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遇見白楚,因為同他最初的那場意外的遇見,我在高考的嚴峻壓力下,滿圖書館裡查古今中外的愛情小說,企圖借此證明了自己的想法:所有被稱為經典的愛情,都源於這種驚鴻之瞥的一面之緣,而不是日久生情。
譬如,七仙女從天空上飛過看上董永;羅密歐在酒會上喜歡上朱麗葉;傑克在大輪船上愛上羅絲……種種證據告訴我,我喜歡上這個叫白楚的男子,是沒有任何錯誤的,而且,我們極有可能譜寫出流芳百世的愛情故事。
麥樂那會兒也在圖書館裡幫我查這些驚天地泣鬼神的愛情佐證,正當我躊躇滿志地抬頭微笑時,她轉臉,扶著眼鏡很認真地對我說,嗯哪,莫春,西門慶和小潘姑娘也是一見鍾情的!
我一腔純真的感情被麥樂給蹉跎了,於是惱羞成怒,不顧圖書館是清靜之地,便大吼,麥樂,三舅姥爺的,你去死吧!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你去死吧」成了我的口頭語。我將它在無數次的現實生活中加以運用,直至爐火純青。對那些令我惱火和心靈受挫的人和事,我都會來一句:你去死吧!
但是,對白楚,我例外過。
我告訴白楚,我的名字,莫春的時候。我用了很細的聲音。那時,雲就在我的眼前飄,天那樣明藍,這個令我臉紅的男子這樣的近在我眼前。我感覺,抬頭,就可以將鼻樑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曖昧而溫暖的對視,感受到他溫柔而凝重的鼻息。
可是在這樣安寧而美好的氣氛中,白楚竟說出了令我難受的話,他很吃驚地看著我,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莫春?你,怎麼,怎麼會叫春呢?
如果說,白楚的名字恰好是我喜歡的字所組成,那麼我的名字可能恰好是白楚最不喜歡的字所組成,所以,他的反應會這樣大。
本能的,這樣的羞惱之後,我會說,你去死吧!可當時,面對著那麼好看的白楚,我硬是伸長了脖子將這四個字嚥了下去,噎得我的瞳孔都快渙散掉,我依舊細著聲音,低眉順眼地對他說,我說,可能是我爹地不瞭解漢字的博大精深,再要麼,就是他數學的排列組合學得不好,在那麼多有顏色和溫度的字中,偏偏給我排列了這麼一個差勁的名字。我說,客官,你不介意的話,就將就著聽吧!
白楚被我的話逗得眼睛裡都綻開了快樂的花朵,但是他卻表現得特別淡,只是笑笑,低聲說,看不出來,你還是個蠻幽默的小姑娘嘛!
我看了看他彷彿星辰一樣的眼睛,還有白玉精工雕刻而成的明秀臉龐,臉微微一紅,沒有作聲。我再幽默,也幽默不過他的。就在幾分鐘前,我對著超市中那副暖融融的毛皮手套發呆時,這個幽默的漂亮男子就神出鬼沒的出現,堅強而有力的將我的手從那副手套上挪開,一聲不響的將手套放入他的購物筐中,然後單手將我拉到收銀處。
很利索地結賬,然後,還是那只溫柔而纖長的手,拉著我,將我緊緊護在身後。走出了超市後,他將這副標價四十八元九角的手套放到我的手裡。
這一切,都恍若夢境一樣。當我仰起稚氣的臉,看著眼前這個恍若天神一樣的男子,那一刻,整個世界都在他那溫柔的指尖,開出了絢爛的花朵。
他離開時,回頭對我微微地笑,你太小,別做這樣的事。說這話的時候,他的聲音溫柔得一塌糊塗。英挺的輪廓在他溫暖的聲線中變得柔軟起來,就像童話裡的小王子一樣。
