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作者的危險航程——他到達新荷蘭[新荷蘭是澳大利亞的舊稱。],打算在那兒定居——被當地人用箭射傷——被葡萄牙人捉住,強行帶到他們的船上——船長對他的熱情招待——作者回到英國。

一七一四(也許是一七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上午九點,我開始了這一次險惡的航行。風很順,不過開始我只是用槳在那裡劃,但考慮到這樣劃下去人很快會疲勞的,而風向也可能會改變,我就大膽地扯起了小帆。就這樣,在海潮的幫助下,我以每小時一里格半的速度前進著(這是我盡可能的估計)。我的主人和它的朋友一直站在岸上,差不多無法看到我時才離開。我還不時聽到那匹栗色小馬在喊(它一直是愛我的):「赫奴伊·伊拉·奴哈·瑪加赫·野胡。」(「多保重,溫順的野胡!」)

我本來打算,只要有可能,就找那麼一座無人居住的小島,依靠自己的勞動,也足可以為自己提供一切生活的必備品,我想那比在歐洲最文雅的宮廷裡作首相大臣還要幸福。我一想到要回到那個社會中去受「野胡」們的統治,就萬分害怕。因為如果能像我希望的那樣過上隱居的生活,我至少可以自由自在地思想,可以愉快地思考那些無與倫比的「慧駰」的各種美德,不可能再墮入我同類的罪惡和腐化中去。

讀者可能還記得,我前面曾敘述過我的那些水手怎樣謀反我,把我囚禁在船艙裡,一連幾個星期不知我們走的是什麼航線,後來又把我押上舢板強迫我登陸;不知是真是假,水手們還賭咒發誓地說他們也不知道我們是在世界的哪個部分。不過當時根據我聽到他們說的一些話,猜想他們是在往東南方向行駛,打算航行到馬達加斯加去。所以我相信,我們當時是在好望角以東大約十度的地方,也就是在南緯四十五度左右一帶。雖然這不過是一種推測,但我還是決定向東行駛,希望能到達新荷蘭的西南岸,也許在新荷蘭的西面可以找到我所期望的某個無人小島。這時風向正西,到晚上六點鐘,我估計我至少已向東行駛了十八里格。這時我看到約半里格外有一座小島,一會兒工夫我就到了那裡。這島只是一整塊岩石,僅有一個由暴風雨侵襲、沖刷而成的小港灣。我把小船停在港內,爬上一處岩石,從那裡我清楚看到東面由南向北延伸著一片陸地。我在小船裡躺了一整夜,第二天一早繼續行駛。七個小時之後我到達了新荷蘭的西南角。這就證實了我長期以來一貫的一個看法:地圖和海圖把這個國家的位置弄錯了,圖上的方位至少比該國的實際位置向東移了三度。我想我許多年前就跟我的好友赫爾曼·莫爾先生[十八世紀著名地圖繪製者。]談過,並且還向他提出了我的理由,可是他還是相信別的作家的意見。

我在登陸的那個地方沒有發現什麼居民,可是由於沒有武器,不敢深入內陸。我在海灘上找到了一些蚌蛤,因為怕被當地人發現,不敢生火,只好生吃了下去。為了節省自己的食品,我一連三天就都吃些牡蠣和海(蟲戚)。非常幸運,我還找到了一溪極好的淡水,使我大為寬慰。

到了第四天,我往境內走遠了一點,就發現在離我不到五百碼的一個高地上有二三十個土人。他們都赤條條一絲不掛,男女老少全都圍著一堆火,因為我看到有煙。其中一人發現了我,馬上告訴了其餘的人。有五個人向我走了過來,剩下的女人和小孩還圍在火堆邊。我拚命向海邊跑去,跳上船,劃了開去。這些野人見我逃跑,就追了上來;我還沒有劃出去多遠,他們就放了一枝箭,深深地射中了我的左膝蓋(我要帶著這個傷疤進墳墓了)。我怕那是一支毒箭,把船划出他們射程以外後(那天風平浪靜),就趕緊設法用嘴吮吸傷口,並盡量把它包紮好。

