅子裡沉吟半晌,看來,邵小兵案的犯罪地點出現過幾次變換,每一處都讓人摸不著頭腦,但最詭異的,還是那個保存完好的自殺現常

  突破口,應該還是在自殺現常

  高棟拿出文件袋,把所有現場拍攝的高清照片全部拿出來,一張張從頭到尾仔細看過,這些照片他已經看了無數次了,並無任何新意。

  只是,功夫不負有心人,這一回,他終於在照片中發現了一處端倪。

  第五十四章

  高棟的注意力被一張山坡上的腳印照片吸引,照片邊緣處有一個腳印,腳印中間嵌著一個直條形的印痕。

  是繩子!

  當時兇手的腳下踩住了一段繩子。

  他急忙把山坡上所有照片全部擺一起仔細查看,找了半天,沒有看到山坡上有廢棄的繩索之類的東西。

  他又重新把每個腳印看一遍,終於,在另外一張照片的不起眼角落裡,也發現了腳下踩過繩子的證據。

  兇手用過繩子!但警方在現場沒有發現繩索,可見繩索被兇手拿走了。

  高棟連忙拿起電話把陳法醫叫到辦公室,指著照片問他:「這是什麼?」

  陳法醫看了片刻,馬上道:「應該是繩子。」

  高棟點頭:「形狀上看,大約是直徑不超過1公分的纖維繩,你們在現場可有發現遺留的繩子片段?」

  陳法醫搖搖頭:「沒有。」

  高棟又指著另外一張照片:「你再看這張也有繩櫻你們現場沒發現繩子,照片裡的腳印踩到過繩子,這繩子會哪來呢?不可能憑空冒出來,表明兇手當時帶了繩子,並在走路過程中,把繩子踩到了腳下。但事後我們在現場沒找到繩子,說明什麼?說明兇手又把繩子帶離現場了。他為什麼要這麼做?答案只可能是繩子是他的犯罪工具1

  陳法醫思索片刻,又質疑道:「用繩子偽造自殺現場,山坡上只有兇手一個人的腳印,邵局確實是從山坡上掉下來摔死的,那麼結果只有一個,兇手先把邵局制服捆綁後,放到懸崖下的石頭灘上,再爬上山坡,從山坡上拋下繩子,再走下山坡來到石頭灘上,用繩子繫住邵局,再又一次回到山坡上,把人拉高二十米,拉到山坡上後,再解開繩子,讓人自然掉下去。」

  高棟點點頭:「山上腳印可以判斷出,兇手上過山也下過山,並且發生了幾次。他為什麼要上山又下山多次?就是因為他沒辦法一次性完成邵小兵的自殺,必須來回多次。」

  陳法醫道:「可是這個辦法跟腳印的鑒定重量不一樣,邵局體重一百六十多斤,不光一個人根本拉不動,即使拉得動,兇手和邵局體重加起來,留在山坡上的腳印所有人體重恐怕要在三百斤左右了,這與鑒定結果不符。」

  高棟皺皺眉,琢磨道:「這倒是個難題,對了,有沒有辦法偽造腳印的重量?譬如實際重三百斤,通過某種辦法偽造,讓你們的鑒定結果顯示腳印所有人體重在一百四十五到一百六十五斤之間,相當於少了一半?」

  陳法醫搖搖頭:「不可能,除非他有四條腿。」

  高棟閉上了嘴,世上沒有四條腿的人,可見他的推斷有問題。

  陳法醫想了想,又繼續道:「我覺得關鍵問題不是偽造腳印的重量,而是兇手怎麼把邵局拉上來。一百六十多斤的重量沒人拉得動,何況要拉高二十多米呢。」

  高棟歎口氣:「是啊,如果邵小兵不是個胖子,體重一百斤還有可能拉得動。——等等,」高棟突然停止了說話,過了半晌,睜大眼睛道,「如果邵小兵不是個胖子,如果邵小兵不是個胖子!繩子,鐵鉤——」

