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不原諒你的不告而別(3)

  3.

  「大娜,你受傷了,一定要好好休息,最好一動不動,有什麼事情你吩咐我去做好了。」

  「大娜,醫生說多吃蘋果對身體有好處,我給你削蘋果吧。」

  「大娜,你想吃橙子嗎?不然獼猴桃,或者黑布林?你要多吃水果補充維生素,知不知道啊?」

  「大娜,你應該口渴了吧?那麼要不要喝開水?不然活力飲料,或者雞湯啊什麼之類的?」

  「大娜……」

  「大娜……」

  「英甜心,你給我閉嘴,我要好好休息!」我不耐煩地大叫著,從病床上坐了起來,只是——空蕩蕩的病房內,除了我,根本就沒有其他人。

  又做夢了啊!

  我輕輕地歎了口氣,望著緊閉的房門。從那天昏迷被英東明帶到醫院,轉眼我已經在醫院住了三天了,可英甜心那傢伙卻一次也沒有出現過。還記得上次我住院的時候,那傢伙一天到晚不停地在我的病床邊打轉,嘮叨個沒完,可是這一次——

  我的眼前閃過那天長長的走廊上英甜心那抹孤獨的身影。

  那天我為了擋下他推自己哥哥的動作而讓自己被他推翻受傷,他一定很氣我吧!可是東明哥說的那些話雖然有些過分,但作為弟弟的他,怎麼樣也不應該出手打哥哥啊!

  當時的我,就是抱著這樣的念頭,所以才會不顧一切地衝上去想要阻止他的動作,因為我知道,那個善良的傢伙,只是一時衝動才會那麼做,過會兒肯定會後悔。但是——我沒想到的是,我竟然讓自己受傷了。

  英甜心他,一定很氣很氣我,不然為什麼不來看我呢?

  「118號病房,麥大娜小姐。」病房們突然被人輕輕推開,「你好,你今天的鮮花又到了噢,請簽收。」

  「鮮花?又沒有署名嗎?」我結果花店小妹的簽收單子,習以為常地問。

  從我住進醫院開始,一連三天,每天早、中、晚三次,花店小妹都會送來不同的鮮花,每次送的花都不一樣,唯一的共同點應該算是都沒有署名吧。

  「是啊,麥小姐,一定是哪位愛慕你的男生送的吧?「花店小妹笑瞇瞇地說。

  愛慕我的男生?

  「怎麼可能?」我搖搖頭否認,心裡卻極快地閃過英甜心的笑臉。

  不,不可能,那傢伙就連看都不願意來看我,怎麼可能送我花呢?

  「大娜,好消息啊!」花店小妹離開沒多久,英東明便愉快地走了進來,,一看到我床頭的花又換了,不以為然地聳聳肩,說,「剛才我去問過醫生了,他說沒事的話,你下午就可以出院了。」

  「真的嗎?真是太好了!我正擔心離開學校這麼多天,論文一點兒進展都沒有,可怎麼辦啊!」

  「關於論——」英東明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

  「東明哥,怎麼了?你是不是又想到什麼好點子了啊?」我一邊問,一邊起床打算收拾東西。既然醫生說可以出院了,那我可是一刻都不想浪費時間啊。

  「沒事。來,我來幫你收拾吧。」

  英東明笑笑,沒再說什麼。

  「噢。」

  我疑惑地看他一眼,雖然覺得他一定有什麼事情沒告訴我,不過既然東明哥說明天到了學校我就會知道,那一定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吧。

  事實證明我錯了,而且錯得離譜!

  「你是誰?為什麼會坐在我旁邊的位子上?」我膽戰心驚地看著自己才離開幾天的教室,旁邊的座位竟然已經換人了。

  「你好,我是隔壁班的卓彌翼,作為和你之前的搭檔英甜心的交換生,調到(8)班來,以後麥大娜同學的論文搭檔就是我了,還請多多關照。」我的新同桌——卓彌翼自我介紹道。

  作為甜心的交換生,意思就是說甜心他——

  「英甜心——」我大叫著跑向隔壁班。可惡,什麼交換生?就算要離開,至少應該先和我說一聲吧,我們可是一起合作了那麼久的搭檔,難道在離開前對對方說聲再見很過分嗎?