這時我不知所措,我不敢回到我原先登陸的那地方去。只好划槳向北駛去。風雖然很小,可是從西北方朝我迎面吹來。我正在四下裡尋找一個安全的登陸地點,忽然發現正北以東有一艘正在行駛的帆船,並且越來越清楚。我有點猶豫了,要不要等一等他們呢?可是我對「野胡」一族的憎厭終於還是佔了上風,就掉轉船頭,又是張帆又是划槳向南駛去,重新回到了早上出發的那個港灣,因為我寧可把自己的命送給那些野蠻人,也不願意和歐洲的「野胡」們在一起生活。我把小船緊靠在海岸邊,自己則躲到那條小溪旁的一塊石頭後面;我前面已經說過,那小溪的水是非常好的。

那船駛到離小溪已不到半里格了,它放下一條長舢板帶著容器前來取淡水(這地方的水看來很出名)。不過我是到這長舢板快近海灘的時候才發現它的,已經來不及躲避了。水手們一上岸就看到了我的小船,他們仔仔細細檢查過後,很容易就猜想到船主.人就在附近。四個全副武裝的水手將每一處巖縫和可以藏身的洞穴都搜遍,終於在那塊石頭後面發現我臉朝下在那兒趴著。他們盯著我那怪異而粗亂的衣服出奇地看了一會兒;我穿著皮外衣。木底鞋、毛皮襪,從我的衣著他們判斷我不是當地土人,因為當地人都是赤身露體不穿衣服的。其中的一個水手說著葡萄牙話叫我起來,並問我是什麼人。葡萄牙語我是很瞭解的,所以我就站起來,說我是一隻可憐的「野胡」,被「慧駰」放逐了,希望他們能把我放過去。他們聽到我用他們的母語回話非常驚奇,從我的面貌看,肯定是個歐洲人,可他們不明白我說的「野胡」和「慧駰」究竟是什麼意思。同時,我說起話來怪腔怪調,就像馬嘶一樣,他們聽了不禁大笑起來。我又害怕又厭惡,一直在那兒發抖。我再次請他們放我走,一面就慢慢地向我的小船走去。但他們把我抓住了,問我是哪一國人,從哪兒來,還問了許多別的問題。我告訴他們我出生在英國,大約五年前離開祖國了,那時他們國家和我的祖國是和睦相處的。我對他們沒有敵意,所以希望他們也不要把我當敵人看待。我只是一隻可憐的「野胡」,想尋找一處偏僻的地方度過自己不幸的一生。

當他們開始說話的時候,我覺得我從來都沒有聽過或者見到過這麼違反自然的事情,因為在我看來這就像英國的一條狗、一頭母牛或者「慧駰」國的「野胡」會說話那樣令人奇怪。那些誠實的葡萄牙人對我的奇異裝束和說話時的怪腔怪調同樣也感到很吃驚,不過腔調雖怪,但他們還是能聽懂的。他們以十分仁慈友好地同我說話,說他們船長會願意把我免費帶到里斯本的,從那兒我就可以回自己的祖國去了。他們先派兩名水手先回大船去,把他們發現的情況報告船長,再請他下命令;同時他們還要用暴力把我綁起來,除非我賭咒決不逃跑。我想我最好還是依了他們的要求吧。他們都十分好奇,想聽聽我的故事,可我幾乎沒有滿足他們的願望,於是他們全都猜想,以為是我的不幸遭遇損害了我的理性。兩小時之後,裝載淡水回去的小船帶著船長的命令又回來了,命令說要把我帶到大船上去。我雙膝跪地,哀求他們給我自由,可一切全是白搭;水手們用繩索將我綁好,扔進了舢板,我被帶到了大船上,接著就被押進了船長室。

