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作者回到馬爾多納達——航行至拉格奈格王國——作者被抓——被押解到朝廷——他被接見的情形——國王對臣民十分寬大。

動身的日子到了,我向格勒大錐的長官閣下辭別,與我的那兩位同伴一同回到了馬爾多納達。我在那裡等了兩個星期,終於等到有一艘船要開往拉格奈格去了。兩位先生還有其他幾個人非常慷慨和善,他們給我準備了食物,送我上了船。這次航行足足有一個月。我們遇上了一次強風暴,只好向西航行,才乘上了信風一直又往前駛進了六十多里格。一七○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我們駛進了克蘭梅格尼格河。這是一座港口城市,位於拉格奈格的東南角。我們在離城不到一里格的地方拋錨,發出信號要求派一名引水員來。過了不到半個小時,兩名引水員就來到了船上;他們領著我們穿過部分暗礁與岩石,航道十分危險,最後才進入一個開闊的內灣;這裡一支艦隊都可以在離城牆不到一鏈的地方安全停泊。

我們船上有幾個水手,不知是有意要害我還是一時不小心,對兩位引水員說我是個異鄉人,還是個大旅行家。引水員把這話向一名海關官員作了匯報,結果我剛到岸上就受到了十分嚴格的檢查。這位官員用巴爾尼巴比語同我說話;因為兩地間有頻繁的貿易往來,這個城市的人,尤其是水手和海關人員,一般都懂得巴爾尼巴比語。我簡要地向他說了我的一些情況,盡量地把事情講得可信並且前後一致。不過我覺得有必要隱瞞我的國籍,就自稱是荷蘭人,因為我的計劃是到日本去,而我知道歐洲人中只有荷蘭人才被准許進入這個王國。於是我就對海關官員說,我的船在巴爾尼巴比海岸觸礁沉沒了,我被遺棄在了一塊礁石上,後來被接上了勒皮他,也叫飛島(他們經常聽說有這麼一座飛島),現在正想辦法去日本,也許到那裡才可以找到回國的機會。那官員說,在接到朝廷命令之前,必須先把我拘禁起來。他說他馬上給朝廷寫信,希望過兩個星期就能得到朝廷的指令。我被帶到一處舒適的住所,門前有哨兵看守;不過住處有一個大花園,我可以在裡面自由地活動。我受到了相當人道的待遇,拘禁期間的費用都由皇家負擔。也有一些人前來訪問我,那主要是出於好奇,因為聽說我來自十分遙遠的國度,那地方他們一直就沒有聽說過。

我雇了和我同船來的一位青年擔任我的翻譯。他是拉格奈格人,但在馬爾多納達住過幾年,所以精通兩地語言。憑借他的幫助,我可以同前來看我的那些人進行交談,不過談話內容只限於他們提問我回答。

朝廷的文件在我們預算的時間內到了。那是一張傳票,要求由十名騎兵把我連同我的隨從押解特拉爾德拉格達布,或者叫特利爾德洛格德利布(就我記憶所及,這個字有兩種讀法)。我所有的隨從就是那個做翻譯的命苦的小伙子,還是經我勸說才答應幫我忙的。在我的請求下,我們倆一人弄到了一頭騾子騎。一位信使早我們半天先出發了,他去報告國王我就要到了,請陛下規定一個日子和時辰,看看他什麼時候高興見我,好讓我有幸去「舔他腳凳子跟前的塵土」。這是這個國家朝廷的規矩,不過我發現它並不僅僅是一種形式,因為我到達後兩天被引見的時候,他們命令我趴在地上朝前爬,一邊爬一邊舔地板;但因為我是個外國人,他們倒注意事先將地板清理得乾乾淨淨,這樣塵土的味道倒還不是很討厭。不過,這是一種特殊的恩典,只有最高級的官員要求入宮時才能得到。不僅這樣,要是被召見的人碰巧有幾個有權有勢的仇敵在朝,有時地板上還故意撒上塵土。我就看到過一位大臣滿嘴塵土,等他爬到御座前規定的地點時,已經一句話都說不出來了。這也沒有什麼辦法,因為那些被召見的人如果當著國王陛下的面吐痰或抹嘴,就會被處以死刑。另外還有一種風俗,說實話我也不能完全贊同:如果國王想用一種溫和寬大的方法來處死一位貴族,他就下令在地板上撒上一種褐色的毒粉,舔到嘴裡,二十四小時後毒發身亡。但是說句公道話,這位君王還是非常仁慈的,對鉅子的性命相當愛護(這一點上,我很希望歐洲的君王都能向他學習)。為了他的榮譽,我一定要說一下:每次以這種方法將人處死後,他都嚴令叫人將地板上有毒粉的地方洗刷乾淨,侍從們要是大意了,就會因惹惱了國王而受刑、我曾親耳聽他下令要把他的一個侍從鞭打一頓,因為有一次執行完刑法,輪到他去叫人洗刷地板,他卻故意不通知;這一玩忽職守,一位前途無量的貴族青年就在一次被召入宮時不幸中毒身亡了,而國王那時倒並沒有打算要他的命。不過這位好君王非常寬厚,饒了那個可憐的侍從一頓鞭子,只要他保證,以後沒有特別的命令,不許再幹這樣的事。

閒話少說,當我爬到離御座不到四碼的地方時,就慢慢地抬起身來,雙膝跪著,在地上磕了七個響頭,接著按照前一天晚上他們教我的樣子說了以下的話:「Ickpling gloffthrobb spuutserumm blhiop mlashnalt zwin tnodbalkuffh slhiophad gurdlubh asht.」這是一句頌詞,當地法律規定,所有朝見國王的人都要這麼說;翻譯成英語意思就是:「祝天皇陛下的壽命比太陽還要長十一個半月!」國王聽後回答了一句什麼,雖然我聽不懂,可還是照別人教我的話答他道:「Fluft drin yalerick dwuldum prastrad mirplush.嚴格地說意思就是:「我的舌頭在我朋友的嘴裡。」我說這話的意思就是希望國王能允許我將我的翻譯叫來。於是,前面已經提到的那位青年就被帶了進來,通過他從中傳話,在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裡,我回答了國王陛下提出的許多問題。我說巴爾尼巴比語,我的翻譯把我的意思譯成拉格奈格話。

國王很高興和我在一起談話,就命令他的「bliffmarklub」(即內侍長)在宮中給我和我的翻譯安排一處住所,每天提供我們飲食,另外還給了一大袋金子供我們日常使用。

我在這個國家住了三個月,那完全是遵從國王的旨意。他對我思寵有加,並幾次要我就任高貴的官職,可我覺得我餘年還是同妻子家人在一塊度過要更穩當慎重一些。

《格列佛遊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