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講壇道德經》33章 微明

33章 微明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
將欲弱之,必固強之;
將欲廢之,比固興之。
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
要想收斂它,必定先使它張狂;要想削弱它,必定先使它強盛;要想廢除它,必定先使它振興。要想奪取它,必定先給予它,這是深明大道之舉。微明:明於微,即明於道。
這裡講的是奪精補腦之術,又稱調外藥功夫,是用意念引導小周天功,目的是從腎腧引精氣上升以濟腦,具有延年益壽、返老還童之功效。《抱朴子》說:“若年尚少壯而知還年(返老還童之術),服-陰-丹以補腦,采玉一液於長谷者,不服藥物,亦不失三百歲也。”
前三句概括了煉液化精、煉精化氣、煉氣化神的過程,後一句是對實踐經驗的總結。只有“與之”,才能“張之”、“強之”、“興之”;只有“奪之”,才能 “歙之”、“弱之”、“廢之”,不與則無以奪。“與之”是手段,“奪之”才是目的。由張、到強、到興,由歙、到弱、到廢,也昭示了修煉道德功的循序漸進的自然過程。“廢之”之日,即是道成之時。
柔勝剛,弱勝強。
魚不可脫於淵。
國之利器,不可借人。
柔可以勝剛,弱可以勝強。魚不能脫離深淵。國家的利器不可以借人。
這一節,是說精氣之於身體的重要性*,也是對修道者的具體要求。“男人修成不漏精,女人修成不漏經”。只有不脫、不漏,才能“根深固柢,長生久視。”
《道德經》畢竟是一部根據練功實踐來講道的書,一切內容都是對練功實踐經驗的哲理總結。所以,我們不能總是根據語句的表面意思來強解其治國理論。
本章是奪精補腦之術,是道德功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釋《道德經》的人,多據此章給老子戴了一頂-陰-謀家的大帽子,可謂千古奇冤。尋歷史冤案,恐怕惟有老子蒙冤最深最久。

《道德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