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兔和刺蝟

孩子們,我這故事聽起來像是捏造的,但它卻是千真萬確的。故事是從我爺爺那聽來的,他每次給我講時,總說:

「這當然是真的,要不然就不給你講了。」

這故事是這樣的。在收穫季節的一個星期天早上,蕎麥花開得正盛,陽光明媚,微風和煦地吹拂著田間的草梗,雲雀在空中歡唱,蜜蜂在蕎麥間嗡嗡地飛來飛去,人們正穿著盛裝去教堂做禮拜。萬物歡喜,刺蝟也不例外。

刺蝟正雙手叉腰,靠門站著,享受這清晨的和風,悠閒地哼著小曲,這首歌和他平時星期天早上唱的歌沒有什麼兩樣。他悠閒地半哼半唱著,突然想起了要趁自己的女人正給孩子們洗澡的當兒,去看看他的蘿蔔長勢如何。這些蘿蔔其實並不是他的,只是離他家很近,他和他的家人就習以為常地靠吃這些蘿蔔度日,他也理所當然地把它當成是他自己的了。說幹就幹,只見他關上身後的門,隨即就踏上了去蘿蔔地的路。他在離家不遠的地方繞過了地邊僅有的一叢灌木,正準備到地裡去時,他看到了為同樣目的出門的野兔,他也想去看看自己的白菜長得怎樣了。刺蝟看到野兔時友好地和他道了聲早安,但野兔自以為是位不同尋常的紳士,表現得非常傲慢無禮,連刺蝟的問候也不搭理,只是以一種很輕蔑的態度對刺蝟說:「你怎麼這麼一大清早就在地邊跑?」「我在散步。」刺蝟說。「散步?」野兔微微一笑,「我想你可以用你的腿幹點更好的事吧。」刺蝟聽到這回答非常氣憤,他一切都可忍受,只有自己的腿不能提,因為大自然給了他一雙短短的彎腿。於是他對野兔說:「你以為你的腿能比我的腿派上更大的用場?」「我正是這樣認為的。」野兔說。「這個我們可以驗證一下,我打賭如果我們賽跑,我一定會勝過你。」刺蝟說道。「真是滑稽,瞧你那對短短的腿。不過我倒很樂意,既然你有這種荒誕的想法,我們來賭點什麼呢?」野兔說道。「一個金路易和一瓶白蘭地。」刺蝟說道。「一言為定。」野兔說。「來,擊掌為證,我們現在就可以開始。」「不,」刺蝟說,「沒必要這麼急嘛,我還沒吃過早飯呢!我得先回家,吃完飯。半小時後我就會回來。」

於是刺蝟離開了,野兔對這一切也很滿意。在回家的路上刺蝟想:「野兔仗著他的腿長,很得意,但我會設法勝過他的。他或許是個人物,但他卻是個愚蠢透頂的傢伙,他會為他所說的話招報應的。」當他回到家時,他對自己的女人說:「老婆,快點穿好衣服,跟我到地裡走一趟。」「出了什麼事?」他女人問道。「我和野兔打了個賭,賭一個金路易和一瓶白蘭地。我要和他賽跑,你也得到場。」「天哪,老公,」他女人叫道,「你沒有毛病吧,你是不是瘋了,你怎麼會想到要和野兔賽跑呢?」「住嘴,你這女人,」刺蝟叫道,「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你最好少插嘴。快去穿上衣服跟我走。」刺蝟的老婆拿他沒辦法,不管她願意不願意,她都得聽他的。

於是他們一起上路了。刺蝟告訴她的女人說:「現在聽好我的話,你瞧,我會把這塊地作為我們的賽跑路線,他跑一畦,我跑一畦。我們會從那頭上跑下來,現在要做的就是呆在這畦的底下,當他到達你身旁那畦的終點線時,你就對他叫:我早就在這裡了。」

他們到地裡後,刺蝟告訴他的女人該呆的地方,然後他就往頭上走去。他到頭上的時候,野兔已經在那兒了。「可以開始了嗎?」野兔問道。「當然,」刺蝟說,「咱們一起跑。」說著,他們就各自在自己的菜畦上準備好了。野兔數:「一、二、三,跑。」然後就像一陣風似地衝下了這塊地。但那只刺蝟只跑了兩三步遠就蹲在了菜畦溝裡,並安安靜靜地呆在了那兒。

當野兔全速衝到那頭時,刺蝟的女人迎了上去,叫道:「我早就在這裡了。」野兔大吃一驚,十分奇怪。由於刺蝟的女人長得和刺蝟一樣,他認為除了刺蝟外沒人會叫他。然而,野兔想:「這不公平。」於是叫道,「再跑一次,咱們得重新來一次。」他又一次像風一樣往前跑了,他看起來像是在飛。但刺蝟的女人仍安安靜靜地呆在那兒。當野兔跑到菜地的頂端時,刺蝟就在那兒對他叫道:「我早就在這裡了。」這下野兔可氣壞了,叫道:「重跑一次,我們再來一次。」「沒問題,」刺蝟答道,「對我來說,你願意跑多少次都行。」於是野兔又跑了七十三次,刺蝟總是奉陪著。每次野兔跑到底端或頂端時,刺蝟和他的女人總叫:「我早就在這裡了。」

到了第七十四次時,野兔再也跑不動了,跑到一半就倒在地上,嘴角流著血,躺在地上死了。刺蝟拿走了他贏的白蘭地和金路易,把他的女人從菜畦裡叫了出來,歡天喜地回家了。要是還活著的話,他們准還住在那兒呢!

這就是刺蝟如何在布克斯胡德荒地上與野兔賽跑,直到把野兔跑死。打那以後,野兔再也不敢與布克斯胡德的刺蝟賽跑了。

這則故事的寓意是:第一,無論什麼人,不管他如何偉大,都不該嘲笑比自己差的人,就算是刺蝟這樣的小動物也不可小瞧;第二,它告訴我們,一個男人必須依據自己的情況,挑一個和自己相貌相配的人為妻。那麼誰遇到了刺蝟,就得留心刺蝟的女人也是刺蝟。

《格林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