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刻木事親

刻木事親

【原文:】

漢丁蘭,幼喪父母,未得奉養,而思念劬勞之因,刻木為像,事之如生。其妻久而不敬,以針戲刺其指,血出。木像見蘭,眼中垂淚。蘭問得其情,遂將妻棄之。

【詩讚:】

刻木為父母,形容在日時。寄言諸子侄,各要孝親闈。

【譯文:】

東漢河內(今河南黃河北)人丁蘭,幼年父母雙亡,他沒有機會奉養行孝,因而經常思念父母的養育之恩。於是用木頭刻成雙親的雕像,對待雕像如同活人一樣(凡事均與木像商議,每日三餐敬過雙親自己才用,出告歸省從不懈怠)。她的妻子因為日久生煩,對對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用針偷偷地刺木像的手指玩,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後來木像見到丁蘭後,眼中垂淚。丁蘭查問妻子得知實情,就遂將妻子休棄。

《二十四孝圖文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