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計

【原文】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故可以與之死,可以與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地者,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

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翻譯】

孫子說:戰爭是一個國家的頭等大事,關係到軍民的生死,國家的存亡,是不能不慎重周密地觀察、分析、研究的。

因此,要從五個方面進行認真的比較分析,從而瞭解敵我雙方的真實情況,來預測戰爭勝負的可能性。這五個方面,一是「道」,二是「天」,三是「地」,四是「將」,五是「法」。所謂「道」,就是要從政治思想上使人民與君主保持一致,這樣,民眾就可以與君主同生共死,而不會害怕任何危難。所謂天時,是指用兵時的晝夜、晴雨,嚴寒、酷熱,春夏秋冬等氣候情況。所謂地利,指的是用兵打仗時道路的遠近,地勢的險厄平易,地域的寬闊與狹窄,是死地還是生地等地理條件。所謂將帥,就是要考察帶兵將領是否足智多謀、誠實忠信、仁愛部下、勇猛果斷、治軍嚴明。所謂法制,即是指軍隊的組織編制和紀律法規,人員的權責分配和管理教育,武器裝備和軍需物資的掌管使用。對這五個方面,將領都不能不做深入瞭解。只有真正瞭解和掌握這些情況的人才能取得戰爭的勝利。所以,必須再從以下七個方面進行比較分析,從而探索敵我雙方勝敗的情勢。即比較敵我哪方的君主政治廉明,路線方針正確,哪方的將帥賢而有才,哪方佔有天時、地利,哪方的軍紀嚴明、法令能嚴格執行,哪一方的兵力比較強大,哪方的士兵訓練有素,哪方的軍隊管理有方、賞罰分明,我根據這些情況就可以預測誰勝誰負了。

將帥如能聽從我的謀劃,用他指揮作戰,必然取勝,就把他留下;如不聽從我的謀劃,用他指揮作戰,必然失敗,就把他辭去。聽從了有利於克敵制勝的計策,還要創造一種勢態,作為協助我方軍事行動的外部條件。所謂有利的態勢,就是根據對我有利的情況而採取靈活機動的措施和行動以保持戰略主動。

用兵打仗就是運用詐謀奇計克敵制勝之道。所以,明明能征善戰,卻要對敵人裝作軟弱無能;本來準備用兵,卻偽裝成不準備打仗;明明要攻打近處的目標,卻給敵人造成攻擊遠處的假象;本來要攻打遠處的目標,相反卻裝作要在近處攻擊。敵人貪利就用小利來引誘他上當;敵人混亂時就乘機攻取他;敵人實力雄厚時就要謹慎防備;敵人強大時就暫時避其鋒芒;敵人暴躁易怒就可以撩撥他怒火而讓其失去理智;敵人自卑而謹慎就使他驕傲自大,喪失警惕性;敵人休整良好,就要設法騷擾他,使其勞累;敵人如果內部親密團結,就要設法離間他,使之分裂。要在敵人疏於防備的時候突然襲擊防備薄弱之處,在敵人意想不到的情況下採取行動。這些都是軍事家用兵取勝的妙計,只能隨機應變靈活運用,而無法事先規定或說明的。

凡是作戰以前在決策上就預計能取勝的,是因為有利條件多;作戰以前在決策上就預計不能取勝的,是因為有利條件少,有利條件多的就能取勝,有利條件少的就不能取勝。何況不具備有利條件呢?我們根據這些來分析戰爭雙方,那麼勝負結果就可預見了。

【按語】

本篇是孫子兵法的首篇,本篇開宗明義,首先指出:戰爭,是關係到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應持慎重態度,接著,孫武又論述了進行戰爭必須考察的五個方面,即:道、天、地、將、法。

《計》篇主要論述了研究和謀劃戰爭的重要性,通過對決定戰爭勝負的各項基本條件的計算,作出戰略決策,並提出了「攻其無備、出其不意」的軍事名言。說到「計」,人人皆知,對於它的作用,很多人都能信口說幾句,但大多數人又不能用得明白,皆因不知「計」的奧妙。孫子說:「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可見,孫子頭腦中有一套征服人心的妙計。粗略看來,他提供了以下八點計策:一是因利而制權;二是用而示之不用;三是遠近相互交錯;四是用利益打動人;五是在混亂中取勝;六是避開強大的對手;七是善於激怒對手;八是能夠攻其不備。一句話,這些都是所謂的算計。所謂「多算勝,少算不勝」表明:算計應先於行動,算則勝,不算則敗。戰爭如此,領導、做人、經商,莫不如此。

《孫子兵法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