其實,他可能誤會了我的意圖。雖然,我已經不知道第幾次出現在這副手套面前,不知道第幾次將它放在手裡反覆地看,也不知道第幾次將它悄悄藏到自己口袋裡,就好比這次,我那樣心驚肉跳地將它放到口袋裡,但,最終,我還是會乖乖地將它放到貨架上,然後,呆呆地望。因為,我總感覺,有一個如同秋風一樣的影子,在我的身後;有一雙傷感而冷漠的眼睛一直盯著我看。雖然,每當我回頭時,它總是猝然消失,恍若幻覺。但是,我小小的身體,真的能很強烈地感覺到,有一雙眼睛,像兩道明媚的傷口一樣,張開在我的背後。讓我不敢輕易地做這件無地自容的事情。
所以,那天,我拉住了要離開的白楚,將這種自己都解釋不清的邏輯講給他聽。我仰著臉,眉心緊皺,冰涼的小手,堅定地拉住他的衣角,咬著嘴唇,為自己辯解著。我就是想讓他知道,我不是他想的那種女孩。我不會偷,確實不會偷。
可能白楚被我焦急而執拗的表情嚇住了,所以,他對我笑笑,將一張名片遞給我,溫柔地說,我叫白楚,就住這附近,如果你以後需要什麼幫助,或者遇到什麼困難,一定記得來找我。
我看著卡片,淡藍色的浮光表面,上面寫著兩個我喜歡了好久的字:白楚。
所以,在那一瞬間,我原本緊緊握著他衣角的手,慢慢的鬆開了。歪著腦袋,對著他笑,很小心地將名片放進身後的大書包中,聲音細細的對他說,我是學生,我沒名片,不過,我叫莫春,今年十四歲啦。說完,我還故意踮起腳尖,跟眼前這個高高瘦瘦的男子比了比身高,嗯,尚在他的胸前。看樣子,我還得努力長高,才能到他的肩膀,到他的下巴,嗯,到他的鼻樑處也是不錯的!
當然,這個好看的男子,並沒有感覺到我心裡那些小女孩癡癡傻傻的小念頭。他可能被我的名字給震撼住了,臉上就出現了特別驚詫的表情,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失口說出了那樣的話——莫春?你,怎麼,怎麼會叫春呢?
這個令我臉紅的男子這樣的愣在我的眼前。我感覺,踮腳,抬頭,就可以將鼻樑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曖昧而溫暖的對視,感受到他溫柔而凝重的鼻息。還能近距離看清他吃驚時有些孩子氣的表情。
這種小小近距離接觸不久,白楚被我圓滾滾的眼珠子盯得很不好意思,也覺得自己對於我名字的反應,太過激烈。所以,為了表示內疚,就在超市門口的台階處,跟我聊了一會兒天。
我一邊背著大書包同眼前這個美好的男子聊天,一邊瑟瑟發抖,鼻涕也很不合時宜地跑出來,觀瞻眼前的美男子。很顯然,我身上現有的略略單薄的衣服很難幫我抵禦這寒冬的干冷天氣。但是,我還是興致勃勃地一邊吸鼻涕,一邊跟他講,我說,好像這個超市在鬧鬼唉,剛才,好像有個不人不鬼的東西,一直跟在我身後哎。我走到哪裡,他跟到哪裡,好奇怪,好可怕的。
白楚笑著聽我說話,然後,仰著臉看看白茫茫的天空,又看看眼前臉蛋被凍成紅富士的我,索性伸手將自己身上的圍巾給摘了下來,將我拉到他身邊,將圍巾環繞在我的脖子上,一道又一道,像纏粽子一樣,緊緊地將我給包裹嚴實。
我傻傻地看著他,不明白這個陌生的男子,怎麼會有這麼好的心腸,對我這麼好。是不是我的樣子,真的很落魄,很可憐呢?想到這裡,我很自卑地看了看腳上已經踩得不像樣子的單鞋,悄悄地將身子往回縮。
白楚拍拍雙手,笑著說,天太冷了,要不,你告訴我,你家在哪裡,我送你回去吧。等以後有機會,你再給我講那個超市鬧鬼的故事吧。
我搖搖頭,或者是當時突生的自尊心,讓我不願意再繼續接受這個男子給予我的那份憐憫的愛惜。所以,我倔強地拒絕了他送我回家的提議。
轉身,踩著又冷又硬的土地,甩開步子就跑了。跑走的時候,我還不忘回頭對這個漂亮的男子喊:記住我的名字呀,我叫莫春!今年十四歲啦,很快就長大啦!
