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中經,謂振窮趨急,施之能言厚德之人。救拘執,窮者不忘恩也。能言者2,儔善博惠,施德者,依道3;而救拘執者,養使小人4。蓋士,當世異時,或當因免闐坑,或當伐害能言,或當破德為雄,或當抑拘成罪,或當慼慼自善,或當敗敗自立5。故道貴制人,不貴制於人也;制人者握權,制於人者失命。是以見形為容,像體為貌,聞聲和音,解仇斗卻6,綴去卻語,攝心守義。本經紀事者紀道數,其變要在“持樞”、“中經”。
見形為容,像體為貌者,謂爻為7之生也,可以影響、形容、象貌而得之也。有守之人,目不視非、耳不聽邪,言必“詩”“書”行不僻婬8,以道為形,以德為容,貌莊色溫,不可像貌9而得也,如是隱情塞卻而去之。
聞聲和音,謂聲氣不同,則恩愛不接。故商角不二合,微羽不相配十。
能為四聲主,其唯宮(11)乎?故音不和則不悲,不是以聲散傷丑害者,言必逆於耳也。雖有美行盛譽,下可比目(12),合翼(13)相須也,此乃氣不合、音不調者也。
解仇斗卻,謂解贏(14)微之仇。斗卻者,斗強也。強卻既鬥,稱勝者,高其功,盛其勢。弱者哀其負,傷其卑,污其名,恥其宗。故勝盅,聞其功勢,苟進而不知退。弱者聞哀其負,見其傷則強大力倍,死為是也。卻無極大,御無強大,則皆可脅而並。
綴去者,謂綴已之系言(15),使有餘思(16)也。故接貞信者,稱其行、厲其志,言可為可復,會之期喜,以他人之庶,引驗以結往,明款款而去之。
卻語者,察伺短也。故言多必有數短之外,議其短驗之。動以忌諱,示以時禁(17),其人因以懷懼,然後結以安其心(18),收語盡藏而卻之(19),無見己之所不能於多方之人(20)。
攝心者,謂逢好學伎術(21)者,則為之稱遠方驗之,敬以奇怪,人系其心於已。效(22)之於人,驗去(23)亂其前,吾歸於誠已(24)。遭婬色酒者,為之術音樂動之(25),以為必死,生日少之憂(26)。喜以自所不見之事,終可以觀漫瀾(27)之命,使有後會(28)。
守義者,謂守以人義。探心在內以合(29)也。探心深得其主也。從外制內,事有系由而隨也。故小人比人則左道(30),而用之至能敗家辱國。非賢智,不能守家以義,不能守國以道,聖人所貴道微妙者,誠以其可以轉危為安,救亡使存也。
【註釋】
1中經:從內部管理處置。
2能言者,儔善博惠:巧於雄辯的人最能解決糾紛,所以就成為善人的好友而廣施恩惠。傳,是同類、朋友。
3依道:不失道。
4救拘執者,養使小人:營救被捕的人,被捕者會深感其恩。也就欣然聽從命令了。
5當世異時..敗目立:不論在任何時代,君子部必然嘗盡苦難。但是如果經常有救人之窮和急人之難的善行時,不論遭受如何的災禍苦難,最後 也能靠能言厚德之士的力量度過難關。闐坑是用土把穴填平,抑拘是拘禁。
6卻:是骨與間的縫隙。
7爻為:同猶偽。8僻婬:邪惡婬亂之意。
9象貌:臉形和顏色,此指表面現象。
十商角不二合,徵羽不相配:宮、商、角、徵、羽都是五音的名稱。商屬金,角屬木,徵屬火,羽屬水,根據五行相剋的學說,金克木,水克火,所以商角、徵羽的音樂不能調和。
(11)宮:宮五音之一。被視為土,能和其他四音。杜甫曾有“金管迷宮徵”的詩句。
(12)比目:指比目魚。眼睛長在身體的一側。傳說兩條魚在水中並游。
(13)合翼,只有一眼一翅的比翼鳥,經常並羽齊飛,用來比喻恩愛夫妻。
(14)贏:弱小。
(15)綴己之系言:對於一個要走的人,為挽留他而說的話。綴是連接之意。
(16)余思:遺憾的意思。
(17)時禁:除規定時間以外禁止出入,這是輕視對方的辦法。
(18)結以安其心:對方如果抱畏懼之念,雖然必須要他服從我方,但要以誠相待,使其安心。
(19)收語盡藏而卻之:收起以前所使用的威脅語言,從此矢口不談。
(20)無見己之所不能於多方之人:很多人面前不要讓人們知道自己無能。
(21)伎術:同技術。
(22)效:效勞。
(23)驗去,跟歷史上的賢人行為對照。
(24)吾歸於誠己:只能竭誠相侍,如此就能掌握賢能的人。
(25)音樂動之:以音樂的快樂節奏來感動人。