  「老大,你想到什麼了?」

  「我想到一個辦法是可行的,對了,你下面物鑒科去年考進來一個結構力學的碩士叫什麼來著?」

  「叫郭傑。」

  「對,就是那個郭傑,你把他叫過來。」

  「叫他?他就是公考總成績第一招進來的,工作才一年多,經驗缺乏,專業能力不夠,腳印鑒定的工作我是聯繫學校做的,和他沒關係埃」

  高棟連連點頭:「我知道,可我們這兒力學出身的就他一個,你快叫過來,我有問題問他。」

  很快,陳法醫帶著一個戴黑框眼鏡,一臉書獃子氣的年輕警察進來。

  高棟馬上問:「小郭,你是學力學的吧?」

  這個物鑒科資歷最輕的小警察,從警以來都沒和高棟講過幾句話,如今被高棟親自叫到跟前問話,誠惶誠恐地回答:「我大學本科是土木工程的,碩士方向是結構力學,去年考進公務員。」

  高棟道:「行,我給你出道題目。現在你站在二十米高的懸崖上,懸崖下面有個一百六十斤重的物體,你有一根繩子,你有什麼辦法把這物體拉上來?」

  郭傑想了好久,謹慎道:「直……直接拉上來不可以嗎?」

  高棟頓時一臉失望,陳法醫瞥了瞥嘴,一百六十斤的東西你拉得動,你當自己是起吊機?這傢伙就是一臉的書生氣,還來當刑警?

  高棟咂了下嘴,控制情緒道:「兄弟,一百六十斤重的東西你拉不動。」

  郭傑臉漲得通紅,思索再三,道:「光……光靠一根繩子只能直接拉呀。」

  高棟道:「除了繩子外,你可以再添加其他工具,除了機械設備。」

  郭傑馬上回答:「那就簡單了,用滑輪裝置。」

  「滑輪裝置?」陳法醫臉上露出了驚訝。

  高棟卻似乎一切在他意料之內,滿意地笑了笑,道:「你繼續說。」

  「只要一個動滑輪,能夠讓所需的力氣減少一半,就是八十斤了。當然,如果再加一個定滑輪,就是說一個定滑輪加一個動滑輪的組合,能讓施力變為三分之一,相當於只用拉起五十多斤重的力就可以了。」

  高棟拿起一支筆,遞給他:「把你說的動滑輪和定滑輪的組合畫到黑板上。」

  很快,郭傑在黑板上畫好了,高棟笑著點點頭,道:「那行,你先去忙你的吧。」

  打發郭傑走後,高棟和陳法醫看著黑板上的滑輪裝置。

  黑板上,頂端是一個鐵鉤掛著一個定滑輪,定滑輪下方是一個動滑輪,動滑輪中心引出一條繩子,向上繞過定滑輪,再向下繞過動滑輪,最後牽引向上。動滑輪下方,掛著一個重物,相當於這個重物是由三根繩子同時拉著,每根繩子所需的力僅是三分之一。

  這樣一來,就能只花三分之一的力氣,把邵小兵這個重一百六十多斤的胖子拉起來了。

  高棟笑著看著陳法醫,道:「這辦法怎麼樣?」

  陳法醫連連點頭,乘機拍個馬屁:「老大,這怎麼被你想到的?太厲害了。」

  高棟道:「還是受你剛才那句話啟發,關鍵難題不是兇手如何偽造腳印的重量,而是他怎麼才能把一百六十多斤的邵小兵拉高二十米。照片裡發現了繩索的痕跡,懸崖邊緣處釘著一個鐵鉤,我自然就想到以前中學學過的滑輪裝置。不過都過去二十年了,我差不多早忘了,只能叫來你下面這書獃子問仔細。」

