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友人喜談“自然本性”。一日,引莊子為證,說近日讀莊子,始覺一篇逍遙游,並不曾嘲笑鼠目寸光,歌頌鴻圖大志。大鵬有它的大活法,小雀有它的小活法,既然萬物齊一,自然說不上哪種活法比哪種活法優越。大鵬小雀各依其自然本性生活。大鵬像小雀似的在樹棵子間撲騰固然滑稽,小鳥非要背負青天而圖南冥也一樣可笑。
我們都知道,“自然”原先的意思不是自然界,而是如其本然。羊吃草,羊長毛,羊活上十年自然死亡,都是如其本然。羊吃肉,羊長翅膀,羊才活了一年卻被狼吃了,這些該是不自然。可是細想,羊才活了一年就被狼吃了並沒有什麼不自然,因為狼吃羊,是狼的本性使然,不管那羊是一歲還是兩歲。世上不只生著羊,而且還生著狼,羊的命運,不只是由羊的本性使然,而是由狼、由世上的所有事情一道決定。如此放大了看,天下竟沒有什麼事情是不自然的了,“無物不然”。可是我們凡人,很難始終放眼全球,總想分出個自然不自然來。即使眼光放得很大,仍然想劃個界限。比較分明的界限,就落在有沒有人的干預上。凡是沒有人工的,我們就稱為“自然”。於是生出“自然”的第二層意思:自然界。自然界裡會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地震海嘯,山崩河枯,這些事情頗不尋常,卻沒有什麼不自然。
把界限劃在自然界和人之間,主要的麻煩出在人這一邊,因為無論哪種語言,都不肯把凡是人為的統統稱作不自然。在自然主義者看來,試管嬰兒和克隆羊是不自然的,飛機和飛船是不自然的。但在更徹底的自然主義者眼裡,果樹嫁接和馬車驢車也不自然。推到極端,種莊稼或直立行走也一樣不夠自然。這當然不是咬文嚼字,而是天天發生在我們身邊的爭論。夾著皮包在車流裡堵上一兩個鐘頭,每天八小時坐辦公室,肯定不是最自然的生活方式。可是誰又敢說,比較起馬橋那些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農民,神仙府裡的馬鳴一定過得更為自然?從盧梭的自然主義到當今的環境主義,都有這個疑問需要澄清。
在這些事情上,我們需要的是透徹,而不是徹底。理論太徹底了,可能就不自然了。其中一個原因,在於我們凡人終究徹底不到底。極端主張返璞歸真的,仍不肯一路手腳並用在地上爬走。在這關鍵的一點上,我覺得莊子比他的讀者思得透徹。雖說無物不然,卻仍然有小大之辨。我們不可只記得“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而且要記得這一段的末尾,莊子的結論是“莫若以明”。單線的徹底不能通乎道樞,而是在惡無窮裡打轉,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通乎大道,不是單揀那些六合之外的事情,發那些大而無當的議論,而是返回於就事論事;不是籠統地無為絕跡,而是就事做事。這是妙處也是難處:“絕跡易,無行地難。”
我猜想,莊子總會知道大有大的難處,小有小的美處。不過,無論怎樣讀《逍遙游》,也不會感到莊子把大鵬和學鳩等量齊觀。凡這樣的結論,總不是來自閱讀,也不來自對生活實際的思考,只能從知性想當然演繹而來。在數學式的上帝眼裡,大活法和小活法大概是不分軒輊的,但猶太教的上帝,更不要說我們這些凡人,絕對進入不了這樣的境界。讚賞一些活法,懷疑一些活法,反對一些活法,是我們本性裡的本性,自然中的自然。各種活法不分軒輊這種說法,也許可以用來欺人,也許可以用來自欺,但不會是真情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