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太極拳」

歐債危機讓整個歐洲都亂了套,但其病毒式的擴散卻未讓德國受太大影響,這都得益於默克爾的「先見之明」。

默克爾上台之後,承接了施羅德政府的經濟措施,如勞動力市場改革、社會保障體系改革等,取得了卓著的成果,而其帶領的政府新制定的企業稅改革也發揮了一定的效用。

2006年時,整個德國經濟仍在不斷向前邁進,就連經濟危機來臨也沒有阻斷德國前進的步伐。儘管彼時的經濟遭遇停滯,讓不少德國經濟學家捏了一把汗,但沒過多久,前期的各項改革發揮了有效作用,德國的經濟繼續奔馳。

到了2009年,默克爾迎來了自己的第二個任期,歐債危機此時來勢兇猛。

從希臘開始的「多米諾骨牌效應」,愛爾蘭、葡萄牙、西班牙一個接一個地陷入主權債務危機之中,但德國獨善其身,保持了穩定的經濟發展。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默克爾領導的黑黃聯合政府,即由以黑色為代表顏色的基民盟和以黃色為代表顏色的自民黨組成的聯合政府。

聯合政府於2009年6月實行《債務削減法案》,這是一項非常嚴厲的限制財政赤字的條例。它要求聯邦政府從2010年開始,每年要在聯邦預算中節省100億歐元,各個州政府從2020年開始不允許再舉債。

隨著歐債危機在歐元區全面鋪開,德國的經濟因改革成功而始終保持強勁的增長勢頭,加上政府厲行節約,讓德國的債務情況得到好轉,就算遭遇債務危機,德國也已經有了積極面對的基礎。可是,歐元區的其他國家沒有如此準備,因而紛紛陷入泥潭之中。

作為歐元區首屈一指的領導國家,德國將如何行動引起了整個世界的關注。默克爾的壓力並不小,突如其來的危機讓德國乃至整個歐元區都有些措手不及。面對諸多質疑,默克爾仍保持了自己一貫的穩健作風,在沒有商討出有效措施之前,絕不開口胡亂發言。

隨著希臘危機的蔓延,消極輿論不斷增加,歐洲不少媒體都提出「歐元是否要走向滅亡」以及「歐盟是否要就此解散」等問題的質疑,更遑論潛藏在各個歐盟成員國內部的不安情緒。

可以說,歐洲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危機,在應對過程中,並不能指望英國。英國一直與美國站在同一陣線,且由於其並沒有加入歐元區,因此它的經濟發展根本沒有受到較大影響。此時,唯一能指望的就只有德國。

擔負起如此重大責任的默克爾,在面對強悍的輿論攻勢時,堅定不移地說:「歐元絕不會消亡!」儘管尚未得出有效的應對措施,但她堅定的態度就已讓許多歐盟成員國重拾信心。她在接受採訪時強調,歐債危機絕非歐元危機,對德國乃至歐洲來說,歐元的角色都至關重要。

承諾是許下了,那麼究竟該拿出一個怎樣的解決方案?

當危機只在希臘爆發時,德國並不想實施救援。彼時,德國民眾仍在實行嚴厲的節約政策,若要把這節約來的錢拿去救希臘,他們是絕對不幹的。默克爾也必然考慮到這一點。實際上,德國國內的民意傾向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默克爾的最終應對方案。因此,2010年,德國也只承擔了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歐洲央行發行給希臘的450億歐元貸款中的84億歐元。

隨著歐債危機的進一步發酵,德國無法再忽視這場危機帶來的巨大影響。默克爾提出,德國已經為歐元區其他陷入債務危機的國家準備好救助款項,但能否取得這項資金,取決於該國是否能提供一套具體可行的整體財政節約方案。除非歐洲中央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能夠肯定該國方案的有效性,否則德國不會出一分錢。

默克爾同時表示,堅決不接受希臘退出歐元區。此時此刻,希臘最優先的考慮應該是如何擺脫危機,如何緊縮財政,如何保持歐元的穩定。

默克爾認為,走出此次危機的最好辦法就是嚴格實行緊縮政策,穩定政府債務,再謀求經濟發展。隨著德國的表態,希臘儘管不情願但仍必須實行嚴厲的節約。

實際上,這項政策引起了希臘人的諸多不滿。隨著歐債危機在2011年的進一步擴大,更引起了大部分歐洲人的不滿。之所以會如此,歸根結底是德國人的國民性。

自「二戰」以來,德國能取得如此迅速的經濟發展,主要依賴於人民的努力。可以說,現在的成績都是德國國民一點一滴的汗水換來的。但歐洲其他國家就不一樣了,他們習慣慢悠悠的工作和閒適的生活,突然讓他們厲行節約,勤儉度日,自然受不了。

到了2011年,默克爾與法國總統薩科齊進行會談,總結提出了一套完整的歐盟改善方案。由於此次危機帶來的問題,默克爾認為,歐盟必須做出一定的整改,具體實現則需要通過修改《里斯本條約》和《穩定與增長公約》來達到。其中,《里斯本條約》相當於簡版的《歐盟憲法條約》,而《穩定與增長公約》則是為防止歐元區通貨膨脹、保持歐元區的穩定而設立的。

這項方案的具體內容是:首先,建立一個由歐元區17個成員國及其政府首腦組成的歐洲經濟政府,這個政府的主要目的在於定期對各國的財政政策進行協調。

其次,對《穩定與增長公約》進行修改。這部分內容包括:第一,將國家負債情況與財政赤字放到同樣的高度;第二,加強預防,一旦成員國違反歐盟為各國發展制定的中期目標,立即施以罰款;第三,為了讓全體歐盟成員達到前期制定的中期發展目標,將嚴格控制各個國家的財政政策,並為此設定最低標準;第四,一旦出現經濟失衡的情況,立即引入新的解決方案;第五,建立長期危機應對機制。

再次,修改《里斯本條約》。內容主要為:第一,引入自動制裁機制,一旦有任何國家違反了財政紀律,立即自動制裁;第二,對歐盟所有國家制定統一的財政債務上限,並且由歐洲法院監督各國究竟有沒有切實履行;第三,要求私人投資者承擔債權損失;第四,盡快建立歐洲穩定機制;第五,歐元區的各國加強來往聯繫,每月進行一次會晤,會晤內容為如何保持穩定、加快經濟增長;第六,保證歐洲中央銀行的獨立性,堅決不設立歐洲債券。

在2011年12月的歐盟峰會上,默克爾的上述方案幾乎全部得到肯定,除了《里斯本條約》中要求私人投資者承擔債權損失一項以外。原因是,這項案引發了整個歐洲市場的不安。

此次方案的通過,徹底確立了歐元區堅決嚴肅對待財政問題的主要政策傾向,同時也預告在2012~2013年,大部分的歐盟國家都將過上厲行節約的生活。基於此,歐盟的其他大部分國家都怨聲載道,對默克爾的批評也多次見諸報端。

想要收穫就一定得有所付出。默克爾的太極之法在於「騰挪轉移」,她的這種轉嫁雖遭致一些非議,可是帶來的積極效應卻是不容忽視的。關於這一點,恐怕只有真正的高瞻遠矚者可窺見一二了。

《默克爾:一切夢想終將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