  陳法醫道:「這個辦法確實可行,我從警幾十年,還從未見過這樣設計自殺的情景。」

  「咱們再查下照片,如果兇手真是用這招,說不定他安裝滑輪時,把滑輪放地上,或許會留下壓痕。」

  很快,兩人仔細找尋照片中的痕跡,在一張懸崖旁的照片裡,發現了很小很淺一截圓弧形的壓痕。如果不是想到滑輪,有針對性地找這樣的壓痕,絕對不會被他們注意到這樣淺短的痕跡。

  陳法醫看著照片道:「壓痕很淺,看不出是不是滑輪壓的。」

  高棟道:「壓痕的弧度很圓滑,應該不是挪開石頭留下的,是滑輪。如果這就是滑輪留下的壓痕的話,那麼這滑輪大概直徑在二十公分左右。山坡高二十多米,他用定滑輪和動滑輪的組合,所用的力是三分之一,需要的繩子長度是三倍,也就是繩子至少有六十多米。」

  陳法醫點點頭。

  高棟繼續道:「咱們來推算一下兇手的實際體重,兇手站在山坡上拉繩子,需要花五十多斤的力來拉邵小兵。兇手應該是把繩子貼著鐵鉤上的定滑輪拉的,施加的力是斜向下,而不是完全的垂直作用力。也就是說,五十多斤的重量一部分分攤到了水平作用力上,一部分分攤到垂直作用力,形成了腳印的重量。從正常人站在山上拉繩子的角度判斷,五十多斤的力分攤到垂直作用力,大約有二十到三十斤。你們鑒定的腳印重量減去二十到三十斤,我估計兇手的實際體重可能在一百三十斤左右。」

  陳法醫點點頭,道:「至於其他的腳印,重量與邵小兵的體重符合,是因為兇手上山時,他帶著滑輪和六十多米繩子的重量。」

  高棟道:「那你有沒有想過,兇手上山時帶著東西,體重鑒定結果與邵小兵相符,但他不是所有時間內都拿著東西的,為什麼所有腳印的體重鑒定結果基本是一致的呢?」

  陳法醫思索下,不解搖搖頭,道:「這是個矛盾點。」

  高棟道:「這表明,兇手放下滑輪和繩子後,一定拿起了身旁的石頭,來保證自己所有腳印的體重基本一致。」

  陳法醫吃驚地張大嘴:「這……這都能想到嗎?這是什麼兇手?」

  高棟繼續道:「兇手選擇讓邵小兵自殺的地方,不挑在其他地方,偏偏挑在這裡,就是因為這裡的腳印能夠得到最好保存,讓我們有足夠證據認定是自殺。他故意把腳印留給我們,自然是考慮到了我們警方會對腳印進行的各項鑒定工作。鑒定工作無非是身高、體重等幾項,他肯定想得到。」

  「但是鞋子呢,兇手是穿了邵局的鞋子來完成這個自殺的佈置,他最後還是穿著邵局的鞋子下山,鞋子沒從二十多米高的地方掉下來。但我們發現的鞋子,顯然是摔破的。」

  高棟不以為意,道:「你們當時看到屍體時,鞋子是穿在邵小兵腳上嗎?」

  「這倒不是,鞋子掉在一旁,摔裂了。」

  「那就行了,兇手弄死邵小兵後,繼續穿著他鞋子帶了滑輪和繩子下山,來到石頭灘上,然後脫下鞋子朝崖壁上多摔幾次,最後扔到邵小兵屍體旁邊,讓我們看上去判斷是邵小兵跳崖時摔脫出來的。石頭灘有個好處,留不了腳印,兇手弄完後,直接走到海水裡繞出去,也不會留下腳櫻」

  陳法醫連連點頭,按高棟的方法,沙灘上的疑問基本都能解決了。

  高棟拿起電話,叫來江偉,把分析結果和他溝通一遍後,吩咐他馬上派人去調查邵小兵案發前一段時間內,全縣範圍內哪家店出售了至少六十多米長的繩子,還有最近有沒有人買過滑輪。