是的,我是這樣的盼望,盼望著他能記住我的名字,就像我能記住他的名字,白楚,一樣。
那天,我意外地得到了這個叫做白楚的好心男子的善意饋贈——這副我覬覦那麼久的皮手套。
因為,前些日子,莫帆這個小孩,趁寒假去一私人作坊壓紙箱,被機器壓傷了左手。簡單包紮之後,他又跑到車站上吹著小寒風賣報紙。受傷的手上,只戴著一副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白線手套。前幾天,我回家時,看到他受傷的手,因為寒冷,開始皸裂,流膿。奶奶用辣椒水幫他擦試,他就一邊嗷嗷地叫,看著我進門後,就忍住了聲音,只見到豆大的汗水從這個十二歲的小男孩的臉上不停地滾下來。
開始,莫帆這個小傢伙始終不肯將他的手給我看,一直像小倉鼠一樣躲藏,一邊躲一邊咧著嘴巴笑,說,沒事的,沒事的。直到拉扯中,我不小心碰痛了他,他才皺著眉頭,任由我將他的手攤開在眼前,我就眼睜睜地看著,莫帆這只在六歲之前一直被我攥在手心裡的小手,在六年之後的今天,突然變得這樣:紅腫、皸裂、流膿。生活的所有苦澀都在他這雙幼嫩的小手上雕刻出來,作為他那麼信賴的姐姐,我卻保護不了他。
看到這一切,我的眼淚就像小石頭一樣砸下來。
莫帆有些著急,像小兔子一樣拉我,說,姐,姐,你別哭啊,奶奶說,明年你就讀高中了。奶奶說,女孩子長大了,就不能太寒磣的,否則,別人會看不起的。所以,姐,我只是想能多賺一點點錢,讓你能穿一件稍微好看一點的衣服,我不願意別人看不起你。姐,我……
那天,我沒讓莫帆說完,他的話,就像沾著鹽水的小刀一樣,一刀傷痕雙倍痛疼。我故意扯著嗓子吼他,我說,錢,錢,錢,你小小年紀,就開始談錢!活該你的手被軋傷,活該你的手爛掉!
莫帆就一聲不敢吭,像個犯錯的小孩一樣垂著腦袋,看著腳邊的兩條小狗,眼睛微微地的,不時地瞟向我。最終,承受不住委屈的他,哇——的哭了起來。
可是,親愛的莫帆,原諒我的暴怒。因為,作為一個姐姐,我不願意讓你看到我無助而辛酸的眼淚。作為你的姐姐,我卻不能保護你,不能給你一個十二歲的小孩應該擁有的幸福和安逸。
那天,回到學校之後,我就一直在那個超市裡流連,因為我看上了這副毛皮的手套,它讓我似乎能看到莫帆的笑臉。我想,如果莫帆有這麼一副手套的話,那麼,他手上的傷口,肯定會很快好轉起來。
可是,這本來平常的願望,卻因為於遠方這個男子六年前的不辭而別,變成了天大的奢望。沒有人知道,莫春的心裡,對於遠方藏著太多的仇恨,這種仇恨解不開,扯不斷,撕不爛。
如果,他還在的話,那麼,母親不會改嫁,而我和莫帆,也不會這麼早地嘗到了生活的苦。
那天,超市中,就當我幾乎下了決心為莫帆偷到這副皮手套時,這個叫白楚的男子出現了,那麼溫柔而堅決地,將手套放進他的購物車裡;又是那麼堅決而溫柔地,將我帶離了那個超市,帶離了極有可能改變我命運軌跡的一次舉動。
因為他這一次好心的施救,幫當年那麼無助的我實現了給受傷的莫帆買一副皮手套的奢望。
所以,即使「你去死吧」這句話,是我一貫的口頭語,即使我可以對自己的好朋友說得都這麼順暢,但是,對於白楚,我確實從來也沒有說過,即使在有一天,他身邊出現了那個叫做溪藍的甜美而安靜的女子,我都沒有捨得對他說這麼一句,白楚,三舅姥爺的,你去死吧!我捨不得如此來咒罵自己喜歡的男子,真的,真的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