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雜儀●陣將篇 第二十八

經曰:古者,君立於陽,大夫立於陰。是以,臣不得窺君,下不得窺上,則君臣上下之道隔矣。夫智均不能相使,力均不能相勝,權均不能相懸。道同則不能相君,勢同則不能相王,情同則不能相順。情異則理,情同則亂,故大將以智,裨將以勇。以智使勇,則何得而不從哉!一人偏將軍,勇猛果敢、輕命好戰者任。二人副偏將軍,無謀於敵、有死於力、守成規而不失者任。四人子將,目明旌旗、耳察金鼓、心存號令、宣佈威德者任。二人虞候,擒奸摘伏、深覘非常、伺察動靜、飛符走檄、安忍好殺、事任惟時者任。二人承局,差點均平、更漏無失、糾舉必中者任。六人偏將軍別奏,一十二人偏將軍傔,六人副偏將軍別奏,十二人副偏將軍傔,八人虞候兼充子虞候,並忠勇、驍果、孝義、藝能者任。一人判官,主倉糧財帛出納,軍器刑書公平者任。二人軍典,明書記、謹厚者任。

《太白陰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