  高棟知道,寧縣是沿海漁業大縣,這種直徑的繩子和滑輪在漁船上用的很多,這種店也很多,調查需要頗費一些功夫,但現在這是最直接的辦法了。

  打發兩人走後,高棟坐在椅子裡重整了一番思路。

  兇手的身高在171到175之間,真實體重在130斤左右,監控上判斷此人是個中青年,具體年紀不詳。

  邵小兵案子中,儘管兇手匪夷所思地用了滑輪裝置來製造自殺假象,但他細節不可能百分百盡善盡美。譬如他腳下踩到過繩子了,他把滑輪放在地上時,留下一小段圓弧的壓痕。當然,如果不是想到了滑輪裝置,面對這一小段若有若無的壓痕,高棟只會以為旁邊踢開了塊石頭留下的,根本不會格外注意到。

  邵小兵的偽造自殺過程已經基本清晰了。

  兇手大概是先控制住了邵小兵,應該是用捆綁的方法,老陳說邵小兵手腕上有挫傷,現在看來應該是被捆綁留下的,而不是摔下去造成的。兇手捆住邵小兵後,把他放在了懸崖下,再來到山坡上,掛好滑輪,放下繩子。為了保持自己體重前後基本一致,此時兇手拿起身旁的石頭,走下山坡,回到懸崖下,把繩子繫住邵小兵。又重新回到懸崖上,通過滑輪裝置把邵小兵拉起後,解開繩子,讓他自由落體。最後,收拾完一切,拿上東西走人。

  如果劇本真是這樣寫的,那麼邵小兵車子最後出現在一公里外也有了解釋。

  兩個滑輪和至少六十米長的繩子,這一堆東西不可能是兇手隨身帶的,一定兇手是在邵小兵家中,控制住邵小兵後,隨後開車從縣城前往沙灘的中途拿的。此前已經分析出兇手有一輛車,那麼兇手一定是把這些犯罪工具事先放車裡,駕駛邵小兵車子從縣城前往沙灘的中途,開到自己車旁停下,下車到自己車上拿犯罪工具。隨後繼續駕駛邵小兵的車前往沙灘。

  在沙灘安排完一切後,兇手帶著滑輪和繩子離開現常

  如果兇手的車輛事先是停在沙灘附近的,他沒必要開邵小兵的車子,直接把犯罪工具拿回車裡離開就行了。一定是兇手覺得車子停在附近這片荒涼的地方容易被路人記住,所以車子停在離沙灘很遠的地方,很可能是停在縣城的路上。

  正因為兇手的車輛與沙灘很遠,滑輪和繩子這麼多東西兇手沒辦法直接拿在手上走回去,所以重新坐上邵小兵的車裡,駛離到一公里外的地方。

  但是村莊所在位置,和來時的路線是相反的,證明兇手的車子不在村莊附近。

  那麼兇手自然也不會拿著這麼多東西,從村莊走回車子。

  如果這一切的推理是正確的,一定,兇手一定把犯罪工具扔在村莊附近!

  事後第二天警方就調查了村莊,兇手應該不敢回到村莊拿走犯罪工具,因為那樣做風險很高。

  高棟想了想,馬上決定派人到村裡去問仔細,並在村莊附近仔細找尋,只要找到了犯罪工具,那麼這一切的推理就完整了。

  他把兇手在邵小兵案中的整個犯罪經過思索了一遍,兇手在犯罪細節的處理上已經無可挑剔了。譬如在山坡上掛好滑輪和繩子後,兇手甚至會想到拿起身旁的石頭下山,使他所有的腳印體重鑒定結果基本一致。

  可他千算萬算,實際操作過程中,至少六十多米的繩子依然不小心踩到過。

  僅此一個瑕疵,但,這就是突破口!

  思緒回到胡海平被石板砸死的案子上來,儘管高棟還沒想明白兇手是怎麼控制石板掉下去的,但顯然石板掉落的時間是經過精確計算。

  一個是自由落體,一個是滑輪裝置。

  高棟眼神寒光一閃,兇手的物理力學知識可真學得紮實啊!

《謀殺官員3:物理教師的時空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