船長的名字叫彼得羅·德·孟德斯,為人豪爽、有禮。他請我介紹一下自己的情況,又問我想吃點什麼、喝點什麼。「他說我將受到與他一樣的待遇,還說了很多別的客氣話,叫我好生奇怪:一隻「野胡」怎麼會這樣有禮貌的呢?儘管如此,我還是閉口不言,悶悶不樂。聞到他和他的水手身上的那股氣味,我都快要昏過去了。最後我要求從我自己的小船上拿些東西來吃,可他卻吩咐人給我弄來了一隻雞和一些好酒,接著又下令把我帶到一間十分乾淨的船艙去睡覺。我不肯脫衣服,就和衣躺在被褥上。過了半個鐘頭,我趁水手們正在吃晚飯時,偷偷地溜了出來,跑到船邊準備跳進海裡泅水逃生;我是再不能和「野胡」在一起過了。可是,我被一名水手擋住了,他報告了船長,我就被他們用鏈子鎖進了艙裡。

晚飯後,彼得羅先生來到我跟前,問我為什麼要捨命逃走;他向我保證,他無非想盡力幫我的忙;他說得非常感人,所以我最終還是把他當作一個稍有幾分理性的動物看待了。我向他簡要地說了說我航行的經過,說了我手下的人怎麼背叛了我,怎麼把我遺棄到了一個國家的海岸上,以及我在那個國家生活了五年的情形。所有這一切他認為就像是一場夢或者是一種幻想,對此我非常反感,因為我已經差不多忘記怎麼說謊了;說謊這種本領是在「野胡」統治的所有國家裡「野胡」們所特有的,他們因此對自己同類說的真話也加以懷疑。我問他,他們國家是否有說烏有之事的習慣?我對他說,我差不多已經不明白他所謂的「虛假」是什麼意思了,就是我在「慧駰」國住上一千年,也決不會聽到最下等的僕人撒一個謊,信不信由他,我並不在乎。不過為了報答他的恩情,我盡可以原諒他腐朽的本性;他如果有什麼反對的想法要提,我都可以回答,以後他自然會發現事實是怎麼回事。

船長是位聰明人,他費了好大心思找我談話中的漏洞,但一無所獲,可最終還是開始漸漸地認為我的話是真實可靠的了,更何況他自己都承認,他就碰到過一位荷蘭船長,聲稱自己曾和五名水手在新荷蘭以南的某個島或是大陸登陸取淡水時,看到過一匹馬趕著幾隻樣子跟我描述的「野胡」完全一模一樣的動物;還有其他一些具體的情況,船長說他記不起來了,因為他當初以為那一切全都是撒的謊。不過他又接著說,既然我宣稱自己那樣絕對地忠於真理,我必須說話算活,答應他決不再起捨命逃跑的念頭,跟他一起完成這次航行,否則在到里斯本以前,他將一直把我禁閉起來。我答應了他的要求,但同時還是向他申明,我寧願受最大的苦,也不願意回去同「野胡」們一起生活。

我們一路上沒有遇到什麼重大事件。有時為了報答船長的恩情,我也接受他的懇求陪他一起坐坐。我竭力掩飾自己對人類的憎惡,儘管竭力掩飾,有時也不免流露一點;船長倒耐心不錯,不去注意就放它過去了。但是一天中的大部分時間我還是躲在自己的艙裡不見任何水手。船長三番五次請我把那身野蠻人的衣服脫下來,要把自己那套最好的衣服借給我。但無論如何我也不肯接受,因為我討厭把「野胡」穿過的任何東西穿到自己的身上。我只希望他能借我兩件乾淨的襯衫,我想他穿過之後總要洗的,所以不太會玷污了我的身體。這兩件襯衫我就每隔一天換一次,並且換下之後都由自己親自洗。