(26)以為必死,生日少之憂:假如沉溺酒色,就會有必死之害,曉諭對方顧余命無多。
(27)漫瀾:無限遙遠的樣子。
(28)後會:再見的意思。
(29)探心在內以合:在對方的心中要求義。
(30)左道,邪道之意。例如:“旁門左道”。
【譯文】
“中經”所說的是那些救人危難,給人教誨和施以大恩大德的人。如果他們救助了那些拘捕在牢房的人,那些被救者,是不會忘記其恩德的。能言之士,能行善而廣施恩惠,有德之人,按照一定的道義準則去救助那些被拘押的人,被拘押的人一旦被救,就會感恩而聽命了。一些士人,生不逢時,在亂世裡僥倖免遭兵亂;有的因善辯而受殘害;有的起義成為英雄,更遭受陷害;有的恪守善道;有的雖遭失敗,卻自強自立。
因此,恪守“中經”之道的人,推重以“中經”之道施於人,而不要被他人控制。控制他人者掌握主動權,而一旦被他人控制,就會失掉許多機遇。
“中經”之道就是關於“見形為容,像體為貌,聞聲和音,解仇斗卻,綴去卻語,攝心守義”的原則探討。《本經》中記載的理論,權變的要旨,均在《持樞》、《中經》兩篇中。
所謂“見形為容,像體為貌”,是因人而變化的人的行為,可以影響形容和相貌。偽狡者,僅憑他們的形容和外貌就可以識別他們;而恪守道德的有為之人,他們不看非禮的東西,他們不聽邪惡之言,他們談論的都是《詩經》、《尚書》之類,他們沒有乖僻婬亂行為。他們以道為外貌,以德為容顏,相貌端莊、儒雅,不是光從外貌就能識別他們的。常常是隱名埋姓而迴避人世。
“聞聲和音”,聽到聲音是否與之相合,也是一種方法。如果說人與人意氣不相投:也就不接受對方的恩愛友好。就如同在五音中,商與角不相和,徵與羽不相配一樣。能成為四聲的主音唯有宮聲而已。
所以說,音聲不和諧,悲傷韻律是不會產生的,散、傷、丑、害都是不和之音,如果把它表現出來一定是很難入耳的。
如果有美好的言行,高尚的聲譽,卻不能像比目魚或比翼鳥那樣和諧,也是因為氣質不和,音不調協所致。
所謂“解仇斗卻”,就是解決矛盾。“解仇”是調解兩個弱小者的不和;“斗卻”則是當兩個強大的國家不和時,使他們相爭的策略。
強大敵手相鬥時,得勝的一方,誇大其功業,虛張聲勢。而失敗的一方,則因兵敗力弱,玷污了自己聲名,有侮於祖先而痛心。
所以,得勝者,一聽到人們稱讚他的威勢,就會輕敵而貿然進攻。而失敗者,聽到有人同情他的不幸時,反而會努力支撐,拚死抵抗。敵人雖然強大,往往有弱點,對方雖說有防禦,而實際力量並不一定強大。我方是可以用強大的兵勢脅迫對方,讓他們服從,吞併其國家。
所謂“綴去”的方法是說對於即將離開自己的人,說出真心挽留的話,以便使對方留下回憶與追念。所以遇到忠於信守的人,一定要讚許他的德行,鼓舞他的勇氣。表示可以再度合作,後會有期,對方一定高興。以他人之幸運,去引驗他往日的光榮,即使款款而去,也十分留戀於我們。
“卻語”的方法是說要在暗中觀察他人的短處。因為人言多時,必有失誤之處。要議論他的失誤處,並加以驗證。要經常揭他忌諱的短處,並證明它是觸犯了時政所禁止的。這樣他就會因此而害怕,然後讓他安心,對以前說過的話,也不再說了,暗中則藏起這些證據,秘不示人。而且,不能在眾人面前,現出自己的無能之處。
“攝心”的方法是,遇到那些好學技術的人,應該主動為他擴大影響,然後驗證他的本領,讓遠近的人都尊敬他,並驚歎他的奇才異能,別人則將會與自己心連心。為別人效力者,要將之與歷史上的賢才相對照,稱其與前賢一樣,誠心誠意地相待,這樣方能得到賢能的人。
遇到沉於酒色的人,就要用音樂感動他們,並以酒色會致人於死,要憂余命無多,以此,教諭他們,讓他們高興地看到見所未見的事,最終認識到遙遠的未來,使命之重大,使之覺得將會與我後會有期。
“守義”的方法說的是,自己堅持仁義之道,並用仁義探察人心,使對方從心底裡廣行仁義。從外到內控制人心,無論什麼事,都可以由此而解決。
而小人對待人,則用旁門左道,用此則常常會家破國亡。如果不是聖賢之輩,是不能用義來治家的,用道來守國的。聖賢是特別重視“道”的微妙的。因為“道”確實可以使國家轉危為安,救亡存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