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火攻

【原文】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隊。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而其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翻譯】

孫子說:火攻的作戰方式共有五種,一是火燒敵軍的人馬,二是焚燒敵軍的糧草,三是焚燒敵軍輜重物資,四是焚燒敵軍兵器庫,五是火燒敵軍的糧道和運輸設施。實施火攻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火攻的器材必須事先準備就緒。放火要看準天時,選好有利的日子。天時是指氣候要乾燥,日子是指要在月亮行經「箕」「壁」「翼」「軫」四個星宿位置的。凡是月亮行經這四個星宿的時候,就是起風的日子。

凡是用火攻敵,都必須根據以上五種情況所引起的情況變化靈活部署兵力策應。如果從敵營內部放火,就應該及早派兵在外策應。如果敵營內已經起火,但敵軍仍然保持鎮靜的,就要耐心等待,不要急於進攻;等到火勢旺盛後,再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決策,可以進攻就發起進攻,不可以進攻就停止。也可以從敵營外部放火,這樣就不必等待內應,只要時機適合就可以放火攻擊。從上風放火時,不可從下風向進攻。白天風刮久了,到夜晚就容易停止。大凡指揮軍隊作戰,都必須懂得靈活運用上述五種火攻形式,並遵循自然規律準確把握火攻的時機。

所以說,用火來輔助軍隊進攻,明顯容易獲勝;用水來輔助軍隊進攻,攻勢也必能加強。但水攻只能隔斷敵軍的陣形、聯繫和運輸,不能像火攻那樣毀滅敵軍的兵馬和軍需物質。

如果打了勝仗,攻取了敵人的土地城邑,卻不鞏固勝利成果,不及時對部下進行論功行賞,是很危險的,這種情況叫作「費留」。因此,英明的國君應該慎重考慮這個問題,賢良的將帥要認真對待這個問題。於國沒有好處不要行動,沒有取勝的把握不能用兵,不到萬不得已絕不開戰。國君不能因為一時的憤怒就發動戰爭,將帥不能因為一時的氣憤就貿然下令出戰。符合國家長遠利益才可以用兵,不符合國家長遠利益就停止用兵。憤怒可以重新轉化為喜悅,氣憤也可以重新轉化為高興,但是,國家滅亡了就不能復存,人死更不能再生。因此,英明的國君要慎重對待戰爭,賢良的將帥應該小心警惕貿然作戰,這都是安定國家保全軍隊的根本原則!

【按語】

孫武說這五種火攻的方法,在後來的戰爭中,都被將帥們反覆地使用過。但孫武在火攻篇裡還講到了一個重要的軍事思想,那就是要「慎戰」。因為火攻的破壞性很大,無論是人還是物資,一把火燒光,就再也沒有了。因此,孫子說:「火攻」不過是「兵攻」的輔助手段,這就是「借助」的思想,借助一切可以為我所用的客觀條件,發展自己,打擊敵人。

《孫子兵法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