一七一五年十一月五日我們到了里斯本。上岸時,船長硬要我把他的外套穿上,免得一幫烏合之眾上來圍觀我。他把我領到他自己家裡,在我的懇切要求下,他帶我來到房子後部最高的一個房間。我求他不要對任何人透露我對他談過關於「慧駰」的事,因為只要走漏一點風聲,不但會引來許多人看我,說不定我還會有被異教徒審判所監禁或者燒死的危險。船長勸說我接受一身新做的衣服,可是我容不得裁縫給我量尺寸;好在彼得羅先生跟我差不多,那衣服穿起來倒還相當合身。他還給我準備了其他一些必需品,全都是新的,我把它們晾曬了二十四個小時後才使用。船長沒有妻子,只有三個僕人,我們吃飯時也不用他們在一旁侍候。他的一舉一動都彬彬有禮,加上又非常能理解人,我倒真的喜歡讓他和我在一起了。他贏得了我極大的好感,我也因此敢於從後窗往外張望了。後來漸漸地過一段時間,我搬到了另一間屋子;我從那兒伸頭朝大街上望了望,但嚇得立即把頭縮了回來。一個星期之後,他引導我來到門口,我發現恐懼已經減少了許多,可仇恨和鄙視似乎有了增長。最後我已敢由他陪著到街上去走走,但我總是用芸香有時也用煙草把鼻子捂得好好的。

我已經跟彼得羅先生說起過我的家事,所以十天以後他就哄勸我說,為了名譽和面子,我應該回到祖國去跟老婆孩子一起生活。他對我講,港裡有艘英國船就要啟航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他都會提供給我。他說了不少理由,我則提出了反對的意見,可這些說起來太長,毫無興趣。他說,找那麼一座我理想中的孤島定居下來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我在自己家裡可以自己作主,想怎麼隱居就怎麼隱居。

我發現也沒有什麼其他更好的辦法,最後還是順從了他。十一月二十四月,我乘一艘英國商船離開了里斯本,可船長是誰我從來也沒有問過。彼得羅先生送我上了船,又借了我二十英鎊。他與我親切告別,分手時還擁抱了我,我只好盡力忍著。在最後一段航程中,我和船長、船員都根本不往來,我只推說自己身體有病,寸步不離自己的船艙。一七一五年十二月五日上午九點鐘左右,我們在唐茲拋錨。下午三點,我平安回到瑞德裡夫我的家中。

我的妻子和家人迎接到我是又驚又喜,因為他們都斷定我早已死亡。但是我必須承認,見到他們我心中只充滿了仇恨、厭惡和鄙視,而一想到我同他們的親密關係,就更是這樣了。因為雖然我不幸從「慧駰」國裡被放逐了出來,強忍著同「野胡」們見面,同彼得羅·德·孟德斯先生說話,可我記憶中、想像中還都時時刻刻一直被那些崇高的「慧駰」們的美德和思想滿滿地盤據著,而我想到自己曾和一隻「野胡」交媾過,從而成了幾隻「野胡」的父親,這就叫我感到莫大的恥辱、惶惑和恐懼。

我一走進家妻子就把我抱在懷裡、吻我;多少年不習慣碰這種可厭的動物了,所以她這麼一來,我立即就昏了過去,差不多一個小時後才醒過來。現在寫這部書的時候,我回到英國已經五年了。第一年當中,我都不准我妻子和孩子到我跟前來,他們身上的氣味我受不了,更不要說讓他們同我在一個房間裡吃飯了。到今天為止,他們還是不敢碰一碰我的麵包,或者用我的杯子喝水,我也從來不讓他們任何一個牽我的手。我花的第一筆錢是為了買兩匹小馬,我把它們養在一個很好的馬廄裡。除小馬之外,馬伕就是我最寵愛的人了,他在馬廄裡沾染來的那種氣味我聞到就來精神。我的馬頗能理解我,我每天至少要同它們說上四個小時的話。它們從不帶轡頭和馬鞍。我同它們和睦相處,它倆之間也很友愛。

《格列佛遊記》