  「英甜心,你給我出來——」我大叫著走進隔壁教室,在人群中尋找著那抹熟悉的身影,可是隔壁班上一張張臉孔是那麼陌生,哪裡找得到那個總喜歡有事沒事擺出酷酷表情,卻又會時常露出像新月般清雅溫柔笑容的傢伙啊。

  「你不用找了,他已經走了。」卓彌翼走過來,在我身邊輕聲說,「聽說好像是因為偶爾在哪個酒吧唱了首歌,被某個知名音樂經紀人發現了,便找到他,邀請他去美國接受培訓,走上歌手之路。」

  美國?培訓?歌手?

  是那天在杉樹林酒吧唱歌的時候吧!我想起那天晚上在杉樹林的情景,那個時候酒吧除了我和英甜心之外,的確還有一個穿黑風衣的男子,那人應該就是卓彌翼口中的音樂經紀人吧。

  我用牙齒咬著嘴唇,心裡覺得一陣懊悔。如果那天我不和英甜心去酒吧就好了,那樣的話他就不會和那個音樂經紀人相遇,就可以一直陪在我身邊!可是——

  可是,當個歌手應該是英甜心的夢想吧,不然他為什麼不惜違背和我一起完成論文的約定,答應和那個經紀人走呢?

  這樣想的時候,我又忍不住有點慶幸,幸虧那天和英甜心去了那個酒吧,幸虧那天他唱了歌,幸虧他的才能讓懂得欣賞的人發現了。

  英甜心他也許真的很適合歌手這條路呢!我想起那天晚上的英甜心,他的光芒將四周的燈光和天上的星光、月光全部照暗了,整個世界只剩下了他一個發光體,存在感十足地站在你的面前,讓你頭暈目眩卻又移不開視線。

  「我聽說他一開始堅決不肯答應,說和你約定好了要一起完成論文。那經紀人好像來頭不小,以幫你找一個更加合適的搭檔為條件,要求英甜心和他一起離開。」卓彌翼靠近我,說道,「而那個人就是我。那個經紀人也真了不起,竟然可以說服校長答應讓我代替英甜心。」

  我的心一緊,堅決不答應啊!那傢伙的確會做出這種事情來呢!為了我,就算是犧牲自己的白癡事情,那傢伙可是會毫不猶豫就去做的。

  「卓彌翼對吧?我很好奇,為什麼你知道這麼多關於英甜心的事情?」這些事情,作為一名普通學生,應該不可能知道吧。

  「因為——這是我願意從隔壁班調過來和你完成那篇論文的條件。當然,是我私下和英甜心協商的條件,其實他不答應也可以,因為如果校長叫我調班我也只能調,不是嗎?不過出乎我意料之外,那傢伙竟然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呃——

  那傢伙當然會毫不猶疑,以他的腦袋,只會直白地想:只要你願意做我的搭檔,他什麼事情都可以答應!

  「好了,麥大娜同學,我現在已經把自己知道的全部告訴你了,接下來你打算怎麼做呢?」卓彌翼看著我,問道。

  「什麼怎麼做?」我一臉木然地轉身走回教室,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然後開始整理課桌。

  「你不打算把他找回來嗎?」卓彌翼跟著我在座位上坐下,懶洋洋地問。我整理書的動作一僵,手指緊緊攥著手中的課本。

  「不——」許久之後,我開口說道,「既然他自己決定離開,我為什麼要把他找回來呢?說不定當個歌手正是他心裡最想做的事情。」

  那個家,不說一聲再見就消失了的傢伙,我為什麼要把他找回來呢?

  既然知道我們約定好了一起完成論文,現在隨便找個陌生人來代替自己,又算是怎麼回事呢?

  還說什麼為了我,倒不如說是因為他自己的自私。

  混蛋——

  想走就走好了,我麥大娜才不稀罕他留下呢。

  他走了更好,以後沒有人給我惹出狀態外的糗事來,我也可以安心不少呢!

  「喂,卓彌翼,你是不是很厲害?」我問。

  「還好,比起你來可能要差點,但是生物學應該算是我的特長,尤其是關於生物身體結構方面的研究,我曾經寫過一篇論文被刊登在相關的國際核心期刊上。」卓彌翼聳聳肩,用十分平淡的調子說。

  「尤其是關於生物身體結構方面的研究,我曾經寫過一篇論文被刊登在相關的國際核心期刊上。」

  這應該是大學教授也很難做到的事情吧,這個傢伙不但做到了,而且竟然還用這樣一副好像根本不在意的調子說出來。

  我看他一眼,說:

  「那麼,希望我們以後合作愉快吧。」

  英甜心,我要讓你知道,沒有你,我麥大娜依舊可以出色地完成這篇論文。

《超白癡甜心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